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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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审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整个过程中监督执纪,重点对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对各学院(研究院)现场复试组织实施和线上考生复试过程的督查等,可随时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相关投诉的调查处理。
(三)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研究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非全日制(含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由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和“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执行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2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1.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研究院)留存备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2021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招生学院(研究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详细要求及工作流程见各学院(研究院)调剂工作细则。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复试名单应至少在复试工作前3天公布,复试结果应在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明确时间)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四)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审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整个过程中监督执纪,重点对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对各学院(研究院)现场复试组织实施和线上考生复试过程的督查等,可随时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相关投诉的调查处理。
(三)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研究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非全日制(含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由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和“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执行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2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1.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研究院)留存备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2021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招生学院(研究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详细要求及工作流程见各学院(研究院)调剂工作细则。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复试名单应至少在复试工作前3天公布,复试结果应在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明确时间)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四)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梦兰
成 员:帅健、杨进、王琳琳、赵凯、郑文培、叶智慧、刘军鹏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王琳琳
成员:佟歆、张宇婷、复试小组秘书
3.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杨进
成员:赵凯、陈浩、叶迎春
三、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四、复试系统
(1)硬件准备:准备两台用于面试(自带或可接入摄像头、麦克风)的答题设备。
(2)软件准备:腾讯会议作为主系统;钉钉作为副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复试软件,并熟悉软件。
(3)复试环境: 网络运行顺畅、信号稳定;安静,明亮且无人干扰的用于复试的独立空间。
五、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1. 遴选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
2. 培训方式:学院组织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
3. 培训内容:硕士招生视频复试规范及注意事项。对所有复试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人员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复试流程、软件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等进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和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六、硕士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1. 硕士研究生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掌握所学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听说能力,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文献和撰写专业论文。
3.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1)掌握所学专业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解决所学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并有所创新;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熟练掌握和应用一门外语。
七、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 复试比例
机械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机械(01机械工程)、资源与环境(0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资源与环境(03安全工程)原则上按招生指标的(不含推免生)120%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 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学习方式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招生总计划数/已推免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
政治 | 英语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
全日制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1/0 | 37 | 37 | 56 | 56 | 263 | |
全日制 | 082000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23/4 | 37 | 37 | 56 | 56 | 263 | |
全日制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28/3 | 37 | 37 | 56 | 56 | 263 | |
全日制 | 085500 |
机械 (01机械工程) |
19/0 | 院级基地:19/0 | 37 | 37 | 56 | 56 | 263 |
全日制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0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21/0 | 校级基地: 3/0 | 37 | 37 | 56 | 56 | 263 |
院级基地:9/0 | |||||||||
导师自主安排:9/0 | |||||||||
全日制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03安全工程) |
26/0 | 校级基地: 7/0 | 37 | 37 | 56 | 56 | 275 |
院级基地: 9/0 | |||||||||
导师自主安排:10/0 | |||||||||
非全日制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03安全工程) |
1/0 | 37 | 37 | 56 | 56 | 275 |
4. 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名单随后在学院主页公布)
八、考生复试通知确认(资格审核)、复试分组(复试说明会)、复试设备、复试环境、连线测试、复试形式、复试流程、复试纪律等要求
复试程序包括:确定复试名单、公布复试细则、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缴费、意向导师选择、复试分组(复试说明会)、连线测试、考生参加视频复试。
1. 考生复试通知确认(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5日10:00期间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附件2)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有单位公章)(附件3)
(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专业学位硕士须提交)(附件4)
(8)服从学院联合培养基地派遣承诺书(专业学位硕士须提交)(附件5)
备注: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天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邮寄给学院办公室,接收时间以发出邮件(快递)日期为准。报名材料送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院办(若寄送请使用顺丰快递进行邮寄、信封注明资格审查材料)。联系人:安全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10-89731689邮编:102249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将于3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资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学院对审核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
2.复试分组(复试说明会)
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学院将按照考生一志愿报考的学科方向进行分组。
复试前2天,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秘书建立微信群或QQ群,用于复试规则说明及复试相关信息的发布与确认,每位考生务必及时加入所在复试小组的微信群或QQ群,并将昵称修改为“准考证号的后四位+姓名+招生学科方向”。
3.复试设备
(1)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考生应尽量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连接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如果监控端使用智能手机,须提前备好手机支架,手机开启来电全部呼叫转移,同时注意去掉锁屏及闹铃等设置。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时,则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时,则须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与学院及时取得联系。
(2)设备摆放要求
在电脑和手机上都提前安装好腾讯会议、钉钉软件。考试登录远程面试软件后,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可佩戴耳机。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视频复试软件的使用介绍见(附件6)
4.复试环境
考生需要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进行远程面试,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5.连线测试
复试前由各复试小组与考生进行视频连接测试,模拟复试环节,并告知考生复试当天进场方式、候场时间、复试时间段,再次强调复试流程、复试内容、跨专业加试环节(如果有)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视频连接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复试小组秘书在各复试小组考生群通知。
6.复试形式及流程
复试以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的形式,采用腾讯会议(主要使用)和“钉钉(备用、监控)”,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为 20分钟,主要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1)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好两个面试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畅通。还需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 20 分钟,面试秘书将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号码及密码,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按时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3)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技术支持通过“远程视频面试核验”系统进行身份核实;复试小组成员须根据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表进行再次核实。
(4)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展示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考生本人现场承诺:我已知晓并遵守《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所有内容,我保证严格遵守“考生复试行为规范”,诚信复试,不营私舞弊,不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没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经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
(5)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
(6)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7.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学习方式 | 专业 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面试时间 |
全日制 | 080200 | 机械工程 | 2021.3.27 9:00-10:30 |
全日制 | 082000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2021.3.27 10:30-16:00 |
全日制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2021.3.28 8:00-11:30 |
全日制 | 085500 |
机械 (01机械工程) |
2021.3.27 10:30-17:00 |
全日制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0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2021.3.27 8:00-10:00 |
全日制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03安全工程) |
2021.3.28 13:00-17:30 |
非全日制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03安全工程) |
8.纪律要求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
(3)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报考学院保持沟通。
(9)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九、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专业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外语水平。复试成绩由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机械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机械(01机械工程)、资源与环境(0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资源与环境(03安全工程)
综合面试=专业知识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听力、口语)
2. 专业知识综合面试
(1)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科研能力水平及临场应变能力等,同时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健康情况。
(2)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测试内容包括基本语言素质和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专业英语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
十、应急处理办法
考生网络中断。考生第一时间与复试小组取得联系。
(1)2分钟(含)内处理完毕的,可继续复试,复试时间顺延;
(2)超出2分钟并在5分钟(含)解决的,需重新答题,复试时间顺延;
(3)超出5分钟的,在网络条件调整完毕后,重新进入候场考场,再次等待,复试秘书通知后方可进入考场;
(4)如连续两次网络中断,所在考场复试结束后再进行补充复试;
十一、考生调剂的政策及调剂流程
详情请见“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十三、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公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机械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机械(01机械工程)、资源与环境(0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资源与环境(03安全工程)复试成绩由专业综合面试成绩(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70%、30%折合成百分制。
(二)录取原则
1.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后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录取原则请见“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2. 参加我院2020年暑期夏令营被评选为优秀营员,参加2021年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并报考我院,达到专业一志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免复试直接获得录取资格。
3. 2021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行导师组招生,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附件3)。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无导师接收者,专业型不服从工作站安排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6. 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7.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总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查询网址:http://www.cup.edu.cn/safety/
十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招生接待电话: 89731689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十六、其他
1.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宜由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咨询电话: 89731689
邮 箱:2923005514@qq.com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方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发布日期:2021-03-20 16:33:4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审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整个过程中监督执纪,重点对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对各学院(研究院)现场复试组织实施和线上考生复试过程的督查等,可随时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相关投诉的调查处理。
(三)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研究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非全日制(含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由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和“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执行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2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1.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研究院)留存备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2021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招生学院(研究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详细要求及工作流程见各学院(研究院)调剂工作细则。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复试名单应至少在复试工作前3天公布,复试结果应在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明确时间)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四)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审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整个过程中监督执纪,重点对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对各学院(研究院)现场复试组织实施和线上考生复试过程的督查等,可随时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相关投诉的调查处理。
(三)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研究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非全日制(含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由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和“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执行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2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1.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研究院)留存备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2021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招生学院(研究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详细要求及工作流程见各学院(研究院)调剂工作细则。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复试名单应至少在复试工作前3天公布,复试结果应在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明确时间)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四)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代码 | 学院(研究院) | 联系电话 |
001 | 地球科学学院 | 89733074 |
002 | 石油工程学院 | 89733098 |
003 |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 89733089 |
004 |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 89733495 |
005 | 地球物理学院 | 89733597 |
006 |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 89731689 |
007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89739070 |
008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89732858 |
009 | 理学院 | 89732280 |
010 | 经济管理学院 | 89733792/9035 |
0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0116374 |
012 | 外国语学院 | 89733282 |
013 | 人工智能学院 | 89731812 |
021 |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 89739051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复试通知
一、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为3月22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三、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一)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见附件)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1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学院(研究院)可对审核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所有资格审查须在复试前完成,核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
(二)调剂考生需首先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待调剂申请通过后再登(http://gmss.cup.edu.cn/logon)网上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四、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一)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三)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四)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五、设备、软件及环境要求
(一)软件安装。根据学院(研究院)安装视频复试所需要的软件和备用软件。
(二)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保证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或手机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要提前准备好三脚架放置手机,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时,则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时,则须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
(三)设备摆放要求。考试登录远程面试软件后,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四)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进行远程面试,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六、连接测试
在复试前按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完成远程视频连接测试,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所在学院(研究院)。
七、复试流程:
(一)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或耳机)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学院(研究院)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二)每位考生面试开始按规定候场,准备复试。
(三)考生按时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四)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展示本人签字的原件,考生承诺:本人已知晓并遵守《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中的所有要求,保证诚信复试,不营私舞弊,不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经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
(五)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束,考生退场。
八、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具体参见各学院复试细则要求。
九、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调剂政策请参照各学院(研究院)复试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十、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二)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十一、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十二、应急处理
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按学院(研究院)或复试小组提供的联系方式第一时间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十三、考生复试行为规范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二)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
(三)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四)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五)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六)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七)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八)学院有特殊要求或其他详细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九)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十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校将由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共同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和复议。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十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凡将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并按协议书的规定时间支付培养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复试调剂更多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的公告栏及各学院(研究院)主页。
请全体考生再次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刑法修正案(九)》(摘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等中相关的涉考条款(详见附件),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坚守诚信,沉着应考、复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 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2:《刑法修正案(九)》(摘选).pdf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pdf
附件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pdf
附件5:考场规则.pdf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四)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的计算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的计算(一)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二)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以上,复试成绩占30%以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一)专业笔试
专业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1.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 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一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1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二级单位)自行确定。添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研成绩查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研分数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录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研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姐微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研真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目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排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保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公众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