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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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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 招生单位 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
统一考试 所有培养单位 学校统一笔试,各培养单位复试 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
直接攻博 相关培养单位 由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获得本科院校推荐资格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硕博连读 相关培养单位 由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本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贯通研究生)
申请-考核 相关培养单位 学校统一学术潜质测试,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应届硕士毕业生;
毕业5年以内往届硕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含专项计划)。
特别提示:拟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专业
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根据专业不同分为3年或4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五、报考条件
(一)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6分(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二)直接攻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的要求;
2.符合《西南财经大学2022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通知》规定的报考要求。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的要求;
2.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硕博贯通研究生;
3.学分绩点3.0以上,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4.外语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
5.报考为“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6.符合报考培养单位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申请条件汇总表》
(四)“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的要求;
2.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22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3.毕业院校或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2022年4月1日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阶段学习院校进入报名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
(2)硕士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
(3)硕士就读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以上(含)。(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为准);
4.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如数学、物理等理工类专业);
5.报考为“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7.符合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报考条件汇总表》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联系博导:报名前考生应与博导联系,了解报考博导本年度的招生名额,并取得博导的同意和推荐。
2.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网上(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直接攻博考生不再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须经报考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二)考试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考生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形式见《西南财经大学2022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考试,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具体考试形式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申请条件汇总表》。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分为申请和考核两个阶段。
申请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博士研究生学术潜质测试。经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方可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
考核阶段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报考条件汇总表》。
4.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共计300分。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内容含专业课、科研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考查形式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可以是笔试或者面试,具体考核科目和形式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科研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
同等学力考生和无硕士学历的考生需按下列要求参加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考核。
(2)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考核。
(三)录取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的学习方式类型(全脱产攻读、在职攻读)分类录取,在职攻读的录取计划(含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教育部下达总规模的15%。
全脱产学习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调档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专职博导每人每年可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获评为国家高层次人才或具有符合学校规定课题的导师,根据其申请可增加1-2个招生名额。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累计招收各类型考生不超过3名(直博生和专项计划除外)。
兼职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后带“兼”字样),每两年可招博士研究生1名,并且需和一名专职博导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七、学费及资助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八、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2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将于2022年1月对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报考“申请-考核”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考统一考试。
3.经济学院和财政税务学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在职攻读方式的考生;工商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和大数据管理专业不招收在职攻读方式的考生。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5.现役军人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6.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2.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人才选拨办法
3.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报考条件汇总表
4.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申请条件汇总表


一、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 招生单位 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
统一考试 所有培养单位 学校统一笔试,各培养单位复试 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
直接攻博 相关培养单位 由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获得本科院校推荐资格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硕博连读 相关培养单位 由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本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贯通研究生)
申请-考核 相关培养单位 学校统一学术潜质测试,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应届硕士毕业生;
毕业5年以内往届硕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含专项计划)。
特别提示:拟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专业
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根据专业不同分为3年或4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五、报考条件
(一)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6分(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二)直接攻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的要求;
2.符合《西南财经大学2021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通知》规定的报考要求。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的要求;
2.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硕博贯通研究生;
3.学分绩点3.0以上,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4.外语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
5.报考为“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6.符合报考培养单位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条件汇总表》
(四)“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的要求;
2.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21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3.毕业院校或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2021年4月1日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阶段学习院校进入报名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
(2)硕士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
(3)硕士就读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以上(含)。(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结果为准);
4.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如数学、物理等理工类专业);
5.报考为“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7.符合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报考条件汇总表》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联系博导:报名前考生应与博导联系,了解报考博导本年度的招生名额,并取得博导的同意和推荐。
2.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网上(现场)确认:完成网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直接攻博考生不再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须经报考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二)考试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考生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考试,具体考试形式见《西南财经大学2021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考试,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具体考试形式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条件汇总表》。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分为申请和考核两个阶段。
申请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博士研究生学术潜质测试。经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方可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考核。
考核阶段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具体考试内容和形式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报考条件汇总表》。
4.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共计300分。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内容含专业课、科研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知识,考查形式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可以是笔试或者面试,具体考核科目和形式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科研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
同等学力考生和无硕士学历的考生需按下列要求参加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考核。
(2)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在笔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考核。
5.我校在各类博士研究生招考(统一考试、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中,对考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实行加分制。各培养单位审核考生提交的科研论文,对符合条件的,在综合成绩上增加相应分数。具体加分条件、加分标准以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
(三)录取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的学习方式类型(全脱产攻读、在职攻读)分类录取,在职攻读的录取计划(含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教育部下达总规模的15%。
全脱产学习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调档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专职博导每人每年可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获评为国家高层次人才或具有符合学校规定课题的导师,根据其申请可增加1-2个招生计划。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累计招收各类型考生不超过3名(直博生和专项计划除外)。
兼职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后带“兼”字样),每两年可招博士研究生1名,并且需和一名专职博导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七、学费及资助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八、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1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经济学院和财政税务学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在职攻读方式的考生。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现役军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附件:
1.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2. 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人才选拨办法
3. 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报考条件汇总表
4. 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条件汇总表
5. 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全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数和专项计划数。全校推免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各招生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招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减去推免生接收人数的差额。推免生接收人数超过招生专业公布人数的专业,其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招生人数,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招生计划的30%。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缴费、核对确认网报信息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等工作。确认将通过网上进行或现场进行,届时将根据防疫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确认时间预计为2021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4月。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还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习形式、学制、校区
(一)学习形式
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校区
我校现有柳林校区和光华校区,研究生培养在两个校区均有设置,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学费、奖助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二)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三)毕业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根据我院与香港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签订合作协议精神,现针对我校学生开放香港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项目并招收学生。学生被录取后将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就读完成第一阶段预科学习,学习结束并达到合格标准后学生将赴港攻读项目中第二阶段的课程。学习结束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将获取香港大学MSc理学硕士学位。

香港大学,简称港大(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U),于1912年正式创立,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大学。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第22位,香港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在QS2021年发布的“计算机科学与信息系统”专业排名全球第38位。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招生专业:

1. 计算机金融方向 (Maste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MSc CompSc】Financial Computing Stream Full-time / Part-time)

2. 计算机科学方向 (Maste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 【MSc CompSc】General Stream Full-time / Part-time)

3. 信息安全方向 (Maste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 【MSc CompSc】 Information Security Stream Full-time / Part-time)

4. 计算机多媒体方向 (Maste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MSc CompSc】 Multimedia Computing Stream Full-time / Part-time)

(课程等具体信息http://www.als.hku.hk/admission/tpg/prospectus/2015/)

二、项目优势

1. 师资优势:由世界一流师资采用英文教学,学生可体验多种国际化教学方式;

2. 申请便利优势:大三学生即可申请,港大老师定期来校面试并为我校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

3. 费用优势:第二阶段赴港学习课程(含毕业论文)只需一年零肆个月,性价比高;

4. 就业优势:签注方便,学成之后可签2年签注,方便找工作;

5. 管理优势:本项目由西南财经大学出国留学预备学院与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共同开展,总体负责课程师资和教学质量把控,日常管理、出境手续办理并协助学生回境后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三、申请条件

1. 我校大三、大四学生(大四同学只可申请10月份批次),具备计算机、统计或数学基础知识;

2. 英语成绩要求:托福≥79,雅思≥6.0(小分≥5.5),或GMAT成绩可考虑;

3. GPA≥3.2;

4. 有优秀计算机相关编程能力或项目能力者可破格录取。

四、学制与学位:

学生录取后将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就读完成第一阶段预科学习,学习结束并达到合格标准后学生将赴港攻读为期1年4个月的第二阶段的专业课程。学习结束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将获取香港大学MSc理学硕士学位。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每年5月30日 (第一批次)

每年10月30日(第二批次)

报名咨询地址: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通博楼B330室

报名咨询地址: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光华楼3楼309

报名咨询电话:赵老师:87092313 13551873471 许老师 :028-87099335

报名邮箱:zhaowenjin@swufe.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全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数和专项计划数。全校推免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各招生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招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减去推免生接收人数的差额。推免生接收人数超过招生专业公布人数的专业,其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招生人数,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招生计划的30%。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缴费、核对确认网报信息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等工作。确认将通过网上进行或现场进行,届时将根据防疫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确认时间预计为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还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习形式、学制、校区
(一)学习形式
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校区
我校现有柳林校区和光华校区,研究生培养在两个校区均有设置,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学费、奖助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二)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三)毕业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0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37人(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研究生545人。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特别提示: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数和专项计划数。各培养单位全国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该单位已公布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部分接收推免生较多的单位全国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招生人数最低不少于该单位公布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保险学(0202Z7)将分研究方向招生,统计学分为两个专业招生:统计学(020208)授予经济学学位,统计学(071400)授予理学学位。具体信息请咨询保险学院和统计学院。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缴费并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现场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合格分数线: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2020年4月。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习形式、学制、校区
(一)学习形式
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校区
专业 学习及住宿校区 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公共管理(全日制) 光华校区 自主申请
其他专业 柳林校区 统一安排
 
十二、学费、奖助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二)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三)毕业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37人(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研究生545人。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特别提示: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数和专项计划数。各培养单位全国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该单位已公布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部分接收推免生较多的单位全国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招生人数最低不少于该单位公布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保险学(0202Z7)将分研究方向招生,统计学分为两个专业招生:统计学(020208)授予经济学学位,统计学(071400)授予理学学位。具体信息请咨询保险学院和统计学院。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缴费并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现场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合格分数线: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2020年4月。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习形式、学制、校区
(一)学习形式
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校区
专业 学习及住宿校区 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公共管理(全日制) 光华校区 自主申请
其他专业 柳林校区 统一安排
 
十二、学费、奖助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二)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三)毕业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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