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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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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7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7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录取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录取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上海高校辅导员博士生培养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含招生计划)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后,再行公布。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7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见《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9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一)普通招考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司法鉴定、刑事司法学等专业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法政治学、法律方法论、智能法学、党内法规等专业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法律史、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普通招考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1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1日至3月13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3月13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⑧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⑨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七、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或分数不低于425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托福成绩90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10.除符合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要求的外语水平条件外,考生可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可凭英语合格证明申请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选拔。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1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材料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和英语水平考试不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
经学院材料初审确定的英语不免试考生,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2022年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与普通招考初试时间同步,为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七)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1年12月3日之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1年12月中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1年12月下旬,研究生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2022年1月10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考生的复试(考核)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十、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十二、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十三、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学校将根据床位情况,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酌情予以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或申请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申请、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申请、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考生与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一系列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近期将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三)采取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2022年不指定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五)若国家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为方便考生了解研究生招生信息,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政法研招”。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2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main.htm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x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7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7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6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一)普通招考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方法论、党内法规、刑法学、司法鉴定、公安法学等专业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法政治学等专业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普通招考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日至3月14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3月14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⑧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⑨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0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20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学校将根据床位情况,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酌情予以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学科)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三)采取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学校自2021年不再发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main.htm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20年11月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2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6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法律史、法律方法论、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经济法学全部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及导师简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95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等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生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1.  普通招考
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试行完全以“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流程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法律史、法律方法论、国际法学等专业拟部分采用“资格申请制”选拔方式,其余采用初试+复试相结合的传统考试制选拔博士研究生,“资格申请制”招生流程参见《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均采取初试+复试相结合的传统考试制。
  1.  硕博连读
从学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流程参见《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六、普通招考(传统考试制)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的招生方式。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0年3月2日至3月15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3月15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对复试线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⑦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⑧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⑨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第1、7、8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基本情况、研究计划等内容,院党总支、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考试中心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19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19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上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三)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者面试成绩排名及资格申请制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其他事项
(一)若国家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071885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主要参考书目.pdf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9年11月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1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第5。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学学科获评A档;2017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40%。
三、招生专业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6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法律史、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政党与国家治理招等专业拟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等专业拟招收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及导师简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招生规模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90名左右(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生和资格申请),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各专业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招生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40%。
各专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等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生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六、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考生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阶段中,原则上一个阶段所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6.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准考证打印: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发放纸质准考证。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3月17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对复试线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④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⑧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3. 复试考生按规定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向我校提交体检报告。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七、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第1、7、8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基本情况、研究计划等内容,院党总支、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考试中心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18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18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上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八、资格申请(申请考核)
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国内外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实行的免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经考生申请、专家考核选拔博士生。
(一)资格申请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2.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且本、硕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
 ②“211工程”高校;
 ③海外著名高校。
申请人最后学历所修专业须与申请专业为同一学科。
3.申请人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南大版)来源期刊正刊或者SCI、SSCI、EI、《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等境外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如申请人在就读期间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可作为本人研究成果,2篇与导师合著论文可折算一篇论文。
说明:此处CSSCI(南大版)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及来源集刊。所有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
 ②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
 ③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
 ④获得省部级科研类三等奖以上奖励(在集体获奖中排名前两位)。
4.申请人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②愿意招收该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学术水准和能力的评价书;③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⑤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⑦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⑧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⑩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
4.确定考核名单
12月上旬,各学科专业导师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进入考核程序。
5.考核
12月中旬,各学科专业导师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包含面试和笔试。
6.确定资格申请制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018年12月下旬,学校审核通过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提出的资格申请制拟录取名单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资格申请制不被录取的考生将被自动转为普通招考。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三)学科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者面试成绩排名及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十、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十二、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十三、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为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安排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一)若国家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11月8日
 附件一: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初试主要参考书目.doc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2018 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75 万余平方米,设有 22 个学院(部),180 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 16 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7 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 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 1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 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 1 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12 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 年学科评估中, 法学获评 A 级,政治学获评 B 级;2018 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 A 档;2018 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22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1864 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
士研究生约 917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947 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
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 3 年;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学制、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学制为 3 年,翻译学制为 2.5 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
均为 2 年。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中,金融、会计学制各为 2.5 年,其他专业学
位学制均为 3 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 4 大学科门类 39 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 8 个专业类别对外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华东政法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20 年 9 月 1 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 1、2、3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 2022 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五、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
/#/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所有推免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送网上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y.ecupl.edu.cn)相关信息。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过
程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到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 2021 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27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范围或知识点),除统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除公共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外(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或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或非法学),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
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 100 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 150 分(管理类
联考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一般在 3 月中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和专业素养等。
若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考生将采用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进行。复试期间,考生应仔细阅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九、培养费
(一)学术型专业
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 0.8 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 0.7 万/年。
(二)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 1.8 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 2.25 万/年;翻译、新闻与传播等培养费均为 2 万/年;社会工作培养费为 1 万/年;金融培养费为 4 万/年;会计培养费为 4 万/年。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 2 万/年;公共管理培养费为第一学年 2.4 万元,第二、第三学年各 2.3 万,合计 7 万元;非全日制会计培养费为 5.92 万/年,合计 14.8 万元;非全日制金融培养费为5.12 万/年,合计 12.8 万元。会计培养费、金融培养费在备案中,具体以备案结果为准。
十、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 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 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资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0.6 万/年。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 2 万/ 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 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 10%、20%和 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 1.2 万/年、0.8 万/年、0.2 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 0.6 万/年、0.4 万/年、0.1 万/年。学校同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践奖学金。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45%,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金融、会计学习方式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类别。
(三)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非全日制金融、非全日制会计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法律与金融、刑事法律实务、法律与国际经济、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公共卫生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企业法律实务、税收法律实务等多个培养方向,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各相关学院培养,另外学校也将根据国家、社会对法硕需求,开设教育法、健康与公共卫生法学等培养方向。目前学校有法律学院、刑事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等学院开展法律硕士培养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最终各学院培养方向以录取后考生选择和学院公布为准。
法律硕士(法学)涉外律师方向在学校国际法学院招收和培养,学制为 3
年,考生直接填报,招生计划暂定 40 名,最终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五)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
(六)考取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与英国利兹大学的双硕士项目, 具体可关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相关网站https://zzgg.ecupl.edu.cn/1890/list.htm。
(七)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相关信息。
(八)学校设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
(九)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拟录取考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十)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 1575 号 17 号楼 102 室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咨询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7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7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6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一)普通招考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方法论、党内法规、刑法学、司法鉴定、公安法学等专业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法政治学等专业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普通招考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日至3月14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3月14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⑧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⑨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0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20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学校将根据床位情况,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酌情予以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学科)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三)采取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学校自2021年不再发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main.htm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高等政法大学,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2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745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
    士研究生约93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81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
    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翻译学制为2.5年、法律(法学)
    涉外法律实务方向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2年。在非全日制专业
    学位中,会计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年。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4大学科门类、37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8个专业类别。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必须于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19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报考条件第(一)款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1年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五、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https://yjsbm.ecupl.edu.cn/yjszs_xsb/)报名。所有推免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送网上复试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官方网站(https://yjsy.ecupl.edu.cn)相关信息。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
    (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0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六、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范围,除统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除公共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外(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等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
    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管
    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第二年的3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九、培养费
    (一)学术型专业
    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
    (二)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2.25万/年;
    金融培养费为4万/年;翻译、新闻与传播等培养费均为2万/年;社会工作培
    养费为1万/年;会计培养费为3.9万/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培养费为第一学年2.4万元,第二、第三学年各2.3万,
    合计7万元;非全日制会计培养费为5.12万/年。十、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资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根据学生学习成绩
    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学校同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践奖学金。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约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0%,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二)会计学习方式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和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且录取时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类别。
    (三)非全日制会计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授课。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
    (四)为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着力培养高水准的、适应目前法治建设急需的涉外法律人才,法律(法学)新增涉外法律实务方向,该方向学制为3年。除该方向外,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另设置五个培养方向:(1)法律与金融(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实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5)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上述5个方向学
    制为2年,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录取后选择确定。
    (五)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
    (六)考取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与英国利兹大学的双硕士项目,具体可关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相关网站http://www.zzgg.ecupl.edu.cn/s/291/t/74/4e/c6/info20166.htm。
    (七)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上相关信息。
    (八)学校设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
    (九)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十)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传真:021-62071885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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