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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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城市与环境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

湖北师范大学2016年城市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16年城市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16年我院现有“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等三个一级学科的部分二级学科方向可接收一定数量的学术学位调剂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院联系。可接收调剂的专业有:
一、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须达到2016年学术学位硕士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部分学科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先填报《调剂申请表》发至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王娟老师:0714-6571579 ;QQ:2275713774)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调剂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特别提醒:只填写和提交“调剂申请表”而没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的,将无法参与调剂。)
2、我校将在“招生网”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3、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另行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细则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考生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通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公示的复试名单直接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单。复试考生先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科技大楼2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研究生复试费100元/生(根据鄂价费[2006]183号)。
3、复试考生须携带: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④《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
⑤初试准考证;
⑥近期免冠照(一寸)一张。
1、专业课笔试。参见各专业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面试,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总分100分。
3、综合面试(含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总分100分。
4、加试考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相关科目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总分100分。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
5、其他说明。以上四项测试中,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全程录像与录音。
6、违规考生的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可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试卷进行核查,对在报名及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笔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1)一志愿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跨学科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按以下办法折算(由高往低调):
初试成绩 = 原始成绩 - 报考学科国家线 + 调入学科国家线。
3、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一级学科排名,在学科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二级学科方向排名,按学科空缺计划数依次录取。
3、按照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4、复试结束后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将在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城市与环境学院进行公示。
有关复试体检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通知。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将体检单交至城市与环境学院。
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总评成绩,认真审核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现,由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并经湖北省招生办公室、教育部审核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细则由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决定。
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296394592@qq.com
学校纪委、监察处: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理学科专业介绍

地理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地理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注重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培养优秀本科生同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横向联合研究,突出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专业建设为目标,抓住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加快学科专业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把地理科学专业建设成为立足黄石、面向湖北,辐射全国具有一定特色和水平的专业。以师范专业教育为基础,以人文地理学科建设为重点,形成以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学相互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努力培养基础扎实、适应面广、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强、能适应基础教育和湖北以及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主要目标与根本任务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学科和专业建设,力争建成2—3个本科专业,达到校级重点扶植学科一门,校级精品课程1门,校级优质课程2门,校级创新团队1个。把本学科专业建设成为富有区域特色、并在湖北省同类学科中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提升地理学科的办学水平。
  (二)专业教师总数达到10—15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达50%。力争培养或引进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1名,校级学科带头人1名,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骨干教师3名。外聘教师2-3名,使师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更为合理。
  (三)教学设备资产累计达400万元。努力促使教学科研条件大大改善,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更加完善。不断加大开放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图书资料阅览室,对本专业图书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图书资料达到2000册,使其成为较高水平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平台。
  (四)力争取得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科学理论成果,获得省级成果奖励1项,在核心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篇以上,主持省级科研项3-5目项,力争国家级课题立项1项,大力推进纵、横向课题的立项,出版专著、教材1-2部,使学科的整体学术水平、社会反响大幅度提高。
  (五)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具有明确的专业内涵与外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具有科学规范的、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既能满足学生的基本知识要求,又能反映本专业特色;具有完备的各类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制定详尽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具有科学的教材选用方案;教学方法与手段先进;建设若干稳定的实习基地,保证专业实习正常进行。
  (六)在校生人数达到400人左右,加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培养,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确保就业率达到90%以上,力争考研入学率到达30%以上。
    三、具体措施与实施办法
  (一)加强专业建设领导
成立一个由专业负责人与教研室主任组成的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业建设的规划、组织、论证、制订措施与制度、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评估等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素养。
   2、加大专业教师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博士或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
   3、有计划选派教师参加专业课程的培训进修。
   4、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
   5、大力培养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
   6、采取为青年教师配备指导老师、集体备课、听课等手段,通过“传帮带”,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以教学为中心、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就业为目标,调整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由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业课程的设置论证工作,不断完善专业教学计划。
   2、各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由本门课程负责人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制定,最后由专业建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论证。
   3、强化日常教学管理。构建学生、教师双向信息反馈与评估,教学观摩与教学经验研讨,期中(末)教学检查为主要方式的教学质量控制体系,控制教师课时数量,实行课程负责制和主讲教师制度。实行教学示范课与观摩课制度,实行听课评课和教学研讨制度;改革教学方式与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双语教学);改革实验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加综合性实验课程;建设开放性实验室,努力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将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效果和教研成果纳入教师年终考核。
   4、加大课程建设力度。课程设置上倡导专业知识体系加技能模块,加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创新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确定重点课程建设门数,以重点课程和实验课程为重点,深化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的建设,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调整教材体系。各门课程,尽量使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近几年出版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应用部分原版教材,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同时根据专业的特点,引进科学出版社、环境出版社等著名出版社的教材。组织教师编写或参与编写具有学校和地方特色的自编教材。
  (四)科学研究
   1、牢固树立科研为教学服务的意识。结合所教课程、所从事的学科从事科研,谨防脱离教学实际、学科建设的实际去闭门造车。
   2、积极申报地理学科硕士点。
   3、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有经费资助的课题立项。要围绕如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来加强科研项目的申报,特别要结合教学和落实本科培养目标,发现重大问题来加强科研,认真组织队伍做好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大力倡导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学术梯队。
   4、经过2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各研究方向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
   5、加强激励机制。对教师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省部级立项课题、省部级奖励以及在重点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照学校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6、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省、校两级的教研立项,对各专业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研究,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促进学科专业建设。
   7、学术交流。继续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讲座,以本专业教授与副教授为骨干,面向广大教师或学生进行学术交流,并聘请国内外同行专家讲学,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五)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1、加强实验室管理,充实实验室的人员,建立和建全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提高实验人员的实验管理水平。
   2、强化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对现有的教师要增强实验动手能力的增训,对引进的人才要特别注意考察其实践技能。
   3、优化实验课程,建设好开放型实验室。切实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加强并改进学生的实习、见习、社会考察活动的管理,注重求实效。
   4、建立基础教育教学实习基地10—15个,省内外野外实践教学基地各一个,编写实习指导书、实习大纲,实习基地进行挂牌,聘请专家参与实践教学,共同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22人,“双师型”教师9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4人,企业导师15人。有多人次分别获得 “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黄石市劳动模范” 等荣誉称号。
学院在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上成果显著,近几年教师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1项,完成横向项目80余项;参与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等项目11项,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280多篇,其中被SCI、EI检索收录的有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257名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竞赛奖,仅2018年荣获国家级奖项21项,省级奖项2项;180余名学生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260余名学生荣获省、市、校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各种荣誉;连续多年学院考研录取率达到30%以上,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联系方式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1579
 址:http://www.geog.hbnu.edu.cn

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简介

城市与环境学院简介



城市与环境学院设有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5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相互交叉、优势互补的资源环境类专业集群,该专业集群为湖北省资源环境特色优势学科群。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22人,“双师型”教师9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4人,企业导师15人。有多人次分别获得 “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黄石市劳动模范” 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地理学一级硕士点,地理课程与教学论、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地理学5个二级硕士点,建有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黄石基地)、湖北省环境土壤样品制备流转(黄石)中心、黄石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湖北师范大学清洁生产中心,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创新团队1个;建有自然地理基础实验室、地表过程实验室、地理信息系统实验室、环境监测实验室、水污染控制实验室、大气污染控制实验室等15个实验室,1个校级水生态修复实验室和多个国家、省湿地公园野外生态观测站、青岛及庐山等野外实习基地;已与黄石环境监测站、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黄石市环投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校企合作联合人才培养基地20余个,其中,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在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上成果显著,近几年教师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1项,完成横向项目80余项;参与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等项目11项,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280多篇,其中被SCI、EI检索收录的有6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257名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竞赛奖,仅2018年荣获国家级奖项21项,省级奖项2项;180余名学生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260余名学生荣获省、市、校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各种荣誉;连续多年学院考研录取率达到30%以上,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