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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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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1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在国(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其学历信息、学位信息要能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到;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其证书要能在学位网上查询到。学历或学位证书查询不到的,需要提前做纸质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认证办法,学位认证报告请查阅学位网(www.cdgdc.edu.cn/)学位认证办法。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符合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七)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数民族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教育博士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网报结束后不再补收费。
3.考生材料邮寄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5日。考生材料请通过EMS邮寄至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2份(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⑤学籍学历相关材料。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在读证明(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在线打印件;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研究生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学位证认证报告(含在线打印版);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没有取得相应阶段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必须书面说明。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各位考生可提早提交认证申请,以免对后期报名或录取造成影响。
⑥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⑦《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⑦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1年3月6日-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1年3月10日-15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需要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准予参加综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及安排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
各单位确定的拟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16日前报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学校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业务水平测试、综合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1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拟录取后需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检查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名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3
国际商学院 庞老师 029-85310172
教育学院 李老师 029-853039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高老师 029-85310069
体育学院 蒋老师 029-85310156
文学院 王老师 029-85310176
外国语学院 江老师 029-85303695
音乐学院 石老师 029-85310111
美术学院 徐老师 029-85310210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张老师 029-8531875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宋老师 029-85300904
历史文化学院 齐老师 029-8531006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龚老师 029-85310232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赵老师 029-81530750
化学化工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6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029-81530891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66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解老师 029-85310517
计算机科学学院 程老师 029-85310161
宗教研究中心 袁老师 029-8530880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老师 029-81530709
心理学院 雷老师 029-85303236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乔老师 029-85303532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周老师 029-81530873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赵老师 029-8531068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张老师 029-8531876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029-8153072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梁老师 029-85310659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20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2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各类型(不包括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纸质版学历认证;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到学位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符合各招生单位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办法。
(九)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八)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已获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高等院校仅限行政人员报考);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博士暂不招收专项计划考生。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民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教育博士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报考材料不需装订)。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现场确认时不再补收费。
3.现场确认:2020年3月4日-3月5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提交期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材料可通过EMS,于2020年3月5日前邮寄至研招办):
①《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⑤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复印件。
(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⑥《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⑧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
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⑨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生外国语及业务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⑨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务职称等信息。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20年3月6日-9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2020年3月10日-15日。各招生单位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本单位“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对于条件不符者,招生单位组织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及安排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办法。
各单位确定的拟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16日前报研招办核准。核准后的准予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
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4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作于2020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3
002 国际商学院 庞老师 029-85310172
003 教育学院 李老师 029-85303916
004 新闻与传播学院 孟老师 029-85310069
006 体育学院 蒋老师 029-85310156
007 文学院 王老师 029-85310176
008 外国语学院 江老师 029-85303695
009 音乐学院 石老师 029-85310111
010 美术学院 徐老师 029-85310210
011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张老师 029-85318752
01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宋老师 029-85300904
013 历史文化学院 齐老师 029-85310060
01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32
015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赵老师 029-81530750
016 化学化工学院 张老师 029-81530727转603
017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李老师 029-81530891
018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29-85310266
019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解老师 029-85310517
020 计算机科学学院 程老师 029-85310161
022 宗教研究中心 袁老师 029-85308809
0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董老师 029-81530709
024 心理学院 雷老师 029-85303236
025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乔老师 029-85303532
027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 周老师 029-81530873
029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赵老师 029-85310260
03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张老师 029-85318767
0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任老师 029-81530722
03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梁老师 029-85310659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19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博士研究生300余人,最终招生数以2019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博士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录取制度,我校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各类型(不包括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博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纸质版学历认证;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到学位信息的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提供近五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
外语成绩(水平)符合各招生单位对于外语水平认定标准;未达到认定标准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符合各招生单位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办法。
(九)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满足(一)至(八)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已获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不能报考);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博士暂不招收专项计划考生。被录取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及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4年。
2.少数民族骨干报考条件:少民骨干博士除需满足我校普通博士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两课教师:已获硕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二、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基本学制为4年,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录取博士生按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博士生入学后按照我校奖学金相关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目录

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00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002国际商学院 003教育学院 004新闻与传播学院
006体育学院 007文学院 008外国语学院 009音乐学院
010美术学院 011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012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13历史文化学院
01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15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016化学化工学院 017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018生命科学学院 019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020计算机科学学院 022宗教研究中心
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4心理学院 025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027教育实验经济研究
所(该单位博士招生已通过
硕博连读方式完成)
029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030“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031马克思主义学院 032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和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报考材料不需装订)。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3.现场确认:2019年3月4日-3月5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提交期间内向我校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材料可通过EMS,于2019年3月5日前邮寄至各招生单位,逾期报名无效):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 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⑤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信(本校应届硕士生除外)和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学籍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咨询电话:010-82199588)。
⑥《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且报考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该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⑧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时(3月5日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⑨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思政骨干和“两课教师”的人员除提交①-⑧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岗位及编制类别、职称、职务等。
少数民族骨干: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审批表》。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考核阶段(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2019年3月6日-7日。各招生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达到本单位申请学科“申请-考核”条件;审核结果报研招办复核。
2.资格复审。2019年3月7日-8日。研招办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骨干、两课教师、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等还需提供材料提交⑨中所列材料),复核结果在学校研招网进行公示五天。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认定或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规定的认定标准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各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申请—考核制”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
业务能力考核时间:2019年3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未达到“申请-考核”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单位招生指标有剩余且有以普通招考方式招录考生的工作安排,可申请参加普通招考(外国语水平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业务课由报考单位组织考试及考核),普通招考安排由各学院自行公布。
普通招考外语水平测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考试及考核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拟录取阶段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普通招考考生分别排队,且仅在按“申请-考核”制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方可安排以普通招考方式补录考生)。录取工作于2019年6月中旬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做一定限制,其中文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30%,理工科学院录取的定向考生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15%。
3.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研究生院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436,邮箱:yjsc4@snnu.edu.cn
纪委申诉受理电话:(029)85310302,邮箱:jubao@snnu.edu.cn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情况及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等需要将对招生及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编:710119
   电话:029-85310346

七、各单位联系方式

见附件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服务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47.1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李忠军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是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部)、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70个本科专业,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90篇博士论文入选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16篇硕士论文入选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5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26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陕西省教学团队29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5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各类研究中心(所)80余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培训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教师198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5.3%,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75.6%,教师中有教授590余人,副教授810余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特聘教授1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4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1人,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5个,陕西省“三秦学者”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三五”人才、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入选者56人,省科技新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53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766人,研究生20233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9609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0624人),各类留学生808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48000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83项;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7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获得国家级项目认定,1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获得省级项目认定;2个项目(包含13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2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线上一流课程,1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线下一流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22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95项,教育部项目 158 项;出版著作888部,发表学术论文6733篇,110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共争取科技经费8.03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以来连续5年保持百项以上,共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2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1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课题)9项,国家重大专项“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专题任务1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45部,其中专著52部, 56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1266项,其中发明专利1033项,国外发明专利8项。
学校是“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暑期社会实践省级示范学校”和“陕西省国家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国务院、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集体)”,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5.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401万册,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87个平台,263个数据库。学校还设有红烛校史馆和教育博物馆,教育博物馆由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四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成立已三十余年的学校出版总社是全国出版社会效益考核优秀单位,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机构,在人文学术、大众文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出版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先后有600余种图书获国家或省部级大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编辑出版有近五十年办刊历史的8种中学教学参考专业期刊,被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术期刊,其中7种刊物先后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4个国家的17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学校自196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至今已培养了来自全球114个国家的各类来华留学生8700余人。学校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HSK考点”。
学校设有教学实验性质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陕西省首批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3000余名(不含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5)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9.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报名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确认方式和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九)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奖助体系及学费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我校不指定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服务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41.7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程光旭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69个本科专业,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84篇博士论文入选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16篇硕士论文入选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政策与理论研究重点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5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20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教学团队29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5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各类研究中心(所)80余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教师19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5%,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74.5%,教师中有教授530余人,副教授760余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国家级特聘教授1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4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2人,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3个,陕西省“三秦学者”1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三五”人才、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省级教学名师、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入选者61人,省科技新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54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662人,研究生18429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8854人,非全日制研究生9575人),各类留学生1123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70000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83项;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4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获得国家级项目认定,1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获得省级项目认定;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一流本科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22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82项,教育部项目 158 项;出版著作798部,发表学术论文6086篇,161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1412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课题)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5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2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1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73部,其中专著90部,发表学术论文8768篇,60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1141项,其中发明专利941项,国外发明专利3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陕西省暑期社会实践省级示范学校”和“陕西省国家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国务院、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集体)”,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5.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444 万册,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82个平台,246个数据库。学校还设有教育博物馆,由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四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成立已三十余年的学校出版总社是全国出版社会效益考核优秀单位,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机构,在人文学术、大众文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出版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先后有600余种图书获国家或省部级大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编辑出版有四十多年办刊历史的8种中学教学参考专业期刊,被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术期刊,其中7种刊物先后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0多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16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学校自196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至今已培养了来自全球103个国家的各类来华留学生7900余人。学校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办“HSK汉语能力考试中心”,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在美国建有1所孔子学院。
学校设有教学实验性质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首批陕西省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与各级政府、知名企业合作举办了陕西师范大学锦园国际学校、西安市曲江一中、陕西师范大学奥林匹克花园学校、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等2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200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2014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1023”专项计划招生试点
我校2021年将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的招生试点,欢迎志愿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生源为西部边疆地区,2021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报考。
“1023”专项计划在7个研究方向招生(相关专业见学术型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的字母标识):A西部边疆政治与安全问题研究;B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C西部边疆民族问题研究;D西部边疆宗教问题研究;E西部边疆农村社会发展研究;F西部边疆教育发展研究;G西部边疆环境与社会问题研究。申请该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请勿填其他内容。
(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在报名前须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七)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报名方式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确认方式和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
(十一)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我校不指定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西部红烛精神”和“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8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程光旭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68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68篇博士论文获得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称号;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8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教师18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4%,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72%。教师中有教授470余人,副教授700余人。双聘院士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2人,陕西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3个,陕西省“三秦学者”1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三五”人才、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省级教学名师、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入选者53人,省科技新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50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509人,研究生18229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8698人,非全日制研究生9531人),各类留学生1200余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90164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8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99项;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8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专业9个,培育专业9个);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5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63项,教育部项目 149 项。出版著作775部,发表学术论文6224篇,117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1276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2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1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66部,其中专著78部,发表学术论文8118篇,64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1042项,其中发明专利836项,国外发明专利2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和“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国务院、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集体)”,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436 万册,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81个平台,241个数据库。学校还设有教育博物馆,由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四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成立已三十余年的学校出版总社是全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高校出版社之一,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企业,在人文学术、大众文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出版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先后有600余种图书获国家或省部级大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编辑出版有四十多年办刊历史的8种中学教学参考专业期刊,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学术期刊,其中7种刊物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韩国、日本、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亚美尼亚等30多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1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学校自196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至今已培养了来自全球103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6700余人。学校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办“HSK汉语能力考试中心”,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在美国建有2所孔子学院。
学校设有教学实验性质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首批陕西省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与各级政府、知名企业合作举办了锦园国际学校、西安市曲江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绿地浐灞小学、万科小学等2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
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200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2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在哲学、理论经济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招收直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2014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1023”专项计划招生试点
我校2020年将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的招生试点,欢迎志愿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生源为西部边疆地区,2020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报考。
“1023”专项计划在7个研究方向招生(相关专业见学术型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的字母标识):A西部边疆政治与安全问题研究;B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C西部边疆民族问题研究;D西部边疆宗教问题研究;E西部边疆农村社会发展研究;F西部边疆教育发展研究;G西部边疆环境与社会问题研究。申请该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请勿填其他内容。
(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须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七)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报名方式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前(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
(十一)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我校不指定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程光旭教授,校长游旭群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2000年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教师干部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65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68篇博士论文获得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称号,16篇硕士论文获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7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1个,重点舆情信息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7502人,研究生 17343人(其中全日制学生8341人,非全日制学生9002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66034人,外国留学生1100 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0项;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8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专业9个,培育专业9个);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 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0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7项,教育部项目 152 项,连续3年位列前茅。出版著作737部,发表学术论文6340篇,119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116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2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1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项;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中央财政技术成果转化重大专项1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66部,其中专著72部,发表学术论文8589篇,58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806项,其中发明专利642项,国外发明专利2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国务院、共青团中央、国家民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八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428 万册,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77个平台,234个数据库。学校还设有教育博物馆,由中国教育馆、妇女文化馆、历史文化馆、书画艺术馆四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成立已三十余年的学校出版总社是全年销售额过亿元的高校出版社之一,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文化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出版传媒企业,在人文学术、大众文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出版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先后有600余种图书获国家或省部级大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编辑出版有四十多年办刊历史的8种中学教学参考专业期刊,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学术期刊,其中7种刊物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韩国、日本、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亚美尼亚等30多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1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学校自196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至今已培养了来自全球103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5600余人。学校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办“HSK汉语能力考试中心”,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在美国建有2所孔子学院。
学校设有教学实验性质的附中、附小、幼儿园,其中附中是百年名校、陕西省重点中学、首批陕西省示范高中,附小、幼儿园是省级示范小学和幼儿园。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与社会企业合办了锦园国际学校、西安市曲江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绿地浐灞小学、万科小学等10余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200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19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2014年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1023”专项计划招生试点
我校2019年将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的招生试点,欢迎志愿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生源为西部边疆地区,2019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报考。“1023”专项计划在7个研究方向招生(相关专业见学术型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的字母标识):A西部边疆政治与安全问题研究;B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C西部边疆民族问题研究;D西部边疆宗教问题研究;E西部边疆农村社会发展研究;F西部边疆教育发展研究;G西部边疆环境与社会问题研究。申请该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请勿填其他内容。
(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须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8.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我校单独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代码、名称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代码、名称相同。统考科目代码由考生在网报时先按统考科目选,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替换为应考科目及代码(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11;英语一代码:250;数学科目代码:666)。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七)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八)报名方式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0前(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工程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我校不指定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科目相关说明见各招生单位招生公告。
3.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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