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济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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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书记任组长,校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独立科研机构)下称招生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复试工作行为的自律性。
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由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四)济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指导,具体工作由其下设的6个工作小组负责。
(五)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安全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疫情防控重点说明现场复试的措施 可以按照两种形式分别要求
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济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修订版)》(济大党字〔2020〕24号)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
(一)学校配备专业医务人员2人,设置留观点。考前14天要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开展防疫培训,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工作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向考生发布考前公告,介绍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
(三)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具体物品及标准参照《学校疫情防控日常物品配备目录》、《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物品配备目录》执行。
(四)根据《学校卫生清洁消毒手册》,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半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每天复试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开窗换气,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五)进行现场复试的考生要求提前向学院报备行程、住宿地点和交通方式(列车和航班号)。
(六)进行现场复试的学院,在考场外设置检测点,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核验,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不合格的,需进行复测。复测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之间距离一米以上,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工作场所内,减少工作人员密度,工作期间开窗通风。设置1个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参照《济南大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四、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75名(学术学位573名,专业学位86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9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2名,主要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接收学术型研究生调剂。
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及管理办法,同时依据各专业生源情况,考虑学校的学科建设及往年招生录取情况等统筹安排。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生院可根据各专业调剂复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诚信、团队协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口语)、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加强实践能力测试。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总分不低于150分,其他考生总分不低于250分。
在不低于学校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单独设置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且在复试方案中体现。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各招生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3.其他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学院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证明、《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与单位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在复试过程中,可以通过提问报考信息细节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
3.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除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实行现场复试外,其他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办法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现场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为防止复试系统故障影响复试进程,各学院须提前准备好备选平台并且做好演练。同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要采用同一备选平台。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
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笔试的题型、题量要适合网络笔试,以能考查出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如:可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设计学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由学院自主确定。
(2)实践能力测试
参加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确定测试内容,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领域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且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含考生姓名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5)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适用于全部进入复试的考生,满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150分。听力、口语测试、面试项目组成及流程须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应有详细记录,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及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等综合素养。
综合面试流程:一是,指定考生用英语或汉语进行自我介绍;二是,考生抽取题目现场作答;三是,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且可将口语交流放到这一部分;四是,通过提问或交谈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测试和心理状况评估。
(6)音像资料保存
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复试成绩计算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4月30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时间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确保准备充分的前提下由所在学院自行确定。
  各招生学院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须在本学院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
加强诚信评判,面试的同时,各学院应组织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老师、导师或相关人员与考生面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习工作情况)、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等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环节由学工处统一组织实施,并给出相应的鉴定。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体检
待录取考生需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及依据。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表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执行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
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可以由难度高向难度低科目调剂,反之则不可调。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申请调剂考生需双过线,即需要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
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3. 各招生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收调剂生的条件,包括初试成绩、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等。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W)应在30-4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发布。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1.管理类联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1-W)+复试总成绩÷4×W
2.全国统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1-W)+复试总成绩÷3×W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根据调剂复试报考情况分别排序。
1.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分批次排序,同批次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2.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复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操作。第一志愿报考济南大学相关专业待录取考生不做此项工作。
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咨询和申诉工作。
(三)信息公开制度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n.edu.cn)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学院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
(四)复议制度
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参加复试未被录取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其他
1.各学院须制定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评选办法,明确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入学奖学金具体计算办法,并在复试方案中加以明确说明。
2.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也可委托相关学院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4.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0531-82765949
监督电话:0531-89736986、82765697
监督邮箱:xfjb@ujn.edu.cn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书记任组长,校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独立科研机构)下称招生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复试工作行为的自律性。
    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四)济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指导,具体工作由其下设的6个工作小组负责。
    (五)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安全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疫情防控重点说明现场复试的措施可以按照两种形式分别要求
    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济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修订版)》(济大党字〔2020〕24号)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
    (一)学校配备专业医务人员2人,设置留观点。考前14天要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开展防疫培训,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工作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向考生发布考前公告,介绍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
    (三)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具体物品及标准参照《学校疫情防控日常物品配备目录》、《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物品配备目录》执行。
    (四)根据《学校卫生清洁消毒手册》,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半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每天复试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开窗换气,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五)进行现场复试的考生要求提前向学院报备行程、住宿地点和交通方式(列车和航班号)。
    (六)进行现场复试的学院,在考场外设置检测点,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核验,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不合格的,需进行复测。复测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之间距离一米以上,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工作场所内,减少工作人员密度,工作期间开窗通风。设置1个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参照《济南大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四、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75名(学术学位573名,专业学位86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9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2名,主要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接收学术型研究生调剂。
    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及管理办法,同时依据各专业生源情况,考虑学校的学科建设及往年招生录取情况等统筹安排。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生院可根据各专业调剂复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诚信、团队协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口语)、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加强实践能力测试。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总分不低于150分,其他考生总分不低于250分。
    在不低于学校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单独设置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且在复试方案中体现。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各招生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3.其他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学院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证明、《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与单位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在复试过程中,可以通过提问报考信息细节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
    3.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除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实行现场复试外,其他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办法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现场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为防止复试系统故障影响复试进程,各学院须提前准备好备选平台并且做好演练。同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要采用同一备选平台。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
    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笔试的题型、题量要适合网络笔试,以能考查出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如:可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设计学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由学院自主确定。
    (2)实践能力测试
    参加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确定测试内容,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领域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且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含考生姓名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5)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适用于全部进入复试的考生,满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150分。听力、口语测试、面试项目组成及流程须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应有详细记录,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及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等综合素养。
    综合面试流程:一是,指定考生用英语或汉语进行自我介绍;二是,考生抽取题目现场作答;三是,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且可将口语交流放到这一部分;四是,通过提问或交谈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测试和心理状况评估。
    (6)音像资料保存
    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复试成绩计算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4月30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时间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确保准备充分的前提下由所在学院自行确定。
    各招生学院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须在本学院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
    加强诚信评判,面试的同时,各学院应组织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老师、导师或相关人员与考生面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习工作情况)、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等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环节由学工处统一组织实施,并给出相应的鉴定。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体检
    待录取考生需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及依据。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表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执行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
    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可以由难度高向难度低科目调剂,反之则不可调。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申请调剂考生需双过线,即需要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
    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3.各招生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收调剂生的条件,包括初试成绩、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等。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W)应在30-4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发布。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1.管理类联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1-W)+复试总成绩÷4×W
    2.全国统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1-W)+复试总成绩÷3×W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根据调剂复试报考情况分别排序。
    1.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分批次排序,同批次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2.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复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操作。第一志愿报考济南大学相关专业待录取考生不做此项工作。
    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咨询和申诉工作。
    (三)信息公开制度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n.edu.cn)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学院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
    (四)复议制度
    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参加复试未被录取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其他
    1.各学院须制定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评选办法,明确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入学奖学金具体计算办法,并在复试方案中加以明确说明。
    2.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也可委托相关学院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4.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0531-82765949
    监督电话:0531-89736986、82765697
    监督邮箱:xfjb@ujn.edu.cn
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测试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口语、听力复试。各招生学院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不得更改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外语口语与听力复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进行。外国语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听力测试的命题工作。学院也可按要求自行出题。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同一硕士点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上应统一。试题和考试提纲由负责测试的单位命制。
 
复试过程不允许考生带手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进入考场。
 
(3)身体素质考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持体检通知书并携带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体检费74元/人。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其中外语听力10分、英语口语测试5分,专业课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具体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
 
3.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卷、面试提纲、复试记录本及录音资料由各学院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三年。
 
4.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外,要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至少两门进行加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 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及总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分专业按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招生办公室。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2019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者学籍在线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字,由学院统计汇总,随复试成绩一起报送招生办公室。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学院出具体检通知书安排体检。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招生办组织实施。
 
2.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老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的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
 
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各学院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于3月20日之前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3.招生学院要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本办法要求,制订本学院复试实施方案,并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4.招生学院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研究生招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招生学院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5.各招生学院应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7.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8.招生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报送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处理。
 
三、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已经参加过复试的推免生免试。
 
2.各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130%之间。
 
3.统考生应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要求,招生学院应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比例和考生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2019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者学籍在线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字,由学院统计汇总,随复试成绩一起报送招生办公室。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学院出具体检通知书安排体检。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测试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口语、听力复试。各招生学院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不得更改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外语口语与听力复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进行。外国语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听力测试的命题工作。学院也可按要求自行出题。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同一硕士点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上应统一。试题和考试提纲由负责测试的单位命制。
 
复试过程不允许考生带手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进入考场。
 
(3)身体素质考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持体检通知书并携带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体检费74元/人。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其中外语听力10分、英语口语测试5分,专业课测试40~60分,综合素质测试25~45分。专业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具体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
 
3.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卷、面试提纲、复试记录本及录音资料由各学院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三年。
 
4.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外,要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科目选取至少两门进行加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 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行排名,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及总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分专业按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招生办公室。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6.各学院可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上应统一。
 
六、调剂
 
1.各学院必须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出调剂生选拔规则,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数目已达到招生计划名额的专业,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再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
 
3.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并在36小时内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4.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5.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6.调剂生应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7.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签订自愿调剂承诺书,并随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
 
8.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以下基本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我校将根据导师意见进行审核;
 
(4)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一志愿考生中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录取流程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各招生学院可报送 1-2 名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 1”、“候补 2”,以便学校进行 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十天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监察部门提出。
 
4.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新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
 
八、招生计划管理
 
1.各招生学院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完成招生任务。
 
2.今年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计入今年招生计划,去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的考生不计入今年招生计划。
 
3.为了圆满完成2019年招生任务,学校将根据实际录取进度对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布,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各招生学院一定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觉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有关单位和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等有关信息,招生办公室必须统一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以便于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
 
5.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6.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公室),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十、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集美大学
 
2019年3月13日
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总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W)应在30-5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发布。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初试成绩满分%×(1-W)+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W,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1.管理类联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1-W)+复试总成绩÷4×W
 
2.全国统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1-W)+复试总成绩÷3×W
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外语听力测试:采用听力测试系统。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测试时间为20分钟。由研究生院以招生学院为单位统一划分测试时间段。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专业(领域)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安排。
 
2.专业综合(笔试):适用于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
 
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必须在标准化考场或视频监控录像的环境下进行。笔试科目须命制A、B卷,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作为机密文件进行保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原则上不得更改复试科目。
 
3.实践能力测试:适用于参加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
 
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确定测试内容及方法,满分为15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领域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考核形式及内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综合测试。
 
如果分组面试,要兼顾公平,必须经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打分标准,在复试方案中加以说明。
 
综合面试满分为13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30分,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100分。口语测试及面试项目、时长及合格线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应有详细记录,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员不得少于5人,面试成绩(不含口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为加强相互监督、增加评分的透明度,提倡在面试时实行现场亮分制;不能现场亮分的可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5.复试成绩总分为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之和,满分300分。
 
6.公共管理(MPA)硕士、会计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学校命制A、B卷,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现场抽取试题进行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总分为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之和,满分400分。
 
7.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闭卷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8.所有笔试、面试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由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统一备份密封,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督导组组长签字后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少于三年。
 
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所需材料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由各招生学院在考生报到时进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带本科成绩单)、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
 
3.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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