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办法及申请程序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之间。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排名办法以及录取办法,考生请务必于申请调剂前查阅各培养单位(学院)网站或向各培养单位(学院)咨询。
申请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招网上调剂开放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1日,调剂考生本人可登陆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申请。
各培养单位(学院)根据具体调剂情况,若部分专业还有调剂缺额,将在3月21日后继续开放。
2、各培养单位(学院)制定具体的调剂工作办法,成立由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于2016年3月18日-21日期间,从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择优选取,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接受复试通知。
3、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16年3月25日至4月1日之间进行,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需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