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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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介绍正文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301)
一、学科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科从2003年开始正式招收本科学生,每年招生数60人,2个教学班。2006年本专业获批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获批法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形成了相对稳定并独具特色的4个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方向侧重法的宏观理论、法的经济分析及传统司法文化及其现代阐释;刑法学方向注重问题意识,侧重跨学科研究并关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民法学方向在破产重整和强裁制度、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治理基本问题等几个研究领域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优势,尤其是破产重整制度的研究;宪法与行政法学方向在宪法监督方面、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方面、政府治理和廉洁政府建设方面形成自身的研究优势。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本学科现已形成了一支学历、学缘、年龄、职称结构科学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本学科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所、吉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吉林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和吉林省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智库)四个科研平台,研究基础雄厚。近五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7项,承担项目经费合计250余万元;近五年发表论文181篇,核心以上论文89篇,并有多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摘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近20余部;获国家级、省(部)厅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和科研奖励共20余项。
本学科侧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着力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律基本知识、严谨的法学思维、全面的法律执业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符合法律相关实务部门需要的高级法律人才。相信本学科的设立对于整个四平地区乃至吉林省法律理论和实务人才水平和层次的提高,都会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品学兼优,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以及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活动所需的学术水平和职业技能。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工作和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等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三、研究方向
1.法学理论
2.刑法学
3.民商法学
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四、学制与学分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2学分,其它必修环节4学分。
五、培养方式
1.为每个学生在入学两个月之内采取老师和学生互选的方式确定导师,导师要采取定期交流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对学生的个人学习计划、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完成全程负责。
2.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加。
3.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主持的和独立申请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法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公共
基础课
0000001101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60 3 1 必修
0000001102 ★外国语课 80 4 1、2
学科
基础课
0301001201 ★法理学 60 3 1 按一级学科开设课程,建议含1门方法类课程。10学分,所有方向共修。
0301001202 ★宪法学 60 3 1
0301001203 ★法史学 60 3 1
0301001204 法律思维与方法 20 1 1
专业
主干课
0301011301 ★西方法哲学 60 3 1 法学理论方向二级学科必修课,9学分。
0301011302 ★法社会学 40 2 2
0301071303 ★法经济学 40 2 2
0301011304 比较法学 40 2 3
0301041305 ★刑法总论 60 3 1 刑法学方向二级学科必修课,9学分。
0301041306 ★刑法分论 60 3 2
0301041307 ★犯罪学 20 1 2
0301041308 外国刑法 40 2 3
0301051309 ★民法总论 60 3 1 民商法学方向二级学科必修课,9学分。
0301051310 ★物权法 40 2 2
0301051311 ★债权 40 2 2
0301051312 商法学 40 2 3
0301031313 ★行政法学 60 3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二级学科必修课,9学分。
0301061314 ★行政诉讼法学 20 1 2
0301031315 ★外国宪法学 40 2 2
0301031316 比较行政法学 60 3 3
发展
方向课
0301011401 法学经典名著选读 40 2 1 选修课每门2学分,每位研究生需要修满6学分。
0301011402 法律解释学 40 2 1
0301011403 法律英语 40 2 2
0301031404 行政判例研究 40 2 2
0301041405 刑事判例研究 40 2 2
0301051406 民事判例研究 40 2 2
0301051407 知识产权法 40 2 2
0301081408 环境资源保护法 40 2 2
0301051409 电子商务法 40 2 3
0301071410 经济法学 40 2 3
0301061411 证据法学 40 2 3
030105141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40 2 3
0301051413 公司法专题研究 40 2 3
0301041414 国际刑法 40 2 3
0301011415 立法法 40 2 3
               
 
 
说明:闭卷考试课程用“★”标记,要求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中闭卷考试课程不少于3门。
2.个人学习计划
导师需根据研究生生源特点、学科基础、职业发展方向、研究兴趣专长等因素,指导每个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本科专业非法学专业出身的,需补修刑法总论和民法学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个人学习计划须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案。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1)教学方式: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方式根据课程性质等具体情况,采取讲授、讲座、课堂讨论、作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提倡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授课方式,主要是以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是,教师讲授课时数不得少于课程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二。
(2)考核方式:硕士研究生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主干课的考核以考试方式进行,并以百分制评定成绩, 70分以上(包括70分)方可取得学分,用★标记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为闭卷考试,其余课程可以采取开卷形式考试。方向发展课程的考核一般以考查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专业或导师的要求定为考试课,60分以上(包括60分)方可取得学分。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记录,并可通过撰写读书报告、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多种形式进行。
七、学位论文
1.个人研究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在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前人工作、发展动态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方向。该方向必须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此研究方向应涵盖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条件: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36学分。
开题报告的内容:课题的研究现状、意义和价值,可行性和创新性、拟解决的问题、研究进度及主要参考文献等。
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进行。由研究生写出开题报告,在学科内公开进行,经专家、教授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始学位论文撰写。
3.学位论文检测、评阅与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在第六学期进行,要求被检测论文重复率应低于30%。
学位论文必须由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答辩进行前,研究生应以吉林师范大学名义(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含学术论文集)或校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与学生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之后可以进入答辩(终审)阶段。
学院在第六学期(六月初之前)组织答辩委员会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的答辩(终审),答辩委员会的决议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八、其它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5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活动方式包括进行读书交流、学术研讨、听取专家讲座等方式。
2.文献阅读(2学分)
硕士生要在导师指导下积极进行文献阅读,并按要求提交经典文献阅读报告和参与报告研讨。
3.实践活动
 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应当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实务部门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进行累计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实务实习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和第2学年内完成。实习单位以学生自主选择与学院统一安排相结合。研究生实务实习由学校导师与实践部门聘请的实务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和负责。实习成绩评定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完成。
实习环节不计学分。
九、本培养方案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录:主要参考书目和经典文献
【法学理论方向】
1.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
4.[美]庞德:《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英]约翰·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刘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6.[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7.[英]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等译,法律出版社。
8.[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郭道晖:《法理学精义》,湖南人民大学出版社。
10.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
11.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2.李步云:《走向法治》,湖南人民出版社。
13.高其才:《中国习惯法论》,湖南出版社。
14.江  山:《法的自然精神导论》,法律出版社。
15.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6.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7.梁治平:《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贵州人民出版社。
18.夏  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付子堂主编:《法理学高阶》,高等教育出版社。
21.吕世伦:《法理的积淀与变迁》,法律出版社。
22.江平:《比较法在中国》,法律出版社。
23.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4.朱景文:《比较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法制化、本土化和全球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5.沈宗灵:《现代西方法律哲学》,法律出版社。
26.周旺生:《立法学》,法律出版社。
27.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8.张文显:《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
29.[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
30.[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1.[意]马基雅弗利:《君主论》,商务印书馆。
32.[英]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
33.[英]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
3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
35.[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36.[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商务印书馆。
37.[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
38.[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
39.[英]约翰·密尔:《论自由》,商务印书馆。
40.[英]梅因:《古代法》,商务印书馆。
41.[美]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2.[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3.[法]狄骥:《宪法论——法律规则和国家问题》,商务印书馆。
44.[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商务印书馆。
45.[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6.[美]布莱克:《法律的运作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7.[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8.[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9.[美]霍贝尔:《初民的法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50.[英]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华夏出版社。
 
 
刑法学方向
1.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
2.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3.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4.[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商务印书馆。
5.张明楷:《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
6.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文刑法学说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
7.陈兴良:《刑法适用总论》(上卷),法律出版社。
8.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9.高绍先:《中国刑法史纲要》,法律出版社。
10.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1.田宏杰:《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中国检察出版社。
12.赵秉志主编,《外国刑法理论(大陆法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3.赵秉志主编:《英美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4.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
15.王作富:《中国刑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6.曲新久:《刑法的精神与范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6.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7.谢望原主编:《台、港、澳刑法与大陆刑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8.储槐植:《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周密:《中国刑法史》,群众出版社。
20.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中国方正出版社。
21.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
22.薛瑞麟:《俄罗斯刑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3.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
24.[英]J·C·史密斯、B·霍根,李贵方等译:《英国刑法》,法律出版社。
25.斯库拉托夫、列别捷夫主编,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6.卡斯东·斯特法尼等,罗结珍译:《法国刑法总论精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7.陈忠林:《意大利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8.甘雨沛、何鹏:《外国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9.[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0.何勤华、夏菲主编:《西方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31.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法律出版社。
32.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群众出版社。
33.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4.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下),中国方正出版社。
35.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
36.肖中华:《犯罪构成及其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7.张明楷:《刑法分则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8.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中国检察出版社。
39.蔡枢衡:《中国刑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
40.高铭暄:《刑法专论》(上·下),高等教育出版社。
41.[意] 菲利:《实证派犯罪学》,郭建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42.[意] 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3.[意] 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44.[意] 龙勃罗梭:《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45.[日] 大谷实:《刑事政策学》,黎宏译,法律出版社。
46.[日] 大塚仁:《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7.[日] 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48.[美] 道格拉斯·N·胡萨克:《刑法哲学》,谢望原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49.齐文远、 刘代华:《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50.马呈元:《国际犯罪与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民商法学方向】
1.杨仁寿: 《法学方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德] 齐佩利乌斯,金振豹译:《法学方法论》,法律出版社。
3.[法] 孟德斯鸠,许明龙译:《论法的精神》, 商务印书馆。
4.[美]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德] 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
6.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
7.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8.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徐国栋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0.亨利•梅里曼:《大陆法系》,顾培东等译,西南政法学院印行。
11.[美]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2.[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3.[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4.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15.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6.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7.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8.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王利明:《民商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1.王保树:《中国商事法》,人民保险出版社。
22.徐学鹿主编:《商法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
23.郑玉波:《民法总则》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4.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5.魏振瀛:《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6.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27.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8.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
29.黄立:《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0.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1.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2.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人民法院出版社。
33.苏永钦:《走入新世纪的私法自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4.马骏驹、余延满:《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
35.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6.江平主编:《法人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7.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8.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
39.李双元、温世扬主编:《比较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40.封丽霞:《法典编纂论——一个比较法的视角》,清华大学出版社。
41.郑远民:《现代商人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42.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3.李先波:《契约法论》,湖南人民出版社。
44.王泽鉴:《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5.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
46.《民商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
47.蒋新苗:《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48.杨立新:《人身权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49.杨立新:《侵权行为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50.张楚:《电子商务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
1. 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
2.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杨海坤、章志远编:《行政判例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4. 胡锦光:《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
5. 关保英:《行政法的私权文化与潜能》,山东人民出版社。
6. 孙笑侠:《程序的法理》,商务印书馆。
7. 杰瑞.L.马肖,沈岿译:《行政国的正当程序》,高等教育出版社。
8. 王锡锌:《行政程序法理念与制度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9. 羅傳賢:《行政程序法基礎理論》,五南出版社。
10. 崔卓兰季洪涛:《行政程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
11. 章建生:《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论》,法律出版社。
12. 杨小君:《行政诉讼法问题研究与改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3. 刘善春:《行政审判实用理论与制度建构 》,中国法制出版社。
14.张千帆:《世界宪政体系(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5.应松年主编:《四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6.薛刚凌主编:《外国及港澳台行政诉讼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
17.王名扬:《英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8.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王名扬:《法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王名扬:《比较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1.黄学贤主编:《行政法学名导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2. 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3. 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4. 杨海坤、章志远编:《行政判例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5. 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法律出版社。
26.(美)古德诺,白作森译,:《比较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7. 应松年主编:《比较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8.(英)亚历克斯.卡雷尔:《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
29.(英)KC惠尔:《现代宪法》,宁夏人民出版社。
30.[英]戴雪,雷宾南译:《英宪精义》,中国法制出版社。
31.[日]三浦隆,李力等译:《实践宪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2.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编:《宪法研究》(第一卷),法律出版社。
33.(美)麦基文:《宪政古今》,贵州人民出版社。
34.(美)列文森等:《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5.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6.却伯,张千帆:《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法律出版社。
37.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8.朱福惠:《宪法学原理》,厦门大学出版社。
39. 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江苏人民出版社。
40. 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海南出版社。
41.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商务印书馆。
42. 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3. 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
44. 戴雪:《英宪精义》,中国法制出版社。
45. 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商务印书馆。
46. 陆润康:《美国联邦宪法论》,书海出版社。
47. 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
48.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上海三联书店。
49. 詹姆斯·M·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50. 王世杰:《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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