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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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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大连交通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直接攻博招生拟录取工作已完成,本章程第三、四、五、六部分适用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择优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详见《大连交通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2.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在读硕士生,择优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择优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5)攻读博士专业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已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

 2)近三年内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含二篇)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等。

 3)已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审查同意。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日程安排

 申请人应将本人相关材料提交给意向导师,经导师同意后进入报名环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2022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30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现场确认:2022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30日

 考核时间:2022年5月14日

五、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报考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培养单位部门公章;在职工作人员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人员加盖户口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专家推荐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

 5.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各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核验。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获得国(境)外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7.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及相应证明材料。

 8.报名信息确认单。

六、考核

 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申请人科技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能力突出者。

七、录取

 我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

 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基本学制内,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校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和困难补助等各种形式的奖助。

十、其他

 (一)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三)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十一、监督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邮政编码:116028

 

 机械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823(李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827(张老师)

 机车车辆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129(王老师)

附件:
1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

2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3专家推荐表.doc
4报名信息确认单.xls
5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doc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直接攻博招生拟录取工作已完成,本章程第三、四、五、六部分适用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择优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在学硕士生,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择优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应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5)攻读博士专业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博士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已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

2)近三年内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含二篇)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等。

3)已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审查同意。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应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日程安排
申请人应将本人相关材料提交给意向导师,经导师同意后进入报名环节。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

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现场确认: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

考核时间:2021年5月16日

五、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报考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培养单位部门公章;在职工作人员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人员加盖户口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专家推荐表: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

5.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各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核验。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获得国(境)外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7.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及相应证明材料。

8.报名信息确认单。

六、考核
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申请人科技外语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能力突出者。

七、录取
我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
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基本学制内,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校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和困难补助等各种形式的奖助。

十、其他
(一)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三)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十一、监督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机械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5509(董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827(张老师)

机车车辆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11-84106129(王老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四种方式。
1、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该方式仅限于大连交通大学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生,且须满足如下申请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2)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
(3)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合理,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趋势,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4)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直接攻博: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4、申请-考核:指学校和学院分级管理,以学科所在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的招生方式。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
(3)近三年内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含二篇)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前12名、8名、5名,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5名、3名)等;
(4)已取得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并经我校专家组审查同意。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我校在学硕士生已经完成硕士阶段的全部课程,成绩优秀,经导师推荐和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1、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5月5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楼205房间)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考试时间: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0日
考试地点: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准考证下载: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10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2、提交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如下材料:
(1)报考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加盖培养单位部门的公章;在职工作人员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其他人员加盖户口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专家推荐表: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体格检查表:报名前三个月内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4)身份证件: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的各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具体参见《大连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硕博连读)免试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六、复试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1、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考生复试时需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评议意见、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录取
我校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要调转人事档案,但需要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含硕博连读)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校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和困难补助等各种形式的奖助。
十、监督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七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条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一条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下同)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初试成绩于2022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第十八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第二十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一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三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2021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1234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1159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5人。2022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十七条 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推免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第九章 学制、学费标准及就业方式
第三十八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软件学院(现代信息产业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共30000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共23000元。
第四十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
第四十二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六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七条 报考我校考生认为我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我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如对我校答复不认可的,可向辽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认可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四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 、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报名
    第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七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条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初试
    第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二条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分别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为2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分别为15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三条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初试成绩于2021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第四章复试
    第十五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第十八条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第二十一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调剂
    第二十四条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第六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录取
    第三十条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一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二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三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2020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107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10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5人。2021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十七条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新生奖学金 一等 30% 8000元
二等 40% 5000元
三等 30% 3000元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 8000元
二等 20% 5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第九章学制、学费标准及就业方式
    第三十八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3-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修业年限2-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3-6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完成学习任务,若因特殊原因,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学制,但不得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条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00]专业学位软件工程研究方向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第四十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
    第四十二条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的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七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条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一条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二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分别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为2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分别为15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初试成绩于2020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
第十八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一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三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2019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777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69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2020年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十七条  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新生奖学金 一等 30% 8000元
二等 40% 5000元
三等 30% 3000元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 8000元
二等 20% 5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第九章  学制、学费标准及就业方式
第三十八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研究生均在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学习和生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代码085400]专业学位软件工程研究方向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第四十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十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
第四十二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二级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
第四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 、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英语通过国家四级(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初    试
一、初试科目:见《大连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9年3月中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领域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工程领域学费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三、校区: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
奖助体系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新生奖学金 一等 30% 8000元
二等 40% 5000元
三等 30% 3000元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 8000元
二等 20% 5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学院招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每生3万元(税前)。
借助国家“高铁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新建普速铁路、高铁和城市轨道交通迅猛发展的东风,学校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欢迎全国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传    真: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大连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doc
 
大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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