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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相关资讯,以下是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南华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南华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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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9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8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2024年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我校除工商管理(125100)及公共管理(125200)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所有一级授权博士学位点均可接收直博生(包括081900矿业工程、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100100基础医学、100200临床医学)。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正确的专业型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
条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名,具体指标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招生专业分布情况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条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4年共有4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为085900资源与环境、105400护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
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原则上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报考我校的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必须在2023年11月3日前将个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nhdx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7.符合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缴纳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网上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
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否则不能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8-25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网报无法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要再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网上确认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的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条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4年9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条 初试及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 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详细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复试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条 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条 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具体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和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十二条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条 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参照公布的考试大纲。
4.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前置专业及学历要求具体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的“备注”,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平台条件及导师情况详见南华大学各学院网页。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6.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55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21001)
研招办电话:0734-8282310   联系人:胡老师   邹老师
监督电话:0734-8281591(纪委)
网站:https://yjs.usc.edu.cn/
E-mail: nhdxyzb@163.com

欢迎报考南华大学

我校2022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7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2023年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1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我校除工商管理(125100)及公共管理(125200)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正确的专业型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
第四条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预计为10名,初步计划在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专业招生,具体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上线情况及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情况最终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第五条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暂参照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如湖南省物价局出台最新文件,则按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要求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原则上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六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网上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
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否则不能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5-25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网报无法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要再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22年11月10日前将个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nhdx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学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网上确认要求:
1.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必须在正式网报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错过缴纳期,将不予网上确认和补报。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确认时间和地点,选择南华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事项见南华大学考点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的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3年9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八条 初试及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不超过 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 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详细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复试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第九条 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具体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和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参照公布的考试大纲。
4.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前置专业及学历要求具体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的“备注”,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平台条件及导师情况详见南华大学各学院网页。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6.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55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21001)
研招办电话:0734-8282310   联系人:胡老师   邹老师
监督电话:纪委0734-8281591
网站:https://yjs.usc.edu.cn/
E-mail: nhdxyzb@163.com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有工作单位且不离职的研究生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的证明方可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方可报考。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一般应与所报考的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一般不接受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六年以上,并在该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成绩。基础医学不接收同等学力;临床医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只接受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且本科为临床医学类专业或已经获得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7.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与要求按《南华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7号)文件执行,详情见附件一。
(三)以“申请-考核制” 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与要求按《南华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6号)文件执行,详情见附件二。
三、报名程序
以下介绍为公开招考的报名程序(硕博连读方式和“申请-考核制”报名程序见相关工作通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2021年将投入较多的招生计划优先招收优秀的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部分博士生导师将没有计划招收公开招考的考生,因此考生报考前务必征求报考导师意见。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23日。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二寸蓝底免冠照片。
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同时所有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限200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者)。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湖南的代理机构为:
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
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过程:第一阶段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形式审查;第二阶段由招生学院组织政治审查及学术水平与学术能力初步审查,均通过后可参加入学考试。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可登陆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查阅,预计在2021年4月底或5月初,具体时间见研究院招生办通知主页。
2.地点:南华大学北校区办公楼研究生院招生办(4楼401室)
3.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只进行网报没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份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网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考生报名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4.支付报名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定价为准,预交350元,多退少补。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不再要求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试
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2021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站通知安排,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初试地点:南华大学,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免初试。
复试在录取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usc.edu.cn/zsb/bszs.htm)。
五、录取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按国家及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最新标准执行;学费预计10000元/生.年,学制3年。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博士研究生进行学术创新,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将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参照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七、其它说明
1.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usc.edu.cn/zsb/bszs.htm),查阅相关信息。
2.所有考生报名前须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
3.南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
南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代码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及代码 联系人(电话) 联系邮箱(email)及QQ
002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081900矿业工程 张树文13436111679 Email:zhangshw1989@sina.com
QQ:564780085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雷林
17674756997 Email: xlinw@163.com
QQ: 158855933
010 核科学技术学院 ★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 肖拥军13327342466 Email:yongjunxiao@126.com
QQ:934387909
013 衡阳医学院 ★100100基础医学 王双15886479523 Email: 35709222@qq.com
QQ群: 894120968
★100200临床医学
4.联系部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通讯地址:湖南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编421001;联系电话0734-8282310。
202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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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已下载58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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