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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沈阳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 是“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2011 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学校现有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 21 个、1 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 个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院。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级项目 26 项、省市级科技项目 830 项、横向项目 909 项;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 30 余项;技术专利成功转让 20 余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三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一、招生专业领域
2022 年我校拟招生人数为 118 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共有两个专业领域招生:(1) 电气工程(085801),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085802),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 002。
(一) 电气工程领域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领域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 动力工程领域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领域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 80 人,其中教授 16 人,副教授 26 人,具有博士学位 23 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 2 人,校级教学名师 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 2 人、千层次 4 人、万层次 5 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 1 人,企业兼职导师 32 人,其中兼职副院长 1人。电力学院已与 10 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电科院基地于 2018 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基地于 2019 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 62 人,其中教授 13 人,副教授24 人,硕士生导师 31 人,多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高层次专家、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 4 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 3 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配电网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院、建筑节能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研究院、供热产业技术研究院 3 个辽宁省校地、校企共建研究院。
二、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 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 2022 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 学制
学制为 2.5 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 4 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 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 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6000 元)、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 20000 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 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 2022 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加大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
《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
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年。
9.住宿情况: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
10.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 18 号邮 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b.sie.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沈阳工程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是“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21个。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86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7项、省市级科技项目534项,横向项目495项,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近30项;技术专利成功转让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两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方向
2021年我校招生专业类别为能源动力(0858),拟招生人数为11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下设两个招生方向:(1)电气工程,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
(一)电气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方向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动力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6人,具有博士学位23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4人、万层次5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电科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基地于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硕士生导师31人,多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高层次专家、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4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3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
二、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学制
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报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规定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报考点的具体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加大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9.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b.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文、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高校,是“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学校现有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7个。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7项、省市级科技项目500多项。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方向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我校原招生专业领域电气工程(085207)、动力工程(085206),自2020年起将统一调整为按专业类别招生,调整后的招生专业类别为能源动力(0858)。2020年拟招生计划9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下设两个招生方向:(1)电气工程,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
(一)电气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方向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动力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79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22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4人、万层次5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电科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硕士生导师31人,多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高层次专家、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4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三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
二、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学制
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报考点的具体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缴纳报考费、照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7000元)、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每生每月3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时,须阐述学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活动经历及获奖、科研活动经历、论文、专利及其他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9.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b.sie.edu.cn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
沈阳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报考代码为11632。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学制2.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2012年起开展培养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
我校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以工程教育为主体,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专业,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等院校。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考试
(一)考生应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 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教学B座304室
咨询电话:(024)31975867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邮编:110136
备注:学费及奖助学金参照“沈阳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学费8000元/年。
沈阳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报考代码为11632。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学制2.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2012年起开展培养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
我校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以工程教育为主体,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专业,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等院校。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考试
(一)考生应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 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教学B座304室
咨询电话:(024)31975867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邮编:110136
备注:学费及奖助学金参照“沈阳工程学院2017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学费8000元/年。
沈阳工程学院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沈阳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代码为11632。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动力工程、电气工程。
我校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学位硕士试点单位。是一所以工程教育为主体,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专业,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的应用型高等院校。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和新纳入准考范围的自考和网络教本科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 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教学B座310室
咨询电话:(024)31975867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邮编:110136
备注:学费及奖助学金参照“沈阳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
沈阳工程学院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代码为11632。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2012年起开展培养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
我校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以工程教育为主体,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专业,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等院校。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和新纳入准考范围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 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教学B座310室
咨询电话:(024)31975867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邮编:110136
备注:学费及奖助学金参照“沈阳工程学院2015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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