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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相关资讯,以下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湖南理工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湖南理工学院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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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湖南理工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 —— 岳阳市 ,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 ,理、工、文、经、管、法、教、 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 ,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 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 省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现设有 18 个教学院,拥有 本科专业 51 个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0 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 权点 13 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各 1 个,省级重 点建设学科 5 个。学校现有校园面积 2100 余亩,全日制本科生、硕 士生 17000 余人,专任教师 1112 人,硕士生导师 510 人,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及国家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带头人、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 “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人选、省科技领军人才、省“ 杰青” 、省 级教学名师、“ 湖湘青年英才” 等高层次人才 150 余人 ,长聘高水平 外籍教师 13 人 ,柔性引进院士、国家“ 杰青” 等特聘教授 30 余人。
学校积极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 ,科学研究水平快 速提升。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 31 个,其中中国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 1 个,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5 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2 个,省高校“2011 协同创新中心” 1 个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 个 ,省社科研究基地 6 个 ,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 ,省普通高校产 学研示范基地 3 个 ,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2 个 ,湖南省海智基地 1 个。近 5 年来 ,主持国家自科基金联合重点项目等国家级课题 83 项 ,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38 项。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始终践 行“ 至善穷理”校训 ,积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坚持党建引领 ,通 过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 ,深化产教融合 ,分类培养学术 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教育质量提升和研究生能力培养 为核心 ,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素质提升平台 ,培养社会经济 所需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现设有 18 个教学院,拥有 本科专业 51 个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0 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 权点 13 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各 1 个,省级重 点建设学科 5 个。学校现有校园面积 2100 余亩,全日制本科生、硕 士生 17000 余人,专任教师 1112 人,硕士生导师 510 人,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及国家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带头人、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 “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人选、省科技领军人才、省“ 杰青” 、省 级教学名师、“ 湖湘青年英才” 等高层次人才 150 余人 ,长聘高水平 外籍教师 13 人 ,柔性引进院士、国家“ 杰青” 等特聘教授 30 余人。
学校积极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 ,科学研究水平快 速提升。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 31 个,其中中国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 1 个,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5 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2 个,省高校“2011 协同创新中心” 1 个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 个 ,省社科研究基地 6 个 ,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 ,省普通高校产 学研示范基地 3 个 ,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2 个 ,湖南省海智基地 1 个。近 5 年来 ,主持国家自科基金联合重点项目等国家级课题 83 项 ,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38 项。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始终践 行“ 至善穷理”校训 ,积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坚持党建引领 ,通 过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 ,深化产教融合 ,分类培养学术 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教育质量提升和研究生能力培养 为核心 ,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素质提升平台 ,培养社会经济 所需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 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 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 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
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
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法律(非法学、法学)、教育[教 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物理)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英语) 、小学 教育]、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翻译(英语笔译)、新闻与 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会计、旅游管理、
音乐、设计。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最终的招生指标数 在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 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分配确定。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 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 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 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
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
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法律(非法学、法学)、教育[教 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物理)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英语) 、小学 教育]、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翻译(英语笔译)、新闻与 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会计、旅游管理、
音乐、设计。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最终的招生指标数 在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 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分配确定。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 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入学
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入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研究
生学籍。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
定执行。
(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 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入学
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入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研究
生学籍。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
定执行。
(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
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 一 )、( 二 )、(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满足我校设定的相关要 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 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4 年“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指标预计 6 名(具体按教育部最终 下达计划为准) ,我校部分专业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 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物理、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旅游管理、
法律)可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
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
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 一 )、( 二 )、(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满足我校设定的相关要 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 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4 年“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指标预计 6 名(具体按教育部最终 下达计划为准) ,我校部分专业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 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物理、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旅游管理、
法律)可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
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
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
再补办。
(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 至 10 月 25 日 , 每 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 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 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公布的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
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如实填 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 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再补办。
(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 至 10 月 25 日 , 每 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 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 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公布的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
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如实填 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 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 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
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及要求。
(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 了解网上确认的 时间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报
名信息确认材料。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 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 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
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3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3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5 日上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
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 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
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及要求。
(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 了解网上确认的 时间和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报
名信息确认材料。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 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 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
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3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3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5 日上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
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 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 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 、150 分、
150 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 理论 、外国语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 、300 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管理类综合能力 、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 、100 分。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 一 )、英语( 二 )、俄语 、 日语、 数学( 一 ) 、数学( 二 ) 、数学(三) 、 管理类综合能力 、法律 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法律硕士 专业基础(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有关考试内容请参 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 关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查看 ;考试科
目详见《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地点: 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
准考证。
八、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于考查考 生的创新能力 、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
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复试时间 、地点 、 内 容 、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 、组织管理等有关规定会及时在我校研
究生工作部网站上进行公布。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 ,详细说明接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 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 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 、150 分、
150 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 理论 、外国语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 、300 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管理类综合能力 、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 、100 分。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 一 )、英语( 二 )、俄语 、 日语、 数学( 一 ) 、数学( 二 ) 、数学(三) 、 管理类综合能力 、法律 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法律硕士 专业基础(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有关考试内容请参 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 关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查看 ;考试科
目详见《湖南理工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地点: 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
准考证。
八、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于考查考 生的创新能力 、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
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复试时间 、地点 、 内 容 、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 、组织管理等有关规定会及时在我校研
究生工作部网站上进行公布。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 ,详细说明接
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调剂专业计划 、基本要求 、工作程序 、调剂 复试办法 、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 ”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
进行。
十、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 定,根据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复试 综合总成绩(包括初试 、 复试) ,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身体
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的本科 生考生 ,如果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录取资格
无效。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确认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将根据《残 疾人教育条例》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 通知》 (教学〔2003〕 3 号)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考生在规定的 时间内提供符合条件医院的有效体检报告 ,凡无故不提供体检报 告或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具体时间、
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 、诚实考试的意识 。对在研究生考 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影响考试公平 、公正的
考生 、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剂服务系统 ”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
进行。
十、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 定,根据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复试 综合总成绩(包括初试 、 复试) ,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身体
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的本科 生考生 ,如果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录取资格
无效。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确认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将根据《残 疾人教育条例》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 通知》 (教学〔2003〕 3 号)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考生在规定的 时间内提供符合条件医院的有效体检报告 ,凡无故不提供体检报 告或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具体时间、
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 、诚实考试的意识 。对在研究生考 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影响考试公平 、公正的
考生 、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 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 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
据。
十三、学费标准
注:学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
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 、潜心研究 ,在国家全面 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能顺利地完成学业 ,我校设立
了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 询 ,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页( http://xk.hnist.cn) , 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
站发布。
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 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 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
据。
十三、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培养方式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学术学位 | 所有专业 | 全日制 | 3 年 | 8000 |
专业学位 |
法律(0351) | 全日制 | 3 年 | 10000 |
教育(0451) | 全日制 | 2 年 | 10000 | |
体育(0452) | 全日制 | 2 年 | 10000 | |
翻译(0551) | 全日制 | 3 年 | 13000 | |
新闻与传播(0552) | 全日制 | 2 年 | 13000 | |
电子信息(0854)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机械(0855)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材料与化工(0856)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土木水利(0859)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会计(1253) | 全日制 | 3 年 | 14000 | |
旅游管理(1254) | 全日制 | 2 年 | 14000 | |
音乐(1352) | 全日制 | 3 年 | 9000 | |
设计(1357) | 全日制 | 3 年 | 9000 |
十四、其他
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 、潜心研究 ,在国家全面 实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能顺利地完成学业 ,我校设立
了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 询 ,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页( http://xk.hnist.cn) , 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
站发布。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
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招生学科专业 | 学位类别 | 联系方式 |
001 | 法学院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476 |
法律(法学) | 专业学位 | |||
002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6313 15073019810 |
学科教学(语文) | 专业学位 | |||
003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学科教学(英语)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8272759320 |
翻译 | 专业学位 | |||
004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952 18182029302 |
新闻与传播 | 专业学位 | |||
005 | 音乐学院 | 音乐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762089789 |
00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513 |
设计 | 专业学位 | |||
007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学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13975058188 |
运动训练 | 专业学位 | |||
008 | 数学学院 | 数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024 |
学科教学(数学) | 专业学位 | |||
009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物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052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
010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122 13707301539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
学科教学(化学) | 专业学位 | |||
材料与化工 | 专业学位 | |||
011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06 |
机械 | 专业学位 | |||
01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71 |
01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762002016 |
0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8220818181 |
会计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湛老师 联系电话:13637309230 |
||
旅游管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875011626 |
||
0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933 |
学科教学(思政) | 专业学位 | |||
016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管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7348 |
小学教育 | 专业学位 |
2.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曹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0
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9
传 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gs@hnist.edu.cn
网 址:http://xk.h 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湖南理工学院(北
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414006
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理工学院简介
湖南理工学院坐落于省域副中心城市——岳阳市,是一所以理工 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 一本高校。学校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 岳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岳阳大学和岳阳教育学院合并升本为岳阳师 范学院;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理工学院。近年来,学校 获批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博士学 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进入湖南 省本科一批招生行列,列入湖南省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改办大学工作 于2019年通过湖南省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并由省人民政府 呈报至教育部。
学校现设有20个教学院,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22个,国内一流建设和培育学科2个,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 科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 2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9个,中国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湖 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1个、实践教 学平台32个。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23000余人,在职教职员 工1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40余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有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 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科技领军人才、省“杰青”、省级 教学名师、“湖湘青年英才”等高层次人才150余人,长聘高水平外籍 教师近20人,柔性引进院士、国家“QR”、国家“杰青”等特
湖南理工学院坐落于省域副中心城市——岳阳市,是一所以理工 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 一本高校。学校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 岳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岳阳大学和岳阳教育学院合并升本为岳阳师 范学院;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理工学院。近年来,学校 获批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博士学 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进入湖南 省本科一批招生行列,列入湖南省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改办大学工作 于2019年通过湖南省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并由省人民政府 呈报至教育部。
学校现设有20个教学院,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22个,国内一流建设和培育学科2个,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 科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 2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9个,中国机械工业重点实验室、湖 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1个、实践教 学平台32个。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23000余人,在职教职员 工1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40余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有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 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科技领军人才、省“杰青”、省级 教学名师、“湖湘青年英才”等高层次人才150余人,长聘高水平外籍 教师近20人,柔性引进院士、国家“QR”、国家“杰青”等特
聘教授近30人。
2017-2021年,学校共获批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 目1项、国家 自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重点支持计划项 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 目 子项 目1项、国家自科基金项 目4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 目30项、教育部 人文社科项 目19项。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和社会贡献不断提升,获得 省部级科学研究成果奖励43项(理工科31项,人文社科12项 ) ,其中国 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1项;出版 学术专著120余部;SCI/EI收录论文近700篇,CSSCI收录论文近200篇;
授权国家专利300余项。
近五年来,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获得省级优秀课程 7
门,高水平教材立项 2 门,省级教学团队立项 8 个,省研究生优秀专 业案例 3 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12 个,支持立项建设校级研究 生精品课程 51 门。坚持科研育人,承办省级暑期学校 4 个、省级创新 分论坛 5 个,学校连续 6 年举办校级创新总论坛。研究生获省部级以 上学科、创新创业竞赛奖励 275 项,其中获得国际级奖励 34 项,国家 级奖励 65 项,省级奖励 63 项。自 2018 年以来,我校共计获批研究生 科研创新省级重点项 目 16 项,省级一般项 目 173 项,校级立项 210 项。 学校研究生发表论文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在 SCI 、EI 、CSSCI 等高 水平期刊论文上共发表论文 231 篇。毕业研究生就业紧密对接区域经 济社会发展需求,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7-2021年,学校共获批立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 目1项、国家 自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重点支持计划项 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 目 子项 目1项、国家自科基金项 目4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 目30项、教育部 人文社科项 目19项。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和社会贡献不断提升,获得 省部级科学研究成果奖励43项(理工科31项,人文社科12项 ) ,其中国 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1项;出版 学术专著120余部;SCI/EI收录论文近700篇,CSSCI收录论文近200篇;
授权国家专利300余项。
近五年来,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获得省级优秀课程 7
门,高水平教材立项 2 门,省级教学团队立项 8 个,省研究生优秀专 业案例 3 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12 个,支持立项建设校级研究 生精品课程 51 门。坚持科研育人,承办省级暑期学校 4 个、省级创新 分论坛 5 个,学校连续 6 年举办校级创新总论坛。研究生获省部级以 上学科、创新创业竞赛奖励 275 项,其中获得国际级奖励 34 项,国家 级奖励 65 项,省级奖励 63 项。自 2018 年以来,我校共计获批研究生 科研创新省级重点项 目 16 项,省级一般项 目 173 项,校级立项 210 项。 学校研究生发表论文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在 SCI 、EI 、CSSCI 等高 水平期刊论文上共发表论文 231 篇。毕业研究生就业紧密对接区域经 济社会发展需求,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
湖南理工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 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 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法律、教育 (教育管理、学科教 学 ( 思政) 、学科教学 (语文) 、学科教学 (数学 ) 、学科教学 ( 物 理 ) 、学科教学 (化学 ) 、学科教学 (英语 ) 、小学教育 ) 、体育、 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会计、 旅游管理、艺术 ( 音乐、艺术设计) 。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最终的招生指标数在 省里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分配确定。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二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 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 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法律、教育 (教育管理、学科教 学 ( 思政) 、学科教学 (语文) 、学科教学 (数学 ) 、学科教学 ( 物 理 ) 、学科教学 (化学 ) 、学科教学 (英语 ) 、小学教育 ) 、体育、 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会计、 旅游管理、艺术 ( 音乐、艺术设计) 。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最终的招生指标数在 省里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分配确定。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二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三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四 )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单 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 规定执行。
( 一 ) 报名参加法律 (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 二 ) 报名参加法律 (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 四 )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单 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 规定执行。
( 一 ) 报名参加法律 (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 二 ) 报名参加法律 (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 以报考) 。
( 三 ) 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 ( 一 ) 、 ( 二 ) 、 ( 三 )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 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门招 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指标预计 6 名 (具体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 准) ,我校部分专业硕士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报考前请咨询我校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 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 职 )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 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 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 准书》、《退出现役证》。
( 三 ) 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 ( 一 ) 、 ( 二 ) 、 ( 三 )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 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门招 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3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指标预计 6 名 (具体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 准) ,我校部分专业硕士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报考前请咨询我校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 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 职 )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 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 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 准书》、《退出现役证》。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 (含旅游 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 (相关具体要求 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或户 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 一 ) 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预报名: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2022 年 10 月 5 日-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在此期间登录“ 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 ” ( 公网 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 校的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 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 ( 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 ( 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 查询本人学 历 ( 学籍) 信息,未能通过学历 (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学历 ( 学籍) 核验。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
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 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要 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 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 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 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 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 二 ) 网上确认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 了解网上确认的时 间和相关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 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还 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要 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 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 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 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 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 二 ) 网上确认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 了解网上确认的时 间和相关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 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还 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
历 ( 学籍) 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 缴纳,湖南省内各考点不进行现场缴费,均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 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 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 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 生档案所造成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 要求。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 ,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 目 在 12 月 26 日进行 (起始时间 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 过 14:30 )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4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4 日下午 外国语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 缴纳,湖南省内各考点不进行现场缴费,均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 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 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 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 生档案所造成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 要求。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 ,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 目 在 12 月 26 日进行 (起始时间 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 过 14:30 )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4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4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5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5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6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考试科 目。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 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 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会计、 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 目,即管理类综合 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3.初试科 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 一 ) 、英语 ( 二 ) 、俄语、
日语、数学 ( 一 ) 、数学 ( 二 ) 、数学 ( 三 ) 、管理类综合能力、法 律硕士专业基础 ( 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 ( 非法学) 、法律硕士专 业基础 ( 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 ( 法学) ,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 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关科 目的考 核大纲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查看;考试科目详见《湖南理工学 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 证。
八、复试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 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相
12 月 25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6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考试科 目。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 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 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会计、 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 目,即管理类综合 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3.初试科 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 一 ) 、英语 ( 二 ) 、俄语、
日语、数学 ( 一 ) 、数学 ( 二 ) 、数学 ( 三 ) 、管理类综合能力、法 律硕士专业基础 ( 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 ( 非法学) 、法律硕士专 业基础 ( 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 ( 法学) ,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 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关科 目的考 核大纲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查看;考试科目详见《湖南理工学 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 证。
八、复试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 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相
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3.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 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 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 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 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 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 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 (含调剂生源) 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 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 生调剂的时间、调剂专业计划、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 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和本 单位网站公布。
十、录取
我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 2023 年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 试 (包括初试、复试) 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 确定录取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 的本科生考生,如果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 格无效。
十一、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条件 医院的有效体检报告,凡无故不提供体检报告或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 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3.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 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 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 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 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 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 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 (含调剂生源) 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 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 生调剂的时间、调剂专业计划、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 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和本 单位网站公布。
十、录取
我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 2023 年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 试 (包括初试、复试) 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 确定录取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 的本科生考生,如果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 格无效。
十一、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条件 医院的有效体检报告,凡无故不提供体检报告或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 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 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 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 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
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学费标准
注 :学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 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 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 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
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培养方式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年) |
学术学位 | 所有专业 | 全日制 | 3 年 | 8000 |
专业学位 |
法律 (0351) | 全日制 | 3 年 | 10000 |
教育 (0451) | 全日制 | 2 年 | 10000 | |
体育 (0452) | 全日制 | 2 年 | 10000 | |
翻译 (0551) | 全日制 | 3 年 | 13000 | |
新闻与传播 (0552) | 全日制 | 2 年 | 13000 | |
电子信息 (0854)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机械 (0855)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材料与化工 (0856)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土木水利 (0859)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会计 (1253) | 全日制 | 3 年 | 14000 | |
旅游管理 (1254) | 全日制 | 2 年 | 14000 | |
艺术 (1351) | 全日制 | 3 年 | 9000 |
十四、其他
1. 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在国家全面实施 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能顺利地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研究生 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
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 http://xk.hnist.cn ) ,随时留意网上公布
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 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 生学院网站发布。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1. 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在国家全面实施 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能顺利地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研究生 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
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 http://xk.hnist.cn ) ,随时留意网上公布
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 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 生学院网站发布。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招生学科专业 | 学位类别 | 联系方式 |
001 | 法学院 | 法律 (非法学)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476 |
法律 (法学) | 专业学位 | |||
002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6313 15073019810 |
学科教学 (语文) | 专业学位 | |||
003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学科教学 (英语)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023 |
翻译 | 专业学位 | |||
004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952 |
新闻与传播 | 专业学位 | |||
005 | 音乐学院 | 音乐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762089789 |
006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513 |
艺术设计 | 专业学位 | |||
007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学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6321 |
运动训练 | ||||
008 | 数学学院 | 数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024 |
学科教学 (数学) | 专业学位 |
009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 (物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052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
010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122 13707301539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
学科教学 (化学) | 专业学位 | |||
材料与化工 | 专业学位 | |||
011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06 |
机械 | 专业学位 | |||
01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戎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8870 |
013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6810 |
0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电话:18220818181 |
会计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湛老师 联系电话:13637309230 |
||
旅游管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875011626 |
||
0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0933 |
学科教学 (思政) | 专业学位 | |||
016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管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0-8647348 19892555998 |
小学教育 | 专业学位 |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0
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9
传 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gs@hnist.edu.cn
网 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湖南理工学院(北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414006
湖南理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 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 传播学、数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法律、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 学(思政)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物 理)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英语) 、小学教育) 、体育、 新闻与传播、机械、土木水利、会计、旅游管理、艺术(音乐、艺术 设计) 。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数在省里 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分配确定。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 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 传播学、数学、化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设计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法律、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 学(思政)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物 理)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英语) 、小学教育) 、体育、 新闻与传播、机械、土木水利、会计、旅游管理、艺术(音乐、艺术 设计) 。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数在省里 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分配确定。
三、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 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 规定执行。
( 一)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 二)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 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 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 规定执行。
( 一)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 二)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 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 、 (二) 、 (三)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 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门招 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 6 名(具体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 准) ,我校部分专业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报考前请咨询我校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 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 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 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 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 准书》 、 《退出现役证》 。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 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
(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 、 (二) 、 (三)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 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门招 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 2022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 6 名(具体按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 准) ,我校部分专业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报考前请咨询我校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 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 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 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 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 准书》 、 《退出现役证》 。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 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
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 其他 考生(含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 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或户口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 确认) 手续。
(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预报名: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 2021 年 10 月 5 日-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2.在此期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 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 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
历(学籍) 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 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 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要 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手续; 其他 考生(含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 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或户口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 确认) 手续。
(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预报名: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 2021 年 10 月 5 日-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2.在此期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 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 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
历(学籍) 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 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 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要 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
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 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 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及 要求。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了解网上确认(现 场确认) 的时间和相关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 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
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湖南省内考点现场不进行缴费) ,报考 无效。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 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 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 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 生档案所造成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发布的公告,了解网上确认(现 场确认) 的时间和相关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 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 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
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湖南省内考点现场不进行缴费) ,报考 无效。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 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同 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 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 生档案所造成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
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 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超过 3 小时的科目在 27 日进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 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超过 3 小时的科目在 27 日进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12
12
12
12
月 2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月 25 日下午 外国语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月 26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月 27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12
12
12
12
月 2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月 25 日下午 外国语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月 26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月 27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考试科目。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 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 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3.初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 、英语(二) 、俄语、 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 、数学(三) 、管理类综合能力、法 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法律硕士专 业基础(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 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关科目的考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 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 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3.初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 、英语(二) 、俄语、 日语、数学( 一)、数学( 二) 、数学(三) 、管理类综合能力、法 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法律硕士专 业基础(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 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有关科目的考
核大纲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查看; 考试科目详见《湖南理工学 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4.初试地点: 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 证。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 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 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相关 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 生调剂的时间、调剂专业计划、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 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 单位网站公布。
九、录取
我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 2022 年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 试(包括初试、复试) 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 确定录取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 的本科生考生,如果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 格无效。
十、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在录取前提供符合条件的医院 体检证明,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 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4.初试地点: 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 证。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 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 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相关 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 生调剂的时间、调剂专业计划、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 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 单位网站公布。
九、录取
我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校 2022 年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 试(包括初试、复试) 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 确定录取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 的本科生考生,如果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 格无效。
十、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在录取前提供符合条件的医院 体检证明,凡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所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时 间、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 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 复试承诺书》 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 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 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学费标准
注: 学费标准如有调整将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
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在国家全面实施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 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 复试承诺书》 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 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 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学费标准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培养方式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学术学位 | 所有专业 | 全日制 | 3 年 | 8000 |
专业学位 |
法律(0351) | 全日制 | 3 年 | 10000 |
教育(0451) | 全日制 | 2 年 | 10000 | |
体育(0452) | 全日制 | 2 年 | 10000 | |
新闻与传播(0552) | 全日制 | 2 年 | 13000 | |
机械(0855)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土木水利(0859) | 全日制 | 3 年 | 12000 | |
会计( 1253) | 全日制 | 3 年 | 14000 | |
旅游管理( 1254) | 全日制 | 2 年 | 14000 | |
艺术( 1351) | 全日制 | 3 年 | 9000 |
十三、其他
1.为保障研究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在国家全面实施
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能顺利地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研究生 各类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
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
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 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 生学院网站发布。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2.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
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xk.hnist.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
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 最新信息为准。
3.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 生学院网站发布。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 | 招生学科专业 | 学位类别 | 联系方式 |
001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6313 |
学科教学(语文) | 专业学位 | |||
002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薛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0122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
学科教学(化学) | 专业学位 | |||
003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戎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8870 |
004 |
政治与法学学院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余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0476 |
法律(法学) | 专业学位 | |||
学科教学(思政) | 专业学位 | |||
005 |
数学学院 | 数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0024 |
学科教学(数学) | 专业学位 | |||
006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物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0052 |
007 | 音乐学院 | 音乐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13762089789 |
008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管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黄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7348, |
小学教育 | 专业学位 |
009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学科教学(英语)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葛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0023 |
010 | 体育学院 | 体育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雷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6321 |
011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侯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8513 |
艺术设计 | 专业学位 | |||
012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8806 |
机械 | 专业学位 | |||
013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0730-8640952 |
新闻与传播 | 专业学位 | |||
0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电话:18220818181 |
会计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湛老师 联系电话: 13637309230 |
||
旅游管理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万老师 联系电话: 18773022282 |
||
015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5527528891 |
联 系 人: 曹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0
马老师 联系电话:0730-8809779
传 真: 0730-8809779
电子邮箱: gs@hnist.edu.cn
网 址: 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湖南理工学院(北院) 研究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