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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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6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1〕1号)等文件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依旧存在。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六)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七)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调剂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
三、复试考核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纪检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就业处、网络与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含中心,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学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学院按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与涉密工作人员签订复试录取工作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辅助和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各招生学院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
(三)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8日以后有序启动,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制定,并提前通知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
(四)复试要求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满分100分)如下:
(1)通过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80%。
(2)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
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面试考核考场的布置应避免随意性。面试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2.复试科目测试
复试科目测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招生学院也可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采用网络远程笔试、远程创作或提供录像等的方式开展,具体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科目测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如采用专业口述作答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为8-10分钟。如采用远程笔试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不低于60分钟。复试科目测试原则上使用开放性、综合性,能考核学生能力的试题,考试科目须与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相关要求由学院自行制定。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原则上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与面试工作同步开展,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
(2)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3)学院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笔试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以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加试科目的考试由学院采用网络远程提交答卷的笔试方式开展。各学院须在向学校报备的时间内完成。
加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考生网上测评的方式开展。由研究生部及学生处负责,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院。
(2)各学院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由研究生部与学生处协调后安排。各学院心理测试时间一旦确定,必须要告知参加心理测评的考生具体的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让考生准时参加测评。
(3)心理测评工作涉及的部门及学院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
6.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工作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生源饱和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少数有缺额的专业接收调剂,各专业的缺额请参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接收调剂生源的招生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
学院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心理测试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的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5.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的学院相关专业继续执行。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在上报学校之后可由各单位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二)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5%+复试科目测试成绩×25%)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笔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1.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60%。
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60%)与复试成绩(4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
如复试科目为2门,复试科目成绩=(复试科目1+复试科目2)÷2。
2.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方式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考生方式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专业方向排序的除外)。
(3)严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如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与复试科目成绩,依次录取。
3.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咨询和邮件的方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申请。成绩复核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四)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
七、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复试试题及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复试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四)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五)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备份,一份由学院保存,另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
八、其余事项
(一)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我校复试对考生的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中相关的内容。
(二)考场疫情防控
校医院、后勤集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场所消毒和通风等工作,学院要配合做好复试期间的个人防护,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对复试过程中突发发热等紧急情况,要根据学校的防疫要求作出应急处理。
(三)各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参与本次研究生调剂复试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做好相关的工作预案,提前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期间,相关部门务必安排专职人员值守岗位。
(四)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669(纪检处)
云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27日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依旧存在。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六)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七)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调剂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
三、复试考核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纪检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就业处、网络与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含中心,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学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学院按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与涉密工作人员签订复试录取工作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辅助和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各招生学院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
(三)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8日以后有序启动,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制定,并提前通知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
(四)复试要求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满分100分)如下:
(1)通过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80%。
(2)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
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面试考核考场的布置应避免随意性。面试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2.复试科目测试
复试科目测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招生学院也可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采用网络远程笔试、远程创作或提供录像等的方式开展,具体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科目测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如采用专业口述作答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为8-10分钟。如采用远程笔试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不低于60分钟。复试科目测试原则上使用开放性、综合性,能考核学生能力的试题,考试科目须与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相关要求由学院自行制定。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原则上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与面试工作同步开展,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
(2)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3)学院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笔试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以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加试科目的考试由学院采用网络远程提交答卷的笔试方式开展。各学院须在向学校报备的时间内完成。
加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考生网上测评的方式开展。由研究生部及学生处负责,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院。
(2)各学院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由研究生部与学生处协调后安排。各学院心理测试时间一旦确定,必须要告知参加心理测评的考生具体的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让考生准时参加测评。
(3)心理测评工作涉及的部门及学院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
6.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工作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生源饱和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少数有缺额的专业接收调剂,各专业的缺额请参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接收调剂生源的招生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
学院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心理测试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的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5.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的学院相关专业继续执行。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在上报学校之后可由各单位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二)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5%+复试科目测试成绩×25%)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笔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1.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60%。
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60%)与复试成绩(4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
如复试科目为2门,复试科目成绩=(复试科目1+复试科目2)÷2。
2.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方式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考生方式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专业方向排序的除外)。
(3)严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如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与复试科目成绩,依次录取。
3.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咨询和邮件的方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申请。成绩复核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四)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
七、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复试试题及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复试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四)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五)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备份,一份由学院保存,另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
八、其余事项
(一)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我校复试对考生的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中相关的内容。
(二)考场疫情防控
校医院、后勤集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场所消毒和通风等工作,学院要配合做好复试期间的个人防护,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对复试过程中突发发热等紧急情况,要根据学校的防疫要求作出应急处理。
(三)各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参与本次研究生调剂复试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做好相关的工作预案,提前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期间,相关部门务必安排专职人员值守岗位。
(四)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669(纪检处)
云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27日
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6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1〕1号)等文件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依旧存在。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六)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七)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调剂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八)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九)坚持统筹考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特点,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复试录取相同。
三、复试考核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纪检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就业处、网络与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含中心,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其中,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学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学院按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与涉密工作人员签订复试录取工作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辅助和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各招生学院复试小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
(三)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8日以后有序启动,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制定,并提前通知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
(四)复试要求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满分100分)如下:
(1)通过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80%。
(2)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
每位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面试考核考场的布置应避免随意性。面试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2.复试科目测试
复试科目测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招生学院也可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采用网络远程笔试、远程创作或提供录像等的方式开展,具体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复试科目测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如采用专业口述作答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为8-10分钟。如采用远程笔试的方式,原则上考试时间不低于60分钟。复试科目测试原则上使用开放性、综合性,能考核学生能力的试题,考试科目须与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相关要求由学院自行制定。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原则上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与面试工作同步开展,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
(2)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3)学院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笔试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以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加试科目的考试由学院采用网络远程提交答卷的笔试方式开展。各学院须在向学校报备的时间内完成。
加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考生网上测评的方式开展。由研究生部及学生处负责,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院。
(2)各学院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由研究生部与学生处协调后安排。各学院心理测试时间一旦确定,必须要告知参加心理测评的考生具体的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让考生准时参加测评。
(3)心理测评工作涉及的部门及学院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
6.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工作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生源饱和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少数有缺额的专业接收调剂,各专业的缺额请参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接收调剂生源的招生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
学院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心理测试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的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5.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的学院相关专业继续执行。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在上报学校之后可由各单位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二)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5%+复试科目测试成绩×25%)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笔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1.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60%。
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60%)与复试成绩(4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
如复试科目为2门,复试科目成绩=(复试科目1+复试科目2)÷2。
2.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方式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考生方式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专业方向排序的除外)。
(3)严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如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与复试科目成绩,依次录取。
3.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咨询和邮件的方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申请。成绩复核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四)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
七、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复试试题及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复试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四)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五)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备份,一份由学院保存,另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
八、其余事项
(一)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我校复试对考生的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中相关的内容。
(二)考场疫情防控
校医院、后勤集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场所消毒和通风等工作,学院要配合做好复试期间的个人防护,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对复试过程中突发发热等紧急情况,要根据学校的防疫要求作出应急处理。
(三)各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参与本次研究生调剂复试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做好相关的工作预案,提前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期间,相关部门务必安排专职人员值守岗位。
(四)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669(纪检处)
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会的精神,学院结合实际特制定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一、 组织机构
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 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集中。
三、 调剂计划与原则
各专业的缺额请参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原则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调剂考生初试统考科目要求我院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与我院初试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他调剂原则与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一致。
四、 复试时间
调剂窗口开放12小时后关闭,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审核考生材料后,拟于3月30-31日组织复试。
五、 复试准备
(一) 设备要求
考生准备“1台带摄像功能电脑(主机位)+1部手机(辅机位)”或者“2部手机(分别为主机位、辅机位)”用以远程复试。
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用于面试时考生与考官互动。笔试、面试时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面试小组可见画面中。考生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副机位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和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小组看到。
(二) 网络要求
建议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复试全过程,选择信号良好的位置进行复试。
(三) 环境要求
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事宜、网络信号良好的独立房间进行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背朝所处场所的门(窗),考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在场。
(四) 平台要求
学生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中国移动云考场”以及“腾讯会议”两个APP,为远程面试及笔试做好准备。
六、 提交材料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按照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将所有材料扫描后按顺序汇总在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2935779542或2339894091@qq.com。
七、 交费事宜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
八、 复试要求
(一)考试科目
1. 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包括学生自我介绍,3个专业题目及1个英语口语题目,时间15-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
(1)通过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满分30分。
(2)专业题目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30分。
(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能,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满分10分。
(5)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满分10分。
(3)英语口语题目旨在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2. 复试科目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科目测试,以线上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具体考试科目以《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考生在指定时间进入“腾讯会议”,接收到管理员发放的电子试卷后下载试卷,学生在空白A4纸按要求写明试卷头,开始作答,计时60分钟结束答题。考生将答题纸拍照,按照“科目-考号-姓名”名命好后发给管理员。作答过程全程直播,管理员录屏。复试科目满分10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评
学生在指定时间进入指定的独立考场,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及辅导员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展开全面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测评采用网上测评的方式。学生按照心理辅导员指定时间准时参加测评,涉及工作人员对测评结果保密。由政审小组对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参考意见。
4. 笔试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加试一门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以《2021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
考生在指定时间进入“腾讯会议”,接收到管理员发放的电子试卷后下载试卷,学生在空白A4纸按要求写明试卷头,开始作答,计时60分钟结束答题。考生将答题纸拍照,按照“科目-考号-姓名”名命好后发给管理员。作答过程全程直播,管理员录屏。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二)考场内的人员安排
每个考场由五个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对考生的表现进行现场打分。
考场内设置1名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员,负责将学生带入主考场,帮助考生抽题,将题目口述给考生,记录考生的作答情况。
考场外设置1名候考官,负责对考生进行身份认证,随机安排考生考试顺序,解答考生关于平台操作的问题或疑惑。
(三)复试流程
1. 研究生教学秘书发送复试通知给考生,调剂考生需在8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将复试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教学秘书对材料进行,确定复试名单,考生通过制定方式交费。
2. 研究生教学秘书将考生名单导入“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创建面试考场,并为每个考场设置一个主考官(场内操作员),一个候考官。
3. 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各考场复试名单发送给候考官,候考官与考生一一沟通,对考生进行分组,告知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时段。
4. 主考官、候考官、考生在3月29日对考试流程进行演练并抽取面试顺序。
5. 考生通过“腾讯课堂”,完成笔试、政审2个环节。并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评。
6. 考生在指定时间申请进入面试候考室,候考官对考生进行身份认定。
7. 考生进入主考场,依次进行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现场打分。
九、 录取办法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心理测试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具体要求
1.必须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的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处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专业要与报考专业一致,特殊情况需在学院内调整到其他专业拟录取的,必须先经调剂系统报名,完成所有调剂录取步骤(学院通知复试、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通知待录取、考生确认待录取)。
一志愿考生在学院间调整专业拟录取的,必须先经调剂系统报名,完成所有调剂录取步骤(学院通知复试、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通知待录取、考生确认待录取)。
提高分数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的学院相关专业继续使用。
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5%+复试科目测试成绩×25%)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笔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1. 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60%。
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60%)与复试成绩(4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 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方式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专业方向排序的除外)。
(3)严格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如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与复试科目成绩,依次录取。
3. 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招生处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十、 监督举报方式
0871-6591008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669(纪委监审处)
0871-65941158 (学院党委办公室)
十一、 复核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费收取事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按照我校财务相关要求,请考生复试前通过我校网上缴费系统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见 附件1 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网络缴费操作说明.doc。考生完成缴费后,请在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复试。
若考生在缴费过程中遇到账号、费用问题,请联系参加复试的学院。若发现缴费系统出现问题,请联系0871-65912887(缴费技术咨询),0871-65910081。
云南师范大学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0年5月中旬-6月底进行,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方式拟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二、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材料及要求(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应届考生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见附件2)。
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扫描件(见附件3)。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档。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往届考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见附件2)。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
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扫描件(见附件3)。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
(三)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部队学历考生
1.所有往届考生、部队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请方法如下:
(1)考生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样本如附件4)。
参考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若考生在线学历验证不成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做成扫描件。(注:云南省范围内可至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文档(样本见附件6)。
参考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四)毕业学校及个人信息变更的考生
获得最后学历后,毕业学校名称变更、本人身份证号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复试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
本人身份证号码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扫描件(须注明为同一人)。
(五)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聘选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加分无效。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入伍批准书》扫描件,《入伍批准书》一般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样本见附件7)
2.《退出现役证》扫描件,《退出现役证》一般由考生个人持有。(样本见附件7)
3.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DF文档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档(样本见附件8)
(六)其它材料
1.所有考生在复试的时候必须提供“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PDF文档(以下简称准考证)。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准考证。
2.所有考生复试前必须一并提交《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9)。考生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做成扫描件。
3.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交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注:含有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也可)。专科毕业满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交专科成绩单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进修过不少于三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并加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如不提供成绩单的,将影响复试成绩。
4.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扫描件。
5.应届毕业生学生证遗失的,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扫描件。
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一、我校拟采取的复试方式及要求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0年5月中旬-6月底进行,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方式拟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考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确定的复试方式,我校一志愿复试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复试材料和复试所需的设备。其中复试材料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复试所需设备需要考生按照要求在复试前准备调试完毕。因部分材料及设备的调试准备需要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
一、我校拟采取的复试方式及要求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0年5月中旬-6月底进行,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方式拟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考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二、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复试材料及要求
(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应届考生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见附件2)。
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扫描件(见附件3)。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档。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往届考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2.本人与定向就业单位(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见附件2)。要求就业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必须都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可以不在同一个区域)。
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扫描件(见附件3)。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
(三)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部队学历考生
1.所有往届考生、部队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请方法如下:
(1)考生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样本如附件4)。
参考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若考生在线学历验证不成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做成扫描件。(注:云南省范围内可至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文档(样本见附件6)。
参考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四)毕业学校及个人信息变更的考生
获得最后学历后,毕业学校名称变更、本人身份证号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复试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
本人身份证号码变更、本人姓名变更的,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扫描件(须注明为同一人)。
(五)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聘选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于复试前提交学院。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加分无效。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入伍批准书》扫描件,《入伍批准书》一般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样本见附件7)
2.《退出现役证》扫描件,《退出现役证》一般由考生个人持有。(样本见附件7)
3.往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DF文档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档(样本见附件8)
(六)其它材料
1.所有考生在复试的时候必须提供“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PDF文档(以下简称准考证)。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准考证。
2.所有考生复试前必须一并提交《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9)。考生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做成扫描件。
3.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交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注:含有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也可)。专科毕业满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交专科成绩单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进修过不少于三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并加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如不提供成绩单的,将影响复试成绩。
4.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扫描件。
5.应届毕业生学生证遗失的,请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扫描件。
(七)材料的提交方式
考生在复试前,严格按照我校确定的复试方式和要求,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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