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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考研复试要求四级吗,这是准备武汉纺织大学考研复试常见的问题,3月中旬,考研国家线出来后的几天。武汉纺织大学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公示。武汉纺织大学考研复试有一项要求就是因为能力,如果你的英语水平不错,会在武汉纺织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占优势,但如果你的英语水平较差,四六级成绩并不理想,也没有太多关系,抓紧时间准备几段武汉纺织大学考研复试时的口语自我介绍,会让你有备无患。
为切实做好 2021 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 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 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 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 结果公开;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5.坚持全面、均衡、发展的原则。各招生专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分 批复试,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 ,学校将根据学科(领域) 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二次分配。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 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 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 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 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 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 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 结果公开;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5.坚持全面、均衡、发展的原则。各招生专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分 批复试,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 ,学校将根据学科(领域) 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二次分配。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 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 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 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之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 若干个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应有不少于 5 名以上的专家组成,原 则上专业知识考核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 研究生复试小组,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 。复试小组应选派经验丰富、 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导师参与复试工 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经相关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4.学校制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确保网络 复试安全、科学、公平。
三、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综合研判决定采用 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现场复试为辅的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研招网 的远程复试平台和腾讯会议(备用) 平台进行。各学科(领域) 采取的 复试形式、复试科目、内容和初复试比例以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复试 时间: 3 月 24 日--4 月 30 日。
(一) 复试要求
1.学校复试分数线除会计( 125300)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划以外,按照《教育部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 (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执行。
会计( 125300) 总分达到 196 分且单科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 方能参加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达到 以下成绩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3.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4.学校制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确保网络 复试安全、科学、公平。
三、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综合研判决定采用 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现场复试为辅的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研招网 的远程复试平台和腾讯会议(备用) 平台进行。各学科(领域) 采取的 复试形式、复试科目、内容和初复试比例以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复试 时间: 3 月 24 日--4 月 30 日。
(一) 复试要求
1.学校复试分数线除会计( 125300)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划以外,按照《教育部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 (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执行。
会计( 125300) 总分达到 196 分且单科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 方能参加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达到 以下成绩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2021 士兵 计划划线 |
学科(领域) |
自划线 | ||
单科(满分 =100 分) | 单科(满分 >100 分) |
总分 |
||
经济学 | 40 | 50 | 280 | |
法学 | 35 | 60 | 260 | |
理学 | 30 | 34 | 230 | |
工学 | 30 | 34 | 230 | |
管理学 | 40 | 60 | 270 | |
艺术学 | 30 | 45 | 280 | |
金融(专硕) | 35 | 60 | 270 | |
新闻与传播(专硕) | 40 | 60 | 280 | |
材料与化工(专硕) | 30 | 34 | 210 | |
机械(专硕) | 30 | 34 | 210 | |
电子信息(专硕) | 30 | 34 | 210 | |
会计(专硕) | 35 | 70 | 160 | |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 35 | 70 | 155 | |
广播电视(专硕) | 30 | 45 | 270 | |
艺术设计(专硕) | 30 | 45 | 280 |
2.各学院须制定《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内 容包括: 总体原则、组织领导、复试安排(如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要 求、形式、程序、时间、地点、成绩核算) 、联系人信息等。各学院制 定的《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审定后上网公布(一经公布即不得更改)。各学院还需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疫情防控实施办法》 。
(二) 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 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并逐一通知复 试考生本人,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 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 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 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 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 复试考生不得调剂。我校原则上不允许破格。
2.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在 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 身份证(正反面) 。
(2) 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 交) ;
(3) 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 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
(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录取后,入学时提交原件) 。
(5)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 本人《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
各学院复试之前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 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 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对 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 历认证报告由各学院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 办备案。特别提示: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 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 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1.确定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 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并逐一通知复 试考生本人,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 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 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 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 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 复试考生不得调剂。我校原则上不允许破格。
2.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在 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 身份证(正反面) 。
(2) 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 交) ;
(3) 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 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
(4)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录取后,入学时提交原件) 。
(5)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 本人《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
各学院复试之前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 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 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对 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 历认证报告由各学院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 办备案。特别提示: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 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 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1) 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学院要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采 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要通知复试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 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 并建立台账。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求当地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或者校友协助解决。学院必须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复 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2)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 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的复试顺序。
(3) 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各学院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 试小组名单,要严格保密,复试前一天通知专家。
(4) 随机确定考题。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当天随机抽取试 题。
4.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要切实将诚信复试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 要求,要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 信承诺书》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5.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各学院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 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 (研招网平台复试由研招网代收,现场复 试由学校财务处收取)
(1) 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学院要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采 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要通知复试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 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 并建立台账。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求当地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或者校友协助解决。学院必须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复 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2)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 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的复试顺序。
(3) 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各学院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 试小组名单,要严格保密,复试前一天通知专家。
(4) 随机确定考题。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当天随机抽取试 题。
4.加强考生诚信教育要切实将诚信复试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 要求,要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 信承诺书》 ,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5.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 各学院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 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 (研招网平台复试由研招网代收,现场复 试由学校财务处收取)
6.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 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7.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办理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寄送手
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三) 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两种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研 招网复试平台和腾讯会议平台进行。各学院科学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 形式,全面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 (详 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1.专业知识考核
各学院应根据《2021 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指定的 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可通过面试、提交论文或作品集、笔试等多种形式 进行。重点考核: 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 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满分 100 分)
2.外语能力测试
可以以听说写译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学院单独组织。 (满分 100 分)
3.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 (满分 100 分)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 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7.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办理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寄送手
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三) 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两种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研 招网复试平台和腾讯会议平台进行。各学院科学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 形式,全面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 (详 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1.专业知识考核
各学院应根据《2021 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指定的 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可通过面试、提交论文或作品集、笔试等多种形式 进行。重点考核: 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 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满分 100 分)
2.外语能力测试
可以以听说写译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学院单独组织。 (满分 100 分)
3.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 (满分 100 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时 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5.会计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
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 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知识、外语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调整。
四、调剂工作
(一) 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
(二)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 。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 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 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 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 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 (农) 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 和化学(农) 可视为相其他特殊情形的调剂,导师组成员要从学术角度探讨考试科目是否 相同或相近,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体签名,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 集体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通过后,提交省招办复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时 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
5.会计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
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 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知识、外语能力、 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调整。
四、调剂工作
(一) 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
(二)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 。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 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 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 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 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 (农) 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 和化学(农) 可视为相其他特殊情形的调剂,导师组成员要从学术角度探讨考试科目是否 相同或相近,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体签名,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 集体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通过后,提交省招办复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 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其 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
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 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确 定并通知相关学院及考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8.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
(三) 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 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 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 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 ,调剂考 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 ,即不得更 改。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
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 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确 定并通知相关学院及考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8.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
(三) 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 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 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 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 ,调剂考 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 ,即不得更 改。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 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
5. 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 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 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 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或设置 其他歧视性条件。
五、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 占 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 ×60%+复试成绩×40%
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 总成绩=(初试成绩÷3) ×60%+复试成绩 ×40%
其中: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各学院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各学院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三个工 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 者;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 分以下) 者;
(4)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
5. 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 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 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 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或设置 其他歧视性条件。
五、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 占 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 ×60%+复试成绩×40%
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 总成绩=(初试成绩÷3) ×60%+复试成绩 ×40%
其中: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各学院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各学院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三个工 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 者;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 分以下) 者;
(4)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 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用人单位分别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招生单位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学院硕士研究 生复试工作细则,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后报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做好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 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 的创新能力。命题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做好面试人员培训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分管院长、 秘书、面试老师要熟悉并熟练使用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
4.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 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5.试题管理、统分等复试关键岗位要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 保复试平稳有序,各项工作既相互衔接又有效监督。
6.根据复试考生规模,合理划分复试小组,每组指定专人负责,建 立微信群或QQ 群,并加入每一位考生的微信或 QQ,确保复试过程中系 统中断时,通过微信或 QQ 视频及时恢复与考生的联系。
7.做好网络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教师和考生对网络复试的顾虑。
8.网络面试时,专家要集中到学院指定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管理, 做好疫情防控。(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 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用人单位分别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招生单位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学院硕士研究 生复试工作细则,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后报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做好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 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 的创新能力。命题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做好面试人员培训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分管院长、 秘书、面试老师要熟悉并熟练使用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
4.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 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5.试题管理、统分等复试关键岗位要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 保复试平稳有序,各项工作既相互衔接又有效监督。
6.根据复试考生规模,合理划分复试小组,每组指定专人负责,建 立微信群或QQ 群,并加入每一位考生的微信或 QQ,确保复试过程中系 统中断时,通过微信或 QQ 视频及时恢复与考生的联系。
7.做好网络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教师和考生对网络复试的顾虑。
9.复试期间,各学院专人管理考生 QQ 群或微信群,防止复试过的考 生在群内传递复试信息。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处) 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 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追究) 制度。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 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 刻盘存档。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 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 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该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
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7—59367498、15802718521 校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 027—59367559
武汉纺织大学数理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 2024 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总分分数线 | 单科要求 | 备注 |
数学 | 070100 |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单科线参照国家线 | 学硕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77400 080900 |
学硕 | ||
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085400 | 专硕 |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复试采取线下形式。
(一)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达到我院分数线且有意愿参与我院复试的考生,须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到,同时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 邮箱地址:slxy@wtu.edu.cn;
2. 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3.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 入学考试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 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扫描学生证每一页);
(4) 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照片或扫描件(入学时提交原件);
(6) 本人亲笔签名的《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 (1) - (5) 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 (6) 项单独生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 1+文件 2”总大小不超过 2M。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对于第一志愿考生,3 月 29 日(调剂考生另行通知)17:00 前,学院将在“复试 QQ 群”(群信息见细则最后)中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4. 线下复试考生,凭学院复试通知、复试名单截图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校大门保安验证后入校。
(二) 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专业知识考核(笔试)100分、英语能力测试100分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各专业科目见复试安排表,满分为100分
2. 英语能力测试:考生随机抽取一题,题目类型为英译汉或者汉译英,现场作答,复试考生准备一份 3 分钟之内的英文自我介绍,满分为 100 分。
3. 综合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环节,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复试专家组提问考生回答,满分为 100 分。
第一志愿复试安排:
数学(070100)
时 间 | 安 排 |
2024年4月1日 |
08:30 — 10:00 专业知识考试:《常微分方程》 10:30 — 17:30 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
电子科学与技术(077400,080900)
时 间 | 安 排 |
2024年4月1日 |
08:30 — 10:00 专业知识考试:《普通物理》 10:30 — 17:30 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
电子信息(08540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时 间 | 安 排 |
2024年4月1日 |
08:30 — 10:00 专业知识考试:《Python程序设计语言》 10:30 — 17:30 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
电子信息(085400)(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时 间 | 安 排 |
2024年4月1日 |
08:30 — 10:00 专业知识考试:《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MCS51系列)》 10:30 — 17:30 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
复试程序及时间表:
试 序复 程 |
时间 | 方 式 | 备 注 | |
一 志 愿 考 生 复 试 |
资格 审查 |
3月27日 |
考生上传相关证件至学院邮箱 | 3月28日学院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复试 |
缴费 | 3月29日 | 学校财务收款码 | 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 |
专业知识考核 | 4月1日 | 线下 | ||
外语能力测试 | ||||
综合素质面试 |
(三) 成绩核算及要求
1. 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 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 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者;
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 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
6. 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7.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生于开学后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后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 复试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 元,通过学校财务收款码收取。
(七) 复试要求
复试小组将集中在武汉纺织大学规定的考场内开展线下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调剂
(一)调剂专业
我院调剂专业和具体计划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二)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
其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调剂工作要求
1. 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 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3.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
4. 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数理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数理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复试成绩上报学校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纺织大学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27—59367865、13720154657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联系咨询电话:027—59367498
校纪委 (监察处) 监督电话:027—59367559
七、一志愿复试 QQ 群
达到复试分数线且有意愿参加本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请加入 QQ 群。“纺大2024数理科学学院复试群” (简称“复试 QQ 群”)。调剂另行通知。
群号:416732687 (第一志愿复试群)
群二维码
武汉纺织大学数理科学学院
研究生招生小组
武汉纺织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外国语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学院充分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根据学科专业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硕士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分数线
今年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学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25日17:00前,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且有意愿参与我院复试的考生,须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到,同时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wtumtiapply@126.com
2.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录取后,入学时提交原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后的附件4)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1)、(2)、(3)、(4)、(5)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6)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1+文件2”总大小不超过2M。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未经资格审查者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外国语学院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为线下复试。复试将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硕士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
1、英语应用能力测试:考查方式为考生依次进入考室后随机抽取试题(翻译英语和汉语段落各一段),在规定时间内读出译文。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面试: 分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英语自我介绍(重点介绍自己的学术兴趣及选择我校的理由与学习计划(避免提到自己姓名及毕业学校),2分钟;第二环节由面试专家现场提问,考生口头回答,旨在全面考查考生的基本语言素养、对翻译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的了解与认识、英汉翻译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加试。加试科目:英语阅读、英语写作,加试形式为笔试。满分各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具有录取资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考生完成面试后进行面谈。
考生于开学后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
5、复试时间和方式
复试时间 | 复试项目 | 方 式 | 备注 |
3月27日 |
英语应用能力及 综合素质面试 |
线下复试 |
复试 全程录像 |
(1)考生准备
身份证、准考证。
(2)考试要求
①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考生于3月27日中午13:00到武汉纺织大学外国语学院04-303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② 抽签顺序确定后按工作人员的指示依次进入面试考室04-313进行面试。
③面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示依次进入04-413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谈。
(3)考试流程
①考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及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题号。
②考生按抽签题号完成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③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完成后,立刻开始综合素质面试和品德考核面谈。
(三)成绩核算和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英语应用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8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上报学校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5.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四)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五)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六)复试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
(七)入校所需材料
线下复试考生,凭学院复试通知、复试名单截图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校大门保安验证后入校。
五、调剂
调剂事宜另见我院调剂公告。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纺织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300(工作时间开通)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结果公开;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择优选拔。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
2. 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分别成立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要求及对象
1. 报考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 报考设计学、设计的单科分线在成绩达到《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单科分、总分须达到《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4. 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考生以报考我院的复试名单为准(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地点和考核内容与方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一志愿复试、调剂复试均为线下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100分)、外语能力面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设计学(学硕)、设计(专硕)专业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学院报到 | 3月28日8:00 |
南湖校区 综合楼05-111 |
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8:30-11:30 |
南湖校区 综合楼05-111、05-211 |
服装综合设计(服装设计与服装制版)(学生自带制版工具和绘画工具) 考试结束后05-111抽取面试号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28日14:00-16:00 |
南湖校区 综合楼05-211 |
服装结构设计基础、服装设计基础 |
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9日 8:30-12:00 14:00-17:00 |
南湖校区 服装学院3楼会议室 |
按抽签次序进行 |
英语测试 |
3月29日 8:30-12:00 14:00-17:00 |
南湖校区 服装学院2楼会议室 |
按抽签逆次序进行 |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学院报到 | 3月28日上午8:00 | 南湖校区综合楼05-111 | 提交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 8:30-11:30 |
南湖校区综合楼05-310 |
服装结构 服装舒适与功能性 考试结束后现场抽取面试号 |
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9日 8:30-12:00 |
南湖校区综合楼05-208 |
按抽签次序进行 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
英语测试 |
3月29日 8:30-12:00 |
五、复试程序
1. 加入复试QQ群:一志愿复试QQ群877893502。
2. 复试资格审查
达到我院复试要求且有意愿参与我院复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25日17:00之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530391381@qq.com
(2)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3. 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大学本科6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
(7)本人亲笔签名的《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1)--(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1: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2: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承诺书。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3月27日前,学院将在“复试QQ群”(群信息见细则最后)中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纸质档形式提交:以上(1)至(7)项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复试报到时提交。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4. 缴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5. 复试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入场前进行资格审查,无法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只准带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进入考场(设计学和设计专业考生自带制版工具和绘画工具),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笔迹的签字笔作答。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等信息,在答题纸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笔试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复试笔试、面试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图书资料、草稿纸、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生于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体检
体检具体事宜,学校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8. 人事档案审查、复查审核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开学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1.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 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4. 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 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七、调剂
1.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均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5)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2. 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专业知识考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调剂考生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八、其他
1. 复试考生请凭承诺书、身份证、准考证可在2024年3月28、29日两天出入校园进行复试。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8:00在南湖校区综合楼05-111教室集中报到,并提交纸质资格审查材料。参加复试前,各位考生需准备好专业课考试所需的绘画笔、颜料、直尺等绘画作图工具。严禁考生携带原型板,如有携带原型板,以作弊论处。
九、复试监督与复议
1. 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2.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3717 (工作时间开通)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
十、未尽事宜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3717;联系邮箱:530391381@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纺织路一号武汉纺织大学综合楼204办公室
邮编:430073
武汉纺织大学服装学院
2024年3月23日
武汉纺织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4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下称实验室)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人为本。
二、组织领导
实验室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达到实验室分数线且有意愿参与实验室复试的考生,须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fzxcljgjs@wtu.edu.cn
2.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照片或扫描件;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照片或扫描件。(录取后,入学时提交原件);
(5)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1)-(4)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5)项单独生成一个 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 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1+文件2”合并成一个压缩包命名:考生姓名+联系方式
实验室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实验室将在网站和“复试QQ群”(群信息见细则最后)中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以主观题为主,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地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纺织材料学》,于伟东主编,中国纺织出版社
《新材料合成与制备》,黄焱球、刘学琴、李珍、沈毅、李飞编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无机化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有机化学》,天津大学有机化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物理化学》,天津大学物化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分析化学》,武汉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生物化学》,张洪渊、万海清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2)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面试中一同进行。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线下复试,复试地点为实训楼北楼B3034。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短信通知复试时间安排参加复试。
具体安排见复试QQ群通知。
(四)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分专业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开学后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后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复试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系统缴费或扫描武汉纺织大学财务处收款码统一收取。谨防诈骗,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无论这个理由听起来多么合情合理,一旦涉及钱财,请大家一定不要相信。
(八)复试要求
因本次采用远程复试方式,为保证复试顺利进行,实验室将在复试前进行过程模拟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方式将在复试QQ群中通知(请关注)。
远程复试为综合面试,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确定考题。
1、考生准备
(1)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或具有相应功能的设备),一部智能手机(确保电量充足,建议选择稳定的 Wi-Fi 联网,并设置电话免干扰模式,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干扰),并按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身份证、准考证。
(4)实验室将会在QQ群中通知进行系统网络测试、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实验室。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为了面试过程顺利建议使用安装Windows系统的电脑)
2、考试要求
(1)机位要求。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 360 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需将五官清楚显露,正面朝向摄像头,不得东张西望,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全程不得关闭视频音频采集设备)。
(2)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与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和可视电子屏幕。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它声音。能清晰拍摄到完整的桌面和考生上半身以及答题纸。清晰展示房间背景,排除其他人协助作弊的嫌疑。
(3)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以任何理由离开镜头、改变镜头拍摄场景、截屏或使用虚拟背景等状况,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一经发现判定为违规,否则视为违纪。
(4)复试过程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
(5)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不要慌张,应立刻与实验室联系沟通,服从安排。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可视为相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未统考数学科目的考生,如需调入统考数学专业,复试时需要加试数学。加试数学成绩需要达到合格等级,但不计入复试总分。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确定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二)调剂要求
1.我院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2.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3.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4.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
5.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
6.调剂考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国家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国家重点实验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复试成绩上报学校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纺织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办公室或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81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七、其他事项
1、请提前下载并熟悉使用腾讯会议平台,保证网络与设备的正常工作。
2、有意愿参加本院复试的考生请加入“2024年武汉纺织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招生群”群号1149557932。
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3.坚持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采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稳定有序、结果公开;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
2.根据学科专业,设计、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分别成立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相应学科专业复试的各个环节,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要求及对象
报考新闻与传播、设计专业硕士,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报考戏剧与影视、设计学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设定,单独划线专业在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考生以报考我院的复试名单为准(见附件),符合以上分数的非一志愿考生可以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调剂我校。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一志愿复试调剂复试均为线下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外语能力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1.专业课笔试
设计学、设计专业课笔试科目专业设计,满分100分。
新闻与传播专业笔试科目新闻作品分析,满分100分。
戏剧与影视专业笔试科目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考核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专业潜力;分析、解决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思想品德等。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
报考设计学、设计的加试《速写》和《色彩》;报考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加试《传播学概论》和《新闻写作》;报考戏剧与影视专业的加试《艺术理论》和《影视艺术史》。
加试成绩原则上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程序
1.加入复试QQ群:一志愿复试群号5935126242.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未经资格审查者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传媒学院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交付验证,验证结束后,当场归还所有证件的原件。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录取后,入学时提交原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以及大学本科6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
(8)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资料提交以两种方式进行:
a)邮件形式提交:3月27日中午12:00前,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须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到,同时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邮箱地址:3451346564@qq.com
发送邮件标题为:“复试报到:姓名+报考专业”;
以上(1)至(8)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第⑧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文件1+文件2”总大小不超过2M。
b)纸档形式提交:以上(1)至(8)项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复试报到时提交。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4.缴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
5.复试
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入场前进行资格审查,无法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只准带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进入考场,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笔迹的签字笔作答。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等信息,在答题纸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笔试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复试笔试、面试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图书资料、草稿纸、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生于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
体检具体事宜,学校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8.人事档案审查、复查审核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人事档案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开学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
注:报考140300设计学交叉学科的上线考生,请与艺术学院联系,参加设计学的复试。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安排表 | |||
复试项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上午9:00-10:30 | 南湖校区综合楼NH05-109 | 考试结束后现场抽取面试号 |
(设计、新闻与传播) |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上午9:00-10:30 | 南湖校区综合楼NH05-110 | 考试结束后现场抽取面试号 |
(戏剧与影视) | |||
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8日 | 南湖校区西配楼传媒学院S209室 | 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同时进行 |
(戏剧与影视) | 下午1:00开始 | ||
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8日 | 南湖校区西配楼传媒学院E201室 | |
(设计) | 下午1:00开始 | ||
综合素质面试 | 3月28日 | 南湖校区西配楼传媒学院S202室 | |
(新闻与传播) | 下午1:00开始 |
七、成绩计算和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成绩核算: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复试单科(政治笔试、专业课笔试、外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4)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拟录取名单: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八、调剂
我院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1.调剂基本要求: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基本原则;所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3.调剂考生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4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九、其他
1. 复试考生请凭承诺书、身份证、准考证进校参加复试。
2.复试时入校所需材料:线下复试考生,凭学院复试通知、复试名单截图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校大门保安验证后入校。
十、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传媒学院监督电话:027-59363749,027-59363790,027-59363770 邮箱:cmxy2020@126.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js@wtu.edu.cn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
十一、未尽事宜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3789;联系邮箱:474301831@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纺织路一号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西配楼S208
邮编:430073
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志愿)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通知如下:一、总体原则
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及武汉纺织大学具体文件要求,确保本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做到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录质量。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郑重声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流程及内容
请考生特别注意:在阅读本通知之前,请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内容(网址:http://gs.wtu.edu.cn/index.htm)并注意各种相关要求或规范约束。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线)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控制线标准。
1、资格审查
经济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4)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同等学力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7)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诚信承诺书》(在http://gs.wtu.edu.cn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打印)。
以上(1)、(2)、(3)、(4)、(5)、(6)、(7)根据自身的情况,将资料整理好带到复试现场。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还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严格按照学校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考生到达现场后进行扫码缴费(附后)。缴费页面的用户名为15位的考生编号,密码为Wtu@加上身份证的后六位。随后,将缴纳成功的平台界面截图或照片给工作人员审核存档。
谨防诈骗,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勿相信。
学校财务收费码:
(缴费二维码)
3、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4、复试
复试全部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笔试及综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课加试。
(1)专业课笔试(回答开放性专业问题,占复试成绩的40%)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笔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并提交答题纸。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应用经济学(020200)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考核内容为经济学原理、研究方向涉及专业基础理论等。
金融硕士(025100)专业课笔试科目为:《金融专业综合》。
(2)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由考生自己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回答(两道中文专业试题+专家自由提问),面试专家现场打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参加加试科目的笔试。加试科目的笔试方式与“(1)专业课笔试”相同。
金融硕士(025100)加试科目为《经济学原理》(满分为100分)和《金融专业基础》(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40% + 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 +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如果同类考生在不同小组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采用“无量纲化”处理后计算“标准分”。
2、金融专硕数学类考生数学的考生(简称“数学类考生”)和考经济类综合能力(代码为396)的考生分别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录取时按照同比例(该类别录取人数/该类别合格面试人数*100%)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经证实复试及面试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者;
(7)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9)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4、拟录取名单经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五、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方式的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1)复试资格审查:3月27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复试资格审查地点:阳光校区7号楼333办公室。所有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将复试资格审查资料提交经济学院办公室(阳光校区7号楼333办公室)张琴老师处。
(2)复试(综合面试、笔试、加试)
专业课笔试:一志愿考生3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进行专业课笔试,科目为《金融专业综合》。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其中: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40-16:10加试科目一《经济学原理》;下午16:30-18:00加试科目二《金融专业基础》。
综合面试:一志愿考生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起开始,考生在考场外等待叫号,被叫考生立即进入指定教室参加面试。上午结束面试的时间视当时面试进度情况而定。下午14:00开始,形式与上午相同。
2. 笔试及综合面试地点:笔试地点,阳光校区9号楼419,面试地点,阳光校区7号楼315(左)。
时间 | 地点 | 科目 |
3月27日 8:00-12:00 | 阳光校区7号楼333办公室 | 复试资格审查 |
3月27日 14:00 | 阳光校区9号楼419 | 专业课笔试 |
3月28日 9:00 | 阳光校区7号楼315(左) | 综合面试 |
3月28日 14:00 | 阳光校区7号楼315(左) | 综合面试 |
3月28日 14:40-16:10 | 阳光校区9号楼419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 |
3月28日 16:30-18:00 | 阳光校区9号楼419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 |
我院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1.调剂基本要求: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基本原则;所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按照调剂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开
“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复试成绩上报学校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570,邮箱:510277123@qq.com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
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武汉纺织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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