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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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为:研究审议各学院招生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办法;指导监督并协调各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舆情;审核、确定研究生录取名单等。领导小组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也应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复试小组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处、校医院、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遵循《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烟大校发〔2020〕6 号)和《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烟大校发〔2020〕5 号),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复试工作期间,我校始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对于远程复试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二)公平性。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用统一复试平台,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我校各专业鼓励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划分不同模块,各模块随机抽取试题对考生进行考核,保障面试专业考察的科学性、全面性。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政策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各学科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经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应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考试范围。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各专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专业远程复试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负责复试小组和考生的培训和演练。
(2)专业综合测试试题的要求
一般应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多个题库,确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区分度。题库中试题数量应不少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数量。
试题内容设计须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外)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试题形式采用开放式问答,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注意事项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远程复试前,各学院复试工作人员须与每位考生取得联系,确认复试方式,联调复试设备,测试网络环境,明确复试时间段,原则上所有考生应采用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区域网络或设备原因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并确认可行方式后(可采用更换其他网络通讯软件、电话复试等方式)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各学院可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和调剂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6.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7.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满足“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如果本专业所有考生初试均为国家统考科目,则本专业成绩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计算。
权重N(0-2)取值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前报研究生处予以公布。
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其中: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1+外国语成绩*权重2+业务课一成绩*权重3+业务课二成绩*权重4。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享受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试加权成绩基础上加相应分数。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做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网络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网络连接可靠性、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监察复试过程。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535—6907945
(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对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各学院须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体现本学院的特色内容,各项具体内容的表述要详尽无歧义,不得出现歧视性或有违教育部、山东省及我校有关规定的内容。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按要求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在复试录取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更改。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待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附件1-烟台大学2021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
 附件2-2021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pdf
 附件3-考生面试系统操作手册.pdf
 附件4-烟台大学复试资格审核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pdf
 附件5-复试当天考生操作流程.pdf
 附件6-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7-招生远程线上复试考场规则.pdf 
 各学院面试小组联系方式.xls 
    精准材料高等研究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研究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研究院各学科专业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研究院成立以副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负责人及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具体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研究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研究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研究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研究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成立材料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1人为复试小组助理)。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
    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资格与审查
    1、复试资格
    考生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即可参加研究院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研究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研究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核教师根据本专业知识向考生提问,考生当场回答问题。
    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各专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专业远程复试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负责复试小组和考生的培训和演练。
    专业综合测试试题的要求
    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多个题库,确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区分度。题库中试题数量不少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数量。
    试题内容设计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结合本专业特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文自我介绍。
    (2)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英语交流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试题形式采用开放式问答,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总成绩核算方式
    (一)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二)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如果本科目包含自命题,则本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50%计算;如果本科目所有考生初试均为国家统考科目,则本科目成绩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计算。
    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满分加权后的总分=100*权重1+100*权重2+150*权重3+150*权重4
    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1+外国语成绩*权重2+业务课一成绩*权重3+业务课二权成绩*权重4。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报考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核装备与核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负责人及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具体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学位点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1人为复试小组助理)。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
    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资格与审查
    1、复试资格
    考生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即可参加学院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核教师根据本专业知识向考生提问,考生当场回答问题。
    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各专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专业远程复试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负责复试小组和考生的培训和演练。
    专业综合测试试题的要求
    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多个题库,确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区分度。题库中试题数量不少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数量。
    试题内容设计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结合本专业特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文自我介绍。
    (2)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英语交流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试题形式采用开放式问答,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总成绩核算方式
    (一)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报考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建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也应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1人为复试小组助理)。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复试小组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学院成立疫情防控专班,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遵循《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烟大校发〔2020〕6号)和《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烟大校发〔2020〕5号),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复试工作期间,我校始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对于远程复试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二)公平性。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用统一复试平台,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我校各专业鼓励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划分不同模块,各模块随机抽取试题对考生进行考核,保障面试专业考察的科学性、全面性。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将及时在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政策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学招生计划的50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经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应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考试范围。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试题内容设计须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注意事项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远程复试前,各学院复试工作人员须与每位考生取得联系,确认复试方式,联调复试设备,测试网络环境,明确复试时间段,原则上所有考生应采用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区域网络或设备原因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并确认可行方式后(可采用更换其他网络通讯软件、电话复试等方式)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接受一志愿报考建筑学学术和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总成绩300分以上,单科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
    4.第一志愿报考为建筑学专业,本科所在院校为建筑学5年的考生。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初试参加建筑快速设计考试。
    6.建筑学院可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大学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具体调剂要求和调剂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7.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
    4.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享受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试加权成绩基础上加相应分数。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做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网络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网络连接可靠性、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监察复试过程。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535—6907945
    (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对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各学院须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体现本学院的特色内容,各项具体内容的表述要详尽无歧义,不得出现歧视性或有违教育部、山东省及我校有关规定的内容。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按要求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在复试录取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更改。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待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烟台大学药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烟台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均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包括复试资格审查、试题命制、考务组织、成绩评定、成绩统计等。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进入复试的基本初试成绩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药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或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博士组成,不少于6人(包括复试小组秘书1人)。每组中需包含至少2位具有外语测试能力的教师,均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每组配备助理1人。
    二、考生复试资格
    复试成绩要求按照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统一使用学校指定的复试平台,将QQ视频作为备选平台。
    1、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为主。专业综合测试由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在基础理论模块和综合应用模块中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给出综合评分,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学生英语自我介绍、外语测试模块问题回答、交流等。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复试小组给出综合评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此部分还应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依托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由复试小组给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我院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区的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门类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需达到调出、调入专业国家线。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英语一、二视为相同科目。
    6、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一致,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调剂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在此范围内择优接收调剂生源。
    (1)不接收小语种和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2)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及省级以上(包括国家教指委)药学相关实验、实践、创新大赛、论坛获奖的考生优先录取。
    7、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8、专业型学位考生不可调剂学术型学位专业。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一)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初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监督电话:0535—6706033
    (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复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烟台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20日
    烟台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烟台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要求,本年度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科负责人及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学院专业综合测试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科、专业(类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1人为复试小组助理)。复试小组具体实施专业综合测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等考核。复试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的现场记录;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连同复试笔试试卷一起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小组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复试工作期间,我校始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对于远程复试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二)公平性。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取统一复试平台,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我院各专业方向鼓励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划分不同的模块,各模块随机抽取试题对考生进行考核,保障面试专业考察的科学全面性。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将及时在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的复试均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和《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前,考生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两个专业(类别)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和外语测试三部分,每生复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进行考核,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考核的基本内容如下: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
    (2)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3)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
    (4)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5)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7)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各专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专业远程复试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负责复试小组和考生的培训和演练。
    (2)专业综合测试试题的要求
    一般应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多个题库,确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区分度。题库中试题数量应不少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数量。
    试题内容设计须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测试成员由具备较高的英语听说能力或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的教师担任,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试题难度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回答问题,并由教师现场打分。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注意事项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土木工程学院和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七)补充说明
    在远程复试前,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将与每位考生取得联系,确认复试方式,联调复试设备,测试网络环境,明确复试时间段,原则上所有考生应采用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若有特殊情况(可采用更换其他网络通讯软件、电话复试等方式),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并确认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进行调剂录取。调剂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类别)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学院优先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择优接收调剂生源;优先接收学科专业相同、统考科目完全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生源。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
    6.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满足“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
    (一)学院按照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
    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满分加权后的总分=100+100+150+150*权重0.4
    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数学成绩+专业课成绩*权重0.4。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研究方向(组),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同一研究方向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山东省和烟台大学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将根据最新政策做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学院将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网络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网络连接可靠性、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进入面试场所检查,或抽调复试影像资料监察复试过程。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535—6907945
    (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对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在复试录取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更改。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烟台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03月22日
    2021年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依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院参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一志愿考生进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需要达到A类考生的国家线,即至少需要同时满足:总分为263分,单科(满分=100分)为37分,单科(满分>100分)为56分。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请见第二部分,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烟台大学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章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考生须严格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将复核相关提交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从疫情下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角度考虑,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平台远程面试复试形式。
    1.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由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测试科目为“程序设计基础”,参考书目为《C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著,清华大学出版社)。面试采用随机抽取试卷题目的方式。要求考生随机抽取试卷题目,且抽到试卷题目后尽快思考作答,回答需连续流畅且无与考试无关的异常行为。成绩满分为150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外语测试采用英语问答形式进行,考生与负责外语测试的面试教师进行英语交流,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英语交流情况综合给出外语测试成绩。成绩满分为50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外语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外语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学生对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整体情况进行考察,采用面试考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测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30分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操作系统”与“计算机组成原理”。参考书目分别为《计算机操作系统》(翟一鸣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与《计算机组成原理》(白中英等主编,科学出版社)。加试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组织。加试采取随机抽取相关科目的题目进行回答的方式。在抽到题目后应尽快思考作答,回答连续流畅且无与考试无关的异常行为。每门满分100分,最终以加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加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日程安排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处或学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注意事项
    1.我院复试采取双机位面试,需要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一台具备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一台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请提前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辅机位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的考试屏幕和相关操作动作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使用充电设备的考生请务必保持设备有足够的电量维持整个复试过程。复试前应尽早提前测试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以保证复试过程中设备不出问题。
    2.考生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教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应立即与学院老师保持沟通(紧急联系电话:0535-6907492,QQ:599192176,陈新老师),自觉服从继续考试或者重考等安排。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且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无关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抽中题目后,应尽快思考作答,不得无故长时间拖延,否则该题目成绩记为零分,继续抽取下一道题目。如发现作弊现象,取消考试资格。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屏、录像,剪辑,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5.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需要说明的是:复试的最新要求、考生端设备硬件配置及软件最新要求会在考试前及时通告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且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通知及信息动向。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学院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七)体检
    考生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二、调剂
    (一)基本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符合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之间只能顺向调剂,不能逆向调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取与总成绩核算
    (一)录取
    学院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其中,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根据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四、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复试相关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二)复议制度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监督与举报电话:0535—6907492(工作时间拨打),联系人:陈新老师。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其他
    1.学院研究生工作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拨打):0535—6907492,陈新老师。
    2.最新信息请关注:烟台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站:http://computer.ytu.edu.cn/,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ytu.edu.cn/。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2021年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烟台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依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电子信息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院参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一志愿考生进入我院电子信息专业(全日制)复试的初试成绩至少需要满足:总分线为268分,单科(满分=100分)的分数线为37分,单科(满分>100分)的分数线为56分。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烟台大学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章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考生须严格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将复核相关提交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从疫情下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角度考虑,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平台远程面试复试形式。
    1.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由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电子信息专业(全日制)综合测试科目为“程序设计基础”,参考书目为《C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著,清华大学出版社)。面试采用随机抽取试卷题目的方式。要求考生随机抽取试卷题目,且抽到试卷题目后尽快思考作答,回答需连续流畅且无与考试无关的异常行为。成绩满分为150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外语测试采用英语面试问答形式进行,考生与负责外语测试的面试教师进行英语交流,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英语交流情况综合给出外语测试成绩。成绩满分为50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外语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外语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学生对电子信息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整体情况进行考察,采用考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测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30分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操作系统”与“计算机组成原理”。参考书目分别为《计算机操作系统》(翟一鸣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与《计算机组成原理》(白中英等主编,科学出版社)。加试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组织,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加试采取随机抽取相关科目的试卷题目进行回答的方式。在抽到试卷题目后应尽快思考作答,回答连续流畅且无与考试无关的异常行为。每门满分100分,最终以加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加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日程安排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处或学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注意事项
    1.我院复试采取双机位面试,需要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一台具备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一台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请提前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辅机位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的考试屏幕和相关操作动作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使用充电设备的考生请务必保持设备有足够的电量维持整个复试过程。复试前应尽早提前测试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以保证复试过程中设备不出问题。
    2.考生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教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应立即与学院老师保持沟通(紧急联系电话:0535-6907492,QQ:599192176,陈新老师),自觉服从继续考试或者重考等安排。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且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无关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抽中题目后,应尽快思考作答,不得无故长时间拖延,否则该题目成绩记为零分,继续抽取下一道题目。如发现作弊现象,取消考试资格。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屏、录像,剪辑,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5.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需要说明的是:复试的最新要求、考生端设备硬件配置及软件最新要求会在考试前及时通告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且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通知及信息动向。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学院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七)体检
    考生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二、录取与总成绩核算
    (一)录取
    学院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其中,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根据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三、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复试相关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二)复议制度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监督与举报电话:0535—6907492(工作时间拨打),联系人:陈新老师。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其他
    1.学院研究生工作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拨打):0535—6907492,陈新老师。
    2.最新信息请关注:烟台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站:http://computer.ytu.edu.cn/,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ytu.edu.cn/。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2021年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烟台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依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电子信息工程(非全日制)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院参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招收电子信息专业(非全日制)调剂考生。电子信息专业(非全日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至少需要同时满足:总分为268分,单科(满分=100分)为37分,单科(满分>100分)为56分。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请见第二部分,调剂考生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烟台大学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章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考生须严格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将复核相关提交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从疫情下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角度考虑,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平台远程面试复试形式。
    1.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由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电子信息专业综合测试科目为“程序设计基础”,参考书目为《C程序设计》(第四版)(谭浩强著,清华大学出版社)。面试采用随机抽取题目的方式。要求考生随机抽取试卷题目,且抽到试卷题目后尽快思考作答,回答需连续流畅且无与考试无关的异常行为。成绩满分为150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外语测试采用英语问答形式进行,考生与负责外语测试的面试教师进行英语交流,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英语交流情况综合给出外语测试成绩。成绩满分为50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外语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外语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学生对电子信息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整体情况进行考察,采用面试考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测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最终以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30分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操作系统”与“计算机组成原理”。参考书目分别为《计算机操作系统》(翟一鸣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与《计算机组成原理》(白中英主编,科学出版社)。加试由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组织,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加试采取随机抽取相关科目的题目进行回答的方式。在抽到题目后应尽快思考作答,回答连续流畅且无与考试无关的异常行为。每门满分100分,最终以加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入加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日程安排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处或学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注意事项
    1.我院复试采取双机位面试,需要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一台具备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一台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请提前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主机位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辅机位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的考试屏幕和相关操作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使用充电设备的考生请务必保持设备有足够的电量维持整个复试过程。复试前应尽早提前测试设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以保证复试过程中设备不出问题。
    2.考生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教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应立即与学院老师保持沟通(紧急联系电话:0535-6907492,QQ:599192176,陈新老师),自觉服从继续考试或者重考等安排。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且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无关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抽中题目后,应尽快思考作答,不得无故长时间拖延,否则该题目成绩记为零分,继续抽取下一道题目。如发现作弊现象,取消考试资格。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录音、录屏、录像,剪辑,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像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5.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需要说明的是:复试的最新要求、考生端设备硬件配置及软件最新要求会在考试前及时通告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且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通知及信息动向。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学院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七)体检
    考生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二、调剂
    (一)基本要求
    电子信息专业(非全日制)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符合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之间只能顺向调剂,不能逆向调剂。
    5.调剂需要满足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和调剂的相关国家要求。
    6.调剂需满足“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取与总成绩核算
    (一)录取
    学院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其中,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根据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对于应届考生的录取,应当满足国家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复试相关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二)复议制度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监督与举报电话:0535—6907492(工作时间拨打),联系人:陈新老师。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其他
    1.学院研究生工作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拨打):0535—6907492,陈新老师。
    2.最新信息请关注:烟台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站:http://computer.ytu.edu.cn/,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ytu.edu.cn/。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2021年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烟台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0日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烟台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负责人及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具体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
    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位点、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学位点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1人为复试小组助理)。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
    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资格与审查
    1、复试资格
    考生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即可参加学院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面试交费证明、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面试交费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面试交费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核教师根据本专业知识向考生提问,考生当场回答问题。
    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各专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本专业远程复试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熟悉操作流程,并负责复试小组和考生的培训和演练。
    专业综合测试试题的要求
    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不同难度级别的多个题库,确保考察的全面性和区分度。题库中试题数量不少于所有参加复试考生数量。
    试题内容设计充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形式以问答为主,结合本专业特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文自我介绍。
    (2)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英语交流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根据报考情况建立加试试题库,试题形式采用开放式问答,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总成绩核算方式
    (一)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二)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如果本科目包含自命题,则本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50%计算;如果本科目所有考生初试均为国家统考科目,则本科目成绩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计算。
    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满分加权后的总分=100*权重+100*权重+150*权重+150*权重
    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外国语成绩*权重+业务课一成绩*权重+业务课二权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报考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五、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英语一和英语二视为同一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同一科目。
    6、学硕专硕可以相互调剂,但学硕调专硕必须前两位专业代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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