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16年城市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的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考研派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哦)[湖北医药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介绍] [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临床药学学科介绍] [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药学专硕评估工作推进会] [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研究生师资力量] [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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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16年城市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正文
2016年城市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16年我院现有“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等三个一级学科的部分二级学科方向可接收一定数量的学术学位调剂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院联系。可接收调剂的专业有:
一、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须达到2016年学术学位硕士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部分学科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
二、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先填报《调剂申请表》发至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王娟老师:0714-6571579 ;QQ:2275713774)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调剂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特别提醒:只填写和提交“调剂申请表”而没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的,将无法参与调剂。)
2、我校将在“招生网”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3、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另行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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