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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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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201人,硕士生导师977人。现有在校研究生378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2人(学术型253人、专业型109人),硕士研究生3427人(学术型1008人、专业型2419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全国名中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35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1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浙江临床医学》2种学术期刊。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校训,坚持“学生为本、学术至上”理念,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精神,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112名(已招收直博生1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另有直博录取方式,已于2021年10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一)申请-考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导师和专家组考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2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36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学术之星”、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申请-考核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下列科研业绩之一:
1.参与发表《Science》《Nature》《Cell》子刊论文,自然排序前15,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2.发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一区1篇(排序前5),或二区1篇(排序前3),或三区1篇(排序前2),或四区1篇(排序前1),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3.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一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论文1篇,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论文2篇。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二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论文1篇。
4.获发明专利1项(排序前3),或新药临床批件1项(排序前5),或新药证书1项(排序前7)。
往届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取得上述科研业绩中的两条。
  (四)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自然排序第一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过一篇中科院分区文章。
  (五)报考定向学术型博士生,须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定向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试行)。
  (六)临床要求(仅限申请专业型博士)
1.申请专业型博士的,硕士学位专业必须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临床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含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否则视为资格不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往届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工作,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七)报考定向专业型博士生,其专业业绩除前述条款之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科技奖励: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排序前8),或二等奖1项(排序前5),或三等奖1项(排序前3);或获厅局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排序前3),或二等奖1项(排序前2)。
2.承担科研项目: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排序前3),或承担省自然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排序前2)。
七、选拔流程(申请-考核制)
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复试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5.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浙江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
8.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SCI、EI杂志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及原文首页),专利复印件等;
9.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职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1-9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考生提交材料(10-12材料若有,请一并提供);1-12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提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对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送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导师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核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成绩和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提出进入复试的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4.学校复审: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
预计时间为:2022年春季,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学校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至少有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试,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实验操作、临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1.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时学院、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学术素养: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
3.外语水平: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4.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考察候选人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形成考试档案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体检
体检与复试同期安排,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1.根据每个导师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总成绩排名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院根据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均为全脱产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101名(已招收直博生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另有直博录取方式,已于2020年10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一)申请-考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导师和专家组考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1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36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申请-考核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下列科研业绩之一:
1.参与发表《Science》《Nature》《Cell》子刊论文,自然排序前15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2.发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一区1篇,自然排序前10;或二区1篇,自然排序前6;或三区1篇,自然排序前5;或四区1篇,自然排序前3;或为通讯作者(并列通讯作者)。
3.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一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论文1篇,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论文2篇。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内二级期刊(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期刊分级名录》)论文1篇。
4.获发明专利(前3名)1项或新药临床批件(前5名)1项或新药证书(前7名)1项。
以上论文不包含个案报道、会议论文、论著摘要、综述、短篇报道、Letters等。
(四)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SCI收录的文章。
(五)报考定向学术型博士生,须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定向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试行)。
(六)临床要求(仅限申请专业型博士)
1.申请专业型博士的,硕士学位专业必须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临床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含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否则视为资格不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长学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学术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往届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工作,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七、选拔流程(申请-考核制)
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复试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具体时间、报名程序及方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5.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浙江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
8.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SCI、EI杂志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及原文首页),专利复印件等;
9.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2.职称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1-9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考生提交材料(10-12材料若有,请一并提供);1-12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提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对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送导师审核。
2.导师审核:导师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方面,给出材料审核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不进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成绩和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提出进入复试的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4.学校复审: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
预计时间为:2021年春季,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学校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至少有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试,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实验操作、临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1.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时学院、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学术素养: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学术研究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
3.外语水平:主要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4.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考察候选人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有异议时可回溯查看,还应进行详细记录形成考试档案并妥善留存备查。
(四)体检
体检与复试同期安排,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1.根据每个导师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名额,按照申请者总成绩排名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院根据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均为全脱产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
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88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另有直博录取方式,已于当年10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考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0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36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医基础类专业、中西医结合基础类专业限中医、中西医结合及相关专业生源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生源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限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生源报考;中药学专业限中药学、药学或相关专业生源报考。
报考专业型博士的考生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研究方向除外)。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考核方式:具体参见我校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有关通知。
(三)硕博连读方式: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方式: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5日
2、申请-考核方式: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5日
3、硕博连读方式: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5日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八、初试
普通招考方式
1.考试科目:①英语 ②业务科1 ③业务科2 ;
 ①英语 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2. 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
 3. 考试时间: 2020年3月14日-3月15日
4.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九、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资格审查: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执业医师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体格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政治审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均为全脱产学习形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2020年,我校学术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拟控制在各专业的25%左右。其中20%为校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5%为校外单位(含省外)。专业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不限。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
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生7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方式
采取普通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审核:由考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
(三)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19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10000-15000元。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5000元(20%),二等奖学金12000元(30%);三等奖学金10000元(5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6000元/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
5、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六、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型博士的考生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中医、中西医临床不接受药学、生物专业等非医学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可接受生物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违反报考条件报名的考生不予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审核方式:具体参见我校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有关通知。
(三)硕博连读方式:具体参见我校硕博连读招生有关通知。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2、申请-审核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3、硕博连读方式: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5日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八、初试
普通招考方式
1.考试科目:①英语 ②业务科1 ③业务科2 ;
 ①英语 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其余科目由外校命题。
2. 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
3. 考试时间: 2019年3月9日-3月10日(初定,具体以英语统考时间为准)。
4.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九、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资格审查: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执业医师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体格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政治审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2019年,我校学术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拟控制在各专业的25%左右。其中20%为校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5%为校外单位(含省外)。专业型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不限。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专业目录.xlsx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硕博士研究生3100余人、学历留学生700余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全国名中医、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35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1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浙江临床医学》2种学术期刊。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校训,坚持“学生为本、学术至上”理念,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精神,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或医疗等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医药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97名(不含长学制,含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计划数为准。2022年,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见我校相关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 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42000元/全程。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2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第一学年8000-10000元。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0元(20%),二等奖学金10000元(30%);三等奖学金8000元(50%)。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3000元(10%),二等奖学金9000元(9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2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生规培期间每月由培训单位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年。
5.硕士阶段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予以支助2万元/人,转为硕博连读者,资助4万元/人,导师按1:0.5配套。
6.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上人员均需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除外)。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中医、中西医专业不接受西医(临床医学)毕业生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医、中西医专业毕业生报考。
5.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已经参加过临床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
6. 专业要求:
    (1)医学专业(中医、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仅接受符合执业医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但以下除医学专业外还可接收:①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可接受康复治疗学考生报考。②基础医学院中医学可接受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历史学类、英语、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③基础医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可接受中药学类、基础医学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④公共卫生学院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可接受预防医学、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⑤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可接受生物科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报考。⑥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考生报考。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中医药信息学可接受中药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考生报考。⑧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听力学可接受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中医学、康复治疗学考生报考。
    (2)报考口腔医学要求本科毕业于口腔医学类。
    (3)报考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要求本科毕业于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药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
    (4)报考药学院药学、中药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药学、中药学、生物科学、植物生产类。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生物科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类。中医药生物工程学、化学生物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医学技术类。
    (5)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医学技术要求本科毕业于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实验技术、基础医学类、生物科学。
    (6)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学类、预防医学。
    (7)报考护理学要求本科毕业于护理学类(含助产学专业)。
    (8) 报考人文与管理学院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专业不限。
7.公共管理专业限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edu.cn 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后,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六、初试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25 日至 12 月 26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6门;
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5门;
中药综合包括:《有机化学》、《中药学》、《中药炮制学》、《分析化学》 4门;
药学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剂学》、《药理学》4门;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门;
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3门;
护理综合包括:《基础护理学》、《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4门;
口腔综合包括:《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预防医学》6门;
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学》、《营养卫生学》、《卫生毒理学》6门;
听力学综合包括:《听力学基础》、《临床听力学》、《助听器学》、《言语障碍治疗技术》4门;
医学信息综合包括:《数据结构与算法》、《医学信息学概论》、《医院信息系统》、《医学数据挖掘及决策》4门;
管理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事业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健康管理学》4门;
医学技术综合包括:《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生物化学》3门。
注:按教育部要求,2017年起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七、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22年4月底左右完成。
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两种,定向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本次招生专业目录中,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招生名额为联合培养名额。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录取后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毕业时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毕业证及学位证。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
学校将于第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以中医中药为优势特色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学校博士学位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基础医学8个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听力学、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等9个目录外专业。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博士与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中药学、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已形成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学位类型齐全,培养层次完备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格局,以及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91人,硕士生导师820人。现有在校研究生309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28人(学术型269人、专业型59人),硕士研究生2763人(学术型851人、专业型1912人)。
    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一批高层次人才。现有在职教职工(校本部)13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浙江省国医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国家重点学科(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学、中药学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建设项目A类3个、B类6个。建有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批科创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0项。主办《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报》《浙江临床医学》2种学术期刊。先后与省内外10余个市(县、区)以及浙江省国贸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秉承“求本远志”校训,坚持“学生为本、学术至上”理念,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精神,致力于建设以中医中药为特色,多学科协同发展,优势突出,具有国际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或医疗等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医药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78名(不含长学制,含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计划数为准。2021年,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见我校相关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42000元/全程。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21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第一学年8000-10000元。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0元(20%),二等奖学金10000元(30%);三等奖学金8000元(50%)。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3000元(10%),二等奖学金9000元(9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2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生规培期间每月由培训单位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年。
    5.硕士阶段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予以支助2万元/人,转为硕博连读者,资助4万元/人,导师按1:0.5配套。
    6.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上人员均需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除外)。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中医、中西医专业不接受西医(临床医学)毕业生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医、中西医专业毕业生报考。
    4.医学专业不接受不符合执业医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专业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可接受预防医学考生报考。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可接受康复治疗学考生报考。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可接受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医学技术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考生报考;医学技术专业相应方向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信息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考生报考。人文与管理学院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可接受管理学考生报考。)
    5.医学专业学位不接受已经参加过临床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
    6.报考护理学要求本科毕业于护理学类(含助产学专业),口腔医学要求本科毕业于口腔医学类,药学、中药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药学、中药学、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7.公共管理专业限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
    8.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
    五、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通信地址用于寄录取通知书,请认真填写)。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后,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六、初试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为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6门;
    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5门;
    中药综合包括:《有机化学》、《中药学》、《中药炮制学》、《分析化学》4门;
    药学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剂学》、《药理学》4门;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4门;
    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3门;
    护理综合包括:《基础护理学》、《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4门;
    口腔综合包括:《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预防医学》6门;
    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学》、《营养卫生学》、《卫生毒理学》6门;
    医学检验综合包括:《临床生化检验技术》、《临床微生物检验技术》、《临床免疫学检验技术》、《临床血液学检验技术》4门;
    听力学综合包括:《听力学基础》、《临床听力学》、《助听器学》、《言语障碍治疗技术》4门;
    信息技术综合包括:《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4门;
    卫生检验综合包括:《空气理化检验》、《食品理化检验》、《细菌学检验》、《免疫学检验》4门;
    医学信息综合包括:《数据结构与算法》、《医学信息学概论》、《医院信息系统》、《医学数据挖掘及决策》4门;
    管理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事业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健康管理学》4门;
    医药综合包括:《生物化学》、《中药化学》、《分子生物学》3门;
    基础医学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医学免疫学》4门。
    注:按教育部要求,2017年起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七、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21年4月底左右完成。
    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两种,定向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
    学校将于第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或医疗等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医药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2名(不含长学制,含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计划数为准。2020年,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及人数见我校相关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 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42000元/全程。
(二)奖助学金(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2019年以学校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1.学业奖学金, 全覆盖。第一学年8000-10000元。学术型与非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0元(20%),二等奖学金10000元(30%);三等奖学金8000元(50%)。规培研究生:第二、三学年:一等奖学金13000元(10%),二等奖学金9000元(90%)。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助研津贴,从二年级开始,不低于2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生规培期间每月由培训单位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年。
  5.硕士阶段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予以支助2万元/人,转为硕博连读者,资助4万元/人,导师按1:0.5配套。
  6.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校级学术之星奖学金、企业(社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资助政策。可通过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人格健全、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类别的应届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上人员均需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除外)。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中医、中西医专业不接受西医(临床医学)毕业生报考,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医、中西医专业毕业生报考。
 4.医学专业不接受不符合执业医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基础医学可接受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公共卫生可接受预防医学考生报考。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可接受康复治疗学考生报考。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可接受生物科学类考生报考。医学技术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考生报考;医学技术专业相应方向可接受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信息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管理学院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可接受管理学考生报考。)
  5.专业学位不接受已经参加过临床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
  6.报考护理学要求本科毕业于护理学类,口腔医学要求本科毕业于口腔医学类,药学、中药学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于药学、中药学、生物科学类相关专业。
  7.公共管理专业限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  
  8.身体健康状态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五、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edu.cn 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通信地址用于寄录取通知书,请认真填写)。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后,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对不符条件者我校一律不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六、初试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21 日至 12 月 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地点为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6门;
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5门;
 中药综合包括:《有机化学》、《中药学》、《中药炮制学》、《分析化学》 4门;
 药学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剂学》、《药理学》4门;
 生物综合包括:《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3门;
 护理综合包括:《基础护理学》、《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4门;
 口腔综合包括:《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预防医学》6门;
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学》、《营养卫生学》、《卫生毒理学》6门;
医学检验综合包括:《临床生化检验技术》、《临床微生物检验技术》、《临床免疫学检验技术》、《临床血液学检验技术》4门;
听力学综合包括:《听力学基础》、《临床听力学》、《助听器学》、《言语障碍治疗技术》4门;
信息技术综合包括:《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4门;
卫生检验综合包括:《空气理化检验》、《食品理化检验》、《细菌学检验》、《免疫学检验》4门;
医学信息综合包括:《数据结构与算法》、《医学信息学概论》、《医院信息系统》、《医学数据挖掘及决策》4门;
管理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事业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健康管理学》4门;
医药综合包括:《生物化学》、《中药化学》、《分子生物学》3门。
注:按教育部要求,2017年起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七、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在2020年4月底左右完成。
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两种,定向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
 学校将于第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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