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吉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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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号)以及教育部、吉林省相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巡视。
(三)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推进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疫情防控、安全保密、监督检查、舆情监控、设备及技术支持、网络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由主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四)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培训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评阅、成绩登录、汇总等工作。
(五)各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若干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复试小组负责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开展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相关工作要求详见《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专业情况设立,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查;技术保障小组负责设备保障,培训复试小组成员,组织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安排复试场地、开展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复试期间,严格遵守四平市和长春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学院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复试主平台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钉钉(DingTalk)。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7日-4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1.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的第一志愿考生。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完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jlsdbs@qq.com,电子邮件命名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编号+姓名+联系电话”,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回复审查结果。
(六)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我校2021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各专业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软件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或与实践环节(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参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5.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
(八)复试成绩
1.复试科目设定及格线,专业能力面试及格线为90分,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格线为30分,低于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3.录取: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在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复试程序
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研招平台“招生信息公开”栏目上传,同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各学院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将学院具体复试安排、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研究生院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由各学院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4.各学院组织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5.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复试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各学院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秘书及考生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
6.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
7.各学院汇总复试各项成绩,报送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十)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按吉林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180元/生/次,采用网上收费方式。未交费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勿缴纳复试费用,费用一旦缴纳,将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十一)体检
体检在正式入学后统一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各学院要提前对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设备摸底调查,确认考生是否达到远程复试条件要求。
(三)各学院要提前做好远程复试准备,提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熟悉远程复试平台的操作流程,在复试前进行演练,同时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等方式,提前与参加复试考生取得联系,指导考生熟悉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方法。
(四)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相关工作。
(五)各学院在复试期间应严格落实属地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六)各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
(七)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将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单、录像光盘与成绩汇总表一并交由研招办存档,备查。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人查看。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有效的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加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针对考生的投诉在复试结束一星期内给予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受理考生投诉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4-3294603
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jlsdbs@qq.com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4-3291862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号)以及教育部、吉林省相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巡视。
  (三)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推进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疫情防控、安全保密、监督检查、舆情监控、设备及技术支持、网络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由主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四)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培训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评阅、成绩登录、汇总等工作。
  (五)各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若干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复试小组负责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开展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相关工作要求详见《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专业情况设立,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查;技术保障小组负责设备保障,培训复试小组成员,组织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安排复试场地、开展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复试期间,严格遵守四平市和长春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学院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复试主平台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为钉钉(DingTalk)。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7日-4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1.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的第一志愿考生。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完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jlsdbs@qq.com,电子邮件命名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编号+姓名+联系电话”,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回复审查结果。
  (六)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我校2021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各专业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软件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或与实践环节(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参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5.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
  (八)复试成绩
  1.复试科目设定及格线,专业能力面试及格线为90分,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格线为30分,低于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3.录取: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在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复试程序
  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研招平台“招生信息公开”栏目上传,同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各学院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将学院具体复试安排、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研究生院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由各学院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4.各学院组织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5.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复试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各学院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秘书及考生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
  6.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
  7.各学院汇总复试各项成绩,报送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十)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按吉林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180元/生/次,采用网上收费方式。未交费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不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勿缴纳复试费用,费用一旦缴纳,将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十一)体检
  体检在正式入学后统一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各学院要提前对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设备摸底调查,确认考生是否达到远程复试条件要求。
  (三)各学院要提前做好远程复试准备,提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熟悉远程复试平台的操作流程,在复试前进行演练,同时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等方式,提前与参加复试考生取得联系,指导考生熟悉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方法。
  (四)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相关工作。
  (五)各学院在复试期间应严格落实属地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六)各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
  (七)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将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单、录像光盘与成绩汇总表一并交由研招办存档,备查。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人查看。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有效的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加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针对考生的投诉在复试结束一星期内给予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受理考生投诉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4-3294603
  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jlsdbs@qq.com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4-3291862
 
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号)以及教育部、吉林省相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吉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
文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肖振宇
副组长 李振峰
  李秀云 孙艳红 谭宏姣 郑春凤
张永文 王  钢 王艳荣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学院码 学院 专业码 专业 专业
类型
学习方式 2021年专业
招生计划
007 文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学术型 全日制 2
007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专业型 全日制 70
007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专业型 非全日制 13
007 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型 全日制 20
007 文学院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20
007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学术型 全日制 3
007 文学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学术型 全日制 3
007 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学术型 全日制 3
007 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学术型 全日制 4
007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学术型 全日制 5
007 文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学术型 全日制 2
文学院汇总
 
125
 
*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时间安排
(一)考生复试准备
时间 主要内容 钉钉群二维码
3月 24-25日 ①考生须在3月25日18:00前,通过钉钉软件扫描钉钉群二维码(见本栏右侧),加入“2021年文学院研究生复试”群,并以“姓名+考生编号”(如:张三12345)作为钉钉群群内名称(昵称),在群内接受文学院的复试分组、复试演练等具体安排。
②缴费和填报复试资格材料(3月25日)。
 
群号:31686388
26-27日 ①文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3月26日)。
②文学院按照复试流程,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进行复试模拟演练(3月26日-27日)。
(二)考生复试工作
复试日期 专业
3月28日  上午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课程与教学论
汉语国际教育
3月28日
下午
学科教学(语文)
3月29日 学科教学(语文)
3月30日 学科教学(语文)
3月31日 学科教学(语文)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文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院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需在3月25日将审查材料按学校要求上传至远程面试系统。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3)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扫描件(姓名页与注册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有效期截止时间6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http://www.chsi.com.cn/xlrz/)。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无备案表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下载地址同上。
(4)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生成绩单为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若在疫情期间无法提供该项材料,可在录取后考生资格审查时补交,如发现存在成绩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5)《吉林师范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调查表》扫描件(附件2)。
(6)《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要求的必填材料全部上传后,方可提交至学校审阅。材料一旦提交,不可修改。如上传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材料将被打回,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未经过复试资格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为了提高审查效率,考生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清晰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各专业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软件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参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5. 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文学院要提前对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设备摸底调查,确认考生是否达到远程复试条件要求。
(三)文学院要提前做好远程复试准备,提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熟悉远程复试平台的操作流程,在复试前进行演练,同时对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等方式,提前与参加复试考生取得联系,指导考生熟悉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方法。
(四)文学院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相关工作。
(五)文学院在复试期间应严格落实属地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六)文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
(七)复试结束后,文学院须将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单、录像光盘与成绩汇总表一并交由研招办存档,备查。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人查看。
八、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专业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课程与教学论
汉语国际教育
学科教学(语文)
于老师 18504345277
 
 
化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化学学院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熟知文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严肃纪律,坚持安全第一、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全方位、多角度周密筹划和部署,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圆满完成。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采取“随机确定复试组成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录像、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的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具体如下:
化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  员:各研究方向带头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秘  书:研究生秘书
同时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复试小组(成员5人,秘书1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等)、技术保障小组(负责设备保障,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安排复试场地、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化学 课程与教学论 学科教学(化学) 合计
全日制 非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 35 0 29 10 74
 
备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日程安排 专业 研究方向
3月31日
全天
上午 7:20 侯考
7:30召开视频会议
8:00 复试开始
化学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物理化学
有机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下午 12:20 侯考
12:30召开视频会议
13:00 复试开始
3月31日
全天
上午 7:20 侯考
7:30召开视频会议
8:00 复试开始
学科教学
(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下午 12:20 侯考
12:30召开视频会议
13:00 复试开始
备注:学院组建复试考生QQ群(533205689)和钉钉群,提前与上线考生取得联系。
群中要求考生使用“姓名+考生编号”作为群内名称。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学院严把复试入口关。(1)复试前按照学校要求,在“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综合比对。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2)学院会同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与“人口信息库”进行综合比对,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六、复试内容
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软件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 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考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
2. 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参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1. 录取后,我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2. 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复试。
2. 考生面试全程要保持坐姿端正,正对摄像头,目视前方,考生的头部、上半身及双手清晰显示于视频中。
3. 面试过程中只允许考生本人在场,禁止他人在场,否则视为作弊。
4.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操作任何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设备。
5. 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作弊、替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6. 考生需配合考官提出的其他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的要求。
7.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影        电话:3292154
 
 

 
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号)、《吉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规定,以及教育部、吉林省相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潜质,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 工作原则
(一) 坚持安全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 坚持科学选拔
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 坚持公平公正
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 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长:刘剑锋
副组长:金太成
小组成员:石晓明、赵永斌、周晓馥、易国栋、郭海勇
三、 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学院码 专业码 专业 学习方式 2021年
招生计划
004 071001 植物学 全日制 7
004 071005 微生物学 全日制 8
004 071007 遗传学 全日制 7
004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全日制 4
004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全日制 23
004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非全日制 12
 
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 复试时间安排
(一) 考生复试准备
 
时间 主要内容 钉钉群二维码
3月 25日 考生通过钉钉软件扫描钉钉群二维码(见本栏右侧),加入“2021吉林师范大学生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群,并以“姓名+考生编号”(如:张三12345)作为钉钉群群内名称(昵称),在群内接受生科院的复试分组复试演练等具体安排。
26日 生科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7日 生科院按照复试流程,组织考生进行初次复试模拟演练。
31日 生科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二次复试模拟演练。
(二)考生复试工作
复试时间 专业 学习方式
4月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学科教学(生物) 全日制
学科教学(生物) 非全日制
4月7日-4月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植物学 全日制
微生物学
遗传学 全日制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3.学籍/学历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扫描件(姓名页与注册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有效期截止时间6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无备案表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下载地址同上。
4.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生成绩单为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若在疫情期间无法提供该项材料,可在录取后考生资格审查时补交,如发现存在成绩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5.《吉林师范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调查表》扫描件。
6.《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六、复试内容
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软件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考试,统一面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参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跨专业加试延期至入学后进行,加试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成绩中有1门低于60分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
1.考生需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携带复试要求以外的任何相关资料,考生不允许操作任何与考试无关设备。
2.考生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播,禁止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配合考官提出的其他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的要求。
3.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郝亚楠:13620773503
金太成:15981518128
 
 
 
经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吉林省相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部署和吉林省、四平市及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科学论证、精准施策、严格监管,稳妥做好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机构
    组长:王晓杰
副组长:王震、丁毅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专业 招生人数
法学专业 10人
金融硕士 10人
 
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时间安排
金融 3月27日 8:00--10:30 
法学 3月27日 10:30--12:00
法学 3月27日 13:30--17:30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上传地址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将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3.学籍/学历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扫描件(姓名页与注册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有效期截止时间6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无备案表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下载地址同上。
     4.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生成绩单为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若在疫情期间无法提供该项材料,可在录取后考生资格审查时补交,如发现存在成绩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5.《吉林师范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调查表》扫描件。
6.《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要求的必填材料全部上传后,方可提交至学校审阅。材料一旦提交,不可修改。如上传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材料将被打回,需重新修改并提交,请考生提交材料后,随时关注后续进展。未经过复试资格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为了提高审查效率,考生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清晰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各专业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软件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考试,统一面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法学专业专业能力考核《中国法制史》,金融硕士专业能力考核《投资学》。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1.录取后,我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2.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小组工作程序、面试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复试环节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3.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要公平、公开、公正,不得有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及压低考分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4.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法学复试群一”群的钉钉群号: 33264252
“法学复试专用群”群的钉钉群号: 31351363
“金融复试专用群”群的钉钉群号: 32860980
法学专业:王老师 13504346700
金融硕士:丁老师 15144440080
办公室联系人:孟老师 13843413552
 
 
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13号)以及教育部、吉林省相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
(一)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组员由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培训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评阅、成绩登录、汇总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复试小组负责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开展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相关工作要求详见《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情况设立,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查;技术保障小组负责设备保障,培训复试小组成员,组织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的技术问题;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安排复试场地、开展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复试期间,严格遵守四平市和长春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开展复试工作。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040101(全日制)教育学原理 13
040102(全日制)课程与教学论 3
040104(全日制)比较教育学 2
040110(全日制)教育技术学 2
0402心理学
040201(全日制)基础心理学
040202(全日制)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3(全日制)应用心理学
12
045101教育管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4
045101教育管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5
045115小学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60
045115小学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0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0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0
045118学前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43
045118学前教育(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8
 
备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复试专业
3月27日
(8:00—17:40)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小学教育专业(全日制)
2.心理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各研究方向,包括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月28日
(8:00—17:40)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前教育专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各研究方向,包括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非全日制)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六、复试内容
各专业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面试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考试,统一面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但不超过25分钟,若超过规定时间,复试小组秘书可禁止考生作答,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一)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但不超过15分钟,若超过规定时间,复试小组秘书可禁止考生作答。
(二)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综合能力面试同步进行。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口试。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成绩中有1门低于60分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一)录取后,我院根据心理学学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二)根据考生所报考心理学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学院将通过组建复试考生钉钉群,提前与上线考生取得联系,指导考生熟悉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方法。
注:请各位考生根据自己报考专业尽快加入以下钉钉群。
1.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各方向(包括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和教育技术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非全日制) 钉钉群号:31255814
2.心理学一级学科各专业(包括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钉钉群号:32606652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小学教育专业(全日制) 钉钉群号:33733635
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前教育专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钉钉群号:33203164
(三)学院在复试期间严格落实属地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四)复试过程学院全程录音录像。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在复试期间,考生若发生断网等情况,可及时与我院紧急联系人进行联系。
紧急联系人:杨老师  0434-3291807。
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 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3. 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淑华
副组长:高卫红
工作人员:李剑峰、崔金帅、姜云朋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专业方向 拟招生人数 备注
英语语言文学 15 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俄语语言文学 2
日语语言文学 2
亚非语言文学 2
课程与教学论 5
英语翻译硕士 37
俄语翻译硕士 8
学科教学(英语) 全日制 60
非全日制 12
 
四、复试时间安排
(一)时间3月27日上午8:30 
1. 第一复试小组(18人):英语翻译硕士(第一组)专业面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群名:英语翻译硕士(第一组)         群号: 34697316
  
2. 第二复试小组(19人):英语翻译硕士(第二组)专业面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群名:英语翻译硕士(第二组)                群号:33994323  
 
3. 第三复试小组(5+5+16人):英语课程与教学论、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1组专业面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英语课程与教学论、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                   群号:31948493
 

7. 学校其他专业日语(一外)(36人)听说能力测试(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群名:非外语专业日语(一外)听说组                 群号:33205236
)3月28日(8:30开始)
8. 第复试小组(33人)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面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 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群名: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群号:31287166
 
9. 第复试小组(12+13人)俄语语言文学、俄语翻译硕士专业面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听说能力测试及学校其他专业俄语(一外)听说能力测试(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群名:俄语语言文学、俄语翻译硕士             群号:31295194
10. 第复试小组(9+5人)日语语言文学专业面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听说能力测试,及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日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群名:日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二外日语听说能力组      群号:31333354
11. 第十复试小组(2人)亚非语言文学(专业面试(15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
钉钉群名及群号
群名:亚非语言文学                      群号:32021454
 
在校生考场及备考室:
1.英语翻译硕士(第一组)               考场:2344教室         
2.英语翻译硕士(第二组)               考场:2348教室 
1、2备考室:2346教室                            
3.英语课程与教学论、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第一组)
 考场:2309教室                 
4.学科教学(英语)(第二组)               考场:2307教室
5.学科教学(英语)(第三组)               考场:党员活动室
6.学科教学(英语)(第四组)               考场:2305教室
3、4、5、6组备考室:2311教室
7.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考场:2255教室
7组备考室:2203教室
8.俄语语言文学、俄语翻译硕士              考场:2152教室
8.组备考室:2149教室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学院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院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六、复试内容
我院各专业复试通过统一的网络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复试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面试顺序由面试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考试,统一面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1.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告知本人并得到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告知本人并得到确认。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跨专业加试延期至入学后进行,加试工作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成绩中有1门低于60分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针对复试不及格者,复试小组组长需当场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与考生本人确认,并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成绩
1.复试科目设定及格线,专业能力面试及格线为90分,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格线为30分,低于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面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有1门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不能录取。
3.录取: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在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1.录取后,我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2.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工作程序、面试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复试各环节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3.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在线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远程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0434-3291813
 
                                 吉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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