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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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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学校建校以来一直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2011年,汕头大学被列为广东省自主办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2年起,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汕头大学;2015年,汕头大学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项目建设行列; 2018年11月,学校获批成为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
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一直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资助,李嘉诚基金会对汕头大学的支持款超过100亿港元,并在人才、资源等方面支持学校推行多项教育改革。
汕头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含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含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生,拟招生人数9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之士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最终报考条件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才能报考: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获得研究生课程学习班证书(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并均达到70分以上),且必须通过国家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③在核心期刊发表属于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④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负责人,或为SCI收录论文第1作者。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及附属医院的教职工除外),如被我校录取,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考生须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手续

登录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http://www.gs.stu.edu.cn/zs/ ,注册并填写所有相关信息,从系统中打印“汕头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核实无误后签名,并下载“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汕头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和“汕头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向我校寄送以下材料:
1.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
2.汕头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的完全一样);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4.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公章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8.汕头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需加盖公章);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也可以到我校校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注: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附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须满足的4个条件中所提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请备齐上述材料,若不全,则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达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
考生须于2022年1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达如下地址(为保证材料能准确接收,请考生邮寄材料时选用邮局EMS方式,并在EMS详情单“内件品名”中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数学、海洋科学、生物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理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袁玉芸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3473。
2.结构工程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工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林晓玲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4586。
3.医学院有关专业: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验证证件、领取准考证:
1.数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结构工程专业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各相应招生学科交验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2.医学专业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医学院研究生科交验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及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审核”制,依照我校制定的《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施行。
(一)专业素质审核
审核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和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我校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对参加审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审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面试时还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外语水平审核
对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翻译、写作、口语和听力等)进行审核测试,审核时间每人不少于1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三)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及心理状况、健康情况等方面。
综合素质审核时间每人不少于半个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面试。
(四)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汕头大学

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审核成绩每科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2022年7月发录取通知,9月初入学。定向就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要签订培养协议书。

学费、学制及在校待遇

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新生需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
学制: 3-4年。
在校待遇: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3.博士生科研补助,在基本学习年限(3-4 年),博士生科研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 元。其中 8000 元由导师科研经费承担,10000 元由学校支持。(所有参评研究生)
4.国家奖学金30000元(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8日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大学,从建校至今,学校的发展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知名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相助。目前汕头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汕头大学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设置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含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4个(临床医学、化学、海洋科学、数学);广东省重点学科8个(其中攀峰重点学科1个:基础数学;优势重点学科5个:化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特色重点学科2个:海洋生物学、药理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1个,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东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1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4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广东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6个,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教育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法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视觉传达设计),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工商管理、艺术设计、法学、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广播电视新闻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土木工程、工商管理),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广东省重点专业5个[临床医学、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建设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设项目)、生物技术(建设项目)],开设“5+3”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临床医学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生,拟招生人数9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之士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最终报考条件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才能报考: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获得研究生课程学习班证书(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并均达到70分以上),且必须通过国家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③在核心期刊发表属于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④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负责人,或为SCI收录论文第1作者。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及附属医院的教职工除外),如被我校录取,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考生须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
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名手续
考生登录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www.gs.stu.edu.cn/zs/ 的博士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所有相关信息,从系统中打印“汕头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核实无误后签名,并下载“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汕头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和“汕头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向我校寄送以下材料:
① 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
② 汕头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的完全一样);
③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④ 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生证明);
⑤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⑥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⑦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⑧ 汕头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需加盖公章);
⑨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⑩ 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⑪ 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也可以到我校校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注: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附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须满足的4个条件中所提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请备齐上述材料,若不全,则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达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
考生须于2021年1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达如下地址(为保证材料能准确接收,请考生邮寄材料时选用邮局EMS方式,并在EMS详情单“内件品名”中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数学、海洋生物学、生物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理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袁玉芸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3473。
2、结构工程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工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林晓玲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4586。
3、医学院有关专业: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领取准考证、交纳报名费:
1、数学、海洋生物学、生物学、结构工程专业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研究生院交验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交报名费(标准:200元/人)、领取准考证。
2、医学专业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医学院研究生科交验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交报名费(标准:200元/人)、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及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审核”制,依照我校制定的《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施行。
(一)专业素质审核
审核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和两门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我校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对参加审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审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面试时还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外语水平审核
对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翻译、写作、口语和听力等)进行审核测试,审核时间每人不少于1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三)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及心理状况、健康情况等方面。
综合素质审核时间每人不少于半个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面试。
(四)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3日、3月14日(具体时间由学科通知)
地点:汕头大学。
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审核成绩每科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2021年7月发录取通知,9月初入学。定向就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要签订培养协议书。
学费、学制及在校待遇
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新生需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
学制:3-4年。
在校待遇: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3.博士生科研补助,在基本学习年限(3-4 年),博士生科研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 元。其中 8000 元由导师科研经费承担,10000 元由学校支持。(所有参评研究生)
4.国家奖学金3万(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大学,从建校至今,学校的发展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知名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相助。目前汕头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汕头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含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含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
汕头大学2022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欢迎广大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踊跃报考。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22年将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64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教育、艺术、法律、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卫生、护理、临床医学、药学共15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在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新闻与传播、公共卫生共5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类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22年8月31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对象要求:
(1)招收在职人员;
(2)招收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4.报名参加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艺术、新闻与传播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报名时已获得或入学前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报名时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务必在报考备注中注明进入规培的时间及专业,以便招生单位核查。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核医学(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请查看《汕头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办法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网上报名要求: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②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填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 医学院各专业考生报考时须备注意向报考导师。
4.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①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安排请留意报考点通知。
②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④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⑤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⑥ 经审核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⑦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四、初试、复试及体检
1.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8-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 初试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7日(以教育部安排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 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4.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 复试一般在3月份开始。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6.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8. 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五、录取
1.我校按照2022年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以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奖助学金、学费及学制
学费及学制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学制三年。
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学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 全日制 3年 12000
艺术 全日制 3年 12000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2年 30000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3年 22500/260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非全日制 2年/3年 18000/20000
教育 非全日制 3年 2000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2.5年 “金融与投资管理”和“创新与创业管理”方向:共计12万元 “创新与创业管理(产教融合)”方向:共计18万元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3年 25000
护理、药学 全日制 3年 非定向就业:12000
定 向 就业:20000
临床医学 全日制 3年 非定向就业:16000
定 向 就业:25000
公共卫生 全日制/非全日制 3年/2年 12000(定向20000)/25000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安排获奖比例。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研究生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助学金。
3.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入学第一年分为两等,一等为每生每年12000 元,发放比例不高于20%;二等为每生每年7000 元,除获一等奖学金外符合资格者均发放二等奖学金。第二年开始分为三等,一等为每生每年12000 元,发放比例20%;二等为每生每年6000,发放比例60%;三等为每生每年2000 元,发放比例2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
4.“三助”岗位津贴:每一学年,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 “三助”岗位机会。 
七、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stu.edu.cn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大学,从建校至今,学校的发展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知名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相助。目前汕头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汕头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含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含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
汕头大学2021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0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欢迎广大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踊跃报考。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21年将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64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教育、艺术、法律、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卫生、护理、临床医学、药学15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将在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新闻与传播、公共卫生五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类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对象要求:1.原则上只招在职人员;2. 原则上只招在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4.报名参加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艺术、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和药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报名时已获得或入学前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报名时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务必在报考备注中注明进入规培的时间及专业,以便招生单位核查。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核医学(10512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看《汕头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报名办法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网上报名要求: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②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③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填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 医学院各专业考生报考时须备注意向报考导师。
4. 现场确认要求:
①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留意报考点通知。
②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④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⑤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⑥ 经审核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⑦ 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初试、复试及体检
1.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28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 初试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以教育部安排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一天下午:外国语;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供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使用)。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4.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 复试一般在3月份开始。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6.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8. 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1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2.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助学金、学费及学制
 
学费及学制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学制三年。
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学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 全日制 3年 8000
艺术 全日制 3年 10000
法律(法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2年 22500/30000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3年 22500/260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非全日制 2年/3年 18000
教育 非全日制 3年 1600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2.5年 第一年、第二年各5万,第三年2万,共12万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3年 25000
公共卫生、护理、药学 全日制 3年 非定向就业:12000
定 向 就业:20000
临床医学 全日制 3年 非定向就业:16000
定 向 就业:25000
公共卫生 非全日制 2-4年 待定
 
奖助学金(非医学专业)
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包括: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面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学校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每生每年8600元;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各培养单位评定,一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比例为30%;二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7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
3.“三助”岗位津贴:每一学年,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三助”岗位机会,每月津贴300-500元。
其他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优秀新生奖励: 凡毕业于 “双一流”院校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院校、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定向就业、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A类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双一流”B类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汕头大学)。凡被我校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 “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额度为: 8000元/人。
3.单项业绩奖励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奖助学金(医学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2万元/年/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6000元/年/生。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占参评人数的30%;二等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占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8600元/人/年。
4.“三助”岗位津贴:学院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 “三助”岗位机会。
5.定向就业类别和人事档案没有转入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将不能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

一、申请条件与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4.除非全日制专业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汕头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推免生奖励
1.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校本部为每位学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具体可见《汕头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2.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 8000元/人,奖金于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3.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来我校复试的交通补助费。
三、申请程序
1.9月28日开始,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 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提交材料
①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 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④ 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非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前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15063,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 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四、复试 、体检
1.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上“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届时查阅。
2.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待录取通知。
2.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跟统考考生一样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本人2019年推免生资格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zb @stu.edu.cn
医学院研究生科: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54)88900307
Email:o_yjshb @stu.edu.cn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9年将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64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工程硕士(6个专业领域)、教育硕士(3个专业领域)、艺术硕士(2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药学硕士等11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即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9年我校将在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四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接受医学检验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19年9月1日)

4.报名参加工程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报名时已获得或入学前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报名时正在进行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务必在报考备注中注明进入规培的时间及专业,以便招生单位核查。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教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为: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看《汕头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报名办法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广东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 网上报名要求: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②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③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填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现场确认要求:

①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②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院校或网络教育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④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⑤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⑥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⑦ 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初试、复试及体检

1.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14-24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23日(以教育部安排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一天下午:外国语;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使用)。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西医综合(供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及基础医学的考生使用)为自命题科目,注意查看考试大纲。

3.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4. 复试一般在3月份开始。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2019年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7. 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2.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助学金、学费及学制



学费及学制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学制三年。

奖助学金(非医学专业)

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包括: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面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学校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每生每年8600元;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各培养单位评定,一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比例为30%;二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7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

3.“三助”岗位津贴:每一学年,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三助”岗位机会,每月津贴300-500元。

其他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优秀新生奖励: 凡毕业于 “985”或“211”院校以及汕头大学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院校、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被我校本部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汕头大学)。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 8000元/人。

3.单项业绩奖励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奖助学金(医学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2万元/年/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6000元/年/生。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占参评人数的30%;二等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占参评人数的70%;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8600元/人/年。

4.“三助”岗位津贴:学院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 “三助”岗位机会,每月津贴约为375元/人。

5.定向就业类别和人事档案没有转入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将不能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一、申请条件与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4.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汕头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推免生奖励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校本部为每位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具体可见《汕头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2.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医学专业推免生,均可获得我校特别设立的“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其中来自“985”院校的推免生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8000元,奖金于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来我校复试的交通补助费。
三、申请程序
1.9月28日开始,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 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提交材料
①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 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④ 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非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前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15063,收件人:张三芸,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 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四、复试 、体检
1.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上“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届时查阅。
2.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待录取通知。
2.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跟统考考生一样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本人2018年推免生资格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zb @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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