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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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复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考生服务。
(2)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准确执行复试录取政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宏观管理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兼任。
(2)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主管校长为组长,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院长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招生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通过后开展复试工作。
三、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分数线
(1)202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接收调剂分数要求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不包括会计(125300))。会计(125300)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管理学院网站。
(2)参加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分数要求为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总分不低于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
四、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原则上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其他要求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我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时间:招生计划下达,且招生单位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各招生单位应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2)复试形式:2021年我校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由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复试平台统一选用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统一选用钉钉会议平台。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三部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表达等外国语运用能力;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及获奖等情况以及考生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和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部分分值由招生专业依据学科特色、专业需求自行制定,合计满分100 分,复试分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内容由招生单位在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审查: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要加强过程监管,通过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考生作弊,招生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应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复试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破格复试:对一志愿报考我校招生专业,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如招生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可视情况进行破格复试。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成绩(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落实复试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监测,坚持做好复试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复试期间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咳嗽礼仪等防控措施。
(二)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招生专业特色及需求制定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复试考核内容,统一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三)各招生单位要针对网络远程复试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生熟知复试流程,建立考生复试候场会议室,有序组织考生进出复试会议室,并制定复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复试工作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
(五)各招生单位要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技术兜底保障,采取校友捐助、学校资助或帮助考生申请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顺利完成复试。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招生单位网络远程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51-88036418 邮箱:hkdyzb@126.com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考生服务。
(2)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准确执行复试录取政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宏观管理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兼任。
(2)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主管校长为组长,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院长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招生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通过后开展复试工作。
三、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分数线
(1)202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接收调剂分数要求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不包括会计(125300))。会计(125300)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管理学院网站。
(2)参加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分数要求为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总分不低于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
四、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原则上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其他要求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我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时间:招生计划下达,且招生单位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各招生单位应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2)复试形式:2021年我校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由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复试平台统一选用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统一选用钉钉会议平台。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三部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表达等外国语运用能力;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及获奖等情况以及考生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和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部分分值由招生专业依据学科特色、专业需求自行制定,合计满分100 分,复试分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内容由招生单位在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审查: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要加强过程监管,通过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考生作弊,招生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应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复试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破格复试:对一志愿报考我校招生专业,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如招生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可视情况进行破格复试。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成绩(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落实复试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监测,坚持做好复试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复试期间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咳嗽礼仪等防控措施。
(二)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招生专业特色及需求制定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复试考核内容,统一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三)各招生单位要针对网络远程复试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生熟知复试流程,建立考生复试候场会议室,有序组织考生进出复试会议室,并制定复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复试工作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
(五)各招生单位要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技术兜底保障,采取校友捐助、学校资助或帮助考生申请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顺利完成复试。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招生单位网络远程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51-88036418 邮箱:hkdyzb@126.com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2021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复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为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生为本、以人为本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考生服务。
(2)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准确执行复试录取政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宏观管理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兼任。
(2)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主管校长为组长,研究生学院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院长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招生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通过后开展复试工作。
三、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分数线
(1)202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接收调剂分数要求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不包括会计(125300))。会计(125300)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管理学院网站。
(2)参加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分数要求为单科不低于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总分不低于A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10分。
四、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按教育部规定,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原则上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其他要求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我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时间:招生计划下达,且招生单位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各招生单位应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2)复试形式:2021年我校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由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复试平台统一选用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统一选用钉钉会议平台。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考生公布。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三部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表达等外国语运用能力;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及获奖等情况以及考生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和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部分分值由招生专业依据学科特色、专业需求自行制定,合计满分100 分,复试分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内容由招生单位在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审查: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要加强过程监管,通过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考生作弊,招生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应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复试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破格复试:对一志愿报考我校招生专业,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如招生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可视情况进行破格复试。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成绩(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落实复试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监测,坚持做好复试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复试期间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咳嗽礼仪等防控措施。
(二)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招生专业特色及需求制定调剂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复试考核内容,统一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三)各招生单位要针对网络远程复试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生熟知复试流程,建立考生复试候场会议室,有序组织考生进出复试会议室,并制定复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复试工作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
(五)各招生单位要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技术兜底保障,采取校友捐助、学校资助或帮助考生申请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顺利完成复试。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招生单位网络远程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51-88036418 邮箱:hkdyzb@126.com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
(1)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对原件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核查。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证明者不予复试;(2)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复试中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
考生复试外语语种依照初试外语语种确定。
2、专业综合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复试科目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7/86633.htm),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8/86635.htm),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内容参见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治理论科目考试范围,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间为90 分钟。
4、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内容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和外语听说能力等。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 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5、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7/86633.htm),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19 年硕士研5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考试大纲”(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8/86636.htm),加试方式为笔试,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 分。
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各招生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比例为6:4。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核算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核算方式
录取
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2019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以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合理、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研究生学院和有关学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
由校纪委监察处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学院有关人员为成员。
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全校及相关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个环节中的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监督举报。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及研究生导师若干人为成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不能参加复试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职责: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具体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2)组织做好专业综合课、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等考核工作。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具体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2)组织做好专业综合课、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等考核工作。
组织做好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和成绩统计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3)按学科、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 人,组长1 人,记录员1 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中保管。
(3)按学科、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 人,组长1 人,记录员1 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中保管。
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4)审核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
(5)确定拟录取名单;
(6)按时上报有关录取材料;
(7)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4)审核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材料和复试结果;
(5)确定拟录取名单;
(6)按时上报有关录取材料;
(7)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
(1)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
(1)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对原件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核查。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证明者不予复试;(2)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测试复试中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
1、外语测试复试中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综合素质面试中进行。
考生复试外语语种依照初试外语语种确定。
2、专业综合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复试科目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7/86633.htm),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8/86635.htm),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内容参见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治理论科目考试范围,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间为90 分钟。
4、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内容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和外语听说能力等。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 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5、对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7/86633.htm),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19 年硕士研5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考试大纲”(http://yjsxy.usth.edu.cn/info/1018/86636.htm),加试方式为笔试,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 分。
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各招生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初试与复试成绩加权比例为6:4。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情况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确定,并上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复试报到地点: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指定地点。
六、有关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
2、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复试过程要求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4、试题格式、答题纸、复试登记表和复试成绩汇总表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制定下发。
65、各学院组织的复试,要做好资格审查和复试材料的整理及面试过程的记录,复试后第二天将复试成绩上报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将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于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上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存档。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各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036418邮箱:hkdyzb@126.com纪委监察处: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eyou.com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 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八、录取
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八、录取
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复试中有一项(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它
1、关于破格复试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经考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1、关于破格复试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经考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破格复试参照以上规定进行。
2、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2019 年3 月12 日
黑龙江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政策
黑龙江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政策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设有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MBA考生)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奖励标准为9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40%,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以上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黑龙江科技大学2016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2016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黑龙江科技大学2016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6年3月30上午8:30-11:30,报到和资格审查。
2016年3月30下午1:00-2:30,思想政治笔试。
2016年3月30下午3:00-4:30,公共外语笔试。
2016年3月30晚上6:00-8:00,专业课笔试。
2016年3月31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口语测试)
(二)地点
复试报到地点: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三楼会议室
笔试考试地点:黑龙江科技大学主楼东区E0713
面试地点: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三楼会议室
二、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
(1)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得认证证明,由研招办进行核查。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2)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各环节时,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各位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联系电话:0451-8803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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