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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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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2010年成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共建高校。2016年获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成为省局共建的国防特色院校。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图书馆面积4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43.55万册。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和大学生文体中心,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学校建有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是国家和辽宁省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辽宁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学校现有16个学院(部),58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重点,突出国防特色,理、工、文、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具备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引领,不断加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7门。现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663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86人,高级职称专任教师569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5人次;省学术头雁、省领军人才、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兴辽英才计划”、省“百千万人才”百人层次、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等107人次;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7个。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7460人,其中本科生1540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542人。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建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以及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翻译、会计、工商管理等6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高校重大科技平台。5个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5个辽宁省重点学科。2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7个省级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兴校”战略,不断发挥对俄合作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和合作。与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芬兰、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多所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开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教育部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波兰、法国等国家的大学分别开展了4+0、2+2、3+1等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等俄罗斯著名高校合作开展了中俄联合培养2+2项目,培养了大批“专业+俄语”的复合型国际人才。2012年我校成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公派留学项目优先选拔院校。累计培养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多名来华留学生。学校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和国家级普希金俄语中心。
70多年来,学校始终牢记高等教育的使命和责任,与时代同呼吸,与国家共命运,将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理、经、管、文、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3万余人,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为国防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招生说明
(一)2022年我校19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1002人,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表一,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2022年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38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原则上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国家实际下达为准)
学位类别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院系所拟招生计划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全日制学术学位 装备工程学院 080100 力学 9 吴老师 024-24681249
全日制学术学位 082600 兵器科学与技术 33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500 机械 55
全日制学术学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25 周老师
郭老师
024-24681543
024-24686226
全日制学术学位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7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42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404 计算机技术 84
全日制学术学位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74 李老师
蒋老师
024-24682312
024-24682956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406 控制工程 90
全日制学术学位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9 郭老师 024-24682163
全日制学术学位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28
全日制学术学位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8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500 机械 138
全日制学术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7 谭老师 024-24680841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601 材料工程 59
全日制学术学位 汽车与交通学院 080204 车辆工程 14 汪老师 024-24681272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500 机械 32
全日制学术学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8 孙老师 024-24680345
全日制学术学位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6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602 化学工程 30
全日制学术学位 理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19 郑老师 024-24682182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10
全日制学术学位 经济管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 金老师 024-24682203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1 会计学 21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2 企业管理 3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2
全日制学术学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8 姜老师 024-24686301
全日制学术学位 艺术设计学院 130500 设计学 40 李老师 024-24680729
全日制专业学位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22 冯老师 024-24682395 
全日制专业学位 055103 俄语笔译 8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经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38 刘老师 024-24682303
合计 1002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在报考前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7日上午进行,时长六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我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我校原则上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详见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八)其他复试要求参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
七、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针对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后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我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我校将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二)我校将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
(三)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公示期间,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本单位。
(六)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本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本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费1.2万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费4.3万元/2.5年,其他专业学费0.8万元/年。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政策,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
十三、其他
(一)本单位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三)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可致电024-24686219咨询。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2016年获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成为省局共建的国防特色院校。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
经过七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图书馆面积4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43.55万册。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和大学生文体中心,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学校建有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是国家和辽宁省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及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16个学院(系、部),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重点,突出国防特色,理、工、文、经、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具备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引领,不断加强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示范、改革试点和重点支持等专业19个,国家级、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5门。现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661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33人,高级职称专任教师 528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4人次;省学术头雁、省领军人才、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兴辽英才计划”、省“百千万人才”百人层次、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等97人次;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
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7213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550人。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学科方向);有6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高校重大科技平台。有5个国家级国防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5个辽宁省重点学科,4个学科列入辽宁省“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芬兰等18个国家的8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交流与合作。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开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教育部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波兰、美国、法国等国家的大学分别开展了4+0、2+2、3+1等中外校际交流项目。
一、招生说明
(一)2021年我校19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866人,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表一,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2021年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29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100
168
156
89
139
51
29
40
30
31
14
19
合计866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8日上午进行,时长六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我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八)其他复试要求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
七、调剂
我校按照《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以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针对我校,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二)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我校将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二)我校将在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公示期间,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六)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我校翻译硕士1.2万元/年、工商管理硕士4.3万元/2.5年,其他专业学费0.8万元/年。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三助一辅政策(学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且不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以及招生宣传。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024-2468621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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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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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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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4-24686219
联 系 人:王老师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2016年获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成为省局共建的国防特色院校。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
经过七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图书馆面积4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37.52万册,图书总量242.52万册。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和大学生文体中心,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学校建有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是国家和辽宁省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及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19个学院、系、部等,设有50余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工、理、经、管、文、法、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具备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改革试点专业及重点支持专业19个。有6个省级教学团队,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14门。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17个。
现有教职工1685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28人,高级职称专任教师54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3人。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省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70人,辽宁省创新团队4个。
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7080人,其中本科生1538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695人。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45个二级学科(学科方向);有6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高校重大科技平台。有5个国家级国防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5个辽宁省重点学科,4个学科列入辽宁省“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2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2800余项,科研到款逾3亿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等国家级项目130项。获批省级奖项40项。获得授权专利1056项,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434篇。
学校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芬兰等18个国家的80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交流与合作。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开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教育部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法国等国家的大学开展2+1+1,2+2以及3+1等不同模式的本科生及硕士生联合办学项目。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2015年以来,招收留学生1685人,政府奖学金本科生58人,硕士生274人。学校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并于2015年度获得“全球先进孔子学院”荣誉。
一、招生说明
(一)2020年我校19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550人,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表一,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2020年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29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所名称(招生专业名称) 院系所拟招生计划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90
2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
90
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
90
4 装备工程学院
(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机械)
58
5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
62
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
48
7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16
8 汽车与交通学院
(车辆工程、机械)
27
9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俄语笔译)
22
10 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学)
20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8
12 理学院
(光学工程)
9
合计 550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初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3日上午进行,时长六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我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
(八)其他复试要求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
七、调剂
我校按照《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以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针对我校,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二)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将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进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公示期间,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六)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我校翻译硕士1.2万元/年、工商管理硕士4.3万元/2.5年,其他专业学费0.8万元/年。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三助一辅政策(学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且不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以及招生宣传。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024-24686219咨询。
 
 
欢迎报考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单位代码:10144
网    址:http://sites.sylu.edu.cn/yanjiusheng/
邮    编:110159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理学院楼B303)
电    话:024-24686219
联 系 人:邓老师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4月。1960年组建沈阳工业学院,成为一所以兵器设计与制造为主的国防兵器工业高等院校,隶属原兵器工业部,承担为兵器行业培养急需的管理干部和专门技术人才的重任。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2016年获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成为省局共建的国防特色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图书馆面积4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37.52万册,图书总量242.52万册。学校建有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是国家和辽宁省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及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7424人,其中本科生1581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315人。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45个二级学科(学科方向);有8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高校重大科技平台。有5个国家级国防特色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2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芬兰等18个国家的80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交流与合作。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开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教育部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法国等国家的大学开展2+1+1,2+2以及3+1等不同模式的本科生及硕士生联合办学项目。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研究应用型大学。
一、招生说明
(一)2019年我校28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金融、会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5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2019年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3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武器系统信息与对抗技术以及兵器工程(专业学位)六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四)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请关注公告。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初试及成绩发布
(一)第二十二条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日期及时间。
第三十一条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4日进行,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我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八)其他复试要求请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针对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在研招网进行招生信息公开以及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学术型及工程硕士学费 0.8万元/年、金融硕士学费1万元/年、翻译硕士1.2万元/年、会计硕士1.44万元/年、工商管理硕士1.44万元/年。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三助一辅政策(学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http://sites.sylu.edu.cn/yanjiusheng/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且不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关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E-mail等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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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2016年获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成为省局共建的国防特色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33.3万册,建有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是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及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校设有20个学院(教学部)。现有教职工1663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97人,教授、副教授55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9人。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省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61人,辽宁省创新团队4个。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7926人,其中本科生1639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234人。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47个二级学科点(学科方向),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术等7个学位门类。有8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2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为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10万余人。
学校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12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和国家级普希金俄语中心。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
一、招生说明
(一)2018年我校37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工商管理、金融、会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85人,分学院拟招生计划见表一,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2018年我校机械工程、材料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兵器工程5个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个领域拟招生计划为6人,共计30人(见表二),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武器系统信息与对抗技术以及兵器工程(专业学位)六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四)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所名称(招生专业) 院系所拟招生计划
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工程)
63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73
3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控制工程)
44
4 装备工程学院
(工程力学、导航制导与控制、兵器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武器系统信息与对抗技术)
29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
材料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33
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
25
7 汽车与交通学院
(车辆工程学术型、车辆工程专业型)
24
8 理学院
(光学工程、光电材料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优化理论与过程控制)
11
9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金融、会计、工商管理)
128
10 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俄语笔译)
25
11 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学)
14
12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6
合计 485
 
 
 
(表二)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领域名称 拟招生计划
1 机械工程 6
2 材料工程 6
3 控制工程 6
4 计算机技术 6
5 兵器工程 6
合计 30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请关注公告。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初试及成绩发布
(一)考生应在2017年12月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日期及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我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八)其他复试要求请参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针对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在研招网进行招生信息公开以及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 -5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及工程硕士学费 0.8万元/年、金融硕士学费1万元/年、翻译硕士1.2万元/年、会计硕士1.44万元/年、工商管理硕士1.44万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共计2.3万元/人。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三助一辅政策(学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http://sites.sylu.edu.cn/yanjiusheng/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且不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关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E-mail等方式咨询。
 
欢迎报考沈阳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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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工专门学校,始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学校数易校名,几度分合,历尽变革。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由浑南主校区、科技园、武器装备实习实验基地等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12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主校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为培养模式,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目前,学校设有16个学院,即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装备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和研究生学院。1个教学部,即体育部。学校设有41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有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有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93人,专任教师1005人,研究生导师23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副教授384人,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65.5%。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现有固定资产10.10亿,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13.5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2496人,其中硕士生1102人,本科生15005人,继续教育学生6976人,外国留学生52人,抚顺校区本专科学生9361人。建校六十年来,沈阳理工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70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辽宁省兵器科学技术中心、辽宁省先进生产力促进中心、辽宁省高速切削工程研究中心、通讯与网络工程中心、“弹药研究所”等20个国家、省、市、校级科研机构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同步协调发展的科研格局。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

    学校重视开展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将教育国际化作为学校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策略之一。经常邀请各国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国家20余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合作科研课题15项。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

    学校多年来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对外开放的发展策略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过程,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鼓励优秀学生奋发进取,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学校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研究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六十年风雨兼程,负重前行,沈阳理工大学意气风发,风华正茂。几代沈理工人豪情满怀,以“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克服重重困难,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说明

    1. 2009年我校28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38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2.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预计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三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3. 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在报考前须修完大学本科段4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报名须知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要求考生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尤其是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以便随时能联系到考生本人。凡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没有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更改。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外省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相关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为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通知。

    凡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复试时所需提交材料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不详导致各类函件无法收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种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查询。

    五、奖助学金

    1.新生奖学金: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标录取的新生。

    根据研究生入学全国统考(外语、数学、政治)三科成绩总和进行排名,前五名即获得奖励,奖励标准:2000元/人。(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和相同,则以外语成绩为准排序。)

    2.创新奖学金(在学期间):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参加全国性、国际性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奖励基金对获得全国性(国际性)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进行奖励。

    注:详情请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
    
    研究生学院  Email: syyjsb@163.com
    网址:http://www.syit.edu.cn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邮编:110168
    传真:(024)24686215
    电话:(024)24686219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工专门学校,始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学校数易校名,几度分合,历尽变革。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由浑南主校区、科技园、武器装备实习实验基地等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12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主校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为培养模式,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目前,学校设有15个学院,即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装备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和研究生学院。2个教学部,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学校设有41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有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有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93人,专任教师1005人,研究生导师23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副教授384人,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65.5%。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良。现有固定资产10.10亿,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13.5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2496人,其中硕士生1392人,本科生15005人,继续教育学生6976人,外国留学生52人,抚顺校区本专科学生9361人。建校六十年来,沈阳理工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70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其中包括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辽宁省兵器科学技术中心、辽宁省先进生产力促进中心、辽宁省高速切削工程研究中心、通讯与网络工程中心、“弹药研究所”等20个国家、省、市、校级科研机构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以此为依托,形成了众多学科门类、多专业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同步协调发展的科研格局。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
  学校重视开展国际教育与学术交流,将教育国际化作为学校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策略之一。经常邀请各国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国家20余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合作科研课题15项。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
  学校多年来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对外开放的发展策略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过程,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鼓励优秀学生奋发进取,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学校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研究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六十年风雨兼程,负重前行,沈阳理工大学意气风发,风华正茂。几代沈理工人豪情满怀,以“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克服重重困难,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招生说明
  1. 2010年我校28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5个专业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39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2.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预计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三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3. 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在报考前须修完大学本科阶段4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报名须知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时间200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每天9:00-22:00)。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要求考生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尤其是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以便随时能联系到考生本人。凡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没有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在外省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外省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相关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为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通知。
  凡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复试时所需提交材料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不详导致各类函件无法收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种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五、奖助学金
  1.新生奖学金: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标录取的新生。
  根据研究生入学全国统考(外语、数学、政治)三科成绩总和进行排名,前五名即获得奖励,奖励标准:2000元/人。(若考生统考成绩总和相同,则以外语成绩为准排序。)
  2.创新奖学金(在学期间):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参加全国性、国际性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奖励基金对获得全国性(国际性)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进行奖励。
  注:详情请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
  研究生学院  Email: syyjsb@163.com
  网址:http://www.syit.edu.cn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邮编:110168
  传真:(024)24686215
  电话:(024)2468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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