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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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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英语要求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英语要求。以下即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校70年来,学校秉承 “博学、诚信、求索、笃行”的校训精神,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已完成)、本科直博生(已完成)选拔外,我校2022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招生。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 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 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评,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 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 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2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21年12月17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预计12月底)后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详见各学院实施细则),考试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除高校专职教师(纳入国家高校序列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性质)可报考定向就业外,非定向就业考生被拟录取后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按规定调入我校。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高校专职教师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
报考“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时须选择定向就业,具体政策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1. 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
3. 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4. 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5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考试安排两段制考试中"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于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14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留存。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以上第5、第6项材料请考生妥存,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研招网参考(一)完成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基本能力测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六、考试安排
(一)两段制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2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
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
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
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部分专业、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拟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于2022年4月份举行,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①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②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③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未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按时完成各学院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和《准考证》;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 “学信档案”>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⑩《诚信考试承诺书》
注: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学院如另有要求的,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1月上旬),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研究生院将于2022年1月在研究生网站公示拟录取结果
七、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因我校各博士招录途径拟录取结果确定存在时间先后(时间顺序为: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导师在普通招考中(两段制考试)实际招生数根据导师科研情况、教育部实际计划下达后学院总体招生指标、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指标占用情况及上线生源(进入复试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学院总体上线生源质量情况、导师间生源结构性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未明确前,导师在普通招考中的实际招生数无法提前确定,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注意。
九、其他重要事项
1. 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本科直博生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推荐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等。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3. 2022年我校国际关系学院开始招收国际政治(030206)专业博士研究生。
4. 我校原则上为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供住宿。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京外高校专职教师原则上提供学习前两年住宿。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京内高校专职教师(含本校教职工)以及商务部定向委托培养人员不提供住宿。具体可参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贸大后基发〔2020〕16 号).pdf等制度通知。
5.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 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8.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
 

招生学院 联系人 咨询电话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曾老师 010-64493607
(002)金融学院 曾老师 010-64495069
(003)国际商学院 袁老师 010-64493501
(004)信息学院 郭老师 010-64495144
(005)法学院 顾老师 010-64492061
(006)英语学院 黄老师 010-64495025
(007)外语学院 刘老师 010-64492607
(008)政府管理学院 于老师 010-64493411
(009)保险学院 钱老师 010-64497301
(010)中国WTO研究院 高老师 010-64495779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马老师 010-64492019
(012)国际关系学院 王老师 010-64497042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孔老师 010-64492659
(014)统计学院 宋老师 010-64497209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金老师 010-64492060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盖老师 010-64494097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修老师 010-64492993
(019)商务战略研究院 范老师 010-6426043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2021年我校金融学院开始招收金融工程专业(0202Z5)博士研究生。停招信息学院的产业经济学专业。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已于2020年完成)、本科直博生(已于2021年接收推免生考试中完成)选拔外,我校2021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生源选拔。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评,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20年12月22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预计1月中上旬)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参加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考试安排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分数线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外,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
往届生如被录取,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调档,我校收到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制4年。
(二)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三)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5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四)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基本条件如下(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说明: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
5.建议考生在报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考试安排两段制考试中"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拟于2020年12月4日-2021年1月22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2021年1月22日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招生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笔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六、考试安排
(一)两段制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1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部分专业、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拟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2.第二阶段考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于2021年4月份举行,具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①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②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③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未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按时完成各学院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如因特殊情况调整提交方式,将另行通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 “学信档案”>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导师在普通招考中(两段制考试)实际招生数根据导师科研情况、教育部实际计划下达后学院总体招生指标、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指标占用情况及上线生源(进入复试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学院总体上线生源质量情况、导师间生源结构性情况和复试考核情况等未明确前,导师在普通招考中的实际招生数无法提前确定,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注意。如导师已招录直博生、硕博连读或者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上述阐释的原则,在普通招考中依据复试考核情况和导师的招录意愿,确定拟录取结果。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本科直博生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海南大学推荐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
3.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6.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姓名 咨询电话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曾老师 010-64493607
(002)金融学院 曾老师 010-64495069
(003)国际商学院 袁老师 010-64493501
(004)信息学院 郭老师 010-64495144
(005)法学院 顾老师 010-64492061
(006)英语学院 黄老师 010-64494629
(007)外语学院 米老师 010-64492607
(008)公共管理学院 冯老师 010-64493408
(009)保险学院 江老师 010-64495041
(010)中国WTO研究院 高老师 010-64495779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马老师 010-64492019
(012)国际关系学院 王老师 010-64494405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孔老师 010-64492659
(014)统计学院 罗老师 010-64494646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金老师 010-64492060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盖老师 010-64494097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010-64492587
(019)商务战略研究院 范老师 010-64260434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20年12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2020年我校开始招收能源与低碳经济学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与信息管理专业(信息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专业(公共管理学院)、全球治理(国际关系学院)、统计学(071400)专业(统计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硕博一体化项目选拔外,我校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考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生源选拔。
(一)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质素测评,主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考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19年12月12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预计12月中下旬)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研究生院拟定于2020年1月4日组织考试,考试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考核制基本分数线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外,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
往届生如被录取,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调档,我校收到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制4年。
(二)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三)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4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四)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招生方式与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含两段制考试、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
6.建议考生在报考时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保持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8.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除以上条件外,考生须仔细查看各学院专业的相关专业目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因考生错报、误报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将取消其初试、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拟定时间: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17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二)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12月27日前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招生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笔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的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
六、两段制考试
(一)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20年3月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全球价值链研究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二)第二阶段考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定2020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1)经管类、政治学、统计学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2)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3)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无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4月(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使用燕尾夹固定):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七、申请—考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两个阶段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其他
1.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3.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硕博一体化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不参加派遣。
4.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姓名 咨询电话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曾老师 010-64493607
(002)金融学院 曾老师 010-64495069
(003)国际商学院 袁老师 010-64493501
(004)信息学院 姜老师 010-64495144
(005)法学院 顾老师 010-64492061
(006)英语学院 王老师 010-64495025
(007)外语学院 孔老师 010-64493206
(008)公共管理学院 谭老师 010-64497243
(009)保险学院 钱老师 010-64495042
(010)中国WTO研究院 高老师 010-64495779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范老师 010-64492253
(012)国际关系学院 钟老师 010-64493807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周老师 010-64493696
(014)统计学院 宋老师 010-64494646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金老师 010-64492060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刘老师 010-64494810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010-64492587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一些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添加。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9年11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我校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2019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我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工作,其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助力学生的成长成才。
、博士生招生途径
除硕博连读考试,硕博一体化项目选拔外,我校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和申请—审核制(试行)开展博士生生源选拔。
(一)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自2014年,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推行两段制考试改革。
1. 第一阶段考试即为资格考试,原则上设置初试科目一至两门,主要为外语(100分)和专业基础课(100分),均为全校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命制,具体门数根据学科特点而定,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其中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第一阶段只考公共英语一个科目。
2. 第二阶段考试主要为专业考核和综合质素测评,主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具体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决定,具体复试办法届时以学校和学院的通知为准。
3. 具体初试科目设置请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或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二)申请—审核制(试行)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生源,进一步创新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审核制。我校申请—审核制分为资格考核和基本能力测试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考核阶段:由考生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2018年12月23日前);由所报考导师或由报考导师组织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价,通过者由导师推荐至学院审核评议。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公示后(预计1月初)方可进入基本能力测试阶段(研究生院拟定于2019年1月12日组织考试,考试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申请—审核制基本分数线者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未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信息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将后续发布,接收申请—审核制考生的招生单位以发布细则单位为准)。
二、全面贯彻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外,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
往届生如被录取,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调档,我校收到档案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
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规定,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100%资助,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适用二年级(含)以上)、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及“绿色通道”,具体可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的具体细则。
(三)学校鼓励博士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对博士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发表期刊类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单篇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博士研究生可申报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可获不同等次科研资助;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学校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究生项目(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参加公派出国项目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参加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可由学校提供3~4万不等的资助;参加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由学校提供最高1万元资助;各学院为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发表、科研创新和国际交流提供了较为可观的奖励和资助,具体情况以各学院(中心)的规定为准。
(四)以上具体政策及适用范围,以国家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四、招生方式与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含两段制考试、申请—审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基本条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实施细则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非学历教育方式(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不含考生本人所报考的导师)。
6.建议考生在报考时通过各种方式(面谈、电话、电邮等)同所报考导师保持沟通,使导师知悉相关情况。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8.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各类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详见后文第六条"第二阶段考试"中的4)。
五、网上报名
(一)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拟定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2月22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提交有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费
(1)收费标准:每人200元人民币。
(2)交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需提前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3)交费说明:报考费一经缴纳,不论考生后期是否参加我校现场确认及考试,报考费一律不退。
5.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需要相关部门盖章签字的须及时完成。
6.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初试前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有任何修改,否则取消博士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二)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考生报名
研究生院在公示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后,候选人须在1月6日前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招生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笔试)。未按期报名者,视作放弃候选人资格。
未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资格或未通过的申请—审核制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两段制考试再次参加选拔。
六、两段制考试
(一)第一阶段考试(初试)
1.第一阶段考试拟定时间:2019年3月16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经管类、政治学类专业:①公共英语+②专业基础课;其他专业(法学院、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①公共英语。具体可查看《博士入学考试第一阶段初试科目大纲及题型结构.pdf》。“2202经济数学综合”科目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和统计学院,为可选项,考生可在“2201经济学基础”和“2202经济数学综合”中二选一,其他经济类专业基础课只考“2201经济学基础”。
3.考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二)第二阶段考试
1.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确定办法
我校将根据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划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资格线,只有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考核,请考生考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通知。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以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拟定2019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考核内容及方式
1)经管类、政治学类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两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
2)其他各专业第一阶段初试已考核一门,第二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研究能力和潜质的考核,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以学院专业目录或相关通知为准)
3)第二阶段参考书可查看各学院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后续发布),如无指定的,则可参考往年该专业相关专业复试用书或自主掌握该学科专业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入围第二阶段考核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4月(具体日期待定,另行通知)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A4大小,1-8按顺序挂角装订):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样表 .pdf);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⑥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七、申请—审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考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体检
与第二阶段考核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两个阶段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其他
1. 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3.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硕博一体化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统一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不参加统一派遣。
4.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下方(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 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 姓名 咨询电话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曾老师
郭老师
010-64493607
010-64493422
(002)金融学院 曾老师 010-64495069
(003)国际商学院 袁老师 010-64493501
(004)信息学院 姜老师 010-64495144
(005)法学院 潘老师 010-64492061
(006)英语学院 王老师 010-64495025
(007)外语学院 孔老师 010-64493206
(008)公共管理学院 谭老师 010-64497243
(009)保险学院 钱老师 010-64495042
(010)中国WTO研究院 戴老师 010-64495778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范老师 010-64492253
(012)国际关系学院 钟老师 010-64493807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周老师 010-64493696
(014)统计学院 宋老师 010-64496258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金老师 010-64492060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王老师 010-64494361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一些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添加。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周一、三、五下午对外出售)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8年11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科学规范选拔,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订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注重一贯表现,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素养的考核。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全国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一般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申请英语专业的,需获得英语专四或专八证书;申请小语种的需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5、除法律(非法学)外,申请的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理工科可报考经管类专业。对于跨一级学科报考者,由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审定是否符合该专业培养要求。
同等条件下,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公开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第3条特别说明:由于各高校推免工作进程差异,预计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我校推免系统报名。
三、申请专业及名额
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 (MPA)、审计硕士、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等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专业(类别)之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发布,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四、学费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收费标准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五、申请办法
1、完成“双系统报名”(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以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考生须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点击进入)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拟定于9月11日—9月17日。每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我校一个专业,请慎重填报志愿信息,一经审核无法更改。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逾期报名无效。(注意:系统中上传照片应为蓝(白)色为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150(宽)×200(高)像素(pixel)。严禁通过其他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照片中人像。如不按此要求上传,后期将无法正常打印申请表,后果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考我校且获得接收推免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和报名。“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信息须与我校推免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报考院系和专业等志愿信息须与在我校公布拟录取结果一致,否则自动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通过夏令营考核获得202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无须在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上报名,仅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即可。
2、复试资格认定
由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取得接收推免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统查询,以公示名单为准。
复试考生须登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通知书打印系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届时请以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
拟于9月25日前通网络远程考试完成复试考核,具体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及拟录取名单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所公示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按时完成“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5、已参加我校相关招生单位暑期夏令营活动并已通过招生选拔的学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请按通知要求直接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具体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
六、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获得复试资格后,在我校推免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三学年完整正式成绩单 1 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注: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资格审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2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2、从2014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包括推免生)都纳入收费范围,实行新的奖助政策。
3、推免生入学时还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1)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2)受到相关处分的;
(3)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4)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6)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或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
(7)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九、注意事项
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有变更,须及时联系我校。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2、推免生选拔过程中,我校将对“本科直博生”项目候选人及硕博连读项目候选人进行选拔。请以各招生单位具体通知、招生办法为准。
3、本简章中如有与上级管理部门发布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管理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有关招生信息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网址yjsy.uibe.edu.cn。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传真)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989年11月学校在国内率先成立了校董会。李岚清为首任校董会主席,荣毅仁、霍英东等任名誉主席,吴仪为第二任校董会主席。2011年9月,校董会第三届会议选举施建军为第三任校董会主席,石广生、刘鸿儒、陈元为荣誉主席。
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和支持:政府机构、企业家、财团、大公司等纷纷向学校捐资设立基金或奖学金,许多国际著名的跨国企业成为学校的赞助团体。目前,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奖教金等20余项,院系级基金则更多。学校与美、英、法、德、日、俄、意、澳等51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不断开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面向世界办学的特色更加鲜明。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等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开放型经济学科群”(含应用经济学、国际法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战略与规划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参评的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获评A-(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个获评B(公共管理硕士),进入前15%(A+、A、A-三档)的专业学位总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之首。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学校倡导追求卓越、创造精品的理念,控制办学规模、坚持办精品大学,办特色大学,加强国际化建设,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现代化发展之路,将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作为长期愿景和历史使命。学校研究生教育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以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研究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目标,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优秀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我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教育部尚未下达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人数不包含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uibe.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相关信息。
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各专业不再单列招生简章,请查询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招生简章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请查询相关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9)各专业具体招考条件须详见各单位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系统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考生在报考时须按照相关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查看“网报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报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点要求的材料配合采集或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安排:“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请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外埠考点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已报名并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拟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为保证我校及时联系考生,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4、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攻读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等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20年11月12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格式:2021士兵计划-姓名-身份证号)
准考证发放: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3、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其他材料将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3、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六、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参考各专业招生简章。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九、其他
(一)2021年我校专业调整情况如下:
新增硕士招生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工程专业(0202Z5)、外语学院意大利语口译专业(055120)、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030506)。(具体考试科目请参照相关专业招生专业目录)。
停止招生硕士专业:信息学院产业经济学(020205)、金融学(020204)。
(二)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具体请查看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六)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
(九)我校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十)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20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传真)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欢迎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我校各招生单位咨询联系电话:

招生单位名称 姓名 咨询电话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学硕 郭老师 010-64493422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专硕 王老师 010-64493131
(002)金融学院 曾老师、杨老师 010-64495069
(003)国际商学院-学硕 袁老师、马老师 010-64493501
(003)国际商学院-MBA 赵老师、韩老师 010-64494150/4376
(003)国际商学院-EMBA 汪老师、郭老师 010-64492021/3586
(003)国际商学院-MPAcc、MAud 徐老师 010-64494383
(004)信息学院 郭老师 010-64495144
(005)法学院 顾老师 010-64492061
(006)英语学院 王老师 010-64495025
(007)外语学院 米老师 010-64492607
(008)政府管理学院-学硕 冯老师 010-64493408
(008)政府管理学院-MPA 陈老师 010-64493405
(009)保险学院 江老师 010-64495041
(012)国际关系学院 王老师 010-64494405
(014)统计学院 罗老师 010-64494646
(015)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赵老师 010-64497249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010-64492587
以下单位属我校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
(010)中国WTO研究院 高老师 010-64495779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马老师 010-64492019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盖老师 010-64494097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5、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

1、网上预报名:考生须在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报名;正式报名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考公告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认证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邮政编码:100083,学历认证咨询热线:010-82338424/82335424,学历认证传真:010-82338426,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rz 。

3、现场确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将依据北京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现场确认时间。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携带)和现场确认单(届时将公布打印网址),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照相。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必须选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88单考英语100分;③788单考专业基础150分;④888单考贸易综合150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2、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拟招生人数为10名。

2、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

3、学制3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5、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六、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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