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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度计划招收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为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在职就业人员。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院和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二、招生方式
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仅限“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根据材料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符合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7.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招生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2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征得同意后并签订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方可报考。
9.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10.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六、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测试时间为:
2022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军入伍,其保留学籍期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3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元/年)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除外)与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四)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https://bm.cugb.edu.cn/yjsyzsb/栏目中查询。
(五)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七)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电子邮件:yzb@cugb.edu.cn
邮政编码:1000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
十二、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度计划招收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为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在职就业人员。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院和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二、招生方式
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仅限“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根据材料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符合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7.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招生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2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征得同意后并签订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方可报考。
9.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10.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六、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测试时间为:
2022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军入伍,其保留学籍期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3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元/年)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除外)与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四)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https://bm.cugb.edu.cn/yjsyzsb/栏目中查询。
(五)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七)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电子邮件:yzb@cugb.edu.cn
邮政编码:1000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院邮寄地址 | 学院网址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周老师 | 010-8232130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逸夫楼地学院办公室 |
https://sesr.cugb.edu.cn/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苏老师 | 010-82322583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工程技术学院探工楼402室 |
https://set.cugb.edu.cn/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徐老师 | 010-82323183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信息工程学院海业楼217室 |
https://sie.cugb.edu.cn/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夏老师 | 010-8232391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教一楼214室 |
http://www.swre.cugb.edu.cn/ |
306 | 能源学院 | 姜老师 | 010-82322754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能源学院测试楼216室 |
https://ser.cugb.edu.cn/ |
309 | 珠宝学院 | 孟老师 | 010-8232222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珠宝学院地调楼409室 |
https://sg.cugb.edu.cn/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1044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教五楼200室 |
https://sgit.cugb.edu.cn/ |
311 | 海洋学院 | 孙老师 | 010-82322162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海洋学院科研楼609室 |
https://sos.cugb.edu.cn/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牛老师 | 010-8232180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教一楼332室 |
https://slst.cugb.edu.cn/ |
501 | 科学研究院 | 郑老师 | 010-82323419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科学研究院逸夫楼801室 |
https://bm.cugb.edu.cn/kxyjy/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度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430名,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限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含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确定)。学院和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直接攻博,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根据材料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10月份开展。
(二)硕博连读: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符合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7.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招生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2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征得同意后并签订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方可报考。
9.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10.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2021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2022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一)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4.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交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六、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测试时间为:
2022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硕士一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其它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6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军入伍,其保留学籍期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元/年)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除外)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四)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https://bm.cugb.edu.cn/yjsyzsb/栏目中查询。
(五)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七)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电子邮件:yzb@cugb.edu.cn
邮政编码:1000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
十二、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度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430名,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限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含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确定)。学院和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直接攻博,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根据材料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10月份开展。
(二)硕博连读: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符合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7.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招生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2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征得同意后并签订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方可报考。
9.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10.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2021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2022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一)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4.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交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六、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测试时间为:
2022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硕士一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其它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6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军入伍,其保留学籍期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元/年)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除外)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四)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https://bm.cugb.edu.cn/yjsyzsb/栏目中查询。
(五)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七)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电子邮件:yzb@cugb.edu.cn
邮政编码:1000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院邮寄地址 | 学院网址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周老师 | 010-8232130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逸夫楼地学院办公室 |
https://sesr.cugb.edu.cn/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苏老师 | 010-82323559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工程技术学院探工楼402室 |
https://set.cugb.edu.cn/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宋老师 | 010-82322972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测试楼314室 |
https://smst.cugb.edu.cn/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徐老师 | 010-82323183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信息工程学院海业楼217室 |
https://sie.cugb.edu.cn/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夏老师 | 010-8232391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教一楼214室 |
http://www.swre.cugb.edu.cn/ |
306 | 能源学院 | 姜老师 | 010-82322754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能源学院测试楼216室 |
https://ser.cugb.edu.cn/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2518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经济管理学院印刷厂 |
https://sem.cugb.edu.cn/ |
309 | 珠宝学院 | 孟老师 | 010-8232222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珠宝学院地调楼409室 |
https://sg.cugb.edu.cn/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1044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教五楼200室 |
https://sgit.cugb.edu.cn/ |
311 | 海洋学院 | 孙老师 | 010-82322162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海洋学院科研楼609室 |
https://sos.cugb.edu.cn/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牛老师 | 010-82321807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教一楼332室 |
https://slst.cugb.edu.cn/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肖老师 | 010-82323976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十楼101B室 |
http://www.sm.cugb.edu.cn/ |
319 | 数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3426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数理学院海业楼203室 |
https://bm.cugb.edu.cn/slxy/ |
501 | 科学研究院 | 郑老师 | 010-82323419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科学研究院逸夫楼801室 |
https://bm.cugb.edu.cn/kxyjy/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42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 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 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视当年 报考情况而定,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共三种:
(一) 直接攻博, 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 硕博连读, 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 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 根据材料审 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 直接攻博: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 10月份开 展。
(二) 硕博连读: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博连读研究 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 “申请-考核”制: 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申 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 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 ,须取得 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 425 分;
我校 2021 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42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 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 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视当年 报考情况而定,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共三种:
(一) 直接攻博, 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 硕博连读, 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 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 根据材料审 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 直接攻博: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 10月份开 展。
(二) 硕博连读: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博连读研究 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 “申请-考核”制: 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申 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 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 ,须取得 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 425 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 72 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 5.5;
d.GRE 成绩不低于 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 310 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 不低于 60 分, WSK (PETS5)不低于 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 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 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 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 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 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 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 就业。其中, 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 2 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 5.5;
d.GRE 成绩不低于 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 310 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 不低于 60 分, WSK (PETS5)不低于 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 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 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 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 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 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 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 就业。其中, 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 2 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8.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 须征得 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 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 2021 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具体实施细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 进行,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由报考条件不符 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 员 报 名 前 必 须 登 录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www1.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 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 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 2020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2021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2020年11月10 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 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 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外语语种测试以研 招网报名系统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 课。
(二)网上确认和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 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 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 并按学 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 研招网下载)。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 2021 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具体实施细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 进行,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由报考条件不符 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 员 报 名 前 必 须 登 录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www1.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 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 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 2020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2021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2020年11月10 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 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 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外语语种测试以研 招网报名系统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 课。
(二)网上确认和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 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 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 并按学 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 研招网下载)。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 “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 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 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原件, 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 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 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 必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 必须 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 申请 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以第 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 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 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 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 或获得省、部 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 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 弄虚作假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 担。
六、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 测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 布的通知。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 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 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原件, 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 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 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 必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 必须 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 申请 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以第 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 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 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 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 或获得省、部 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 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 弄虚作假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 担。
六、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 测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 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 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学院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 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 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 单位。
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 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含休学) 。直博生、硕博 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含休学)。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按 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 10000.00 元/生·年。
同时,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 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 投入, 建立健全多元奖助, 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 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 号)、《中 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 82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 地大京发〔2018〕3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 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 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 行。
(二) 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与我 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单位的考生, 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 筹考虑确定。
(三)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 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 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学院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 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 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 单位。
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 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含休学) 。直博生、硕博 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含休学)。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按 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 10000.00 元/生·年。
同时,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 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 投入, 建立健全多元奖助, 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 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 号)、《中 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 82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 地大京发〔2018〕3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 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 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 行。
(二) 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与我 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单位的考生, 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 筹考虑确定。
(三)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 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 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否则无法入学报到。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 业。
(六)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 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八)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九)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 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 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 410 室。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否则无法入学报到。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 业。
(六)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 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八)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九)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 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 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 410 室。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办公电话 (区号 010) |
联系人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82321307 | 周老师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82323559 | 苏老师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2322972 | 宋老师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82323183 | 徐老师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82323917 | 夏老师 |
306 | 能源学院 | 82322754 | 姜老师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82322518 | 李老师 |
309 | 珠宝学院 | 82322227 | 孟老师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82321044 | 李老师 |
311 | 海洋学院 | 82322162 | 翁老师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82321807 | 牛老师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2323976 | 肖老师 |
319 | 数理学院 | 82323426 | 李老师 |
501 | 科学研究院 | 82323419 | 王老师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390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考四种选拔方式),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二、招生方式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四种:
1.本科直博:选拔具有学术型硕士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根据博士生招生导师意见并经各学院考核选拔确定的自主考核招收的招生形式。
4.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培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考核: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具体实施细则。
(四)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报普通招考)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4 ) 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四)中的2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12月28日,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及发放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本人须在2020年3月26日上午8:3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研招办网上初审报考材料,符合规定者允许参加考试,提交的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2.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原件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 试 时 间:2020年3月28日
上 午:08:30-11:30 科目1:外国语
下 午:14:00-17:00 科目2:专业综合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教学楼
同等学力者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科目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九、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通讯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含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于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cugb.edu.cn
研招办E-mail:yzb@cugb.edu.cn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周老师
|
010—82322002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朱老师
|
010—82323559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宋老师
|
010—82322972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徐老师
|
010—82323183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夏老师
|
010—82323917
|
306
|
能源学院
|
姜老师
|
010—82322754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2518
|
309
|
珠宝学院
|
孟老师
|
010—82322227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1044
|
311
|
海洋学院
|
翁老师
|
010—82322162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柯老师
|
010—82321807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3976
|
319
|
数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3426
|
501
|
科学研究院
|
王老师
|
010—82323419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80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考四种选拔方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名。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二、招生方式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四种:
1.直接攻博:选拔具有学术型硕士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根据博士生招生导师意见并经各学院考核选拔确定的自主考核招收的招生形式。
4.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培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考核: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具体实施细则。
(四)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报普通招考)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四)中的2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程序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及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28日,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发放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在2019年3月28日上午8:3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材料邮寄(送)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邮寄(送)报名材料起止时间:2019年1月2日-1月1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报考材料:(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科目1:外国语
科目2:业务课1
科目3:业务课2
同等学力者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科目
初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 3月31日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八、学校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九、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通讯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含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于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cugb.edu.cn
研招办E-mail:yzb@cugb.edu.cn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周老师 | 010—82322002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朱老师 | 010—82323559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宋老师 | 010—82322972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徐老师 | 010—82323183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夏老师 | 010—82323917 |
306 | 能源学院 | 姜老师 | 010—82322754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2518 |
309 | 珠宝学院 | 孟老师 | 010—82322227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1044 |
311 | 海洋学院 | 张老师 | 010—82322162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柯老师 | 010—82321807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3976 |
319 | 数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3426 |
501 | 科学研究院 | 王老师 | 010—82323419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名(非全日制目前仅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招收专业说明: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以招收全日制单独考试生,其他学院只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生(具体招收学院和专业见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此表可进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区下载)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于2021年10月14日前寄(EMS)送至我校研招办。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拟录取人数以最终网上确认人数为准。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3.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体育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08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6.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7.初试时间安排: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测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习方式 | 专业类别 | 学费,元/年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8000 |
专业学位 (除MBA) |
8000 | |
MBA | 19000 | |
非全日制 | MBA | 30000或36000(珠宝商务方向) |
会计 | 39000 | |
MPA | 15000 | |
应用统计 | 16000 | |
法律 | 12000 | |
其余专业 | 8000 |
(二)奖助学金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助研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为: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及学校文件评选,奖金 20000 元/ 人。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的等级,分别为12000元、8000元、6000元,具体见下表。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 6000 元/年的助学金。
4.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资助部分优秀硕士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访学、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等。
5.三助金:学校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三助”岗位酬金按月计算。
6.设立的其他各种奖学金,比如冯景兰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翟裕生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希尔威矿业奖学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等。
7.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可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年级 | 类别/等级 | 比例 |
国家 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学校投入) |
|
学生助研金 (导师投入) |
||
一年级 | 推免生 |
100% |
6000 |
12000 | 一等 | 8000 | 理工类 | |
双一流学科 | 8000 | 4000 | 其他类 | |||||
其他 | 6000 | |||||||
二、三 年级 |
推免生 | 100% | 12000 | 二等 | 4000 | 理工类 | ||
一等 | 10% | 12000 | ||||||
二等 | 30% | 8000 | 3000 | 其他类 | ||||
三等 | 60% | 6000 | 三等 | 2000 | 理工类 | |||
2000 | 其他类 |
十、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70-8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以在一年级期间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十一、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定向就业及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说明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bm.cugb.edu.cn/yjsyzsb/查看。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https://bm.cugb.edu.cn/yjsyzsb/、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graduate.cugb.edu.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中国考研网www.cnky.org、中国教育招生网www.zgzsw.cn查询。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10室。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30名(非全日制目前仅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收专业说明: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以招收全日制单独考试生,其他学院只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生(具体招收学院和专业见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此表可进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区下载)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报考。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于2020年10月20日前寄(EMS)送至我校研招办。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拟录取人数以最终网上确认人数为准。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心理学、体育学、体育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6.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7.初试时间安排: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测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八、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习方式 | 专业类别 | 学费,元/年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8000 |
专业学位 (除MBA) |
8000 | |
MBA | 19000 | |
非全日制 | MBA | 19000或36000(珠宝商务方向) |
会计 | 32000 | |
MPA | 15000 | |
应用统计 | 16000 | |
法律 | 12000 | |
其余专业 | 8000 |
(二)奖助学金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助研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为: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及学校文件评选,奖金20000元/人。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的等级,分别为12000元、8000元、4000元,具体见下表。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
4.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资助部分优秀硕士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访学、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等。
5.三助金:学校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三助”岗位酬金按月计算。
6.设立的其他各种奖学金,比如冯景兰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翟裕生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希尔威矿业奖学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等。
7.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可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年级 | 类别/等级 | 比例 |
国家 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学校投入) |
|
学生助研金 (导师投入) |
||
一年级 | 推免生 | 100% | 6000 | 12000 | 一等 | 8000 | 理工类 | |
其他 | 100% | 6000 | 8000 | 4000 | 其他类 | |||
二、三 年级 |
一等 | 30% | 6000 | 12000 | 二等 | 4000 | 理工类 | |
二等 | 40% | 6000 | 8000 | 3000 | 其他类 | |||
三等 | 30% | 6000 | 4000 | 三等 | 2000 | 理工类 | ||
2000 | 其他类 |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十、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70-8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以在一年级期间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十一、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和京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均可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生安排一年),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下载。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https://www.cugb.edu.cn/admission.action、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中国考研网www.cnky.org、中国教育招生网www.zgzsw.cn查询。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10室。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办公电话 (区号010) |
联系人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82322002 | 贾老师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82323559 | 朱老师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2322972 | 宋老师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82323183 | 徐老师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82323917 | 夏老师 |
306 | 能源学院 | 82322754 | 姜老师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82322518 |
李老师 (学术学位) |
82322190 |
王老师 (专业学位) |
||
308 | 外国语学院 | 82322823 | 王老师 |
309 | 珠宝学院 | 82322227 | 孟老师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82321044 | 李老师 |
311 | 海洋学院 | 82322162 | 翁老师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82321807 | 牛老师 |
314 | 体育部 | 82321290 | 杨老师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2323976 | 李老师 |
319 | 数理学院 | 82323426 | 李老师 |
501 | 科学研究院 | 82323419 |
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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