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姐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相关资讯,以下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一、   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有社会主义理想和爱国情怀, 有较扎实的理论 基础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 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 多方面综合素质,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能适应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开放型经济社 会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 学术性和职业性密切结合, 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 识, 同时又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 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 有较强的语言交流 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专门人才。
二、   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3 年我校 7 个一级学科 40 个学科专业, 13 个专业硕士类别的 16 个领域 对外招生, 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593 名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 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 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 增加或减少。
2023 年除工商管理 MBA (全日制、非全日制) 、会计 MPAcc (非全日制) 、 金融 MF (非全日制) 、资产评估 MV(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 MPA(非全日制) 、 旅游管理 MTA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外,其余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2023  年除非全日制专业之外, 全日制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 报名,专项报名考生必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全日制各专业简章公布的报 考条件和资格。
三、   招生类型和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定向就 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 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校不安排住宿, 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非定向就 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 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2023  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工

商管理 (MBA) 、公共管理 (MPA) 、会计 (MPAcc) 、旅游管理 (MTA)、 金融 (MF) 、资产评估 (MV) 。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
修业年限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年)
 
025100
金融 (MF) 全日制 2
金融 (MF) 非全日制 2.5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2
025400 国际商务 全日制 2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3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
055101 英语笔译 全日制 2
055102 英语口译 全日制 2
055105 日语笔译 全日制 2
 
125100
工商管理 (MBA) 全日制 2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 2.5
 
125300
会计(MPAcc) 全日制 2
会计(MPAcc) 非全日制 2.5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全日制 2
125200 公共管理 (MPA) 非全日制 2.5
055200 新闻与传播 (MJC) 全日制 2
 
125400
旅游管理 (MTA) 全日制 2
旅游管理 (MTA) 非全日制 2.5
025500 保险 (MI) 全日制 2
 
025600
资产评估 (MV) 全日制 2
资产评估 (MV) 非全日制 2.5
四、   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  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 8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2 万元。
2.  马列类 7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1.75 万元。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参见 2023 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 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研究生奖助体系可登陆学校学工部(研工 部) 网站 (https://www.suibe.edu.cn/xsc/pjpyzc/list.htm) 查询。研究生还可参加各 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 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 的“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五、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 日)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 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 本科结 业生)报考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 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 生报考研究生) 。
(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 列条件:
(1) 符合 (一)至 (四) 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 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 条件:
(1) 符合 (一)至 (四) 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 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 (MBA) 、公共管理 (MPA) 、旅游管理 (MTA) 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一)  (二)  (三)和 (四)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 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的详细报考条件参见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简章。
(六)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前仍 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 不得再报 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六、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 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网上报名日期: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25 日每天 9 :00-22 :00 。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 :00-22 :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

考须知, 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 求报名。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 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 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调剂的相关信息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 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 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 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 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 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 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初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 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信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 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 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上 海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 逾 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 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以下 2 类证明须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之前送(寄) 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
(1)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 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 考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   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均为笔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 2022 年 12 月 24 日、 25 日。
2.  初试科目详见 2023 年各学院专业目录。 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二)复试(复试方案和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1.  复试名单: 2023 年 3 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  复试时间、地点: 2023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 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  复试科目和内容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详见 2023 年各学院专业复试科目和参 考书目。
八、   录取
(一)录取规则
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 原则,综合考量考生整体素质。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 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   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 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 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 该生可申请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 年, 一年后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 经学校复查合格, 方可 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   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一) 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段) 8 门以上主干课程 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 (新题型)。
(二) 同等学力考生须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段)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 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英语四级(CET-4)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等) 。
2022 年 9 月底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进行资格审查, 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 的时间及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核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 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 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 2023 年 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 2023 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十一、 其他
(一) 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

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suibe.edu.cn/yjsy公布
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和考点相关信息。
(三)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 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 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 意定向就业报考研究生的证明。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 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 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在校期间不转档案、不转户 口、不解决住宿;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 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或取消学籍。
(八)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 以教育主管部门 下达的文件为准。
(九) 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如有变动, 以 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 yzb@suibe.edu.cn ;联系电话:
021-67701148 、021-67703622;网址: https://www.suibe.edu.cn/yjsy/zsxx/list.htm
微信公众号: SUIBE 研究生教育。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 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一)学校概况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我国华东地区唯一一所对外经贸类大学,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专注商科教育60余载,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WTO讲席院校;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学校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体现出录取分数高、就业质量高、就业薪酬高和外语能力强等特点,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上海高校博士学位点培优计划一级学科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授予类别13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是教育部2020年“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在QS 2019年中国大陆地区高校综合排名第82位。在软科2020年财经类大学排行中,学校位居全国财经类高校第10名。在《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指数排行榜》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位列全国财经类高校第1名,上海市属高校第1名,全国高校第15名。


(二)项目介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科拥有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工商管理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2020年4月,软科发布“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工商管理学科位列全国前15%的行列。上海对外经贸大学MBA项目创办于2011年,在12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承我校“诚信、宽容、博学、务实”的校训精神,以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工商管理为依托,充分利用长期以来形成的高素质应用型对外经贸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优势和办学资源,以重视跨文化交流能力、社会实践、案例教育为特色,从“国际化、数字化、复合型”三方面着手,培养具有“战略的思维 • 决策的勇气•反思的胸怀”的高素质新商界精英。
 
(三)项目特色
l 学科融合:新商科+数字化+国际化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
l 校企联动:“一带一路”与“自贸区”管理人才培养
l 结构师资:“国家级工商管理教学团队+大中型企业高管+国内外知名院校师   资” 组合团队进行人才培养
l 多彩平台:MBA名家大讲堂、资深校友互动、MBA案例日活动等各种重要平台
l 精准指导:给予学员明晰的职业发展支持与规划
 
 
)MBA项目专业选修方向
1.金融投资与资本运作
2.国际经营与创新管理
3.企业战略与品牌管理
4.运营与商务大数据分析


(五项目类型、学习方式和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2023年秋季入学)
项目类型 全日制MBA 非全日制MBA
授课时间 工作日以及部分课程集中授课 一般安排在周五晚和周六、周日白天
授课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授课语言 以中文为主
授课地点 古北校区: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
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人数 70人左右 50人左右
学习年限 2年 2.5年
MBA项目 培养费 说明
全日制MBA项目 17.8万元 按学年分两次付清,分别为50%、50%。
非全日制MBA项目 19.8万元 按学年分三次付清,分别为40%、40%、20%。
注:最终名额及学费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申请流程
1. 研究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
2. 学校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校编号为10273
3. 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其他: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选择上经贸大MBA的N+1个理由

 
 
联系方式
官网:https://mba.suibe.edu.cn/
电话:(021) 5206 7665    
邮箱:mba_suibe@163.com
联系人:周老师、董老师
微信:13621945402 周老师
微信公众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MBA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创建于 1960 年,是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财经类院校。1986 年获批硕士授予单位,1994 年由商务部划归上海市管理。长期以来,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办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办学定位, 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我国政界、商界和学界输送了 8 万余名国际经贸人才, 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学校在 2019 年 QS 中国内地大学百强榜位列 82 名。2020 年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位列第 10。
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 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 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获评 B 级。在 2020 年软科中国学科排名中,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居前 20%, 理论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进入前 30%。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 WTO 讲席教授等省部级以上人才30 人次,国家级、上海市教学团队 4 个。学校为全球首批、国内唯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教席单位和“区域合作伙伴”,与多个国际组织、著名科研机构和 100 多所国际知名院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联系。现有省部级以上(含部市共建)重点研究基地 10 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5 个,上海高校智库 3 个,其中 2 个智库分别入选 CTTI 高校智库百强榜单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智库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
2022 年我校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约 720 名。除 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非全日制)、金融(非全日制)以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见 10 月中旬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能适应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学术性和职业性密切结合,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
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年)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2
金融 非全日制  2.5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2
025400 国际商务 全日制 2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3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
055101 英语笔译 全日制 2
055102 英语口译 全日制 2
055105 日语笔译 全日制 2
125100 工商管理(MBA) 全日制 2
125100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  2.5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2
会计 非全日制  2.5
四、学费
参见 2022 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参见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
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参加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日期: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25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咨询《2022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公布的各学院联系人。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以下 2 类证明须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
(1)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21 年 12 月 25 日、26 日。
2. 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22 年 3 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22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 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 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 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 1.2 万元/生/年、一等 0.9 万元/生/年、二等
0.6 万元/生/年、三等 0.3 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最高不超过 800 元/生/月,根据实际
工作时间按 16 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五)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生/年。十一、其他须知:
(一)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校期间不转档案、不转户口、不解决住宿;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三 ) 有 关 考 研 信 息 请 考 生 密 切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
http://www.suibe.edu.cn/yjsy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五)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报考研究生的证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或取消学籍。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 jwjc@suib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