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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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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2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心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系,具体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应院系的实施细则(附件4—附件7)。心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系2022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1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2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和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复报名者以系统中最后时间确认的一条信息为准。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2021年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2022年,我校初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1年12月1日9:00—2021年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后期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初审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复审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后续通知。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
时间:2022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2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2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尉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化学系 牛老师 010-68903040
13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4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5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金老师 010-6890293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1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具体实施细则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2021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1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2021年,我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系统“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站内信”信息。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1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3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4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我校2022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凡被我校接收的2022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的奖励。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22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公共管理硕士半脱产学习。我校202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②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在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5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方可报考单独考试。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6人。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报考点的选择规定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其他往届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方可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2年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③专业科目测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④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二外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⑤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外】,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调剂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标准、学制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学制一般如下表所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学费。2022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序号 专业类别及领域 学费标准 学制 学费缴纳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2 全日制
专业学
位硕士
研究生
教育硕士 12500元/生/年 2年 按学制2年缴纳。
翻译硕士 16000元/生/年 2年
国际商务 12500元/生/年 2年
旅游管理 12500元/生/年 2年
社会工作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法学)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应用统计 12500元/生/年 3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500元/生/年 3年
应用心理 12500元/生/年 3年
文物与博物馆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 8000元/生/年 3年
材料与化工 8000元/生/年 3年
土木水利 12500元/生/年 3年
资源与环境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光学工程方向) 12500元/生/年 3年
艺术硕士[含音乐、舞蹈、美术(美术、书法)、艺术设计] 17500元/生/年 3年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公共管理 18000元/生/年 3年
2.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尉老师 010-68907359
3 教师教育学院 严老师 010-68902741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5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6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7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8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9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10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010-68901963
11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2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3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4 信息工程学院 牛老师 010-68901048
15 化学系 牛老师 010-68903040
16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丁老师 010-68903481
17 城市环境过程和数字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郑老师 010-68907429
18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金老师 010-68902937
19 初等教育学院 王老师 010-68903485
20 管理学院 袁老师 010-68901229
21 学前教育学院 孙老师 010-6845457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1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具体实施细则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2021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1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2021年,我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系统“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站内信”信息。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1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3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4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4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我校2021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美术学院各专业只接收本校推免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21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半脱产学习。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②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③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5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方可报考单独考试。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6人。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20年10月10日—31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报考点的选择规定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其他往届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0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方可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1年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③专业科目测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④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二外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⑤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外】,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调剂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被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之内,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学制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学制一般如下表所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学费。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序号 专业类别及领域 学费标准 学制 学费缴纳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2 全日制
专业学
位硕士
研究生
教育硕士 12500元/生/年 2年 按学制2年缴纳。
翻译硕士 16000元/生/年 2年
国际商务 12500元/生/年 2年
旅游管理 12500元/生/年 2年
社会工作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法学)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应用统计 12500元/生/年 3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500元/生/年 3年
应用心理 12500元/生/年 3年
文物与博物馆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 8000元/生/年 3年
材料与化工 8000元/生/年 3年
土木水利 12500元/生/年 3年
资源与环境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光学工程方向) 12500元/生/年 3年
艺术硕士[含音乐、美术(美术、书法)、艺术设计] 17500元/生/年 3年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公共管理 18000元/生/年 3年
旅游管理 15000元/生/年 3年
  2.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教师教育学院 严老师 010-68902741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5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6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7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8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9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10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1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2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3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4 信息工程学院 牛老师 010-68901048
15 化学系 牛老师 010-68903040
16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城市环境过程和数字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寇老师 010-68902339
17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18 初等教育学院 王老师 010-68903485
19 管理学院 袁老师 010-68901229
20 学前教育学院 孙老师 010-6845457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2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我校2020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美术学院各专业只接收本校推免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20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2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半脱产学习。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②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③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④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7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方可报考单独考试。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0日—31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文件,报考点的选择规定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其他往届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9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方可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0年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③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④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二外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⑤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除外】,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1.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优秀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被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之内,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学制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学制一般如下表所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学费。2020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序号 专业类别及领域 学费标准 学制 学费缴纳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2 全日制
专业学
位硕士
研究生
教育硕士 12500元/生/年 2年 按学制2年缴纳。
翻译硕士 16000元/生/年 2年
国际商务 12500元/生/年 2年
旅游管理 12500元/生/年 2年
社会工作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法学)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应用统计 12500元/生/年 3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500元/生/年 3年
应用心理 12500元/生/年 3年
文物与博物馆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 8000元/生/年 3年
材料与化工 8000元/生/年 3年
土木水利 12500元/生/年 3年
资源与环境 12500元/生/年 3年
电子信息(光学工程方向) 12500元/生/年 3年
艺术硕士[含音乐、美术(美术、书法)、艺术设计] 17500元/生/年 3年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公共管理 18000元/生/年 3年
旅游管理 15000元/生/年 3年
    2.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 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2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数、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调整。
我校2019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硕士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美术学院各专业只接收本校推免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19年校内外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
二、学习方式
我校2019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暑期集中学习,艺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半脱产学习。我校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②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③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④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5.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拟招生人数7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方可报考单独考试。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否则不予报名确认。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31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2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文件,报考点的选择规定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其他往届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4日。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9年3-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③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④外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二外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⑤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复试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1.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优秀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首都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被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之内,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入学报到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学制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学制一般如下表所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学费。2019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序号
  专业类别及领域
  学费标准
  学制
  学费缴纳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2
全日制
专业学
位硕士
研究生
  教育硕士
  12500元/生/年
  2年
按学制2年缴纳。
  翻译硕士
  16000元/生/年
  2年
  国际商务
  12500元/生/年
  2年
  旅游管理
  12500元/生/年
  2年
  社会工作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法学)
  14000元/生/年
  2年
  法律硕士(非法学)
  14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应用统计
  12500元/生/年
  3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500元/生/年
  3年
  应用心理
  12500元/生/年
  3年
  文物与博物馆
  12500元/生/年
  3年
  工
  程
  硕
  士
  计算机技术
  8000元/生/年
  3年
  材料工程
  8000元/生/年
  3年
  环境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水利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测绘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光学工程
  12500元/生/年
  3年
  艺术硕士[含音乐、美术(美术、书法)、艺术设计]
  17500元/生/年
  3年
  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
  8000元/生/年
  3年
按学制3年缴纳。
  艺术硕士[含音乐、舞蹈、美术(美术、书法)、艺术设计]
  17500元/生/年
  3年
  公共管理
  18000元/生/年
  3年
  旅游管理
  15000元/生/年
  3年
  社会工作
  15000元/生/年
  2年
按学制2年缴纳。

2、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 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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