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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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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 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 为拟定招生计划(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 为准。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想 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拟招生人数 5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 中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1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拟招收 4 人,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拟招收 1 人。该专项 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 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 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且严格控制招收本校生源数量,计划 数为 6 个及以上的单位最多招收本校生源 2 人。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 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拟招生人数 6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 计划为准)。 (四)教育博士拟招生 18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拟招生 4 人,045172 学生发展与教育拟招生 5 人,045173 教育 领导与管理拟招生 7 人,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拟招生 2 人。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学制均 为 4 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 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 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 推荐意见。 5.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拟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 在学校退学手续。 6.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 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博士报考登记表上 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 本校在学硕士生。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 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 《2022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报名时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5 年以 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即编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 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岗位)。凡是高校政治理论课非定编、非专职人员报考,必 须由考生所在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教务处出具证明,说明 3 近 5 年中每年承担的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 120 学时(每一学期不少于 60 学时)。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5.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学至少 5 年。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 产学习时间。 (六)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博士报考基本条件的第 1、3、4 的相关规定。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 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 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 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 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 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 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 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 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 理人员(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 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 2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 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 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其中脱产在校 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年半。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 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博 士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2022 级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学制 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0000 4 年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40000 4 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 40000 4 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20000 4 年 (二)住宿费标准:按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予以执行。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三)奖助学金:请点击此处查询《研究生奖助学金规章制度》 七、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直接攻博拟录取考生,报名及接收工作安排在 2021 年 9 月份与推荐免试工作 同步进行,以“研招网”拟录取数据为准,无需进行博士报名。 2.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12 月 19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3.普通招考(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间: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二)报名网址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https://yz.chsi.com.cn),点击网页左侧的“报名入口---博士”,填写博士 报名信息。 考生在“研招网”的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上传博士报名材料,无需从本系统打印 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硕博连读确认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普通招考(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确认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2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2.确认网址 5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博士报名查询系统” (http://yzsys.scnu.edu.cn)。 3.报名材料提交指引 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与“研招网”要求相同),且以附件形式上传博 士报名材料电子版(请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命名为“姓名 XXX 的 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四)报名考试费缴费 2022 年博士报名考试费:¥120 元。 考生提交博士报名申请材料后三天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络报名信息初审结 果,初审通过者,请点击“网上缴费”,按照系统指引流程完成网上缴费事宜(缴 费截止时间在网上确认截止时间后 5 天)。 初审未通过者,请按照审核意见补充报名材料。 2022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自愿交费,且报名考试费一旦缴费成 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 记表》(以下简称为《博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 至此网上报名完成。 只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缴纳了博士报名考试费,并 可以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的考生,才可参加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者“申请 -考核”制报考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博士报名,不予准考。 温馨提醒:1、所有考生的博士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生 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博士报考条件且填报信息准确无误。2.博士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引》。 (五)寄(送)报名材料 1.材料寄(送)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 序号顺序排列,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 请注明“硕博连读报名材料”。) (2)专项计划考生(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专项),考生须在 2022 年 3 月 10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下列各项报名材料按 6 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 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 上请注明“考生姓名 XXX 的 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 询材料接收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无效。 (3)教育博士考生,考生须在 2022 年 3 月 10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下列各项 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 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编: 510631,信封上请注明“考生姓名 XXX 的 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可在 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接收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 考无效。 (4)其他考生(除上述(1)(2)(3)外)在复试阶段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 复印件以备查验。 2.考生需准备的报名材料如下: (1)博士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博士报名登 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硕博连读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 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 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 案单位”一致)。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 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 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 告各 1 份。 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各 1 份。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 出具的认证证明各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 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7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cn/ 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4)政治审查表 1 份。 (5)专家推荐书 2 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 荐书。 (6)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1 份。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1 份(须授课单位盖章或者人事档案部门 盖章)。 (8)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各 1 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 份。 (11)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代表作)各 1 份。 (1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 份。 (1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 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 份,要求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 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 章。 (1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 份,且须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人事处盖章。证明格式可参照《高校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报考证明》。 (15)教育博士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证明 1 份。 (16)其他证明材料。 注:《博士报名用表》下载地址 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八、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生请在 2022 年 4 月 12 日 10:00 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 11:30 登录“华南师 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时间安排 2022 年 4 月 16 日上午 08:30-11:30 外国语 2022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一 2022 年 4 月 17 日上午 08:30-11:30 业务课二 8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 100 分。 3.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到准考证安排的考场 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 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 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 留或交谈。 九、复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和 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如对考生的学 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 的认证证明。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2.复试名单在公布初试成绩合格线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 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不参加体 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 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 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我校《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另 行公示)。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次规 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 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 期 2 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 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9 4.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 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教育部及本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1.在博士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处理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 案。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 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或学籍。 十二、其它 1.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22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 章》。 2.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 不提供往年试题。 3.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 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 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教育部关于 2022 年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 往年文件制定《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有与教育部 2022 年博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上公布。 5.如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本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 关文件做相应调整。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s://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5.我校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8.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9.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1.2021级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学制
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0000 3年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40000 3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 40000 4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20000 4年
2.住宿费标准:按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予以执行。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3.奖助学金:请点击此处查询奖助学金规章制度

七、报考办法
1.网络报名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00至2021年1月11日22:00。
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18日22:00。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18日22:00。
报名网址:http://yzsys.scnu.edu.cn
请在报名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博士报名材料电子版:
①本科、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③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④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⑤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2.报名考试费缴费
2021年博士报名考试费:120元。
网络报名信息提交后三天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络报名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请点击“网上缴费”,按照系统指引流程完成网上缴费事宜(缴费截止时间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后5天)。202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自愿交费,且报名考试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为《报名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自此网上报名完成。
只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且初审通过、缴纳了博士报名考试费,并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的考生,才可参加202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博士报名,不予准考。
温馨提醒:1、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2.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引》
3. 寄(送)报名材料
(1)材料寄(送)时间:
①普通招考考生(除专项计划考生、教育博士考生外)在复试阶段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②专项计划考生,详见《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
③教育博士考生,详见《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
④硕博连读考生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213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硕博连读报名材料”。)
⑤“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
(2)考生需准备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案单位”一致)。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硕士学生证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④政治审查表。
⑤专家推荐书两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⑥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生请在2021年4月13日10:00至2021年4月18日11:30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7日上午08:30-11:30   外国语
2021年4月1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一
2021年4月18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3.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到准考证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复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2)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
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十一、违规处理
在博士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它
1.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2.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s://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8.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被录取前须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更新至2019年9月,如有变动以广东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学制
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0000 3年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40000 3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 40000 4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20000 4年
2.住宿费标准:入学后以学校安排的住宿地点对应收费。
3.奖助学金:请点击此处查询奖助学金规章制度

七、报考办法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10:00至2020年1月16日22:00。
报名网址:http://yzsys.scnu.edu.cn
请在报名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博士报名材料电子版:
①本科、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③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④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⑤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2.网报信息初审
网络报名提交后三天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报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打印《报考登记表》并加盖基层单位和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签署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的意见)。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
3. 寄(送)报名材料
(1)材料寄(送)时间:
①考生在复试阶段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②硕博连读考生须在2020年1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各项报考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213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
③专项计划考生(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详见《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
④教育博士考生,详见《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
(2)考生需准备的报考材料如下:
①报考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硕士学生证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者,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同时提交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本科学历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④政治审查表
⑤专家推荐书两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⑥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网上缴费
①报名考试费:120元
②缴费时间:2020年1月10日10:00至2020年1月16日22:00。
③缴费网址:http://yzsys.scnu.edu.cn/
5.考生准考资格审核
只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同时在规定时间缴纳了博士考试费的考生,才可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博士报名,不予准考。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2020年4月7日10:00至2020年4月12日9:00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外邮寄。

九、考试与评价
1.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专业指导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3.复试
(1)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如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特别提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十、录取
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应诚信报考,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同时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十二、其它
本校硕博连读生须按本简章第七点要求履行报考办法。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报考手续与本简章一致,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20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和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佛山南海和汕尾4个校区。
学科水平整体提升。现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5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除军事学外的12个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4个学科获评A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A+。9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5‰;物理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第三批重点马院。
人才引育成效显著。现有专任教师数2577人,其中副高635人,正高674人,拥有国家级人才223名(含兼职,项目数)、省级人才298人(含兼职,项目数),院士(含双聘和外籍)12人,国家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25人(含兼职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9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9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6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8人,国家四青人才3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3人,广东省重大人才项目51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45人。
立德树人成绩斐然。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在校26972人,硕士研究生9700人,博士研究生1213人,博士后在站275人,留学生578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6门。近五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是全国唯一同时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师范大学。2016年作为5所高校之一在全国思政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19年获评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科研创新基础扎实。拥有“绿色光电子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高能高安全性动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隔膜材料与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应用研究中心”“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05个。成立“华南师范大学(清远)科技创新研究院”和“肇庆市华师大光电产业研究院”,拥有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核心竞争技术的项目和产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整体实力以及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师范高校前三,近三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居全国高校前20名。先后三届获得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拥有殷墟甲骨文、战国出土文献、商周金文等绝学成果。
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师范生覆盖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全领域,学前、小学、中学全学段,本硕博全层次,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和比例均居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前列,培养质量在全国师范院校中名列前茅。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教育部“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均落户我校。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国培计划”培训教师数稳居全国高校前三甲,率先持续开展中美、中英、中芬等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培训。服务广东教育综合改革,牵头推进“华南师大-普通中小学”协同发展联盟,成立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联合会,共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与多个地方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优质附校资源辐射省内17个地级市。是最早在香港澳门合作办学的内地高校,被誉为澳门师资三大力量之一。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学院,携手港澳成立湾区教师联合会,组建“粤港澳大湾区STEM教育联盟”,引领湾区教师教育改革发展。
对外合作日益拓展。与37个国家和地区的190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本科毕业生升研率和被世界一流大学硕士录取率屡创新高。成立国际联合学院,与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南海区人民政府签署四方协议共同打造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入LHCb、BESIII实验国际合作组,与香港大学合作共建“粤港量子物质联合实验室”,成功获批4个省部级高端智库平台。“一带一路”学术交流机制常态化,举办多届东南亚论坛。与柬埔寨发展资源研究院合作申报的澜沧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获批通过。在柬埔寨、缅甸和印尼设立了3个海外研究基地。设立马来西亚研究生教学点。在海外建立了3所孔子学院,其中2所获评“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及其教学点总数达32个。
立足新发展阶段,学校将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教师教育出特色、学科水平上台阶”办学思路,积极打造人才队伍高地和科研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国际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内涵发展,加快“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法律、艺术、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电子信息、应用心理、翻译、金融、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社会工作、会计、出版硕士等17个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复试时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部分招生专业(领域)不接收统考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请考生报考前务必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注意:这几个专业中我校只有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统一安排在寒暑假授课。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生安排在周末授课,寒暑假不上课。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生主要安排在周末和寒暑假授课。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事项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形式和就业方式报考。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生。
 
二、报名办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到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点选择
1.以下专业必须选择4415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并在华南师范大学参加考试。其他专业可在其它省市报考点就近参加考试。
美术类: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03-04方向、美术(135107)01-02方向、艺术设计(135108)专业各方向的考生。(不按要求选择报考点导致不能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手续。
3.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手续。
4.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我校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只有法学院的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体育科学学院的体育教学(045201)专业、心理学院的应用心理(045400)专业和计算机学院的计算机技术(085404)专业、软件工程(085405)专业、人工智能(085410)专业共6个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考,具体见《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络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网络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网络确认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网络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以我校最新公告为准http://yz.scnu.edu.cn/)。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应留意报考点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确认。
2.网络确认要求
(1)考生网络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络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我校初试科目请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考试科目代码5开头的科目是6小时的外,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推免生复试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yz.scnu.edu.cn/)。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差额复试。
(三)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如期提供认证报告的,将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修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在复试前留意我校招生考试处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公告。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九)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状况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四)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关于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的说明
我校在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定向地区届时以省级部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报考时请留意招生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人数和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和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材料,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络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均须按照我校要求提供认证报告。
(六)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七)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十一、学宿费
(一) 2022级学费标准: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学制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8000 三年
2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 20000 三年
3 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 22000 三年
4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除外) 18000 三年
5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22000 三年
6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 20000 三年
7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除外) 18000 三年
8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 60000 三年
9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 35000 两年
10 全日制翻译硕士 28000 两年
11 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 28000 三年
12 全日制艺术硕士(艺术设计) 28000 三年
13 全日制艺术硕士(音乐) 28000 三年
14 全日制艺术硕士(舞蹈) 28000 三年
15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30000 三年
16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 28000 三年
17 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 22500 两年
18 非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MAP) 48000 三年
19 全日制体育硕士 18000 两年
20 非全日制体育硕士 18000 三年
21 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8000 两年
22 全日制法律硕士 20000 三年
23 全日制电子信息硕士 16000 三年
24 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 21000 两年
25 全日制金融硕士 35000 两年
26 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 26000 三年
27 全日制会计硕士 35000 两年
28 全日制国际商务硕士 22500 两年
29 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 15000 两年
30 全日制出版硕士 22000 两年
31 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 18000 三年
32 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 22500 两年
(二) 住宿费标准:最高1600元/生•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后勤管理处住宿安排为准。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奖助体系: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每年5000,获奖比例4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招生考试处: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3484(fax)
E-mail:zsb03@scnu.edu.cn
网址:http://zkc.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21年9月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省部共建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华南师范大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学科建设历史悠久,经济学家、翻译家郭大力教授,经济学家汤在新教授等一批知名学者,曾执教于此,广布教泽。经济学科连续三期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15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群项目
 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的发展依托华南师范大学及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科群优势及良好的办学条件作支撑。经济与管理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群。经济与管理学院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硕士(财经职业教育方向)、会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理论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建成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华南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拥有11个本科专业和1个全英专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学院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经济学与管理学人才培养体系,每年培养的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700余名,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基地。

 华南师范大学MBA项目立足广东,辐射华南,结合珠三角洲社会经济发展和未来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形成了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创业管理、组织与战略管理等为特色的MBA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本土经验、社会责任感的商界精英和企业高、中级管理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整体品牌价值、知名度不断提升,得到了社会、企业和学员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培 养 目 
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秉承“放眼未来,博采众长,广聚精英,合一知行”的发展理念,依托坚实的经济管理的学科基础,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化能力,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合一知行的企业或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或创业者。
培 养 特 色
    ◆国际化和本土化相结合
  采用国际一流的MBA教材与本土化案例相结合;国际师资与国内师资相结合;国际先进的MBA人才培养模式与国情相适应的MBA人才培养模式相结合;国际学生与国内学生组成多元化的学生群体,提高学生全球视野和本土化管理能力。
    ◆创新与创业相结合
  注重学员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设置专门课程训练培养学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硬技能”与“软技能”相结合
  加强学员基础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硬技能”的培养;注重学员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社会责任感等“软技能”的培养。
    ◆特色专业方向
  结合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发展变化趋势,以及我校的优势学科和研究专长,设置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与战略管理、创新与创业管理、企业融资与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等为特色的MBA专业方向。
    ◆实施“双导师制”
  学校配备专业导师;同时从社会上聘请杰出企业家作为MBA兼职导师。
    ◆学习终身化
  选修课程和论坛向毕业校友终身免费开放,毕业校友可根据自主发展需要申请参加各类活动和课程。
                                  
“招生见面会”计划
在考生报考确认前,计划于2021年9月-10月组织招生见面会。考生可以通过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mba.scnu.edu.cn)预报名或书面申请参加。面试成绩当年有效。具体时间安排请查阅MBA教育中心网站。
    
招生规模与学费
录取性质 招生指标 学制 学费
非全日制 预计110-150人 三年 60000元/年,总学费180000元
全日制 待定 二年 35000元/年,总学费70000元
 
◆学费缴纳方式:第一学年接到正式通知书后1个月内缴纳,以后于每学年开学时交缴当年的学费。(学生在读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奖  计 划
MBA学生学业奖、助学金主要用于支持各方面表现良好的MBA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为非全日制MBA奖学金计划;全日制MBA奖、助学金计划。
1.非全日制MBA奖学金计划
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师范大学MBA且被录取的考生,按联考成绩高低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奖学金等级 名额 金额 说明
一等奖学金 5人 10000元/人 奖励联考成绩第1-5名
二等奖学金 5人 8000元/人 奖励联考成绩第6-10名
三等奖学金 15人 5000元/人 奖励联考成绩第11-25名
 
2.全日制MBA奖、助学金计划
奖学金名称 奖学金等级 比例 金额 说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 20000元/人 全校统一评选,以学校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 一等奖学金 / 10000元/人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总成绩排名前5%的MBA新生
二等奖学金 / 6000元/人 其余MBA新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年级) 一等奖学金 20% 10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 30% 8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 50% 6000元/人  
研究生助学金 / 100% 6000元/人 每年按10个月计发
MBA学生申请奖、助学金须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超过基本学制的不予评审。
报 考 程 序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工龄计算期截至2022年9月1日
1.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2021年10月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中旬(具体见教育部通知),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联考
联考时间为202112中下旬(具体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科目包括: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和英语二;联考地点: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
   ◆复试
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根据MBA中心的安排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政治理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若以上招生政策与教育部颁布2022年相关招生政策或与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不一致,则均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简章执行。
                  
  方 式
1.全日制MBA: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和户口可转入学校,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2. 在职MBA:学制三年,可适当延至五年,星期六、星期日上课。
    3.国际交流:安排两周至半年的国外短期考察、学习或实习,费用自理。
    4.授课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英语为辅进行讲授。部分课程为全英文教学。
学历与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课程并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国家统一制定的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联 系 方 式
   咨询电话:020-39310722(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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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5.我校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8.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9.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1.2021级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学制
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0000 3年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40000 3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 40000 4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20000 4年
2.住宿费标准:按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予以执行。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3.奖助学金:请点击此处查询奖助学金规章制度
七、报考办法
1.网络报名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00至2021年1月11日22:00。
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18日22:00。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18日22:00。
报名网址:http://yzsys.scnu.edu.cn
请在报名系统内以附件形式上传博士报名材料电子版:
①本科、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③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④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⑤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2.报名考试费缴费

2021年博士报名考试费:120元。
网络报名信息提交后三天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络报名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请点击“网上缴费”,按照系统指引流程完成网上缴费事宜(缴费截止时间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后5天)。202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自愿交费,且报名考试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为《报名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自此网上报名完成。
只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缴纳了博士报名考试费,并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的考生,才可参加202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博士报名,不予准考。
温馨提醒:1、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2.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引》
3. 寄(送)报名材料
(1)材料寄(送)时间:
①普通招考考生(除专项计划考生、教育博士考生外)在复试阶段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②专项计划考生,详见《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
③教育博士考生,详见《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
④硕博连读考生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213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硕博连读报名材料”。)
⑤“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
(2)考生需准备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案单位”一致)。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硕士学生证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④政治审查表。
⑤专家推荐书两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⑥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生请在2021年4月13日10:00至2021年4月18日11:30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7日上午08:30-11:30   外国语
2021年4月1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一
2021年4月18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3.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到准考证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复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2)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
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十一、违规处理
在博士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它
1.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2.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s://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3万平方米,图书402万册。
学校物理学列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有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体育人文社会学(重点培育)4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3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含6个攀峰重点学科,14个优势重点学科和3个特色重点学科,共19个一级重点学科和4个二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学科获评A类,其中心理学获评“A+”; 化学、工程学、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6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数学进入前5‰。学校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9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有18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现有专任教师2386人,其中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522人,博硕生导师1227人,有博硕士学位2287人。现有院士(含双聘和外籍)1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0人,万人计划入选者7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6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广东省领军人才5人,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2个,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7名,并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7名。
学校自建国之初就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现招生范围覆盖全国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在校25643人,硕士研究生10349人,博士研究生1211人,博士后在站232人,留学生1039人,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拥有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7个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平台。有高能高安全性动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隔膜材料与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绿色光电子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激光生命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境理论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电化学储能材料与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光信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光信息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互联网应用创新开发平台示范基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应用研究中心、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海外移民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教育部备案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东南亚研究中心);有10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工程实验室、30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东省重点智库、1个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东省国际合作基地、1个广东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6个广东省高校科研型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4个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等。
学校积极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已与国(境)外近190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引进智力与优质教育资源、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合作办学、举办国际会议、出版学术成果、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学校与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荷兰特文特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等联合组建光信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与格罗宁根大学联合组建分子科学与显示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与意大利米兰比可卡大学共建的量子结构光催化国际联合实验室。学校还与加拿大卑诗省高贵林市、法国留尼旺大学、拉脱维亚共和国拉脱维亚大学共建了三所孔子学院。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优势,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与培训基地、教育研究与政策咨询智库、教师终身学习与资源共享平台。作为广东各阶段教育的“工作母机”,学校承担教师培养与继续教育任务的规模一直位于全国高校前列。学校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教育部 “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先后落户我校。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并率先持续开展中英、中美中小学校长双向交流培训,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教师职后培训体系。学校依托教育、心理等学科优势,强化教育研究,全力打造南方教育高端智库,在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努力建立若干教育发展研究院(中心)。学校服务广东教育综合改革,与多个地方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优质附校资源辐射各地。学校在服务港澳台教育发展方面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先发优势,是最早在香港澳门合作办学的内地高校,被誉为澳门师资三大力量之一。
80多年来,学校数易校名,几度迁徙,虽历经沧桑,却弦歌不辍。一代又一代华师人秉承勷勤大学师范学院“研究高深学术,养成社会之专门人才”的优良传统,践行“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筚路蓝缕,薪火相传,共同铸就了学校今天的繁荣与发展。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广东、辐射港澳、面向世界,致力于培养卓越教师、推动区域教育发展、引领中国南方教师教育,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服务,为建成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法律、艺术、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电子信息、应用心理、翻译、金融、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社会工作、会计、出版硕士等17个专业学位。
我们热忱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复试时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部分招生专业(领域)不接收统考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请考生报考前务必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注意:这几个专业中我校只有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统一安排在寒暑假授课。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生安排在周末授课,寒暑假不上课。非全日制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生主要安排在周末授课。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事项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习形式和就业方式报考。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生。
二、报名办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到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点选择
1.以下专业必须选择4415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并在华南师范大学参加考试。其他专业可在其它省市报考点就近参加考试。
美术类: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04-13方向、美术(135107)01-02方向、艺术设计(135108)专业各方向的考生。(不按要求选择报考点导致不能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手续。
3.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确认手续。
4.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我校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只有法学院的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体育科学学院的体育教学 (045201)专业、计算机学院的电子信息(085400)和心理学院的应用心理(045400)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考,具体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络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网络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网络确认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网络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以我校最新公告为准http://yz.scnu.edu.cn/)。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应留意报考点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确认。
2.网络确认要求
(1)考生网络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络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我校初试科目请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考试科目代码5开头的科目是6小时的外,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招生学院(所)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推免生复试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yz.scnu.edu.cn/)。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差额复试。
(三)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我校各招生学院(所)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如期提供认证报告的,将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修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测试。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在复试前留意我校招生考试处和各院(所)网站公告。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九)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状况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四)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关于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的说明
我校在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计划,定向地区届时以省级部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报考时请留意招生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十、其他事项
(一)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保留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生源状况调整个别专业招生人数的权力。
(二)凡任选考试科目,考生必须在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注明所选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和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材料,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络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持军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上述考生均须按照我校要求提供认证报告。
(七)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八)欢迎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我校将有较高的奖助学金鼓励优秀考生。
(九)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学宿费
(1) 2021级学费标准:  
收 费 项 目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学制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8000 三年
(2)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20000 两年
(3)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18000 三年
(4)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20000 三年
(5)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 22000 三年
(6)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两年
(7)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三年
(8)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除外) 18000 两年
(9)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英语除外) 18000 三年
(10)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 60000 三年
(11)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 35000 两年
(12)全日制翻译硕士 28000 两年
(13)全日制艺术硕士(美术) 28000 三年
(14)全日制艺术硕士(艺术设计) 28000 三年
(15)全日制艺术硕士(音乐) 28000 三年
(16)全日制艺术硕士(舞蹈) 28000 三年
(17)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30000 三年
(18)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 18000 三年
(19)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 22500 两年
(20)非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MAP) 48000 三年
(21)全日制体育硕士 18000 两年
(22)非全日制体育硕士 18000 三年
(23)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8000 两年
(24)全日制法律硕士 17000 三年
(25)全日制电子信息硕士 16000 三年
(26)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 21000 两年
(27)全日制金融硕士 35000 两年
(28)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 26000 三年
(29)全日制会计硕士 35000 两年
(30)全日制国际商务硕士 22500 两年
(31)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 15000 两年
(32)全日制出版硕士 22000 两年
(33)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 20000 两年
 (2) 住宿费标准:最高1600元/生·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后勤管理处的住宿安排为准。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奖助体系: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以学校最新管理办法为准。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100%(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4.社会资助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8.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招生考试处: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3484(fax)
E-mail:zsb03@scnu.edu.cn
网址:http://zkc.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20年9月
 
附: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代码 二级招生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网站
0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1425
联系人:孙老师
http://zhx.scnu.edu.cn/
00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586
      020-39315260
联系人:罗老师
高老师(专业学位)
http://ggy.scnu.edu.cn/
003 经济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352
联系人:林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
联系电话:020-39310722
联系人:王老师
http://em.scnu.edu.cn/
 
http://mba.scnu.edu.cn/
004 法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085
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http://fxy.scnu.edu.cn/
005 教育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1326
联系人:王老师
http://jky.scnu.edu.cn/
006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6460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
http://site.scnu.edu.cn/
007 体育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272-8811
联系人:叶老师
http://sport.scnu.edu.cn/
008 文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283
联系人:何老师
http://wxy.scnu.edu.cn/
009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5121
联系人:成老师
http://sfs.scnu.edu.cn/
010 音乐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126
联系人:罗老师
http://music.scnu.edu.cn/
011 美术学院 联系电话:020-83625339
联系人:钟老师
http://aol.scnu.edu.cn/
012 历史文化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6409
联系人:黄老师
http://lswh.scnu.edu.cn/
013 数学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0809
联系人:刘老师
http://maths.scnu.edu.cn/
014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372
联系人:杨老师
http://physics.scnu.edu.cn/
015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311
联系人:谢老师
http://ioe.scnu.edu.cn/
016 化学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0380
联系人:莫老师、李老师
http://sce.scnu.edu.cn/
017 地理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4766
联系人:李老师
http://geography.scnu.edu.cn/
018 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5535
联系人:方老师
http://life.scnu.edu.cn/
019 计算机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1353-108
联系人:罗老师、周老师
http://cs.scnu.edu.cn/
020 生物光子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20-85211436转8104
联系人:王老师
http://biop.scnu.edu.cn/
021 半导体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电话:020-85215603-802
联系人:周老师
http://iomt.scnu.edu.cn/
022 国际文化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0005
020-85217031
联系人:姜老师、张老师
http://cicgz.scnu.edu.cn/
023 旅游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1060
联系人:王老师,阳老师
http://stm.scnu.edu.cn/index.html
024 心理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2295、020-85216483
联系人:黄老师
http://psy.scnu.edu.cn/
025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联系电话:020-39313713
联系人:董老师
http://aoe.scnu.edu.cn/
028 软件学院 联系电话:0757-86687735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757-86687266
联系人:曾老师
http://ss.scnu.edu.cn/
029 国际商学院 联系电话:0757-86687323
联系人:李老师
http://ibc.scnu.edu.cn/
030 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20-85212160
联系人:张老师
http://ibrr.scnu.edu.cn/
031 职业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757-8668732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7-86687709
联系人:余老师
http://zyjy.scnu.edu.cn/
03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0042
联系人:董老师
http://mks.scnu.edu.cn/
034 环境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13366
联系人:陈老师
http://soe.scnu.edu.cn/
035 教师教育学部 联系电话:020-85211707
联系人:陈老师、陶老师、冯老师
http://cte.scnu.edu.cn/
036 城市文化学院 联系电话:0757-86687306
联系人:卢老师
http://cswh.scnu.edu.cn/
037 量子物质研究院 联系电话:020-39310372
联系人:杨老师、卫老师
http://iqm.scnu.edu.cn/
038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联系电话:020-39310373
联系人:吴老师、梁老师
http://sts.scnu.edu.cn/
039 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20-85215387
联系人:刘老师
http://tec.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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