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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武汉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函〔2021〕 2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 2022 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直博生) 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1. 硕士推免生: 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 代 码为 1251)、公共管理(MPA 代码为 1252) 、工程管理(MEM 代码为 125601)等三个专业 学位外]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
2. 直博生: 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冶金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化学 工程与技术、 矿业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系统科学) 均可接收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 2022 届本科毕业生, 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
格, 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 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
2. 勤奋好学, 刻苦钻研, 成绩优秀; 具有科研潜力,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 力倾向; 学风端正, 无学术不端行为; 遵纪守法,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4. 直博生的申请条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 另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接收推荐 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招生简章》 附件) ;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 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接收程序
1. 申请者于教育部通知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内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
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
2. 经招生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 复试。
3. 经学校审核,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硕士推免生、 直博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
1.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 ·年,硕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 ·年。
2. 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 超过16000元/人 ·年。
一、接收专业
1. 硕士推免生: 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 代 码为 1251)、公共管理(MPA 代码为 1252) 、工程管理(MEM 代码为 125601)等三个专业 学位外]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
2. 直博生: 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冶金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化学 工程与技术、 矿业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系统科学) 均可接收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 2022 届本科毕业生, 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
格, 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 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
2. 勤奋好学, 刻苦钻研, 成绩优秀; 具有科研潜力,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和专业能 力倾向; 学风端正, 无学术不端行为; 遵纪守法,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4. 直博生的申请条件除满足上述条件外, 另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接收推荐 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招生简章》 附件) ;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 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接收程序
1. 申请者于教育部通知的推免志愿填报时间内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
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
2. 经招生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 复试。
3. 经学校审核,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硕士推免生、 直博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
1.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博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 ·年,硕士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 ·年。
2. 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 超过16000元/人 ·年。
(二) 学校资助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 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8000元/人 ·年。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覆盖面100%,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 奖学金为4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 ·年; 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 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 人 ·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执行。
2.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 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人 ·年 (其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6000元/人 ·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 于7000元/人 ·年。
3.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 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执行。
4. 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 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6.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资助: 申请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推免生(含直博生) ,经学校审核 同意后,按照“本-硕”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 校7000元资助,取得硕士或博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 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 “铌钢”、 “涟钢”、 “濮耐”、 “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 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 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四) 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 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 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 助研究生出国(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 执行。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 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8000元/人 ·年。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覆盖面100%,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 奖学金为4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 ·年; 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 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 人 ·年。具体评定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执行。
2.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 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人 ·年 (其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6000元/人 ·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 于7000元/人 ·年。
3.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 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 贴标准,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执行。
4. 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 学校设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培优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6.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资助: 申请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推免生(含直博生) ,经学校审核 同意后,按照“本-硕”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 校7000元资助,取得硕士或博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 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 “铌钢”、 “涟钢”、 “濮耐”、 “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 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 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四) 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 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 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 助研究生出国(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 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 027-68862830
联系部门: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 027-68862830
武汉科技大学 2022 年各学院(中心) 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 信息一览表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类型、专业代码及名称 |
001 机械自动化学院 | 027-68862252 | 朱老师 |
学 术 型: 0802机械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 0855机械、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
002 材料与冶金学院 | 027-68862108 | 张老师 |
学 术 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856材料与化工 |
0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 027-68862338 | 余老师 |
学 术 型: 0703化学、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学位: 0856材料与化工 |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 027-68862349 | 周老师 |
学 术 型: 0808 电气工程、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 0854 电子信息 |
0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027-68893531 | 徐老师 |
学 术 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J2 网络信息安全、 0835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0854 电子信息 |
006 恒大管理学院 |
027-68862672 027-68862273 |
张老师 吕老师 |
学 术 型: 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1253会计、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
007 文法与经济学院 |
027-68893239 | 彭老师 | 学 术 型: 0202 应用经济学、0305Z1 马克思主义法学、1204 公共管理 |
027-68893686 | 张老师 | 专业学位: 0352 社会工作 | |
027-68893333 | 鲁老师 | 专业学位: 0254 国际商务 | |
0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7-68893331 027-68893329 |
杨老师 桂老师 | 学 术 型: 0101 哲学、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09 理学院 | 027-68893248 | 王老师 | 学 术 型: 0701 数学、0702 物理学、0711 系统科学、0714 统计学、0801 力学 |
010 医学院 |
027-68893430 |
杨老师 |
学 术 型: 0710 生物学、1001 基础医学、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专业学位: 105101 内科学、105102 儿科学、105109 全科医学、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 疗学、105111 外科学、105115 妇产科学、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 1054 护理、1055 药学 |
011 城市建设学院 | 027-68893616 | 薛老师 |
学 术 型: 0813 建筑学、0814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859 土木水利、135108 艺术设计 |
012 外国语学院 | 027-68893231 | 孔老师 |
学 术 型: 0502外国语言文学 专业学位: 055101英语笔译 |
013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27-68862892 | 李老师 |
学 术 型: 0814 土木工程、 0819矿业工程、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 0857资源与环境 |
014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027-68896947 | 蒋老师 |
学 术 型: 080204车辆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0855机械、 0861 交通运输 |
015 艺术与设计学院 | 027-68896966 | 王老师 |
学 术 型: 1204Z1艺术管理、 1305设计学 专业学位: 135107美术、 135108艺术设计 |
017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 027-68897343 | 许老师 |
学 术 型: 0710 生物学 专业学位: 0860 生物与医药 |
018 临床学院 | 027-51228644 | 程老师 |
学 术 型: 1001 基础医学 专业学位: 105101 内科学、105109 全科医学、105111 外科学 |
019 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 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027-86862212 | 马老师 |
学 术 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856材料与化工 |
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翌年招收博士生。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8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30余人,专任教师1688人,其中教授346人。设有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6个省优势学科、12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4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6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详情请查阅:http://www.jsnu.edu.cn/70/list.htm
二、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招生专业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项报考条件中的第1-3条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请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初试时间。初试安排在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拟安排在2022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录取栏目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5.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及旅游管理硕士(代码1254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9.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根据需要,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学费20000元/年,艺术硕士学费12000元/年,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学费均为100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硕士学费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3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5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3)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4)设立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8000元/项。
(5)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艺术硕士(音乐领域的音乐教育方向)学费为15000元/年,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学费为40000元/年,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不享受奖助学金评定。
十、住宿安排和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与录取栏目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jsnu.edu.cn/)上发布。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后续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656219;邮箱:yzb@jsnu.edu.cn;办公地点:泉山校区2号楼204室;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2022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cuit.edu.cn/)公布。两种学习形式的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暂定1186人。其中,统考招生计划暂定为115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8人),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暂定31人,各专业拟招人数见《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供考生初试报考时参考使用)。全校招生总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学校将在复试阶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招生计划调整。
三、报考条件
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见我校录取当年的《入学须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初试方式为推荐免试的考生,须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学校按照《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接收推免生报考。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按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与原试题相一致。
(六)2022年2月后,考生可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的要求,登陆“研招网”等平台查看初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2022年3月中下旬,考生可在“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办法和程序等。学校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三)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我校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
(七)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等环节。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负责核实。
(十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四川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四川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我校会计专业硕士;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会计专业硕士。
(二)第一志愿报考属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可调剂至我校: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3、初试方式不属于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及四川省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于调剂工作开展前(一般为2022年3月中下旬)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录取办法,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生录取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年后再入学学习。相关手续在2022年4月25日前办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标准以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jhcwc.cuit.edu.cn/)公布为准。
十、奖助办法
学校另行公布。
十一、培养
社会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用统计(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学制为两年,其它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三年。
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航空港校区和龙泉校区。其中,大气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区块链产业学院的教学与管理主要在航空港校区,管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统计学院、物流学院的教学与管理主要在龙泉校区。
非全日制课程教学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两个月),一般采取第一学年在航空港校区集中上课的方式进行,具体授课安排请考生向各学院进一步咨询。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为4~6人/间;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学校不作统一安排。
十二、其它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会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校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五)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
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uit.edu.cn)公布。两种学习形式的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暂定1015人。其中,统考招生计划暂定为984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8人),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暂定31人,各专业拟招人数见《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供考生初试报考时参考使用)。全校招生总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学校将在复试阶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招生计划调整。
三、报考条件
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见我校录取当年的《入学须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初试方式为推荐免试的考生,须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学校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接收推免生报考。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按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6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 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 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 下午 业务课二
(五)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与原试题相一致。
(六)2021年2月后,考生可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的要求,登陆“研招网”等平台查看初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2021年3月,考生可在“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办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三)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我校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复试时间一般为2021年的3月初至4月中旬。
(七)学校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2021年4月12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等环节。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负责核实。
(十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四川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我校会计专业硕士;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会计专业硕士。
(二)第一志愿报考属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可调剂至我校: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3、初试方式不属于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的考生。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经所属部队批准,可申请调剂我校。
(五)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六)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及四川省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于调剂工作开展前(一般为2021年3月)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录取办法,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生录取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年后再入学学习。相关手续在4月18日前办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标准以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jhcwc.cuit.edu.cn/)公布为准。
十、奖助办法
学校另行公布。
十一、培养
社会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用统计(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学制为两年,其它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三年。
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航空港校区和龙泉校区。其中,大气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区块链产业学院的教学与管理主要在航空港校区,管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统计学院、物流学院的教学与管理主要在龙泉校区。
非全日制课程教学一般分两个学期进行,每个学期两个月;采取第一学年在航空港校区集中上课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为4~6人/间;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学校不作统一安排。
十二、其它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会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校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请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制订的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六)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uit.edu.cn)公布。两种学习形式的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暂定807人。其中,统考招生计划暂定为77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人),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暂定37人,各专业拟招人数见《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供考生初试报考时参考使用)。全校招生总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学校将在复试阶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招生计划调整。
三、报考条件
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初试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当年入学通知书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初试方式为推荐免试的报考人员,须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且参加复试。
学校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接收推免生报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的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下午 外国语
12月22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下午 业务课二
(五)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学校、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与原试题相一致。
(六)2020年2月后,考生可在“研招网”或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初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2020年3月,考生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办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第一志愿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我校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复试时间为录取2020年的3月初至4月中旬。
(七)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2020年4月12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等环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负责核实。
(十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四川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我校会计专业硕士;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会计专业硕士。
(二)第一志愿报考属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可调剂至我校: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3、报考类别不属于统考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经所属部队批准,可申请调剂我校。
(五)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办法将于2020年3月公布。
(六)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录取办法,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生录取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相关手续在4月18日前办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
学校另行公布。
十、奖助办法
学校另行公布。
十一、培养
社会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用统计(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学制为两年,其它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三年。
学校共有两个校区,分别为航空港校区和龙泉校区。其中,大气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的教学与管理主要在航空港校区,管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统计学院、物流学院的教学与管理主要在龙泉校区。
非全日制学习一般采取航空港校区集中上课的方式,上课时间为第一学期的10-11月,第二学期的3-4月。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为4~6人/间;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学校不作统一安排。
十二、其它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会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校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请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制订的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六)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uit.edu.cn)公布。两种学习形式的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暂定733人。其中,统考招生计划暂定为717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人),推荐免试招生计划暂定16人,各专业拟招人数见《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供考生初试报考时参照使用)。全校招生总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学校将在复试阶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招生计划调整。
三、报考条件
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初试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初试方式为推荐免试的报考人员,须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且参加复试。
学校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接收推免生报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30日前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的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五、初试
(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2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下午 外国语
12月23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下午 业务课二
(五)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学校、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六)2019年2月后,考生可在“研招网”或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初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2019年3月,考生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办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完成。
(三)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我校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复试时间为录取当年的3月初至4月中旬。
(七)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2019年4月12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等环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负责核实。
(十一)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四川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我校会计专业硕士;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会计专业硕士。
(二)第一志愿报考属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可调剂至我校: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3、报考类别不属于统考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经所属部队批准,可申请调剂我校。
(五)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六)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录取办法,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生录取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相关手续在4月18日前办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
社会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应用统计(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学制为两年,应用统计(非全日制)以及其它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
学校另行公布。
十一、奖助办法
学校另行公布。
十二、其它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会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校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请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制订的执行。
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四)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五)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uit.edu.cn)公布。两种学习形式的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学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633人,其中全日制计划暂定44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人),非全日制计划暂定18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考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的报考人员,须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且参加复试。
学校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接收推免生报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的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五、初试
(一)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3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下午 外国语
12月24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下午 业务课二
(五)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学校、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六)考生可在2018年2月3日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初试成绩。
六、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当年3月,考生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复试办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完成。
(三)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我校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复试时间为录取当年的3月初至4月中旬。
(七)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等环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十一)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第一志愿报考属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可调剂至我校: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4、报考类别不属于统考的考生。
(三)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经所属部队批准,可申请调剂我校。
(四)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
(一)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录取办法,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生录取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相关手续在录取阶段办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
除社会工作专业学制为两年,其余专业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
学校另行公布。
十一、奖助办法
学校另行公布。
十二、其它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会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校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请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制订的执行。
(四)本章程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五)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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