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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1、复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 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价考生;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 规范程序,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形式
我校 2021 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线上方式,使用学 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考生 面试须知》 。
三、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 4 月 10 日前完成。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 4 月 20 日前完成。
3、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 通知。
1、会计硕士(MPAcc) 复试分数线为: 英语 50 分、管理 类联考综合能力 110 分、总分 185 分。
2、工商管理硕士(MBA) 复试分数线为: 英语 40 分、管 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95 分、总分 165 分。
3、其他专业复试分数线均参照国家二区“B 类考生”分 数线。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仅限一志愿考生。
五、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 要求。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 png、jpeg 格式) 上传至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复 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留存。材料上传时间以各招生学 院具体通知为准。具体审查材料如下:
(1) 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 。
(3) 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 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位证书原件 (若无可不提供) 。
(4)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
(5)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的 5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具有显示度的科 研成果证明材料。
(6) 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 证明; 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提供在国务院公 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籍证明材料、定向就业单位人事聘用 合同。
(8)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 材料。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以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后台系统中 推送的加分信息为准。
(9) 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立场、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
3、综合能力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 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 受能力等;
4、原笔试科目内容考核。原复试中设有笔试科目的专业
5、原加试科目内容考核。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增加 面试时间进行加试科目考核,加试科目参考用书请详见《新疆 财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
6、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面试时适当增加时间专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 察。
七、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 要求。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种类) 和拟 调入学科(专业学位种类) 的复试分数线。
3、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初试科目应与调入 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须相同。
4、在同一学科门类下,若满足调剂其他基本条件,学术 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可相互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 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参加单独考 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 考生调剂。
8、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八、录取
1、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 ×40%。
2、任一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听说 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察、原笔试科目)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任何一门) 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 60 分者为不 合格。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历届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 者不予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 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 名单。
3、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 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 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按教育部要求,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 签订向培养协议书,达到复试基本线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签 订。
2、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 日制考生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考生 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在学院留存本人准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
话,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应届考生面临离 校,请留家庭地址、收件人; 面临辞职或更换单位的考生,请 留家庭地址; 若收件人不是本人,务必写明某某转<考生本人 名字>收字样,以备寄发录取通知书用。调档函抬头为空,考 生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后自行办理。定向生不调档。
4、体检。按《招生管理规定》 要求,体检在录取后进行。 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 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 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5、 申诉渠道:
部门: 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信箱: jjw@xjufe.deu.cn
电话: 0991-7842205
传真: 0991-7842036
十、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金融学院 | 克老师 | 15999127605 |
2 |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0991-7842138/18129392420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施老师 | 0991-7842078/13319803327 |
4 | 会计学院 | 张老师 | 0991-7842120/18609949781 |
5 | 经济学院 | 阿老师 | 0991-7842105/13565039003 |
6 | 财政税务学院 | 向老师 | 0991-7804606/13579856619 |
7 | 旅游学院 | 买老师 | 0991-7842130/17690793492 |
8 | 国际经贸学院 | 王老师 | 0991-7842259/15276859887 |
9 | 法学院 | 王老师 | 18599099132 |
10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贾老师 | 0991-7804649/13899800229 |
11 | 信息管理学院 | 许老师 | 15026077541 |
12 | 公共管理学院 | 米老师 | 0991-7843797/13565882231 |
13 | MBA 学院 | 李老师(MBA) | 0991-7842073,7842075 |
聂老师(EMBA) | 0991-7842071/15022976015 |
2021年新疆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新疆财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新疆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21 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1、复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 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价考生;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二、复试形式
我校 2021 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线上方式,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考生 面试须知》。
三、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4 月 10 日前完成。
2、调剂志愿考生复试:4 月 20 日前完成。
3、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复试分数线
1、会计硕士(MPAcc)复试分数线为:英语 50 分、管理
类联考综合能力 110 分、总分 185 分。
2、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分数线为:英语 40 分、管
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95 分、总分 165 分。
3、其他专业复试分数线均参照国家二区“B 类考生”分数线。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仅限一志愿考生。五、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ng、jpeg 格式)上传至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留存。材料上传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具体通知为准。具体审查材料如下:
(1) 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
(3) 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若无可不提供)。
(4)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 5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具有显示度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6) 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籍证明材料、定向就业单位人事聘用 合同。
(8)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以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后台系统中 推送的加分信息为准。
(9) 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六、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立场、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
3、综合能力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 受能力等;
4、原笔试科目内容考核。原复试中设有笔试科目的专业需增加面试时间考核原笔试科目内容,参考用书请详见《新疆 财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5、原加试科目内容考核。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增加面试时间进行加试科目考核,加试科目参考用书请详见《新疆 财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6、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面试时适当增加时间专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察。
七、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
要求。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种类)和拟调入学科(专业学位种类)的复试分数线。
3、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须相同。
4、在同一学科门类下,若满足调剂其他基本条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可相互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参加单独考 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除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5 个专业可接收俄语考生,其余专业调剂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拟调剂到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 理科学与工程各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拟调剂到金 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 科目须有数学或经济学联考(396)。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8、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八、录取
1、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
×40%。
2、任一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能力考察、原笔试科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 60 分者为不合格。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历届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 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 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 名单。
3、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 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4、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 3-5 个工作日后发布,请耐心等待,勿电话咨询。
九、其他事项
1、按教育部要求,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签订向培养协议书,达到复试基本线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签 订。
2、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考生 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在学院留存本人准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应届考生面临离 校,请留家庭地址、收件人;面临辞职或更换单位的考生,请 留家庭地址;若收件人不是本人,务必写明某某转<考生本人名字>收字样,以备寄发录取通知书用。调档函抬头为空,考生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后自行办理。定向生不调档。
4、体检。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录取后进行。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5、申诉渠道: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信箱:jjw@xjufe.deu.cn
电话:0991-7842205 传真:0991-7842036
十、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金融学院 |
克老师 |
15999127605 |
2 |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
王老师 |
0991-7842138/18129392420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施老师 |
0991-7842078/13319803327 |
4 |
会计学院 |
张老师 |
0991-7842120/18609949781 |
5 |
经济学院 |
阿老师 |
0991-7842105/13565039003 |
6 |
财政税务学院 |
向老师 |
0991-7804606/13579856619 |
7 |
旅游学院 |
买老师 |
0991-7842130/17690793492 |
8 |
国际经贸学院 |
王老师 |
0991-7842259/15276859887 |
9 |
法学院 |
王老师 |
18599099132 |
10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贾老师 |
0991-7804649/13899800229 |
11 |
信息管理学院 |
许老师 |
15026077541 |
12 |
公共管理学院 |
米老师 |
0991-7843797/13565882231 |
|
|
李老师(MBA) |
0991-7842073,7842075 |
聂老师(EMBA) |
0991-7842071/15022976015 |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2021 年 3 月 27 日
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信息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专业和调剂基本政策已经确定,为便于大家了解我校调剂相关工作,现梳理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种类)和拟调
入学科(专业学位种类)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须相同。
4、学术学位可以调剂到相应专业学位,但各专业学位不得调入学术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参加单独考试的 考生不得调剂。
6、各专业调剂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个别专业可以是俄语;拟调剂到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各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拟调剂到金融、应用 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或经济学联考(396 或 395)。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接收调剂专业
除统计学(理学)、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全 日制)外,我校其余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有调剂名额,具体接收调 剂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如下:国际经贸学院 |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
王老师 |
09917842259/152768 59887 |
MBA 学院 |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EMBA)▲ | 聂老师(EMBA) |
09917842071/ 09917843069 |
1、标记“▲”的为专业学位; 2、各学院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91-7842074 0991-7843345。 |
三、调剂程序
1、登录系统。5 月 20 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陆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2、查询缺额。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申请条件。
3、填报志愿。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 36 小时)不能进行修改。
4、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复试通知。
5、接收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收“待录取”。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待录取通知。
四、其它说明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工作,不需要提前提供个人考研相关信息。
2、我校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国家二区“B 类考生”分数线。
3、在上述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会制定本学院相关专业的调剂政策,请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务必注意拟申 请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2020 年 5 月 12 日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调剂工作
六、调剂工作1.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三)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原则上为5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审查材料
(一)资格审查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相关改革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学校选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安排平台操作培训。各招生单位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每个复试小组须安排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研究生院将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院系的远程复试工作。
6.校纪委对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外招生单位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3.各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四、一志愿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我校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校纪委或各招生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原则上为5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五、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单位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6月20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工作
1.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6月20日前提交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各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校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复试,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于5月15日前与报考单位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整。请考生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微信支付自行完成。(方法:手机微信关注“南中医计财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自助缴费”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新疆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面试须知
一、面试形式
1、采用远程线上面试2、面试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
3、沟通软件:腾讯会议、钉钉
二、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使用流程
1、主机位设备使用浏览器登录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仔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并按照双机位 要求进行软硬件安装及前期操作。
3、主机位设备使用网页进入考场待考区——同意面试邀请——主 机位设备进入考场——副机位登录学信网 App 扫描二维码进入考场。
三、设备及环境要求
1、准备一台笔记本(或 PC+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加上一部手机,或者两部手机,设备保证电量充足。原则上主机位设备使用笔记本(或 PC+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副机位设备使用手机。2、网络要求:能满足复试要求的良好网络,原则上作为主机位设 备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使用有线网络。
3、环境要求
(1) 独立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2) 为保证面试不被其他因素所干扰,请选择相对安静的独立角 落架设面试设备,确保摄像头能够清晰拍摄到所处环境的边界,以证 明在该环境中仅有面试者本人而无其他人参与。
(1)
(2) 副机位设备置于考生侧后方 1.2 米处,确保可监控主机位设备操作台面、考生侧面全身。
四、测试安排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参加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2、测试设备:使用与面试当天一致的双机位设备
3、测试环境:要求与面试当天一致的环境
4、测试流程:
(1) 经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的准考考生登录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查看站内消息。
(2) 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用主机位设备(考生正前方机位)进 入“设备调试考场”和腾讯会议(或钉钉群组),腾讯会议(或钉钉 群组)参会名称为“准考证号+姓名”。
(3) 学院通过腾讯会议(或钉钉群组)告知考生须知并答疑,通过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依次对考生进行面试设备(双机位) 调试。
五、面试过程所需物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六、面试流程
1、候考
(1) 面试当天,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一般为预计面试时间前15-20 分钟),使用面试设备进入“设备调试考场”,由教学秘书对考生进行身份核查及设备调试,未按时进入“设备调试考场”的考生视 为缺考。
(2) 已完成身份核查及设备调试的考生,在教学秘书的指示下退 出“设备调试考场”,同时进入“面试考场”待考区等待面试邀请。
2、面试
(2) 面试专家组组长进行复试诚信考试教育,告知面试流程,提 示面试开始。
(3) 考生进行英文个人情况自述——题库随机抽题——现场回答问题,面试专家与考生进行互动——答题结束。
(4) 面试专家组组长宣布面试结束,助理将考生移出面试考场。七、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新疆财经大学和报 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 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 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 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 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 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 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本人应按学院要求格式准备好相应的各种电子材料,以便
5、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面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不得中途离开座位(请考前提前去卫生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考生面试前需向考官 360 度旋转副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进入视频面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 家展示正面,再次确认本人身份。
7、面试过程中考生务必关闭移动设备通话、短信、APP 通知、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如因此导致面试受到影响, 面试专家组可视情况进行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面试过程中考生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需将五官清楚显露, 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戴 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9、考生穿着得体,面试过程中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 品遮挡耳部,不得使用美颜、滤镜、虚拟背景,否则视为违纪。
10、手机话费提前充值,确保话费充足,以便在WIFI 信号出现问题时移动网络可随时启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事先充满电,建议准备 充电设备备用。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刻拨打报考 学院公布的值班电话和紧急联系人进行联系。
1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关于候 考室、答辩室进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 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
程场所的秩序。
12、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微信公众号、各报考单位官网。 上述消息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温馨提示,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 25 元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使用费。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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