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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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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2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部分专业学位(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外国语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部、各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7.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8.符合学部、各学院的其他要求。
9.硕博连读报名条件详见学部、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1月4日-2月28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gradadmission.ouc.edu.cn:82/,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2.材料提交
2022年3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部、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单位推荐信(仅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提供)。
(10)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证明材料;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11)报考学部、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报考学部、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材料审核
学部、各学院按照“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八、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2.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计算方法由学部、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九、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6.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1.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三、奖助体系
奖助体系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ouc.edu.cn/13070/list.htm),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四、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五、其他
1.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3.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4.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处,以最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2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部分专业学位(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外国语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部、各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7.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8.符合学部、各学院的其他要求。
9.硕博连读报名条件详见学部、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2022年1月4日-2月28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gradadmission.ouc.edu.cn:82/,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2.材料提交
2022年3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部、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单位推荐信(仅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提供)。
(10)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证明材料;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11)报考学部、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报考学部、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材料审核
学部、各学院按照“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八、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2.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计算方法由学部、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九、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6.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1.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三、奖助体系
奖助体系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ouc.edu.cn/13070/list.htm),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四、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五、其他
1.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3.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4.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处,以最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博士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国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报考管理学院各专业、海洋发展研究院1202J4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3.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工程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5.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3.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5.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6.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1年2月20日-3月2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

2021年3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

(5)硕士及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九、外国语水平考试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


十、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十一、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五、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理工类学院不低于10000元/年/生、社科类学院不低于3000元/年/生,数学和人文类学院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

注: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出国形式为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或实习生等。国家按照标准资助规定期限内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

2.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间50%的生活费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导师和博士生共同承担剩余50%的生活费。

3.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往返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签注)费、住宿费、保险费等。

4.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十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七、其他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最新政策为准。

(八)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                    (中国海洋大学官方微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博士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0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0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国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报考管理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3.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工程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0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0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5.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3.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5.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6.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2月29日-2020年3月8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
2020年3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国海洋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九、外国语水平考试

十、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十一、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五、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理工类学院不低于10000元/年/生、社科类学院不低于3000元/年/生,数学和人文类学院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
注: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出国形式为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或实习生等。国家资助规定期限内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
2.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学校和导师共同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3.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校资助往返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签注)费、住宿费、保险费等(8000元/人-15000元/人)。
4.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十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七、其他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分为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一般为定向就业。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19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3.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工程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2013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领域相近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④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企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
    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19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3.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5.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6.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3月1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政治考核表。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0)单位推荐信。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进修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已发表文章或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
    (三)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14日。初试科目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复试(综合考核)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初试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复试(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综合考核)。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1日。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三、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含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Ⅰ类不低于10000元/年/生、Ⅱ类不低于3000元/年/生,Ⅲ类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全日制工程博士生报考时须与导师书面确认基本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等资助内容。
注:Ⅰ类、Ⅱ类、Ⅲ类按博士生所在学科划分。学术学位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公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出国联合培养项目等。
    2.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资助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资助标准的50%-100%)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3.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4.国际学术会议。亚洲地区:境内3000元/人/次、境外10000元/人/次;欧美地区:15000元/人/次;其他地区:12000元/人/次。
    
十四、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五、其他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程博士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7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2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④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会计(06-08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2年以上的人员。

五、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6-08方向)、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含统一考试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将于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与考生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确认,否则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

“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MBA教育中心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

十五、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十六、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基本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硕士预修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我校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七、其他

(一)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6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④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会计(06-08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2年以上(含2年)的人员。
五、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06-08方向)、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网报信息、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报信息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报信息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报信息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含统一考试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将于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中心)复试实施细则。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查。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与考生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一)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须于2020年10月15日前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确认,否则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
“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MBA教育中心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
   十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奖助体系
详见我校《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等文件。
(一)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如下:

类型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人 15000元/年/人
   学校助学金 5000元/年/人 15000元/年/人
硕士预修助学金 6000元/人 ——
助研岗位津贴
最低标准
理工类 2000元/年/人 10000元/年/人
社科类
(学术学位)
1000元/年/人 3000元/年/人
人文类、数学
(学术学位)
2000元/年/人
 


 
注: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二)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类型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学习奖学金 8000元/人 ——
学术(实践)创新
奖学金
8000元/人 20000元/人
文体和社会活动
奖学金
4000元/人 ——
科技竞赛奖学金 10000元/8000元/4000元/2000元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30000元
卓越奖学金(团队80000元) 40000元 60000元
社会奖学金 20多个社会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
 
(三)其他资助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成果培育资助项目、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自主科研项目等。
、其他
(一)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选,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 ,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六)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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