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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制定本章程。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一)计划招生
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类型
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报到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为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四种,其中我校2021年直博生的录取工作已完成。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点击“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选择“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或“普通招考”相应的考试方式类别,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及考试(考核)方式
(一)硕博连读
面向本校在读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已获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拟申请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完成硕士阶段的全部课程学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3)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录取(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标准执行);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但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允许其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参加硕博连读考核。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和辽宁科技大学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均需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5)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6)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方法
(1)初试
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作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2)复试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二)“申请-考核”制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招生,考生须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已经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3)外国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4成绩497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雅思≥6.0或托福≥85分;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与英语水平相当者;或在日、俄、德、法等国留学2年以上者;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但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允许其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参加博士申请考核。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处)所开具的“何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5)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校优硕士论文等其他奖励);
(9)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
(10)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研究方向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1)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特点、爱好以及未来职业规划等);
(1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继续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我校。
3.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考核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在面试中应回避),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三)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
(2)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根据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下列具体的业务要求,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①从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③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④以上论文和成果经我校有关专家评审,认为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水平;
(3)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供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应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现役军人报考,应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处)所开具的“何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5)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6)同等学力考生将“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等”送至我校审核;
(7)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方法
(1)初试
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专业课),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作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2)复试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阅评议意见,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七、录取
(一)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二)对于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由学校先确定基本分数线,上线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排名总分相同者,按照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1、初试业务课2成绩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总排名。
(三)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其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被本专业其他博士生导师接受调剂录取的,将不予录取。
(四)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不超过其招生限额。
(五)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限1人,且需要具备下列业务条件之一:
1.当年应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2.高层次人才(院士、长江学者、百人计划、杰青优青等);
3.能够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
(六)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或原校开具的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否则不予注册。若原校做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则取消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博士生考生存档单位调取档案进行审查。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博士的基础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延期毕业者,给予一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5000元/学期的学费。
(二)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现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万元/年、学业奖学金1.5万元/年、博士生导师给予助研奖学金至少1万元/年。
九、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综合监察室和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412-5928176
纪委综合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412-5928028
十、相关说明
(一)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及时发布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往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三)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需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
(四)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报名网站。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邮编:114051
电话:0412-5928178 0412-5928180
传真:0412-5928180
邮箱:lkdyzb@126.com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ustl.edu.cn/yjs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3月5日
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一)计划招生
2020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类型
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报到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为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四种,其中我校2020年直博生的录取工作已完成。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31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点击“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选择“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或“普通招考”相应的考试方式类别,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及考试(考核)方式
(一)硕博连读
面向本校在读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已获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拟申请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完成硕士阶段的全部课程学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3)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录取(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标准执行);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但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允许其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参加硕博连读考核。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和辽宁科技大学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均需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5)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6)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方法
(1)初试
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作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2)复试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二)“申请-考核”制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招生,考生须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并择优录取。
1.试点招生学科(专业)
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2.报考条件
(1)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已经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3)外国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4成绩497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雅思≥6.0或托福≥85分;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与英语水平相当者;或在日、俄、德、法等国留学2年以上者;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但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可适当放宽条件,允许其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参加博士申请考核。
3.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处)所开具的“何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5)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校优硕士论文等其他奖励);
(9)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
(10)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研究方向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1)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特点、爱好以及未来职业规划等);
(1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继续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我校。
4.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考核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研究生院组织)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在面试中应回避),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三)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1.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
(2)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根据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下列具体的业务要求,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①从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
③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④以上论文和成果经我校有关专家评审,认为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水平;
(3)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供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应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现役军人报考,应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提交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样式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专栏):
(1)规定填写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
(2)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一份为所报导师的推荐信)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处)所开具的“何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
(5)具备招生体检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时间须在报名日期前三个月以内);
(6)同等学力考生将“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等”送至我校审核;
(7)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时上交。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申请者应保证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交上述材料时,请自行添加目录,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学校全面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方法
(1)初试
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专业课),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工作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2)复试
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阅评议意见,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七、录取
(一)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二)对于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由学校先确定基本分数线,上线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排名总分相同者,按照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1、初试业务课2成绩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总排名。
(三)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其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被本专业其他博士生导师接受调剂录取的,将不予录取。
(四)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不超过其招生限额。
(五)博士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限1人,且需要具备下列业务条件之一:
1.当年应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2.高层次人才(院士、长江学者、百人计划、杰青优青等);
3.能够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
(六)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或原校开具的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否则不予注册。若原校做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则取消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博士生考生存档单位调取档案进行审查。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博士的基础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万/年,延期毕业者,给予一年缓冲期,之后需缴纳5000元/学期的学费。
(二)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现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万/年、学业奖学金1.5万/年、博士生导师给予助研奖学金至少1万/年。
九、监督机制
学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412-5928176
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412-5928028
十、相关说明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往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三)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需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
(四)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报名网站。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邮编:114051
电话:0412-59281780412-5928180
传真:0412-5928180
邮箱:wangdetao0803@163.comning8865@hotmail.com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ustl.edu.cn/yjs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3月3日
辽宁科技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0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2个学院和1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6个本科专业。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目前,我校在8个专业学位类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培养方式上须选择为“定向”。
招收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
序号
所属专业学位
类别
以前专业领域名称
学习形式
1
0854电子信息
软件工程、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全日制、非全日制
2
0855机械
机械工程
全日制、非全日制
3
0856材料与化工
材料工程、冶金工程、
化学工程
全日制、非全日制
4
0857资源与环境
矿业工程、环境工程
全日制、非全日制
5
0858能源动力
动力工程
全日制、非全日制
6
0859土木水利
建筑与土木工程、
测绘工程
全日制、非全日制
7
125100工商管理(MBA)
125100工商管理(MBA)
全日制、非全日制
8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9
035102法律(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全日制、非全日制
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几点情况说明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应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国家要求,可同时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报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请选择定向)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阶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021年辽宁省全面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5日-10日(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由报考点负责确认审核。未能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附件1)。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初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学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调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我校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5年(法学为2年、非法学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MBA专硕为43000元/全程),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8000元/年/生(法律为12000元/年/生、MBA专硕为43000元/全程),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年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覆盖率达到100%。研究生第二年覆盖率达到100%。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1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只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其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4.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话:0412-5928178、5928180
传真:0412-5928180
网址:http://www.ustl.edu.cn/yjs/
微信:“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
电子信箱:wangdetao0803@163.com或ning8865@hotmail.com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0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2个学院和1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6个本科专业。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目前,我校在8个专业学位类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培养方式上须选择为“定向”。
一、招收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
序号 |
所属专业学位 类别 |
以前专业领域名称 | 学习形式 |
1 | 0854电子信息 |
软件工程、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2 | 0855机械 | 机械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3 | 0856材料与化工 |
材料工程、冶金工程、 化学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4 | 0857资源与环境 | 矿业工程、环境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5 | 0858能源动力 | 动力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6 | 0859土木水利 |
建筑与土木工程、 测绘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 |
7 | 125100工商管理(MBA) | 125100工商管理(MBA) | 全日制、非全日 |
8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非全日 |
9 | 035102法律(法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全日制、非全日 |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应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国家要求,可同时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须选择定向)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阶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学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为2.5-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20000元(法律为12000元/年/生),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年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覆盖率达到100%。研究生第二年覆盖率达到100%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
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0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4. 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 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 话:0412-5928178、5928180
传 真:0412-5928180
网 址:http://www.ustl.edu.cn/yjs/
微 信: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信箱:wangdetao0803@163.com 或ning8865@hotmail.com
联 系 人:王老师、徐老师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建校六十余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其中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目前,鞍钢、河钢、渤钢、包钢、本钢、凌钢、宝钢、通钢等大型钢铁企业均是我校毕业生在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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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鸟瞰图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3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0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1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8个本科专业。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4个。学校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以及研究生推免权。学校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1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87人,副高级职称430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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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图书馆
学校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将教学质量视为学校的生命线。学校先后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和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十二五”以来,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省本科教学成果奖16项,获得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省重点支持专业1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省教学团队8个,省教学名师11人,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精品视频公开课程4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校企协同培养体制改革项目1项,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规划教材11部。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学校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耐火材料、焦化专业在国内首先设立并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被评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816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50余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100余项,授权专利422件,科技经费近8亿元。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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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学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学校科技园成立于1996年,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于2015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目前,科技园在园企业61家,在孵企业52家,培育上市企业5家,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14家,在钢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菱镁深加工和光电产业等领域,累计转化科技成果80余项。学校坚持“校企融合、共兴共荣”的办学理念,与鞍钢、河钢、聚龙等百余家企业结成校企联盟,共建研发中心50余个,共同承担和开发包括国家“863”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学校与科大聚龙集团联合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航者。
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与国外30多所院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23所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十二五”以来,留学生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专业类型与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开设国际化课程本科专业13个,研究生学科18个,获批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收资格。
学校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十二五”以来,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创业大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17项,国家级奖项140项,省部级奖项754项,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校桥牌队连年荣获全国大学生桥牌锦标赛冠军,并多次代表中国参加世界大学生桥牌锦标赛,取得了优异成绩。
报 名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请选择定向)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九、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初 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9年2月中上旬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学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为2.5-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20000元(法律为12000元/年/生),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年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覆盖率达到100%。研究生第二年覆盖率达到100%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
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19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4. 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 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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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老师、徐老师
辽宁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0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2个学院和1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6个本科专业。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9个。目前,我校在11个专业学位领域面向在职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必须为“定向”,报名时选择以下相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择为非全日制。一、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
二、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几点情况说明: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应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国家要求,可同时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请选择定向)
1.符合二中第(一)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阶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五、初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二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8年3月中上旬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各学科非全日制的国家分数线、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及学费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为2.5-5年,其学费为8000元/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费为1.2万/年。
九、培养与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时间约为1.5年,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
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过评审和答辩通过后,学校按照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十、其他有关招生事宜
学校招生政策如与国家文件冲突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考生要时刻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招生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话:0412-5928178、5928180
传真:0412-5928180
网址:http://www.ustl.edu.cn/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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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wangdetao0803@163.com或ning8865@hotmail.com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
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形成了“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特色,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坚持深化改革,突出内涵建设,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许
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鞍钢、河钢、宝钢等钢铁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4余万平方米。设有19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1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9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
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以及研究生推免权。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0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73人,副高级职称358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303人。我校已获得博士“申请-审核”制和“直博生”资格,与普通招考并行的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全面构建多样化博士招生模式。
学校始终把教学作为中心工作,将教学质量视为学校的生命线。先后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辽宁省转型发展示范学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34项。学校现有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7个,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25个;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11门;省教学团队9个,省教学名师12人。获批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等18项;国家、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2个。获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12部,省级精品教
材8部,冶金优秀教材16部。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耐火材料、焦化专业在国内首先设立并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被评为“辽宁省一流学科”。 “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70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4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
励118项,授权专利572件,科技经费8.8亿元。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400余篇,其中,2017年青年教师孙呈郭论文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上发表。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获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
1个。
学校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成果转化。学校科技园成立于1996年,2002年被认定为首批省级大学科技园,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015年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7年科技成果转化位居省属高校首位,2019年学校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百强。目前,科技园拥有7处孵化器,园区具备商务、法
律、金融、财务和市场等5大服务平台,在园企业63户,毕业企业累计56户,成功孵化上市公司5家。学校坚持“校企融合、共兴共荣”,牵头组建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和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鞍钢、河钢、聚龙等百余家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同承担和开发包括国家“863”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学校与科大聚
龙集团联合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行业唯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航者。
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与国外3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25所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自1996年招收国际生以来,留学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类型与学历层次逐步提高,2009年获批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培养单位。招收国际生全英授课本科专业13个,研究生
专业18个,实现了本、硕、博学历人才培养全覆盖。先后为32个国家培养了高水平专业人才。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3年,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等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42项,国家
级奖项646项,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
面向未来,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始终秉承“博学明德,经世致用”的校训,发扬“勤奋向上、求实创新”的校风,主动履
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责,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报 名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
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请选择定向)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
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
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学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为2.5-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20000元(法律为12000元/年/生),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年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覆盖率达到100%。研究生第二年覆盖率达到100%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
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0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4. 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 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 话:0412-5928178、5928180
传 真:0412-592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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