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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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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同时还需提供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硕士课程学习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已修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还需符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试方式、招生专业及人数
1.2022年学校继续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三种方式对应三个招生阶段并依次进行,如导师在前一阶段未能选择到合格考生,则导师的招生方式自动转为下一阶段对应的招生方式。导师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计入该导师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根据《辽宁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按照《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执行。
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一)。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数量为准。
2.根据教育部要求,2022年学校招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录取后需要将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3年;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录取时需与工作单位及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不转入学校,但需全日制参加学习,基本学制4年。
3.为鼓励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以非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学校2022年博士招生录取中,各专业(二级学科)以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的考生数不得低于本专业录取人数的60%(本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普通招考方式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4日
2.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的,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自行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但不要重复报名。
所有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未经网上报名不能现场确认。
(二)普通招考方式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拟定: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4日
现场确认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及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其中“报考导师意见”由报考导师出具并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应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且不能为考生所报考的导师,推荐书封面需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A4纸打印),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请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科学历材料:
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未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已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
考生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籍、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初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学籍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全部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予退还。
四、考试
普通招考方式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4日
2.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4日,打印网址及相关要求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工作依据当年度《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定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各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复试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制定。
五、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报考类别、初试和复试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
2.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包括:
助学金:按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每生每年人民币30000元。
学业奖学金: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国家奖学金: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每生每年人民币30000元。
其他奖、助学金及科研奖励:根据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及其他情况由学校或导师进行奖励资助。
七、监督机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八、其他
1.本章程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内容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则按照其最新政策执行。
2.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附件一: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辽宁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报考表格_普通招考(后续更新)
附件三:辽宁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普通招考方式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考(后续更新)
附件四:辽宁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说明(后续更新)
附件五:辽宁大学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辽宁大学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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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辽宁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2021年10月中下旬结束,届时接收推免生公示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除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2年学校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专业类别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报名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及时进行学历认证并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现役军人报考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见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已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需在2021年10月28日前交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前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书)的,学校可取消其复试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本章程附件。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暂不加试。
(3)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和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具体见本章程附件。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微信公众号:辽宁大学研究生教育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2020年10月下旬结束,届时接收推免生公示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除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1年学校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专业类别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报名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并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见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已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需在2020年11月5日前交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前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调剂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可取消其复试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本章程附件。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暂不加试。
(3)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和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具体见本章程附件。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微信公众号:辽宁大学研究生教育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结束,最终接收推免生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全国统考、联考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除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0年学校继续在部分专业类别(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别(领域)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至学校推荐免试接收工作结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参加全国统考、联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并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见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在域外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应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在2019年11月7日前交我校核验。无法提供认证材料的,将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3月末)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件。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暂不加试。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微信公众号:辽大研招/lnugrs
 
 
 
附件一: 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 辽宁大学2020年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仅供参考)
     (点击http://grs.lnu.edu.cn/info/12169/70353.htm查看)
附件三: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附件四:辽宁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医、艺等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学校占地面积2190亩,校舍建筑面积65.4万平方米,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辽宁大学初创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专门商科高校。1953年,东北商业专科学校合入东北财经学院。公元1958年,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的部分科系与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朱德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学校设有27个学院,即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广播影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亚澳商学院、新华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数学院、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轻型产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科技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53人,其中教授298人、副教授501人,博士生导师16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双聘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4人,辽宁省攀登学者6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8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7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设有MBA(工商管理硕士)、JM(法律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MF(金融硕士)、ME(工程硕士)、MFA(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统计学、中国史、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 应用经济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6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示范基地、3个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辽宁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基地、2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
截至2018年4月,学校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5万人,其中本科生1.7万人,研究生7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学校现有各类实验室(中心)39个,实习基地20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413.97万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图书馆总面积达4.2万平方米,馆藏文献476万册(件),其中古籍善本书300余种,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联合国出版署指定的联合国文件托存图书馆。学校设有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1.6万多号生物标本。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网的组成部分,已成为沈阳北部大学区域节点。
自建校以来,辽宁大学已为国家培养各类学生近20万人,为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意大利、英国、法国等94个国家培养长期留学生11000余人,短期留学生3700余人。学校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精心打造的孔子学院品牌跨越亚、欧、非三大洲,国际化办学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辽宁大学秉承“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力争经过全体辽大人的扎实工作,早日把辽宁大学建设成为应用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
  辽宁大学热情欢迎积极进取、勤奋刻苦的优秀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辽宁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可能将略有调整。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结束,相关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国防生报考的需符合教育部、原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除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400)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四)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19年学校继续在部分专业招收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情见辽宁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至学校推荐免试接收工作结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并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见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在域外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应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在2018年11月9日前交我校核验。无法提供认证材料的,将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
报名结束,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在复试前(3月末)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录。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暂不加试。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各专业规定及物价部门备案标准。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或各培养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2.考生的准考证、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指定网站下载打印并妥善保存。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微信公众号:辽大研招/lnugrs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4日
附件一: 辽宁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辽宁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三:辽宁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内容说明
附件四: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仅供参考)
(点击 http://grs.lnu.edu.cn/info/12169/70015.htm  查看)
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的辽宁省惟一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学校占地面积2196亩,校舍建筑面积88.77万平方米,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辽宁大学初创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建校之初即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58年9月15日,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和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朱德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学校设有27个学院,即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广播影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亚澳商学院、新华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数学院、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轻型产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科技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13人,其中教授293人、副教授537人,博士生导师14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8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双聘院士1人。  
现有本科专业7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设有MBA(工商管理硕士)、JM(法律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MF(金融硕士)、ME(工程硕士)、MFA(艺术硕士)等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目前在27个专业类别(领域)招生;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和统计学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4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辽宁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学校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示范基地,2个辽宁省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辽宁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基地,学校获批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截至2017年5月,学校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5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8万人,研究生6600余人,外国留学生600余人。  
学校现有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室)28个,实习基地12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620.99万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图书馆总面积达4.2万平方米,馆藏文献283万册,其中珍本、善本书300余种,被联合国出版部指定为联合国文献收藏图书馆,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有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1.6万多号生物标本。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网的组成部分,已成为沈阳北部大学区域节点。  
自建校以来,辽宁大学已为国家培养各类学生19万余人,为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意大利、英国、法国等94个国家培养长期留学生8000余人,短期留学生3000余人。学校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立陶宛维尔纽斯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精心打造的孔子学院品牌跨越亚、欧、非三大洲,国际化办学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辽宁大学秉承“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力争经过全体辽大人的扎实工作,早日把辽宁大学建设成为应用特色鲜明、优势学科达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8年学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略有调整。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结束,相关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国防生报考的需符合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情见《辽宁大学2018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本章程专业目录备注说明。  
(四)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五)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18年学校继续在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情见本章程专业目录备注说明。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       10月     31日 ,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 9月     27日 ,每天9:00-22:00。        
推免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至学校推荐免试接收工作结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在域外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提供认证材料的,将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  
报名结束,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自定。在复试前(3月末)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录。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专业复试的考生暂不加试。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各专业规定及物价部门备案标准。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定向就业研究生不享受此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或各培养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2.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指定网站下载打印并妥善保存,学校将不再邮寄。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微信公众号:辽大研招/lnugrs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  
   
附件一: 辽宁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仅供参考)  
(点击 http://grs.lnu.edu.cn/info/12169/69666.htm  
查看)  
附件三:辽宁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四:辽宁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内容说明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结束,最终接收推免生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全国统考、联考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除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0年学校继续在部分专业类别(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别(领域)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至学校推荐免试接收工作结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参加全国统考、联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并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见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在域外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应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在2019年11月7日前交我校核验。无法提供认证材料的,将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3月末)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件。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暂不加试。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微信公众号:辽大研招/lnug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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