发布时间:2020-06-2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生态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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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生态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正文

西南林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生态法学(0713Z1

Ecological law

 

(一)学科简介

生态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的相互关系,重点讨论环境对生物的影响、生物对  环境的适应以及两者协同进化的规律。学科的核心理论是自然界中的任何生物间及其生物的集合体  间与其周围环境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协同进化的关系并形成结构和功能相协调的各类生态体  系。
西南林业大学生态学学科历史悠久,发端于 1939 年云南大学的森林系,是西南林业大学传统优势学科之一。1996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 年成为校级重点学科,2011 年获批为云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2016 年成为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和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的 A 类高原学科。本学科以服务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为目标,以保障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使命,以维护跨境  生态平衡为特色,系统开展植物生态、恢复生态、土壤生态、水土保育生态和湿地生态  5  个方向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
生态法学是生态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自 2013 年开始招生。 生态法是为了达到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目的,并为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调整人们在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开  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实现生态系统平衡方面所产生的生态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生态法学是主要以生态学与生态伦理学为理论支撑,以研究生态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内容的  一门新兴学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德育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的培养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教学环节,为美丽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培养具有高尚品德和实干精  神的专业人才。
在专业能力方面,培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的精神,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系统  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为生态建设提供法律研  究及应用,为林业经济建设,林业教育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服务的应用型、  复合型高级人才。

(三)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学科团队集体指导等多样化的方式培养研究生。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  作用和指导小组的集体作用。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学习采取自学为主,讲授为辅,专题讨论,学术交  流与讨论和实践训练等方式,修满专业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采用学制为 3 年-5 年学习年限的弹性学制。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校批准,可延长不超过 2 年或最多可以提前 1 年毕业。学习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按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原则,本专业在校学习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累计 1 至 1.5 学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期间同时适当进行硕士论文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科研及论文撰写工作,论文的实际工作量不少于 1 年。学位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由具有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

(五)学科(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有以下四个:
1. 生物多样性的法律问题
本方向主要研究在法律层面上如何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与利用、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的获取与  惠益分享、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2. 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法律
本方向主要研究有关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包括湿地保护区、冲突解决机  制和法律责任、公众参与、湿地评价等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3. 森林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森林法律制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律研究、森林生态系统类的自然保  护区管理制度、林地法律制度研究、林业法律责任研究。
4. 跨境生态保护法律机制
本方向将研究以云南为代表的边境省份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背景下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和跨  国的经贸活动导致的跨境生态保护和生态安全问题,进行国际法与国内法、生态法与相关传统法律制  度的交叉研究。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学科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不少于 28 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23 学分和必修环节 5 学分(开题报告
1 学分、实践训练 2 学分、学术交流与讨论 2 学分)。

1. 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学习的学分最低要求为 28 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23 学分和必修环节 5 学分。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第一学年之内完成。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课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2 考试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考试  
[3] 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144 6 1、2 考试  
专业课 [4] 现代生态学 32 2 1 考试  
[5] 生态学研究方法 32 2 1 考试 精品课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6] 法理学专题与前沿 32 2 1 考试  
[7] 生态法学总论 32 2 2 考试 案例课
[8] 自然资源法 32 2 2 考试 双外语
 
 
 
 
 
 
 
 
 
选修课
 
 
 
方向专业课
[9] 环境伦理学概论 32 2 2 考查  
[10] 比较环境法专题 32 2 2 考查 全外文
[11] 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专题 32 2 1 考查  
[12] 生态补偿法律专题 32 2 1 考查  
[13] 环境诉讼专题 48 3 1 考查  
 
 
 
公共选修课
[14] 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32 2 2 考查  
[15]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32 2 1 考查  
[16] 中外法学名著导读 32 2 2 考查  
[17] 社会调查方法 32 2 1 考查  
[18]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32 2 2 考查  
[19] 文化哲学 32 2 2 考查  
必修环节 [20] 开题报告   1 3    
[21] 实践训练   2      
[22] 学术交流与讨论   2      
 
要求及说明:
(1) 课程学习的目的在于加深和扩展学生在相应学科领域知识的深度和宽度,使学生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具备适应社会需要的发展潜力。各学科设置的课程  体系要有足够的纵深度和宽广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
(2) 研究生课程学习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部分。
①政治课和外语课由研究生院统一设课。其中政治理论课 2 门,硕士生第一外国语 1 门,具体设课方式、授课内容及考核方式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②硕士研究生学位课中专业课要求设置合理,以使学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门知识。
③选修课是为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领域,增加研究生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和发展潜力设置   的,给研究生在选课上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并以此促进学科的交叉和研究生的个性发展。选修  课只需列出本学科开设的、或者推荐学生选修的其他课程。
(3)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分开卷考试和闭卷考试,考查主要指课程论文、竞赛  及各类设计等其他形式的考核。学位课的考核要求以考试方式为主。无论考试与考查,均可结合平  时考勤、课堂小测试等综合评定给出成绩。
对于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取的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从环境资源法、法理学、民法、刑法中  选择 2~3 门本科核心课程自学补修,补修的本科课程不计成绩不计学分。

1. 培养环节

(1) 培养计划
硕士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导师(组)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个  人情况,指导研究生做好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由学科负责审定,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  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 学术交流与讨论(2 学分)
学术研讨应贯穿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凡已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须定期组织学  术研讨活动,每个学科点每学期举办研讨活动的次数不少于 5 次,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在研讨活动上
作专题报告;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省级或以上学术会议至少  1  次。相关学科点将对研究生在参加学术研讨过程中应作专题报告次数以及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报告和讲座的次数  进行过程管理和登记。该环节考核通过后,记 2 学分。
(3) 开题报告(1 学分)
硕士生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在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  完成。开题报告书应首先获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送交考核小组成员审阅后  方可参加开题。开题报告应由考核小组进行论证,论证通过者记  2  学分。开题报告通过者,以书面形式交至所在学院审批后备案。在此基础上,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论文的具体工作计  划,并予以实施。具体要求按《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执行。开  题报告未通过者,在一定时间内(两次开题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3 个月)重新开题,2 次不能通过者,则学籍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满仍未重新开题或 3 次开题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4) 中期考核(预警分流)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要求入学后第四学期内,由所在学院统一安排,各相关负责人组织和实施。  审查小组应对其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预警和  分流,最后由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具体要求按《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
(修订)》执行。
(5) 实践训练(2 学分)
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形式,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硕士生  培养要求进行。硕士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 32 个学时或 20 个工作日,以培养硕士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实践训练分为四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至少其中一项活  动。每学年实践结束,研究生须提交一份书面的科研进展报告或实践报告,经导师考核认定合格后,  计 2 学分。
科研实践:参加课题研究,进行田野调查等活动。
专业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进入环保法庭、林业厅局、森林公安等机构进行实习等。管理实践(含助管):参加学校各管理部门的部分行政及教学管理工作。勤工助学:到用人单位兼职,担任管理、技术和劳务等工作。
(5)形势与政策教育
研究生的形势与政策教育除将其相关内容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之中外,主要采  取专题报告的形式进行,与贯穿培养过程的前沿讲座相结合。一年级研究生每学期参加专题讲座不  少于 4 次,上交作业不少于 2 次。该课程每学期考核成绩由听课考勤和作业成绩构成并纳入研究生必修环节,总成绩为各学期考核平均成绩,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形势与政策教研室负责统计并录入成  绩。成绩合格者,视为通过该环节。

(七)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学位论文应是一篇完整系  统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一般包括:题目、作者声明、目录、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3-5 个)、引言、正文、结论、主要参考资料等部分。学位论文要求语言凝练、章节分明、编排规范,
字数一般不少于 3 万字。论文格式参见《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按照《西南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  解决生态学法律等方面的能力。用于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的时间不少于 2 个学期。
学位论文完成后,先由导师对其进行评议,确定是否提交答辩,在导师同意后,研究生向学院  和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答辩要求。经学院和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安排  答辩日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八)其他要求

(九)学位类型
学位论文按照西南林业大学有关规定组织送审和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学校学位  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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