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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北京城市学院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相关资讯,以下是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北京城市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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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一、拟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65人,招生专业涉及社会工作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中药学硕士以及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领域)。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2023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预计招生计划为5名。
(点击查询《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就业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就业方式
2023年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是指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指学生进行非脱产学习。关于学习方式的详细解读,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学制
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各领域)学制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学制相同。
三、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详见我校复试通知公布)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除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四、报名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 我校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3.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北京地区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城市学院考点”,请考生关注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点公告,自行了解我校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门通知。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核对学历证书为主;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以核对学位证书为主)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同第2点)、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8.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9.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0.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 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公告。
2.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考生于规定时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 考试科目:详见《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6. 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7. 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六、复试

1. 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
2.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 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以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需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调剂

1.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3. 考生申请调剂前,请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4.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八、录取

1.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协议。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1. 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均为2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审核公布为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书费、住宿费等杂费另计,住宿费约为4000元/年,住宿标准为3人间,配备空调,学校提供床和基本的生活家具,请学生自备卧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2.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3〕2199号),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助学金面向非定向就业学生。同时,学院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科研经费资助体系

(奖助学金如有变化,以国家和我校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报名
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 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须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我校将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录取
1.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招生管理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和体检,一旦录取后,按照我校规定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等。
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要求与报考普通类定向就业考生相同。
说明:
1. 我校所有报考、录取、调剂政策以教育部2023年研招的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各项内容。
2.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418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联系部门: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政编码:100083
查询网址:http://zs. bcu. edu. cn/html/yzw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传真号码:010-62322676
电子邮箱:yjszs@bcu. edu. cn
微信公众号:APPLY_TO_BCU(请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官方微信平台)
 


一、拟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65人,招生专业涉及社会工作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中药学硕士以及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领域)。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2022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预计招生计划为5名。
二、学习、就业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就业方式
2022年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是指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指学生进行非脱产学习。关于学习方式的详细解读,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学制
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等各领域)学制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学制相同。
三、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详见我校复试通知公布)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 除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四、报名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北京地区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请考生关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网站查看考点公告,自行了解该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门通知。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核对学历证书为主;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以核对学位证书为主)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同第2点)、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8.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0.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 初试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时间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我校公告。
2.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考生于规定时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初试和复试。
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 考试科目:详见《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6. 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7. 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六、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2. 复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 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以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2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 考生体检工作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7.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调剂
1.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2. 考生申请调剂前,请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3.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八、录取
1.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1. 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均为2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审核公布为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书费、住宿费等杂费另计,住宿费约为4000元/年,住宿标准为3人间,配备空调,学校提供床和基本的生活家具,请学生自备卧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2.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教育〔2013〕2199号),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助学金面向非定向就业学生。同时,学院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科研经费资助体系
(奖助学金如有变化,以国家和我校最新政策为准)
 
十、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报名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须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相关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录取
1.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招生管理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和体检,一旦录取后,按照我校规定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等。
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要求与报考普通类定向就业考生相同。
说明:
1. 我校所有报考、录取、调剂政策以教育部2022年研招的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各项内容。
2.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418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联系部门: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政编码:100083
查询网址:http://zs. bcu. edu. cn/html/yzw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传真号码:010-62322676
电子邮箱:yjszs@bcu. edu. cn
微信公众号:APPLY_TO_BCU(请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官方微信平台)

     专业                 研究方向                  专业研究方向特色      考试科目 学制
035200 社会工作 00(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本专业与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社会工作行业部门等合作,联合培养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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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两年
00(非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105600 中药学 00(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本专业与北京国医国药名师、中国中医科学院等科研院所、西苑医院等综合性医院以及北京同仁堂等企业共同培养中药质量分析与评价、中药制剂研究与开发,能够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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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④无
两年
125200 公共管理 00(非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 本专业采取政、行、企、校联合培养的模式,下设城市管理、信访与社会矛盾冲突管理、公共组织管理、城市低碳管理等多个研究方向,培养相关领域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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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两年
135101 音乐 01(全日制)音乐教育 本专业实行“三带一导师团队制”联合培养模式,依托北京市丰富的专业院校、院团和优质的中小学资源,以理论+实践为主体的教学结构,培养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规律,并能够熟练将弹、唱、编、演、教等技能运用于现代教育教学实践的音乐教育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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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3音乐教育理论与基础
三年
135102 戏剧 01(非全日制)院团管理 我校是高等院校中首批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与国家大剧、梅兰芳大剧院、北京演出集团等国内多个剧院(团)、剧场、演出机构等相关行业深度合作,实行校内导师为主,兼以行业导师指导的指导模式。以校内教学结合校外相关单位培养的模式,同时会聘请多位行业内的业务专家、剧院(团)管理者、剧院(团)经营者等行业导师,致力于为社会培养优秀的剧院(团)艺术管理人才。
本专业侧重于招收本科阶段有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学生;或是有相关从业经验的艺术管理者,以培养具备相当专业实践背景,且掌握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复合型艺术院团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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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33艺术管理基础
三年
135103 戏曲 01(非全日制)京剧 本专业秉承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为支撑,以实践训练环节为主导,实施教育及培养的过程。由北京京剧院等京剧演出机构中著名艺术家及我校优秀专业教师共同培养学生,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振兴京剧艺术,为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类媒体、文艺研究等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等部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技能及良好综合素养的京剧表演、伴奏、舞美、作曲、导演、编剧等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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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9京剧概论
三年
135104 电影 01(全日制)表演创作与教学 本专业由本校明星教师与著名影视界明星、客座教授联合培养,侧重表演创作与教学方向的研究,培养具有较高的表演艺术创作素养,熟知电影表演艺术理论知识,兼具编导演综合能力,同时熟练掌握表演艺术教学法的实践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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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2表演艺术概论
三年
135105 广播电视 01(全日制)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实行“双导师制”,采取“以项目为驱动,基于广播电视编导创作流程”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北京电视台、人民网、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等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产学研合作为依托,培养适应融媒体环境需求的新型广播电视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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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5广播电视概论
三年
135107 美术 01(全日制)文物修复 本专业采用校内教学和校外文博单位联合培养的模式,包括了陶瓷、青铜、纸质、漆木、古建等文物修复,组建了一支由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专家,以及我校拥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的教学、导师团队,为各级各类文物单位培养文物保护与修复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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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6中国美术史
三年
01(非全日制)文物修复
02(全日制)书法 本专业与北京书法家协会合作,聘请高水平的行业专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实行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具备一定的书法理论、系统知识并具备较高书法技能的高端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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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7中国书法史
三年
02(非全日制)书法
03(全日制)中国画、内画 本专业突出“名师+工作室+项目创作”的培养特色,由国家级工艺美术行业大师黄三教授、中国画名家文蔚博士带领一批拥有丰富教学和专业创作经验的专家组成导师团队,为国家文化事业传承与创新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养、较强创作能力的高端艺术创作及艺术研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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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6中国美术史
三年
03(非全日制)中国画、内画
135108 艺术设计 01(全日制)现代艺术设计 本专业采用工作室教学与实践基地(校外)教学相结合的形式,以实际设计任务、设计项目开发为驱动。突出符合艺术设计领域发展方向的综合性设计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中强调“艺术设计+数字技术”的学科交叉,拥有多位世界500强企业的设计总监和国际三大设计协会成员做为行业指导力量,依托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动画协会、北京卓越艺术人才(美术、设计)培养高校联盟、北京高校人物造型设计联盟、故宫博物院、洛可可设计集团、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广东工业设计城及众多企业共同构建产学研平台,开展专业竞赛和专业实践教学活动。
方向内涵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与游戏设计、广告设计、工业设计、商业插画、数字媒体艺术等领域的高层次实践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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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1艺术设计概论
三年
01(非全日制)现代艺术设计
02(全日制)工艺美术 本专业方向研究主要涵盖漆艺、雕刻、金属工艺及陶艺等。采用校内导师与行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教学模式。以中国第一位漆艺博士陈秋荣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组建了一支由东京艺术大学、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生组成的校内导师团队。同时,由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李春珂、刘红立、陈烈汉等专家组成了一支拥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行业导师团队。与中国工美集团、工信部、北京工美集团、扬州工美集团等签订了实习实践基地和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协议,联合培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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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08中国工艺美术史
三年
02(非全日制)工艺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