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江苏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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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规范开展调剂复试,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人才需求、学校培养条件和生源报考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二、信息公开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各学院要在人才选拔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科方向负责人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安排、落实工作。
四、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线,其它专业执行国家线。
招收破格考生申请的专业仅限于非全日制专业,破格条件另行公布。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除会计(专硕)由学校另行确定公布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差额比例大约为130%。
六、 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面试。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要求如下: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考生须按照我校《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江苏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中规定的事项规范自身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七、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
 ①专业课考核。原专业课笔试转为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仍为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关内容,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复试时要测试政治,政治采用面试方式,满分按50分计,政治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含政治测试)的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②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力)可由面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
 ③加试。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测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加试采用网络笔试方式,考生须全程在远程监控下进行,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八、复试组织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3月26日前完成首批复试,在4月30日前完成末批复试。为便于生源调剂,复试时间尽可能提前,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应制定学院层面的具体复试方案和细则,复试方案和细则中须包括本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安排、计分排序方法等信息。学院复试方案及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执行。
2.各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由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至少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成员由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成员应随机确定。
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详尽的评分规则,确保复试考核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平台二级管理员,相关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题库由学院二级管理员输入,按相关保密要求严格管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试题命题工作人员及保管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4.学院应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复试小组应对每位复试考生给出复试成绩,并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
如有必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如需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应有充分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6.严格复试管理组织及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研招网招生面试远程系统)、“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在线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官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8. 复试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9.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可以分开复试分开排序,也可同场复试分开排序。
10.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由考生在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拟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拟录取学院备案(可电子版)。
1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提供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须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表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生可电子版上传后由学院接收)。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成绩
1.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政治成绩(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专硕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考生)。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1.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各学院网站公示。
3.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包括学习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学安排、收费标准、住宿、奖助、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6.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7.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处理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8.各学院要加强生源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上调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努力提高调剂生源质量。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十一、录取
1.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拟录取通知,复试结果应予以公示。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十二、考风考纪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考试部门和学校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监察复议
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总体负责,各学院具体实施。所有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和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招生过程应规范、严谨、公平。
1. 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调剂过程及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学院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如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 学院应及时准确公开公布复试工作相关信息,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复试录取等详细信息须在国家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本人或有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教职工,须全程主动回避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做到人才选拔和公平公正有机结合,全力保证招生质量,圆满顺利地完成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51566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规范开展调剂复试,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人才需求、学校培养条件和生源报考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二、信息公开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各学院要在人才选拔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科方向负责人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安排、落实工作。
    四、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线,其它专业执行国家线。
    招收破格考生申请的专业仅限于非全日制专业,破格条件另行公布。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除会计(专硕)由学校另行确定公布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差额比例大约为130%。
    六、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面试。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要求如下: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考生须按照我校《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江苏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中规定的事项规范自身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七、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
    ①专业课考核。原专业课笔试转为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仍为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关内容,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复试时要测试政治,政治采用面试方式,满分按50分计,政治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含政治测试)的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②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力)可由面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
    ③加试。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测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加试采用网络笔试方式,考生须全程在远程监控下进行,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八、复试组织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3月26日前完成首批复试,在4月30日前完成末批复试。为便于生源调剂,复试时间尽可能提前,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应制定学院层面的具体复试方案和细则,复试方案和细则中须包括本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安排、计分排序方法等信息。学院复试方案及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执行。
    2.各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由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至少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成员由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成员应随机确定。
    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详尽的评分规则,确保复试考核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平台二级管理员,相关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题库由学院二级管理员输入,按相关保密要求严格管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试题命题工作人员及保管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4.学院应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复试小组应对每位复试考生给出复试成绩,并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
    如有必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如需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应有充分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6.严格复试管理组织及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研招网招生面试远程系统)、“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在线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官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8.复试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9.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可以分开复试分开排序,也可同场复试分开排序。
    10.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由考生在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拟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拟录取学院备案(可电子版)。
    1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提供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须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表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生可电子版上传后由学院接收)。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成绩
    1.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政治成绩(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专硕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考生)。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1.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各学院网站公示。
    3.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包括学习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学安排、收费标准、住宿、奖助、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6.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7.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处理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8.各学院要加强生源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上调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努力提高调剂生源质量。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十一、录取
    1.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拟录取通知,复试结果应予以公示。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十二、考风考纪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考试部门和学校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监察复议
    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总体负责,各学院具体实施。所有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和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招生过程应规范、严谨、公平。
    1.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调剂过程及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学院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如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学院应及时准确公开公布复试工作相关信息,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复试录取等详细信息须在国家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本人或有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教职工,须全程主动回避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做到人才选拔和公平公正有机结合,全力保证招生质量,圆满顺利地完成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51566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校研究生院下发的《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应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实施,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招生计划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学术学位 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为准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083500 软件工程 学术学位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备注:电子信息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2人和非全日制1人。
复试基本原则
学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和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本年度的招生计划,学院将在与招生专业相近的考生中进行调剂招生,具体的调剂方案与政策如下:
1、调入我校的调剂考生须满足国家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由学院按专业单独划线(总分及单科线不得低于国家线),视指标完成情况可分批次划线。线上考生按初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调入参加复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到场参加复试人员差额比例大约为130%;
3、拟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由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全日制专业均不招收破格考生,调剂考生不得破格复试;
5、学院教职工本人或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全程回避复试录取工作;
6、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面试。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要求如下: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考生须按照我校《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江苏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中规定的事项规范自身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四、复试组织
1.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详尽的评分规则,确保复试考核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2.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成员由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确定。复试中对每位考生当场给出面试成绩,并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如有必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严格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资格审查(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收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请在收到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将以下材料以PDF形式按照下述编号顺序提前备好):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初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提供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须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表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生可电子版上传后由学院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奖学金奖励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6)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及在职定向协议(或合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官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待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开通后,考生请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4.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由考生在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拟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拟录取学院备案(可电子版)。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创新意识和培养潜力。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包含专业课考核(15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100分)三部分,总分300分。
(1)专业课考核面试,满分150分。低于国家单科线要求,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包含英语口语与听力和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其中口语加听力满分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情况得分小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核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类别 复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笔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参考书目
学术学位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916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 《C++程序设计》2011年第二版,谭浩强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14数据库原理 《数据库系统概论》(第五版),王珊,萨师煊,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第五版
083500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085400电子信息 914数据库原理 《数据库系统概论》(第五版),王珊,萨师煊,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第五版
3、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
六、其他
1、拟录取
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请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网上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特别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对于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江苏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未涉及部分遵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11-84403658
江苏科技大学环化学院2021研究生考研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1年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其中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由专业课面试代替,分值不变。根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1、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2、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都将在我院网站(http://huanhua.just.edu.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请各位考生提前收藏关注!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数据为准。(http://yjsb.just.edu.cn/zsgz/list.htm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差额比例大约为1:1.3。
五、复试基本要求
1、我校采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
 (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资格审查(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收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请在收到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将以下材料以PDF形式按照下述编号顺序提前备好,待我方将复试名单等基础数据录入系统后即可在线提交):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初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
 (5)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奖学金奖励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6)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及在职定向协议(或合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官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9)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非镇江号码请在前方加0)。
 (10)其他
XXX资格审查材料(如无佐证材料请在备注中说明!)
序号 佐证材料 备注说明
1    
2    
 请考生将以上材料以PDF形式按照编号顺序提前备好。待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开通后,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六、复试日程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1年3月21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322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20日上午
9:00-11:00
模拟演练 远程招生面试系统  
3月20日
13:00-22:00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远程招生面试系统 请在3月20日13:00-22:00内提交,如有困难请联系我们学院教务办0511-85605150


 (二)远程网络复试
专业课面试(150分)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100分)
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50分)
地点 备注
3月21日
9:00开始
远程招生面试系统
(面试系统里详细房间等学院导入后会在学院网站上或“考生群”另行公布)
1、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2、费用:在面试系统里缴纳复试费80元。
3、复试模式:双机位模式。
备注:(1)“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2)务必注意,学校要求是双机位模式,请提前做好准备,否则不予复试。
七、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办法
 复试包括一门专业课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其中:
 ①专业课考核。内容仍为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关内容,时间约为12分钟左右,满分150分。为保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与初试专业课科目不重复。具体参考书目祥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https://yjsb.just.edu.cn/2020/0917/c7124a269188/page.htm)专业课考核方式采取网上面试形式。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备注
070300 化学
01(全日制)材料化学
02(全日制)无机化学
03(全日制)有机化学
04(全日制)环境化学
935物理化学或
937有机化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1(全日制)功能配合物
02(全日制)纳米材料化学
03(全日制)电化学工程
04(全日制)精细化工
05(全日制)环境化工
06(全日制)生物化工
934化工原理或
935物理化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1(全日制)精细化工
02(全日制)环境化工                 
03(全日制)生物化工
F1(非全日制)精细化工
F2(非全日制)环境化工
F3(非全日制)生物化工
934化工原理或
935物理化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②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
 ③所有的复试考题均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八、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提供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须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表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生可电子版上传后由学院接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150分)+口语与听力总成绩(50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
2、学院在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果上报学校并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予以公示。
3、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政审、体检、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十、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由考生在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拟录取学院备案(可电子版上传学院)。
十一、考风考纪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其他
1、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3、本细则由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复试过程中断网的处理办法:如果考生遇到断网无法立即恢复我们将改为电话语音复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对于长期不响应或3次中断等情况由复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
十三、相关网址链接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yjsb.just.edu.cn/zsgz/list.htm
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
https://yjsb.just.edu.cn/2021/0319/c7124a282955/page.htm
江苏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http://yjsb.just.edu.cn/2020/0508/c7125a264035/page.htm
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网络复试指南(考生版)
https://yjsb.just.edu.cn/2021/0319/c7124a282954/page.htm
江苏科技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知情同意书:
https://yjsb.just.edu.cn/2021/0319/c7124a282982/page.htm
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主页
http://huanhua.just.edu.cn/
十四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511-85605150。0511-85638920




 江苏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0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规范开展调剂复试,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人才需求、学校培养条件和生源报考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二、信息公开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各学院要在人才选拔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科方向负责人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安排、落实工作。
四、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线,其它专业执行国家线。
招收破格考生申请的专业仅限于非全日制专业,破格条件另行公布。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除会计(专硕)由学校另行确定公布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差额比例大约为130%。
六、 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面试。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要求如下: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考生须按照我校《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江苏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中规定的事项规范自身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七、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
 ①专业课考核。原专业课笔试转为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仍为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关内容,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复试时要测试政治,政治采用面试方式,满分按50分计,政治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含政治测试)的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②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力)可由面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
 ③加试。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测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加试采用网络笔试方式,考生须全程在远程监控下进行,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八、复试组织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3月26日前完成首批复试,在4月30日前完成末批复试。为便于生源调剂,复试时间尽可能提前,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应制定学院层面的具体复试方案和细则,复试方案和细则中须包括本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安排、计分排序方法等信息。学院复试方案及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执行。
2.各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由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至少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成员由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成员应随机确定。
学院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制定详尽的评分规则,确保复试考核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平台二级管理员,相关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题库由学院二级管理员输入,按相关保密要求严格管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试题命题工作人员及保管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4.学院应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复试小组应对每位复试考生给出复试成绩,并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
如有必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如需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应有充分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6.严格复试管理组织及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研招网招生面试远程系统)、“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在线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官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8. 复试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9.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的,又招收非全日制的,可以分开复试分开排序,也可同场复试分开排序。
10.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由考生在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拟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拟录取学院备案(可电子版)。
1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提供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须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表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生可电子版上传后由学院接收)。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成绩
1.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政治成绩(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专硕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考生)。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1.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各学院网站公示。
3.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包括学习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学安排、收费标准、住宿、奖助、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6.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7.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处理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8.各学院要加强生源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上调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努力提高调剂生源质量。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十一、录取
1.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拟录取通知,复试结果应予以公示。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十二、考风考纪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考试部门和学校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监察复议
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总体负责,各学院具体实施。所有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和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招生过程应规范、严谨、公平。
1. 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调剂过程及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学院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如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 学院应及时准确公开公布复试工作相关信息,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复试录取等详细信息须在国家网上平台公开公示,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本人或有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教职工,须全程主动回避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按要求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做到人才选拔和公平公正有机结合,全力保证招生质量,圆满顺利地完成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51566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0日
阶段 内容 备注
调剂 调剂系统开通,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筛选审核调剂生源 各学院
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回复通知 各学院
复试资格审查
(含一志愿考生)
确定复试时间,考生资格核验材料上传时间,并提前通知到全部复试考生 各学院
考生资格核验: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往届生毕业证、应届生学生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加分考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奖学金奖励等既往学业材料 各学院
学历学籍校验 各学院
复试 专业课考核 各学院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各学院
专业综合面试 各学院
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 各学院
录取 计算综合成绩,公布复试结果,拟定初步录取名单 各学院
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调剂过程结束 各学院
拟录取名单公示,上报研招系统 研究生院

十、调剂
1.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 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报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发出复试通知并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调剂规定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要加强对调剂考生的服务,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包括学习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学安排、收费标准、住宿、奖助、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6.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7.调剂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与质疑,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相关处理材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8.各学院要加强生源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网上调剂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努力提高调剂生源质量。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九、复试成绩
1.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降序排列,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政治成绩(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硕MPAcc、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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