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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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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体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
每名导师当年度原则上只招收一名学生(含申请-考核制),同时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当年度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人数及各专业考生初试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及以上(自获得学位至博士入学之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获得硕士学位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及其成绩证明;近五年内(2016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第一完成人)、或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经审核确认已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报考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网报日期:2021年3月25日—4月10日。网报地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http://yz.chsi.com.cn/)
2.提交材料
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如下六项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寄至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报名”(快递务必选择EMS,以截止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邮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行政楼208室,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
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在考生签字栏签名确认;在“表格照片”“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如无单位(包括应届考生),则盖档案所在部门的公章。
②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1份(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入学前补交)。
③两名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表。
④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
⑤所报考导师出具的书面同意函。
⑥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缴纳报考费:报考费140元。请考生于2021年3月25日—4月10日登陆天津体育学院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211.68.236.115:8083/) 缴纳报考费。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末尾字母大写)。需要说明的是,不参加考试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的报考费不予退还;报考费逾期未缴者,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4.体检: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五、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报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将在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符合报考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考生,于考试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同时携带学生证原件)到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
六、初试
1.考试日期:拟定于2021年5月中旬左右,初试和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网站通知。
2.考试地点: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3.考试科目:详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均为笔试,将在复试期间进行。
七、学制、学费
学制四年,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八、其它
1.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导致不能复试和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生工作任何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达到报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和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体育学院团泊新校区行政楼208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联系电话:022-23016498
附件:
1.专家推荐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3.考试大纲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0年2月1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体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
每名导师当年度原则上只招收一名学生(含申请-考核制),同时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当年度具备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人数及各专业考生初试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及以上(自获得学位至博士入学之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获得硕士学位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及其成绩证明;近五年内(2015年01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第一完成人)、或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经审核确认已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报考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网报日期:2020年1月15日—2月15日。网报地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http://yz.chsi.com.cn/)
2.提交材料
请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如下五项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寄至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报名”(快递务必选择EMS,以截止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
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在考生签字栏签名确认;在“表格照片”“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1份(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入学前补交)。
③两名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表。
④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1份,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
⑤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缴纳报考费:报考费140元。请考生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需要说明的是,不参加考试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报名费逾期未缴者,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4.体检: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五、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报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符合报考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考生,于考试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同时携带学生证原件)到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研究生处网站)。
六、初试
1.考试日期:2020年3月7日-3月8日(6号报到领取准考证,详细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
2.考试地点: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3.考试科目:详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均为笔试,将在复试期间进行。
七、学制、学费
学制四年,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八、其它
1.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和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生工作任何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达到报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和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体育学院团泊新校区教学楼B-115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联系电话:022-23016498
附件:
1.专家推荐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3.考试大纲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1月15日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650人左右。
目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各专业最终录取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接收推免生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本科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我校在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范围内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依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报考专业方向的接收条件,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单位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经我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初试合格后,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咨询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6日。
  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可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公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5.待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提供学生证,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提供学术期刊发表的2篇论文等材料(已公开发表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本报考点不接收补缴费。
(7)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确认时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确认时间、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办理认证报告需要一定周期,请务必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办理。因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 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公告。
3.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2月(具体时间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详情见后期公布的复试办法。对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该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试录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调剂
(一)调剂要求
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是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唯一平台,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相关要求。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新生报到后,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各专业学制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新闻与传播专业13000元/年、金融和国际商务专业18000元/年)。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等,非定向生享有国家助学金。通过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以上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2-23280352
邮 箱:yzb@tjfsu.edu.cn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邮政编码:300204
网 址: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http://grad.tjfsu.edu.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600人左右。

  目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各专业最终录取数将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接收推免生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本科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在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范围内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依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报考专业方向的接收条件,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单位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经我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国家双一流院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并在入学后的奖学金评定、研究方向选择、国际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初试合格后,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咨询时间:2020年9月19日-23日。

  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可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公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1月底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提供学生证,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提供学术期刊发表的2篇论文等材料(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确认时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确认时间、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公告。

  2.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2月(具体时间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详情见后期公布的复试办法。调剂生须加笔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为笔试。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考试录取须按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是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唯一平台,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各专业学制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新闻与传播专业13000元/年、金融和国际商务专业18000元/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卡西欧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以上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四、咨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外事小院2楼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300204电话:022-23280352传真:022-23282281

  联系部门: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网址: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tjfsu.edu.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共500人左右。
我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共10人。
目前的招生人数全部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并做适当调整。
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将按物价局批准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三、接收推免生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本科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范围内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依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接收名额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报考专业方向的接收条件,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经我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国家重点院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并在入学后奖学金评定、研究方向选择、国际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初试合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咨询时间:2019年9月19日—23日
2.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1月底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提供学术期刊发表的2篇论文等材料。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2.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2月(具体时间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请见复试细则。调剂生须加笔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为笔试。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考试录取须按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我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咨询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外事小院2楼 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300204   电 话: 022-23280352   传 真: 022-23282281
联系部门: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网    址: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grad.tjfsu.edu.cn/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共480人左右。
我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共5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目前的招生人数全部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并做适当调整。
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将按物价局批准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三、接收推免生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本科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范围内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依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接收名额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1.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在系统中接收我校复试及拟录取通知。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报考专业方向的接收条件,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经我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3.国家重点院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并在入学后奖学金评定和国际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初试合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咨询时间:2018年9月19日—23日
2.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1月底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提供学术期刊发表的2篇论文等材料。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5.考生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3日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19年2月—3月(具体时间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请见复试通知。调剂生须加笔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为笔试。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考试录取须按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我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咨询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外事小院2楼 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300204   电 话: 022-23280352传 真: 022-23282281
联系部门: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480人左右。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我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5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将按物价局批准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三、接收推免生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本科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范围内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依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接收名额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1.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在系统中接收我校复试及拟录取通知。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报考专业方向的接收条件,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经我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3.国家重点院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并在入学后奖学金评定和国际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初试合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咨询时间:9月19日—23日
2.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成绩于2018年3月中下旬在我校网上查询。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请见复试通知。调剂生须加笔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为笔试。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考试录取须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5号文件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我校组织进入复试的考生统一进行。
八、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我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咨询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外事小院2楼 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300204
电 话: 022-23280352
传 真: 022-23282281
电子邮箱:graduate@tjfsu.edu.cn
联系部门: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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