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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皖南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时为芜湖医学专科学校;1971年并入安徽医学院,为安徽医学院皖南分院;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独立建校,命名为皖南医学院;1981年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获批安徽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2020年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六年。
学校现有银湖校区、滨江校区、赭麓校区三个校区。教职医护员工5300余人(含两所直属附院),近年来,有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4名教师荣膺省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1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后备人选12人。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拥有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有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有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有国医大师、全国七名内经专业导师之一的李济仁教授;有德技双馨、我校捐献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更有一大批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自办学以来,学校秉承“精医、尚德、求实、自强”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培育专科20个,3个专科入选中国医院科技量值专科百强。
现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14个、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7项、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6个、省级精品类课程41门、省级一流课程25门、省级智慧课堂(含试点项目)12门、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6个。有10个省级科研平台:安徽省多糖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疾病非编码RNA转化研究安徽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安徽省皖南地区植物药活性筛选与再评价工程实验室、老年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安徽分中心、安徽省危重症(呼吸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药药理三级实验室、安徽省药物临床评价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开放办学战略,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与合作,与8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2020年,与芜湖市签订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共建高水平大学。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皖南医学院为国家改革开放后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和全国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药学、护理和公共卫生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培养单位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30余家,硕士生导师700余名。至今培养各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4000余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学位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可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的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与提高培养质量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五)研究生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是第一志愿录取为非临床(非口腔)类学科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录取为临床类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所有调剂的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各类奖学金的总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六)学习生活场所
我校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赭麓校区和滨江校区。赭麓校区安排4人间住宿,住宿费1000元/生/年;滨江校区安排有2人间宿舍或4人间宿舍,2人间宿舍住宿费1200元/生/年,4人间宿舍住宿费1000元/生/年。在外单位培养的研究生由外单位统一安排住宿。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549人(其中学术学位156人、专业学位393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对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c.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d.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e.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f.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b.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7)。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西医综合(610)、生物医学综合(701)、药学综合(学术型)(70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生理学(902)。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
12日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和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届时发布。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专栏。
我校单位代码:1036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话:0553-3932281
皖南医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时为芜湖医学专科学校;1971年并入安徽医学院,为安徽医学院皖南分院;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独立建校,命名为皖南医学院;1981年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获批安徽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
学校现有银湖校区、滨江校区、赭麓校区三个校区。教职医护员工4840余人(含两所直属三甲附院),近年来有1名教师荣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1名教师荣膺省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人、后备人选11人。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拥有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有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有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有国医大师、全国七名内经专业导师之一的李济仁教授;有德技双馨、我校捐献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更有一大批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自办学以来,学校秉承“精医、尚德、求实、自强”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省优先发展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6个、省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3个、省级重点专病1个。
现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14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7项、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4个、省级精品类课程41门、省级智慧课堂(含试点项目)12门、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6个。有国家疑难病提升工程1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安徽省多糖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重大疾病非编码RNA转化研究安徽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三级实验室1个,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开放办学战略,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与合作,与8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皖南医学院为国家改革开放后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药学、护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麻醉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等29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2013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培养单位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0余家,硕士生导师600余名。至今培养各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4000余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模式
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与提高培养质量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五)研究生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名额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是第一志愿录取为非临床(口腔)类学科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是第一志愿录取为临床类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是所有调剂的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六)学习生活场所
我校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赭麓校区和滨江校区。赭麓校区安排4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000元/生/学年;滨江校区安排2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在外单位培养的研究生由外单位统一安排住宿。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530人(其中学术学位155人、专业学位37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正在就读期间或正在协议规定服务期(6年)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对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c.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d.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e.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f.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b.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中医综合(610)、生物医学综合(701)、药学综合(学术型)(70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生理学(902)。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英语一
12日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和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届时发布。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专栏。
我校单位代码:10368,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倪老师
电话:0553-3932281/3932531
传真:0553-3932281
皖南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时为芜湖医学专科学校;1971年并入安徽医学院,为安徽医学院皖南分院;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独立建校,命名为皖南医学院;1981年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学校现有滨江、赭麓、银湖三个校区,占地101.13万平方米。
现有教职医护员工4000余人,近年来有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光荣称号,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有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人、后备人选13人。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涌现出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有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有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有国医大师、全国七名内经专业导师之一的李济仁教授;有德技双馨、我校捐赠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等。自办学以来,学校秉承“精医、尚德、求实、自强”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十三五”省临床优先发展重点专科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临床重点培育专科5个。
现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7项,省级精品资源课程23门,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4个,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及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交流。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皖南医学院为国家改革开放后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经过四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药学、护理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麻醉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药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29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2013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培养单位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0余家,硕士生导师400余名。至今培养各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4000余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模式
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与提高培养质量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五)研究生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名额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非临床类学科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临床类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调剂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六)学习生活场所
除需要前往外地进行培养外,我校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赭麓校区和滨江校区。赭麓校区安排4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000元/生/学年;滨江校区安排2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363人 (其中学术学位119人、专业学位244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对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f.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g.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h.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 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 (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西医综合(610)、中医综合(611)、生物医学综合(701)、心理学综合(702)、药学综合(学术型)(7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生理学(902)、变态心理学(903)。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英语一
12日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和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届时发布。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专栏。
我校单位代码:1036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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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高老师、倪老师
电话:0553-3932281/3932531
传真:0553-3932281
附件1:皖南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pdf
附件2:皖南医学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rar
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时为芜湖医学专科学校;1971年并入安徽医学院,为安徽医学院皖南分院;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独立建校,命名为皖南医学院;1981年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学校现有滨江、赭麓、银湖三个校区,占地101.13万平方米。
现有教职医护员工4000余人,近年来有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光荣称号,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有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人、后备人选13人。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涌现出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有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有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有国医大师、全国七名内经专业导师之一的李济仁教授;有德技双馨、我校捐赠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等。自办学以来,学校秉承“精医、尚德、求实、自强”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十三五”省临床优先发展重点专科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临床重点培育专科5个。
现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7项,省级精品资源课程23门,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4个,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及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交流。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皖南医学院为国家改革开放后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经过四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药学、护理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麻醉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药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29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2013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培养单位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0余家,硕士生导师400余名。至今培养各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4000余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模式
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与提高培养质量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五)研究生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名额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非临床类学科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临床类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调剂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六)学习生活场所
除需要前往外地进行培养外,我校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赭麓校区和滨江校区。赭麓校区安排4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000元/生/学年;滨江校区安排2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363人 (其中学术学位119人、专业学位244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对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f.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g.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h.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 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 (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西医综合(610)、中医综合(611)、生物医学综合(701)、心理学综合(702)、药学综合(学术型)(7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生理学(902)、变态心理学(903)。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英语一
12日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和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届时发布。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专栏。
我校单位代码:1036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高老师、倪老师
电话:0553-3932281/3932531
传真:0553-3932281
附件1:皖南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pdf
附件2:皖南医学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rar
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 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学校现有银湖、滨江、赭麓三个校区,占地700余亩。
现有教职医护员工4682人,其中高级职称600余人。近年来,先后有15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全省模范教师的光荣称号,3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入选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为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5人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2人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人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1人为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办学历史中,我校更涌现了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国医大师李济仁教授;德技双馨、我校捐赠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等等。在“精医、尚德、求实、自强”校训的基础上,凝练出“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4项、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十三五”医疗卫生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培育专科7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国家级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1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近年来,形成了与美国、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及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交流新格局。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皖南医学院为国家改革开放后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药学、护理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麻醉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药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31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2013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培养单位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0余家,硕士生导师400余名。至今培养各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3000余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培养。
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与提高培养质量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奖励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名额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基础学科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临床学科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调剂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338人 (其中学术学位113人、专业学位22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全科医学(代码:105127)专业招收的5名研究生中,有2名将分配至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对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f.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g.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h.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合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 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 (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西医综合(610)、中医综合(611)、基础医学综合(701)、心理学综合(702)、药学综合(学术型)(703)、生物医学信息综合(70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生理学(902)、变态心理学(903)、口腔科学(904)。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英语一
12日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和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目录或届时发布。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栏。
我校单位代码:1036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校园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高老师、倪老师
电话:0553-3932281/3932531
传真:0553-3932281
附表一:
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考生请注意: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学科类别 (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人) | 学习形式 | 招生要求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
生物学(0710) |
071003 | 生理学 |
1细胞电生理学 2神经与心理生理学 3肾脏生理学 4口腔生理学与颌面部美学 |
4 | 全日制 |
1-3方向:本科毕业生 4方向: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基础医学综合 9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1-3方向)/904口腔科学(4方向) |
生理学 |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1神经细胞电生理学与药理学 2发育神经生物学 |
3 | 全日制 | 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基础医学综合 902生理学 |
神经生物学 | ||
071007 | 遗传学 | 遗传病诊断的分子基础 | 1 | 全日制 | 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基础医学综合 9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医学遗传学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肿瘤生物化学与生化检验 2生物电分析与生物材料 |
3 | 全日制 | 医学类、药学类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基础医学综合 902生理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071011 | 生物物理学 |
1生物医学信息学 2合成生物学 |
2 | 全日制 | 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基础医学综合或704生物医学信息综合 902生理学 |
医学生物物理学(含有机化学内容)或生物信息学 | ||
临床医学(1002) |
100201 | 内科学 |
1呼吸内科学 2消化内科学 3心血管内科学 4传染内科学 5内分泌学 6血液内科学 |
6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内科学 | |
100202 | 儿科学 | 新生儿疾病 | 2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儿科学 | ||
100203 | 老年医学 |
1老年心血管病基础与临床 2老年阿尔茨海默病研究 |
1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内科学 | ||
100204 | 神经病学 | 神经内科 | 2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神经病学 |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性传播疾病 | 1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皮肤性病学 |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超声医学 2放射医学(含X线、CT、MRI) |
9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医学影像学 |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微生物学与免疫学 2临床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心血管疾病) 3分子与细胞遗传 |
2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诊断学 | ||
100210 | 外科学 |
1肝胆外科学 2胃肠外科学 3神经外科学 4骨科学 5泌尿外科 |
10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外科学 | ||
100211 | 妇产科学 |
1妇科肿瘤诊断与治疗 2子宫内膜异位症 3生殖医学 4妇科生殖内分泌 |
4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妇产科学 | ||
100212 | 眼科学 | 眼外伤及眼底病 | 1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眼科学 |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1听觉医学基础与临床研究 2鼻内镜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
2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 | ||
100214 | 肿瘤学 |
1恶性肿瘤化疗与综合治疗 2肿瘤化疗及生物防治机理与临床应用 |
4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临床肿瘤学 | ||
100217 | 麻醉学 |
1麻醉基础与临床 2疼痛基础与临床 3重症医学基础与临床 |
7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临床麻醉学 | ||
100218 | 急诊医学 | 急性中毒与内科危重症临床与基础研究 | 1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急诊医学 | ||
基础医学(1001)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1脑的化学解剖学研究 2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分子机制与中药防治 |
1 | 全日制 | 医学类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人体解剖学或组织学与胚胎学 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加试生理学、病理学。 |
|
100102 | 免疫学 |
1天然药物的免疫调节 2抗感染免疫 3肿瘤转移的分子机制 4免疫细胞信号转导机制 |
2 | 全日制 | 医学类、药学类、生物技术类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医学免疫学 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加试生理学、病理学 |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1病原生物的生态学与流行病学 2病原生物感染性疾病的基础与临床 3分子病原生物学与分子免疫学 4媒介生物与感染性疾病 |
4 | 全日制 | 医学类、生物类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人体寄生虫学 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生理学、病理学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蛇毒基础与应用 2心血管病理生理学 3肿瘤分子病理学 |
6 | 全日制 | 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病理生理学或病理学 | ||
100105 | 法医学 |
1法医病理学应用技术 2法医遗传学应用技术 3法医精神病学 |
2(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全日制 | 医学类、生物类、心理类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 |
法医学 | ||
中西医结合(1006)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1中西医结合风湿病治疗学 2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与中药防治 3中西医结合时间治疗学 4针灸的神经解剖学基础研究 5中医药防治老年病的文献学研究 |
3 | 全日制 | 具有医药学背景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或611中医综合 |
中医内科学或生理学 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加试方剂学、中药学 |
|
药学 (1007) |
100706 | 药理学 |
1定量药理学 2临床药理学 3天然药物药理学 4神经药理学 5分子药理学 |
15 | 全日制 | 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0西医综合或703药学综合(学术型) |
药理学 | |
心理学(0771) | 077103 | 应用心理学 |
1健康心理学 2变态心理学 3管理心理学 |
6(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全日制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2心理学综合 903变态心理学 |
医学心理学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2卫生检验学 3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
9(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全日制 | 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53卫生综合 |
流行病学或卫生检疫学或妇幼保健学或卫生事业管理学 | |
备注:初试科目中代码101、201的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353、610、611、701、702、703、704、901、902、903、904均为自命题科目。
附表二:
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考生请注意:
1.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收相应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或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眼视光学、麻醉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招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硕士学位授权点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招生计划(人) | 学习形式 | 招生要求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
类别 (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规培专业代码 | 规培专业名称 | |||||
临床医学 (1051) |
105101 | 内科学 | 0100 | 内科 | 54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内科学 |
105102 | 儿科学 | 0200 | 儿科 | 7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儿科学 | |
105104 | 神经病学 | 0600 | 神经内科 | 6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神经病学 |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0400 | 皮肤科 | 2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皮肤性病学 |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2200 | 放射科 | 19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医学影像学 | |
2300 | 超声医学科 | ||||||||
2400 | 核医学科 | ||||||||
1051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2100 | 检验医学科 | 4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或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诊断学 | |
105109 | 外科学 | 0900 | 外科 | 50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外科学 | |
1000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
1100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
1200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
1300 |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 ||||||||
1400 | 骨科 | ||||||||
105110 | 妇产科学 | 1600 | 妇产科 | 11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妇产科学 | |
105111 | 眼科学 | 1700 | 眼科 | 4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或眼视光学(医学学位)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眼科学 | |
105112 | 耳鼻咽喉科学 | 1800 | 耳鼻咽喉科 | 2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 | |
105116 | 麻醉学 | 1900 | 麻醉科 | 19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临床麻醉学 | |
105117 | 急诊医学 | 0300 | 急诊科 | 5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急诊医学 | |
105127 | 全科医学 | 0700 | 全科 | 5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全科医学 | |
105128 | 临床病理学 | 2000 | 临床病理科 | 3 | 全日制 | 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病理学 | |
口腔医学 (1052) |
105200 | 口腔医学 | 2900 | 口腔内科 | 12 | 全日制 | 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52口腔综合 |
口腔医学 |
3000 | 口腔颌面外科 | ||||||||
3200 | 口腔正畸科 |
附表三:
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应用心理、护理、药学专业学位)
考生请注意: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类别 (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人) | 学习形式 | 招生要求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
应用心理 (0454) |
045400 | 应用心理 |
1临床心理学 2健康心理学 3心理咨询与治疗 |
7 | 全日制 | 心理学、教育学、护理学、医学类、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
医学心理学 | |
护理 (1054) |
105400 | 护理 |
1重症护理 2老年护理 3血液净化护理 4围手术护理 |
6 | 全日制 | 护理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8护理综合 |
健康评估 | |
药学 (1055) |
105500 | 药学 |
1定量药理学应用 2药物评价 3临床药学 4新药新产品研发 |
9 | 全日制 |
医学类、药学类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49药学综合 |
药理学 |
皖南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学校现有银湖、滨江、赭麓三个校区,占地700余亩。
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54人,其中高级职称560人。近年来,先后有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全省模范教师的光荣称号,4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入选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为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5人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6人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人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1人为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办学历史中,我校更涌现了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国医大师李济仁教授;德技双馨、我校捐赠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等等。在“精医、尚德、求实、自强”校训的基础上,凝练出“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特色专业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6项、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发展学科3个、省特色专科6个。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近年来,形成了与美国、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及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交流新格局。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我校自197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三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麻醉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药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30余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2013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之一。拥有包括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二十余所培养单位。具有硕士生导师400余名。培养的研究生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培养。
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与提高培养质量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奖励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名额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基础学科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临床学科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调剂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299人 (其中学术学位113人、专业学位186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目录(附表一、二、三),其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且符合《皖南医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要求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对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f.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g.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h.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定为2017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安排见报考点通知。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合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效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心理学专业综合 (347)、口腔综合(352)、基础医学综合(701)、心理学综合(702)、药学综合(7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口腔科学(902)、生理学(903)、变态心理学(904),西医综合(610)、中医综合(611)。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英语一或英语二
12日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及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目录或届时发布。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栏。
附表一: | |||||||||||||||||||||||||||||||||||||||||||||||||||||||||||||||||||||||||||||||||||||||||||||||||||||||||||||||||||||||||||||||||||||||||||||||||||||||||||||||||||||||||||||||||||||||||||||||||||||||||||||||||||||||||||||||||||||||||||||||||||||||||||||||||||||||||||||||||||||||||||||||||||||||||||||||||||||||||||||||||||||||||||||||||||||||||||||||||||||||||||||||||||||||||||||||||||||||||||||||||||||||||||||||||||||||||||||||||||||||||||||||||||||||||||||||||||||||||||||||||||||||||||||||||||||||||||||||||||||||||||||||||||||||||||||||||||||||||||||||||||||||||||||||||
皖南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皖南医学院2018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考生请注意:1.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收相应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仅限西医临床)(或影像医学、放射医学、医学检验、眼视光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招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2.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附表三: 皖南医学院2018年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考生请注意: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单位代码:10368 地址: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倪老师 电话/传真:0553-3932531 |
皖南医学院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时为芜湖医学专科学校;1971年并入安徽医学院,为安徽医学院皖南分院;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独立建校,命名为皖南医学院;1981年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学校现有滨江、赭麓、银湖三个校区,占地101.13万平方米。
现有教职医护员工4000余人,近年来有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光荣称号,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有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人、后备人选13人。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涌现出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有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有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有国医大师、全国七名内经专业导师之一的李济仁教授;有德技双馨、我校捐赠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等。自办学以来,学校秉承“精医、尚德、求实、自强”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十三五”省临床优先发展重点专科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临床重点培育专科5个。
现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7项,省级精品资源课程23门,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4个,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及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交流。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皖南医学院为国家改革开放后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经过四十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药学、护理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麻醉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药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29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2013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培养单位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0余家,硕士生导师400余名。至今培养各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4000余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模式
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运用知识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与提高培养质量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五)研究生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名额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非临床类学科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临床类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调剂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奖项的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六)学习生活场所
除需要前往外地进行培养外,我校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赭麓校区和滨江校区。赭麓校区安排4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000元/生/学年;滨江校区安排2人间宿舍,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363人 (其中学术学位119人、专业学位244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对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f.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g.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h.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 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 (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西医综合(610)、中医综合(611)、生物医学综合(701)、心理学综合(702)、药学综合(学术型)(7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生理学(902)、变态心理学(903)。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英语一
12日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附表一、二、三)和自命题考试大纲。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届时发布。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专栏。
我校单位代码:1036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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