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 中华女子学院学姐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华女子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
中华女子学院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1996年开始招本科生;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2016年学校开始招收发展中国家中高级女官员来华攻读硕士学位;2021年学校获批成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社会工作、法律、教育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生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6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9人),其中:
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5200)拟招生8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
法律拟招生36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其中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1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人);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2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
教育(专业代码045118)拟招生36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
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函件需有负责人签字、部门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五)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前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六)男女不限。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  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为“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请报考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务必在备注栏里填写专业方向名称(只能选1个专业方向)。
4.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给我校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完全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
(6)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的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
2.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中华女子学院(考点代码:1156)作为报考点。请考生务必阅读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关于报考点的网上公告,按照报考点规定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
(1)社会工作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法律硕士
法律(非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
法律(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
(3)教育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教育综合(333)、学前教育学(801)
2. 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  考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复试要求的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公告。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2024年复试录取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应根据我校研招工作相关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拒绝提交材料者,不予录取。
(五)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录取条件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

九、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来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十、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为12500元/年/人(实际执行以上级备案批复为准执行)。
(二)住宿费
安排校本部住宿,按照北京市相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床位安排需服从学校学生公寓中心统一调配。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三)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四等奖励金额(特等奖为12000元;一等奖为8000元;二等奖为6000元;三等奖为2000元)。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个部分组成。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中华女子学院代码:11149
(二)研究生培养在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三)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毕业、结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全日制定向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四)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五)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出入或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并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邮政编码:100101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部(研究生处)
(三)咨询电话:010-84659609;010-84659610
(四)传真号码:010-84659233
(五)招生邮箱:yanzhao@cwu.edu.cn
(六)招生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index.htm
(七)监督电话: 010—84659012
(八)举报电子邮箱:cwuzsjc2024@163.com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1996年开始招本科生;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2016年学校开始招收发展中国家中高级女官员来华攻读硕士学位;2021年学校获批成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6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9人),其中社会工作80人,法律40人,教育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前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六)男女不限。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s://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在备注里写明要报考的专业方向名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 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1日前与我校招办联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给我校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完全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中华女子学院(考点代码:1156)作为报考点。请考生务必阅读我校报考点网上公告,按照报考点规定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
(1)社会工作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法律硕士
法律(非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
法律(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
(3)教育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教育综合(333)、学前教育学(801)
2. 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录取条件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


九、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来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十、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为12500元/年/人。(实际执行以北京市教委备案通过后的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
安排校本部住宿,按照北京市相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床位安排需服从学校学生公寓中心统一调配。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三)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四等奖励金额(特等奖为12000元;一等奖为8000元;二等奖为6000元;三等奖为2000元)。
4. 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 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中华女子学院代码:11149
(二)研究生培养在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三)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全日制定向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四)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五)我校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招生要求变化,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信息网公布,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招生信息。
(六)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出入或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并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邮政编码:100101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部
(三)咨询电话:010-84659610;010-84659611
(四)传真号码:010-84659610
(五)招生邮箱:yanzhao@cwu.edu.cn
(六)招生网址:https://www.cwu.edu.cn/yjsc/
(七)监督电话: 010—84659417
(八)举报电子邮箱:zhnzxy2022@163.com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9月,第一届研究生正式入学。2016年9月,学校为发展中国家女官员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硕士项目。

一、专业介绍

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建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也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妇女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专业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高等教育)成果奖、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有6位教师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有多门课程获得北京市精品课程立项,专业实验室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校教师主编的《小组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等教材在国内社会工作领域享有一定的声誉。
学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培养,突出培养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分设妇女服务、妇女维权、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妇女发展、领导力与妇女发展(只招国际学生)等五个领域。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培养,聘请行业专家深度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形成了产教政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拟招生人数 专业领域
社会工作 035200 98(其中包括8个“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妇女服务
妇女维权
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
              妇女发展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届时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和我校生源情况进行分配。各专业领域介绍见附件。
三、学制、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男女不限。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在备注里写明要报考的专业领域。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2021年11月1日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给我校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1110)作为报考点。请考生务必阅读所选报考点网上公告,按照报考点规定报考。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注意事项
(1)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来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奖励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元)
特等 5% 12000
一等 10% 8000
二等 30% 6000
三等 55% 200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三)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本部,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监督电话: 010—84659417
举报电子邮箱:zsjccwu@163.com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参见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109/20210903/2105941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