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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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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37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2022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机动调整。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各学科招生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按本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普通招考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安全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附件2)进行;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进行。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方式的具体招生指标分配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分配表》(附件4)。马克思主义法哲学、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及党内法规建设、审计与法治等三个培育学科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该类人员为同等学力考生)。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有境外高校全日制一年制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现场(网上)确认时须提交达到境内硕士同等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方可报考。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2.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符合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要求。
3.定向就业考生及以同等学力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科研课题;
(2)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
(3)校定C类以上智库成果1篇(第一作者,原件);
(4)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刊物原件);
(5)校定C类以上专著1本(独著);
上述教学、科研成果须为近5年成果,成果取得时间在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内。
上述成果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四、申请材料
(一)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人网报后下载此表)1份;非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申请人网报后下载此表);
(三)攻读学士及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专家推荐信(申请人网报后下载此表);
(五)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七)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内容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九)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智库成果、立项或结项证书等材料;
(十)定向就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第三项“报考条件”第(五)条第3点中要求的材料。
(十一)外语成绩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外语免试(考生须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申请外语免试并提交相应材料。如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则需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1)英语证明:
A.雅思6.5以上;
B.托福90分以上;
C.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D.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A.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B.在该小语种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不能提供以上有效成绩证明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3.年满40周岁的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经学科1/2以上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可以不受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考生须按网
上报名系统要求申请外语免试并提交相应材料。如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则需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1)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者研究成果丰硕、法律实务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检察业务专家等;
(2)在科学研究或者法律实践领域具有极大发展潜力;
(3)所在高校、研究机构、大型企业或者省级机构的人事部门或政治部门推荐报考。
(十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常规体检的体检材料。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3月2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规定的
电子材料。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提交材料
考生务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凡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纸质报名材料在“网上(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注意事项
1.学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保存好相关证明备查。
3.考生本科段学历信息必须正确填写,并须通过学信网认证。教育部网报校验时,将审核本科段学历信息。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提交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初审
(一)各学科组织导师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按学科招生指标的3-5倍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
(二)复试名单经学校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布。
七、网上(现场)确认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公告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八、复试
(一)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考试。
2.专业考核: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攻博计划书等材料审核。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栏。
4.综合面试内容:外国语听说测试;本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科研成果展示。凡展示的科研成果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复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5.攻博计划书等材料审核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2年4-5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工作方案为准)。复试工作方案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公告。
九、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录取名单按照推荐进入复试的导师名下的上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具体录取规则以《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十、就业方式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定向就业研究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就业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制、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制:3年。
(二)学费:9000元/年。
(三)奖助学金: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博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四)毕业授位: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学校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五)培养校区: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宝圣湖校区。
(六)住宿情况: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部由学校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学校招生政策将做相应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页面予以公布。
十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咨询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自动传真:023-67258895。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30人(含推免生)。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法律(法学)和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拟录取考生均可申请。
(七)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待计划下达后公告),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方式: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21年12月18日—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26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2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请阅《专业目录》。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详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审计硕士13000元/年,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10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32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经学校同意方可录取为定向就业。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5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就近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份的报名考试点报名和考试。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方式: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20年12月19日- 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请阅《专业目录》。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详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 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32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 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学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93;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 审计硕士13000元/年, 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注: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金额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按该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硕士、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75;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15人。招生计划分配:法学(0301)拟招生10-12人;其他专业拟招生3-5人。

  (四)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相应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7年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在初试、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审计硕士13000元/年,金融13000元/年。(注: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金额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按该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75;图文传真:023-67258895。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审计硕士13000元/年,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注: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金额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按该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硕士、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75;图文传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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