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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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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我校 2022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240 人(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 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类型与学制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沈农大 发〔2021〕39 号),我校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 博、硕博连读、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应届硕 士毕业研究生申请考核和普通入学考试招考五种类型。
我校 2022年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5年,最长可延至7年。  通过硕博连读和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两种类型 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6年,其中硕士阶段为2年,博  士阶段为4年,最长可延至8年。通过申请考核和普通入学考试  两种类型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可延至6年。 基本学制修业期满,凡需要延长学制者均需及时主动向学校申请  办理学籍延长的相关手续,否则,予以清除学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和我 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
(二)业务条件
1.直接攻博类
获得学术学位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级“直接攻博” 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沈农大研究〔2021〕11号)。
2.硕博连读和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类
原则上只在同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中的同一学术方 向内招生。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硕博连读和推荐优秀 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的相关规定。
3.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申请考核类
(1)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且为应届 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直接攻读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硕士 毕业获得学术硕士学位后即报考博士研究生。
(2)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最近五年内(截止至报考日)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  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新  托福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雅思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新 GRE   考试成绩 260分及以上或PETS 五级合格及以上水平。
(3)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学位论文均在良好以上(≥85分)
 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 厚兴趣,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4)获得本人硕士生导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报考
学科考核合格;
(5)满足招生学院(学科)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4.普通入学考试招考类考生
(1)已获得或入学前可获得学术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本 人硕士生导师或本学科专业领域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拟报考的博 士生导师推荐信。
(2)已获得或入学前可获得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本 人硕士生导师或本学科专业领域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拟报考的博 士生导师推荐信;且外语水平满足下列合格条件之一∶全国大学 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专业八级 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新托福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雅思考试 成绩5.5分及以上、新 GRE    考试成绩260分及以上或 PETS    五级合 格 。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邮寄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邮寄材料审核)审查,
各环节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申 请 考 核 制 考 生 ∶  2021年12 月20 日-2022  年2月26 日;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要严格按照我校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考试科目并牢记本人报名 号 。
2.网上报名以诚信为基础,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5年内不接受该考生报考。
3.考生拟录取后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4.报考类别务必选择“非定向”且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 均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l1.  申请考核类考生∶ 3 月4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参见各学院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普通招考类考生∶2022 年3月28 日-4 月1日;考生持报 考材料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沈阳农业大学服务中心裙楼
203 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规定时间无法到校参加现场资 格审查,则考生需在3月29 日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通过邮寄 的方式将报考材料传递至我办。 现场确认或邮寄材料任选一项即 可,不用重复进行。
3.直接攻博类、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类考生,  也需进行现场 确认,时间2022 年3月29 日-4 月2日,并提交《沈阳农业大学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导师推荐信、政审表及体检报告等材料。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 内由考生所在院(系、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行 政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 原件,留复印件;外地考生可先寄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交验原 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时递交);或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学 证明及预期取得学位证明;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有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材料(纸质版)。
 
 
已获硕士研究生毕
业证书考生
《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校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专家推荐信二份(其中一位须为拟报考导师)。          6.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
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政治审查表(在网上下载,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 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组织部 门公章)。
8.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现场资格审查 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二)各类型考生需要提供的特殊材料
1.直接攻博考生∶ 需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直接攻博”类研 究生推荐选拔申请表》(已完成)。
2.申请硕博连读类考生∶需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 究生申请表》(已完成)。
3.提前攻博类考生∶需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 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4.申请考核类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3)外国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个人经历及研究计划书(个人经历∶ 学习及学术研究简 要经历;研究计划书 ∶3000 字到5000 字入学后的研究设想);
(5)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 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6)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5.普通招考类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或答辩决 议书的复印件;
(2)专业硕士学位人员还需提供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 5年 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申请考核制
3 月11日前完成,考核时间、地点参见各学院实施细则。
(二)普通招考制
初试时间定于2022 年4月16 、17 日,复试时间为4月19 日 。
注∶如遇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等影响,时间顺延, 考试方式(线上、线下)均以校园网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适时  关 注 。
七、考试内容
(一)申请考核制
考试考核内容参见各学院实施方案。
(二)普通招考制
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学费标准与录取顺序
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 10000 元/学年,按年度收费 。
我校2022 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类研究生,
即入学后全脱产在校学习和进行科学研究。
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按照直博生、硕博 连读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 考博士生五种类型顺序录取。
各学科(学院)在上述前几类考生能够完成学校分配的计划 名额后,不再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请各类考生与报考学院(学
科)和报考导师保持联系。
九、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
助学金、助研津贴等。
(一)奖助对象
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奖助类型及标准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 津贴三部分,每年发放10 个月,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年以实际在校 月份(不包含寒暑假)发放,每月2900 元; 直接攻博类博士研究
生每月3000 元。
2.国家奖学金∶博士一年级入学可申请参评,奖励标准30000 元,每年3-5 个名额。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10000 元,二等8000 元,三等6000元。奖励覆盖面在70%左右。
4.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 10000 元,申请者须为年度考核合 格以上的二、三、四、五年级直博生和硕士以推免生身份入学的 硕博连读二、三、四年级博士生。
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 评审与发放办法(2021年修订)》(沈农大发〔2O21 〕29 号)。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 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 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3.已招过博士生的导师,每年可在自己所属的研究方向和自 主设置学科的一个研究方向内招收博士生;每个导师每年最多招 收2名博士生;连续三年考核均为    级的博士生导师可多招1名 博士生;上一年度因业务条件考核为C级的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两院院士在经费 充足的前提下每年可以招收4名博士生。具体详见《沈阳农业大 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21〕19 号)相关要求。
4.所有报名材料须以邮政快递(EMS )或顺丰快递形式寄出, 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寄出,报名截止日期以寄出时间为准。
5.因教育部关于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等原因引起信息更新,则以最新发布政策信息为准。
6.我校关于 2022 年博士招生的相关通知均通过沈阳农业大 学校园网发布。

根据《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2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938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90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2022 级“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 2022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按照《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第十二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 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  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有关事宜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会统一要求为准。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2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 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涵盖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3)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 8000 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
6000 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能源
动力、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年。学费标准以当年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二)奖助体系
1.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 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 校长奖学金:奖金为 8000 元/生/年,申请对象为获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且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二年级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3) 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 元(6000 元)、二等学业奖学金 6000 元(3000
元)、三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2000 元)。奖金标准分别对应学费 8000 元及以上/年、6000 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4)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 “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 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 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校长奖学金(8000 元/年,3 年可得 24000 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硕博6 年合计可得56000 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2) 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 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考试大纲,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7078
联系人:马老师 胡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syau.edu.cn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9月4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有关事宜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会统一要求为准。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8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2.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1年3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8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3)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1.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8000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15000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12000元/年,其他全日
    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8000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非全日制会计
    硕士研究生学费20000元/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15000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年。
    (二)奖助体系
    1.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10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6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推免至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一等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可申请二等校长奖学金,通过我校校内调剂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三等校长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6000元,二等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奖励覆盖面为40%—60%,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优秀学术论文和学术报告奖:学校每年评选一次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给予1
    万元/篇至5万元以上/篇的奖励;每年评选一次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报告奖,给予1千元/篇至
    5千元/篇的奖励。
    (6)“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元/年,3年可得18000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硕博6年合计可得52000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2)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研究生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信息网
    (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邮政编码:110866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传真:024-88487078
    联系人:马老师胡老师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
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欢迎报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5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
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2020 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录取当年入学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3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各种考试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1.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1.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0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
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5见招生章程附录。
(3)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 8000 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 8000 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
 (二)奖助体系 1.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1)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
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 6000 元,二等 3000 元,2000 元。
推免至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一等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可申请二等校长奖学6金,通过我校校内调剂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三等校长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6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覆盖面为 40%—60%,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优秀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 0.1 万元/篇至 50 万元/篇的奖励。
(6)“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1)所有推免生均享受或参评上述各项待遇中的最高待遇。
(2)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3 年可得 18000 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硕博 6 年合计可得 52000 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3)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学校不组织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
考生可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信息网(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7078联系人:马老师 胡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
沈阳农业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9 号)文件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2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5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60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5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 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
2019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 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
具体 申报时间及办法见《沈阳农业大学 2019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招生专 业目录上的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 究生,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硕博连读。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 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 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1
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 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 关证明;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能补报, 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 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 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 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 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 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 2
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各种考试中因 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 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 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 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 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 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 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 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 3
绩的证明。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 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 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4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 予承认。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19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 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 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 成绩的证明、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
如考生对复 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 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 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 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 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 4
见招生章程附录。
 (3)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 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 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 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 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 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 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最 终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6000 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 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6000 元/年。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 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和电气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
 (二)奖助体系 1.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 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
按月 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 6000 元,二等 3000 元,三等 2000 元。
全日制 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均可获得校长奖学金,一年级调剂生的 50%可获得校长奖学金。
 5
6 (3)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6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 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覆盖面为 40%,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优秀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 0.1 万元/篇至 80 万元/ 篇的奖励。
 (6)“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 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说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依 2.5 年学制,第三年相应奖助标准减半。
 2.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所有推免生均享受或参评上述各项待遇中的最高待遇。
 (2)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均可获得硕士生一 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 读条件的,博士期间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且优先推荐其 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3)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 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学校不组 织 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8098 联系人:胡老师 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
根据《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 号)文件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18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0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0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60 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5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 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
2018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 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
具体 申报时间及办法见《沈阳农业大学 2018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招生专 业目录上的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 究生,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后可申请硕博连读。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 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 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1
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 2 年(从毕业 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专科毕业生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 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符合下列要求人员。
 ①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 ②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能补报, 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 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 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 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 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 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 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各种考试中因 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 2
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 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 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 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 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 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 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 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 绩的证明。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 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3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 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18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 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 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 成绩的证明、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
如考生对复 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 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 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 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 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 见招生章程附录。
 (3)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4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 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 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 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 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 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 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最 终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6000 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0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6000 元/年。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 万元/年、风景园林硕 士研究生和电气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 1.5 万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 万元/年。
 (二)奖助体系 1.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 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
按月 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 6000 元,二等 3000 元,三等 2000 元。
全日制 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均可获得校长奖学金,一年级调剂生的 50%可获得校长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6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 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覆盖面为 40%,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优秀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 0.1 万元/篇至 80 万元/ 篇的奖励。
 5
6 (6)“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 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说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依 2.5 年学制,第三年相应奖助标准减半。
 2.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所有推免生均享受或参评上述各项待遇中的最高待遇。
 (2)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均可获得硕士生一 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 读条件的,博士期间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且优先推荐其 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3)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 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学校不组 织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指定参考教材。
考生可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信息网 (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8098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
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5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 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 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 学关于开展 2020 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招收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 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录取当年入学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 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 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 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 关证明;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十一章 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 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 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 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 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 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 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 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各种考试中因 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 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 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现场确认手续。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 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 息。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 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 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
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 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 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 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 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0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 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 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 明、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 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 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复试 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 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 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 4
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 见招生章程附录。 
(3)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 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 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 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 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 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 学习。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 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 8000 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 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 8000 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非全日制会计 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 
(二)奖助体系 
1.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 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按月 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 6000 元,二等 3000 元,2000 元。推免至我校 5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一等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可申请二等校长奖学 金,通过我校校内调剂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三等校长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6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 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覆盖面为 40%—60%,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优秀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 0.1 万元/篇至 50 万元/ 篇的奖励。 
(6)“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 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所有推免生均享受或参评上述各项待遇中的最高待遇。 
(2)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 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3 年可得 18000 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 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 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硕博 6 年合计可得 52000 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 项目。
(3)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 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 织 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7078联系人:马老师 胡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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