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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大学考研调剂公告
  云南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将于2016年3月18日开始,我校部分专业有缺额可接受调剂,具体专业将于3月18日公布于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我校2016年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招生简章》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数学一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考数学二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考数学三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注: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可视为统考数学三。
  (2)考英语一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专业,反之不行。
  (3)报考专业以及毕业专业均为法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考生可调入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6、申请调剂者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7、除外国语学院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专业以外,我校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8、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注:以上专业是否有调剂名额以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信息为准。
  1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11、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申请,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12、除以上要求外,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各培养单位(学院)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可见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调剂特别要求”,或各培养单位(学院)网站。
  1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关调剂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注:申请调剂考生即使收到我校不同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一个专业复试,否则不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且已接受复试通知,原则上将不会再考虑列入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名单。
  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上要求,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宝贵时间!
  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而申请我校调剂,即使已接收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录取办法及申请程序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之间。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排名办法以及录取办法,考生请务必于申请调剂前查阅各培养单位(学院)网站或向各培养单位(学院)咨询。
  申请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招网上调剂开放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21日,调剂考生本人可登陆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申请。
  各培养单位(学院)根据具体调剂情况,若部分专业还有调剂缺额,将在3月21日后继续开放。
  2、各培养单位(学院)制定具体的调剂工作办法,成立由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于2016年3月18日-21日期间,从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择优选取,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接受复试通知。
  3、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16年3月25日至4月1日之间进行,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需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复试时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