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青岛大学历史学院学科历史硕士专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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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历史学院学科历史硕士专业简介正文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历史学科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学历史教师。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历史学科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历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历史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历史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历史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历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应在第一、二学期完成;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一年,结合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年,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论文开题,第三学期进行论文的研究与撰写,第四学期进行论文定稿、送审和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 (12学分)
1.硕士综合英语                          (2学分)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教师职业伦理           (2学分)
3.教育学原理                     (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                  (2学分)
5.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2学分)
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2学分)
1.历史课程与教材分析            (2学分)
2.历史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3学分)
3.历史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2学分)
4.历史学科基础与前沿专题       (3学分)
5.学术规范与中学历史教学前沿讲座(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6学分) 
1.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2学分)
2.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2学分)
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学分)
4.中外教育简史                (2学分)
5.历史学习理论与方法           (2学分)
6.中国史基本问题与前沿问题     (2学分)
7.世界史基本问题与前沿问题      (2学分)
8.历史学科教学发展史            (1学分)
9.中国近现代文化基本问题       (1学分)
10.当代重大国际问题研究         (1学分)
11.国外中学历史教材研究         (1学分)
12.中学历史教学改革研究与校本课程开发(2学分)
13.教育政策与法律              (2学分)
(四)实践教学(8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教育见习(含微格教学、课例分析)和教育实习(含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两部分。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采用集中实践与分阶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到中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研究生在实践教学结束后,应提交实践教学总结报告,经实践教学指导、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其中,教学见习4学分,教学实习4学分。实践教学指导、考核小组由学院与实践单位有关人员(有关领导及指导教师)共同组成。
五、教学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在中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研究生指导方式,并在中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2.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调查研究、案例研究、校本课程开发等。
3.研究生必须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综述(不少于5000字)、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主要难点及拟解决方案等。开题报告须公开进行,由学科点组织审定,时间安排在第二学期末。开题报告经学科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研究与写作,如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事先没有预计的困难不得不改变研究课题的,需重新进行论证并提交补充论证材料。
4.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论文字数原则上要求在3万字左右。
5.为确保研究生按期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第三学期结束前要对论文进行全面检查,论文最后定稿和印刷必须在第四学期4月中旬完成。
6.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并已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6月初。
7.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要求见《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为保证论文质量,本专业一律实行学位论文盲评制度。
8.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通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德、体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9. 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填写《青岛大学学位申请书》申请硕士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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