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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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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新疆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22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2名
(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二、培养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2022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
考三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包
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人数。如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2 种
招生方式已完成当年招生计划,则普通招考方式不再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
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
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
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统计学(0714)
外的考生均属于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加试。若在报考专业领域公开发表 1
2
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的,可免加试。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
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
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
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由考生
自行承担。
(七)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新疆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
办法(试行)》(校发[2021]66 号)中的各项条件,且已通过转博资格
考核,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八)“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符合《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选
拔“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校发[2020]113 号)中的各项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即可提交相关材
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
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可进行补报,请勿重复报名。
1、硕博连读
相关要求以开展硕博连读申请及考核工作时的具体通知为准。
2、“申请-考核”制
(1)报名时间:拟定于 2021 年 11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
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2)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可函报(邮
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 449 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4)考核时间:拟定于 2022 年 1 月-2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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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招考制
(1)报名时间:拟定于 2022 年 4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网
址:同上。
(2)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同上。
4、缴费
报名费 300 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个
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重复缴纳报名费的,
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 份)(完成网上
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
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 份)(推荐人须具有正
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 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1 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
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
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5、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学信网
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 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
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 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
件(1 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及教育部留
4
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封底,成果佐证须与《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填列内容一一对应)。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
8、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 6 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9、博士研究计划书(1 份)。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
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主要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重点
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含研究目的、
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 3000 字,并
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申请-考核”制考生另须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 份)。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
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
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
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
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并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进行处理。
3、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
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
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同时
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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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1、材料评议。满分为 100 分,由至少 5 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
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
等书面材料进行独立的审议、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2、专业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主要考查申请者
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1)。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
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
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计算考核总成绩,不
予录取。
(2)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
外语水平、研究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
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生,其中个人
陈述 10 分钟(考生须制作 PPT,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
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答
辩 20 分钟。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普通招考制
1、初试
(1)初试时间:拟定于 2022 年 5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附件 1)。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2、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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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时间:拟定于 2022 年 5 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同第(一)条中第 3 项(综合面试)内容。
3、加试
(1)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详见
新疆财经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1)。
(2)加试时间:2022 年 5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均为 2 小时。加
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
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
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
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与学费
学费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九、奖助体系
(一)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13000 元/生·年,定向生除外。
(2)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30000 元/生·年;自治区奖
学金标准为 15000 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 10000 元/
生·年、7000 元/生·年、4000 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岗位聘任制度,根据岗位
与工作量计薪付酬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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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助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
为 2 万元。
(三)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 449 号新疆财经大学研
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两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包括“申请-考核”制和普通考试制招生人数。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属于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加试。若在报考专业领域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CSSCI、CSCD或北图)的,可免加试。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七)“申请-考核”制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科研条件。近年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1项课题(不含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或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CSSCI或CSCD上)。科研成果均须与报考专业或领域一致。
应届生在读期间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或发表2篇北图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外语条件。大学英语CET-4≥500分或CET-6≥426分(满分710)或IELTS≥5.5(满分9)或TOEFL≥75(满分120);大学俄语四级≥70分或大学俄语六级≥60分(满分100)。
、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即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可进行补报,请勿重复报名。
1、“申请-考核”制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4月20日。
(3)资格审查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可函报。
2、普通考试制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30日,报名网址:同上。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5月5日。
(3)资格审查地点:同上。
3、缴费
报名费30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重复缴纳报名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须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1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5、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成果佐证须与《科研成果统计表》中填列内容一一对应)。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9、“申请-考核”制考生另须提供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和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主要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含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并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六、考试
(一)“申请-考核”制
1、材料评议。满分为 100 分,由至少 5 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书面材料进行独立的审议、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2、专业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3、综合面试。包括两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计算考核总成绩,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考生须制作PPT,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答辩20分钟。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普通考试制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A.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B.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3、加试
(1)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加试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
、奖助体系
(一)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定向生除外。
(2)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岗位聘任制度,根据岗位与工作量计薪付酬酬金。
(二)项目资助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
(三)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地点:知行楼7725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一、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点秋季招生,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8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考试和“申请-考核”制两种。“申请-考核”制相关内容详见《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7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通知》。普通考试方式相关要求详见“第四条-第七条”内容。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为跨学科门类报考。若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北图和CSSCI)的,可免加试。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八)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学籍已注册的,予以注销学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5月5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
请勿重复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报名费240元。已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进行现场报名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材料:
1.《新疆财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签名)。
4.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2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6.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硕士学位论文(各1份)。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10.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4.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科目:英语(科目代码1001)或俄语(科目代码1002)。
经济学一(科目代码2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二(科目代码3001): 宏观经济学(占70%)、微观经济学(占30%)。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0年5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加试
1.跨专业考生要求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时间:2020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 〔2014〕244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
九、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 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定向与委培生除外。
(B) 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C) 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根据岗位与工作量计薪付酬酬金。
2.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
3.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知行楼7725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点秋季招生,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二、培养方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报名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读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除硕士培养学科为经济类(02)、管理类(12)外的考生均为跨学科门类报考,须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自负。
(八)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5月15日。网址:请关注网上通知。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17日;现场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报名费300元。
(二)提交材料:
1.《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2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硕士生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本科毕业证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硕士学位论文(各1份)。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三)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4.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19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英语(科目代码1001)或俄语(科目代码1002)。
经济学一(科目代码20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二(科目代码3001): 宏观经济学(占70%)、微观经济学(占30%)。
3.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20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加试
1.跨专业考生要求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时间:2019年5月20日
3.加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六、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6年。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 〔2014〕244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年。
七、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 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年,定向与委培生除外。
(B) 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C) 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给予受聘者“三助”酬金。其中助管岗位津贴4000-15000元·年;助教岗位津贴3000元·年;助研岗位津贴由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而定。
2.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学校资助的科研创新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
3.未能三年按期毕业者不再享受奖助学金。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12
联系电话:0991-7842074、7843402、7843403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至善楼五楼
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y.xjufe.edu.cn
 


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自治区全日制财经类重点高等院校, 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 6 个学科门类,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3 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其中 1 个高峰学科,2 个高原学科)。现有 39 个本科专业、4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 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 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 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 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现有 15 个教学院部,另设有 MBA 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霍尔果斯研究院、喀什经济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研究中心 2 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与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新疆财政金融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等 4 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新疆唯一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中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中心和雅思考试(IELTS)考点。
二、招生规模
2022 年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招生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 取的推免生人数、生源情况及学科发展需要做适当调整。学 校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 2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 5 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
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 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 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 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 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 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 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 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外的其他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 项要求。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文件精神,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我校部分专业学 位可非全日制培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 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和相同效力。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 网 址 : https : //yz.chsi.com.cn , 教 育 网 址 :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看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 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 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 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 地方简表》为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或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 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 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 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 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
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 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 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 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 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 业少数民族地区。
五、初试
(一)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妥善保留电子版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天到本人报考点查阅考场。
(三)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招生专 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所有科目须用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
六、调剂
学校根据教育部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结合学校 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政策,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 统”公布调剂政策和生源缺额信息。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 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 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 2022 年 3 月中旬-4 月上旬,具体安排以我校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二)根据国家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二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官网公布参 加复试人员名单。
(三)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 考核、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复 试方式: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
(四)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 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等报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 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有效),对不符合规定 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 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加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以报考学院要求为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成 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 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拟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按时寄送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的将纳入定向培养类别。凡属定向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四)应届(含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户籍和就业 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学籍(学历)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 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十、学制、修读年限
(一)全日制脱产 2 年: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法律(法学)硕士
(二)全日制脱产 3 年:学术学位研究生、金融硕士、保险硕士、法律(非法学)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旅游管 理硕士(MTA)
(三)全日制脱产 3-5 年弹性学制:工商管理硕士(MBA)
(四)非全日制 3-5 年弹性学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十一、学费和住宿
(一)学费: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当年发布 的通知为准。
(二)住宿:研究生宿舍均在新疆财经大学北校区(北 京中路 449 号)。
十二、奖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
(2)自治区奖学金:10000 元/生·年。
(3)学校学业奖学金:覆盖研究生的 70,第一学期:
一志愿考生 5000 元/生·学期,调剂考生 2000 元/生·学期;
其余学期:一等 4000 元/生·学期,二等 3000 元/生·学期,
三等 2000 元/生·学期。
(4)科研奖励。优秀学术论文 1200-40000 元/篇,学术
论坛优秀论文 200-1000 元/篇。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
(2)科研项目资助:5000-10000 元/项。
(3)“三助”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为 400 元/月,
助管岗位津贴按照工作量为 400 元/月或 1500 元/月,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和课题组按照项目经费与完成情况确定。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 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 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 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 参考依据。
十四、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 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 449 号研究生处邮编:830012
电话:0991—7842074
联系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研招办
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自治区一所全日制财经类重点高等院校,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6大门类,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6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现有38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另设有MBA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霍尔果斯研究院、喀什经济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新疆唯一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中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中心和雅思考试(IELTS)考点。
二、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83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2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我校部分专业学位可非全日制培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看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7)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五、初试
(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妥善保留电子版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天到本人报考点查阅考场。
(三)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所有科目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
六、调剂
学校根据教育部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结合学校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政策,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政策和生源缺额信息。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1年3月中旬-4月上旬,具体安排以我校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二)根据国家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二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官网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三)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复试方式: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
(四)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复试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等报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有效),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加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以报考学院要求为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 
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生,不能按时寄送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的将纳入定向培养类别。凡属定向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四)应届(含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户籍和就业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学制、修读年限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法律(非法学)硕士全日制脱产3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脱产3-5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2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5年弹性学制,上课方式为双休日或集中面授。
十一、学费和住宿
(一)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学位研究生:新闻传播类6000元/年;其他专业5800元/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文学类、教育类全日制6000元/年;管理类(不包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类、法学类全日制7000元/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9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9000元/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共118000元。
(二)研究生宿舍均在新疆财经大学北校区(北京中路449号)。
十二、奖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2)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3)学校学业奖学金,覆盖研究生的70%。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学期,调剂考生2000元/生·学期;其余学期:一等4000元/生·学期,二等3000元/生·学期,三等2000元/生·学期。
(4)科研奖励。优秀学术论文1200-40000元/篇,学术论坛优秀论文200-1000元/篇。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2)科研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5000-10000元/项。
(3)“三助”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为400元/月,助管岗位津贴按照工作量为400元/月或1500元/月,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和课题组按照项目经费与完成情况确定。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研究生处 
邮编:830012 
电话:0991—7842074
联系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研招办
 新疆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始建于1950年4月。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开始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是新疆首家MBA培养单位,提供学历和学位双证教育服务。 2005年通过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MBA质量合格评估。2009年获批成为全国64所之一、新疆唯一一家EMBA招生培养单位。2013年,我校EMBA项目跻身“中国市场最具领导力EMBA项目”20强,MBA学院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最具价值商学院TOP30”。
  自2001年以来已招收MBA学生20届、EMBA学员10届,总人数达4100余人,已有3000余人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目前MBA/EMBA在校生1100余人。
 
教育目标及优势特色 
【目标】
  新疆财经大学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点建设学科,MBA教育整合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集全校之力,以求实创新的态度,走“规范、质量、品牌、特色”之路。长期以来,MBA教育项目秉持“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中国企业向西开放服务”的教育理念,贯彻“四通三融合”服务学生的价值策略,为广大学员事业成长提供各行各业的同学及校友资源,使我校MBA教育成为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成长的摇篮。
【特色】
  借鉴国内外著名商学院的课程设计方案,采纳与国际和时代同步的培养体系,以“创新型、实战型培养模式”为依托,理论讲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知行合一。课堂教学结合企业家论坛、管理沙龙、移动课堂、海外游学、企业考察、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着力培养MBA学员的战略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新疆财经大学MBA立足新疆,面向中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领导技能、富于创新精神的业界精英和职业经理人,通过努力力争成为西部知名、疆内一流、独具中亚特色的MBA项目。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学历及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上均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日。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方式:网上报名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网报日期:预计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3、网报信息:
招生单位:10766新疆财经大学;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院系:046,MBA学院;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报 考 点: 新疆财经大学 (代码:10766)(注:新疆以外考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
4、网报流程示例:http://www.xjufe.edu.cn/xjmba
5、其它注意事项:网报期间,考生可凭研招网的用户名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生成9位数报名号(如6511*****)后本次报名成功,请牢记报名号,以便资料审核时使用。请确认所填信息正确无误,一旦提交不可修改;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准确无误,选择寄送录取通知书的一律按上述地址通过邮局挂号寄送。如因地址不详导致延误投递,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料审核及确认
1、时间:11月上旬  
2、要求: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需提交考生本人相关材料,并完成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者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3、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的报名号(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9位数字);(2)所有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资料;(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登记后申请,备案有效期在2021年7月后)或学历认证报告。
4、学历证书上身份信息变更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2、考试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考点在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可乘BRT1号线、54路、56路、152路、304路财经大学站下车,空军医院对面;具体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新疆以外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英语(二)
数学 逻辑 写  作 完型填空 阅读理解 英译汉 写  作
论证有效性分析 议论文 小作文 大作文
题量 25题 30题 1题 1题 20题 25题 一段 100字 150字
分值分布 75分 60分 30分 35分 10分 50分 15分 10分 15分
满分200分 满分100分
时间 3小时 3小时
3、准考证:
考生须牢记研招网的用户名密码,并按规定时间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备存电子版。
4、初试内容构成:
 
(二)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分数线(国家B线)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国家划定初试分数线后见新疆财经大学MBA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科目
(1)政治。
(2)以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职业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英语听力)。
注:复试环节由我校单独命题,自行组织。
3、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护照);(2)准考证;(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4)教育部学生信息网或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5)学历证书上身份信息变更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对考生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结果,全面衡量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2021年3月中旬教育部公布初试分数线,我校根据上线情况公布调剂信息;3月底至4月复试,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
 
四、MBA培养方式
(一)课程设置
1、必修课:学位课、核心课、实验实践课、辅修课(跨专业必修)
2、选修课:
课程方向: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与公司金融。
3、创新能力培养:论坛及讲座、创新及创业课程、各类各项赛事
 (二)学制和费用
      全日制3--5年、非全日制3—5年,学费9000元/每年,按三年缴纳。
(三)获得证书
1、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2、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证书
3、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研究生毕业档案
(四)毕业条件
1、正式录取、取得入学资格、按规定缴纳学费;
2、修满规定学时,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45分及以上学分。。
3、学习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处分;
4、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毕业资格真实有效。
(五)上课方式与地点
1、全日制授课
2、非全日制授课
3、授课地点: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MBA学院官网:http://www.xjufe.edu.cn/xj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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