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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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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建有“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和1个法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6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金融、会计、财税、法律、物流、旅游等学科专业比较优势明显。现有专任教师1038人,其中教授140人、副教授4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52.31%。2012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经过近10年来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效显著。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业代码为125300。
我校2022年拟招生计划人数305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275人(含“推免生”招生计划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报考点选择: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入学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进行。 
(一)初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时间及办法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六、拟录取与录取
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基本学制两年。
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培养方式: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以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和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毕业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上的公示项目。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学金(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学校还设立专项资金向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的研究生提供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
九、其他
(一)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入学报到后确定导师。
(二)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处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三)其他招生政策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二)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3948(谢老师)
(三)邮箱:yjszs@hbue.edu.cn
(四)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bue.edu.cn
MPAcc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c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2012年开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专任教师1003人,其中教授128人、副教授39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50.15%。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业代码为125300。
我校2021年拟招生计划人数276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246人(含“推免生”招生计划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用。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考点选择: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入学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组织进行。
(一)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初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1年3月下旬左右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具体办法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六、拟录取与录取
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
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培养方式: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处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
毕业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助学金(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学校还设立专项资金向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的研究生提供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
九、其他
(一)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入学报到后确定导师。
(二)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处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三)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二)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3948(谢老师)
(三)邮箱:yjszs@hbue.edu.cn
(四)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bue.edu.cn
MPAcc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c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2012年开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70人,其中教授114人、副教授37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45.87%。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业代码为125300。
我校2020年拟招生计划人数205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175人(含“推免生”招生计划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4.考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点选择:届时详见网报须知。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事项,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其中,湖北省内报考点的考生请于11月6日-10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入学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初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初试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3月下旬。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具体办法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六、拟录取与录取
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
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培养方式: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处网站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学校将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学校还设立专项资金向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
九、其他
(一)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确定导师。
(二)学校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试辅导与培训。研究生处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三)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请务必关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二)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3948(谢老师)
MPAcc教育中心电话:027-81973922(郭老师)
(三)邮箱:yjszs@hbue.edu.cn
(四)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bue.edu.cn
MPAcc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cc.hbue.edu.cn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该专业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通过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职业素养良好、兼具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由于我校不设报考点,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当地报考。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报考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湖北省的现场确认时间大致在2018年11月上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网站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要求
(1)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当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在现场确认点按规定刷验居民身份证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在“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如有变动,以国家公布的招生政策信息为准。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3.我校硕士招生专业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19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和政治课笔试、专业能力和专业英语面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另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②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
3.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并择优录取。
(一)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政审、复试及体检,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拟录取。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
3.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
5.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合格者;
7.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
学习形式: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形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的形式,亦可全脱产住校学习。
会计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者,由我校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预估如下(以省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 收费方式
会计硕士
(全日制)
1.5万元/年 按年收费(每学年开学收取当学年度学费)
会计硕士
(非全日制)
2.5万元/年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正在制定相关奖助政策
学校将向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占比分别为20%、30%、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有专项资金,向优秀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正在制定相关奖助政策。
、其它事项
(一)2019年拟招生计划人数164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134人(其中,含“推免生” 招生计划1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30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
(二)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继续将2019年度新增招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
1.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
2.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与省级重点学科相同及以上层次)。
(三)上述(一)、(二)涉及到的人数皆为根据2018年度招生计划预估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2019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各类别实际招生人数,请考生注意。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该专业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通过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职业素养良好、兼具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②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由于我校不设报考点,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当地报考。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报考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湖北省的现场确认时间大致在2018年11月上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网站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要求

  (1)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当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在现场确认点按规定刷验居民身份证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在“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如有变动,以国家公布的招生政策信息为准。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3.我校硕士招生专业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19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和政治课笔试、专业能力和专业英语面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另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②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

  3.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并择优录取。

  (一)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政审、复试及体检,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拟录取。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

  3.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

  5.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合格者;

  7.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

  学习形式: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形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的形式,亦可全脱产住校学习。

  会计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者,由我校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预估如下(以省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学校将向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占比分别为20%、30%、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有专项资金,向优秀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正在制定相关奖助政策。

  七、其它事项

  (一)2019年拟招生计划人数164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134人(其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1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30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

  (二)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继续将2019年度新增招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

  1.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

  2.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与省级重点学科相同及以上层次)。

  (三)上述(一)、(二)涉及到的人数皆为根据2018年度招生计划预估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2019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各类别实际招生人数,请考生注意。

  九、联系方式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2.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2178(颜老师),

  MPAcc教育中心电话:027-81973922(郭老师);

  3.邮箱:yjszs@hbue.edu.cn;

  4.研究生处网址:;

  MPAcc教育中心网址:。

  想知道招简、目录中有哪些重要信息?帮帮助你准确解读,。

  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教育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通过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职业素养良好、兼具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应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②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的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须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拟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相关学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等相关要求报名。

  3.报考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由于我校不设报考点,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报考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4.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湖北经济学院),复印件交报考点留存备查,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初试、复试及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初试、复试及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8—12日。考生应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本次报名无效并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7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在现场确认点按规定刷验二代(或三代)身份证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6)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在“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不能在学信网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网址:)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及复印件。

  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如有变动,以国家公布的招生政策信息为准。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4.我校硕士招生专业初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18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案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和政治课笔试、专业能力和专业英语面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另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②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

  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并择优录取。

  (一)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政审、复试及体检,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拟录取。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

  3.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不及格者;

  5.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

  6.在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原学校纪律处分者;

  7.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

  学习形式: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形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和节假日集中学习的形式,亦可全脱产住校学习。

  会计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者,由我校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预估如下: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

收费方式

会计硕士

(全日制)

1.5万元/年

按年收费(每学年开学收取当学年度学费)

会计硕士

(非全日制)

2.5万元/年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奖助政策

  学校将向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占比分别为20%、30%、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有专项基金,向优秀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奖助政策。

  七、其它事项

  (一)2018年拟招生计划人数147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117人(其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1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30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

  (二)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继续将2018年度新增招生计划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

  1.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2.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与省级重点学科相同及以上层次)。

  (三)上述(一)、(二)涉及到的人数皆为根据2017年度招生计划预估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2018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各类别实际招生人数,请考生注意。

  八、招生专业目录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计划人数

初试科目

备注

专业学位

125300

会计硕士(全日制)

117(其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1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①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将2018年度新增招生计划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且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的考生,具体调剂人数待招生计划最终下达后将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②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30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③若“推免生” 实际招生人数不足10人,剩余计划将用于2018年研究生统考招生。

125300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30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九、联系方式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邮编:430205;

  2.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2178(朱老师),

  MPAcc教育中心电话:027-81973922(郭老师);

  3.邮箱:yjszs@hbue.edu.cn;

  4.研究生处网址:;

  MPAcc教育中心网址:。

  2011年,我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开始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我校MPAcc教育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通过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职业素养良好、兼具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应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②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的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湖北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

  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报考。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报考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拟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全日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相关院系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招生简章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湖北经济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说明

  (一)报考单位及代码:湖北经济学院(代码:11600)

  (二)报考专业及代码:

  会计硕士(全日制)(代码:125300)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代码:125300)

  (三)报考类别:会计硕士(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四)考试方式:统一参加管理类联考。两类考生将分别划定初试分数线。

  (五)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六)请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为录取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报考专业、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点、招生单位、专业等信息。考生自行承担以上失误造成的后果。

  (七)考生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

  培养方式: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方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和节假日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会计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并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者,由湖北经济学院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学费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预估如下: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

收费方式

会计硕士(全日制)

1.5万元/年

按年收费(每学年开学收取当学年度学费)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2.5万元/年

  学校将向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覆盖比例分别为20%、30%、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有专项基金,向优秀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等相关要求报名。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武汉工程大学。

  3.考生在提交经核对无误的报考信息后,应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

  因人数限制原因关闭的报考点,已报名成功的信息仍然有效,但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如需修改可于现场确认期间咨询报考点解决(仅限现场确认软件中允许修改的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湖北经济学院),复印件交报考点留存备查,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式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密码,便于后期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6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4)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文具费。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5)考生刷验二代身份证采集本人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6)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2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如有变动,以国家招生政策公布信息为准。

  六、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在报考前应在“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不能在学信网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考生应在复试时提交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网址:)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11月14日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及复印件。所有考生需在信息确认(11月14日)前准备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报告并记录好认证编号。考生全面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2016年12月15-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4、初试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17年4月上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式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政治理论测试、综合面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其他需要复试时考察的内容。

  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政审及体检等方可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并择优录取。

  (二)在同等条件下,对已经全部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成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可考虑优先录取。相关考生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

  4.在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原学校纪律处分者;

  5.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九、其它事项

  (一)2017年拟招生计划人数80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55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25人。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25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

  (二)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继续将2017年度新增招生计划(超出80人部分)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

  1.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2.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与省级重点学科相同及以上层次)。

  (三)上述(一)、(二)涉及到的人数皆为根据2016年度招生计划预估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2017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各类别实际招生人数,请考生注意。

  (四)联系方式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邮编:430205;

  2.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3948(左老师),

  MPAcc教育中心电话:027-81973922(郭老师);

  3.邮箱:yjszs@hbue.edu.cn;

  4.研究生处网址:;

  MPAcc教育中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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