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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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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学 校 概 况
黑龙江科技大学地处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的松花江畔,经过 74 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理、工、管、文、经、法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工为主、以矿业为学科专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形成了“一校两地三校区”的办学格局,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是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示范高校。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为生尽责”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 17 个学院,在校生 24838 人,
其中本科生 23438 人,博士、硕士研究生 1400 人,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8 年处于省内高校前列,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 50 强高校”“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
学校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现有教职工 1900 余人,近年来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 “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团队”“教育科研团队” 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人才与优秀团队,以及大批“双师型”教师。
学校建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 可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有 11 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 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9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 9 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竞赛,近年来,评选资助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164 项,各级各类获奖 425 人次。2020
年硕士研究生获国家、省级标志竞赛奖励 16 项,其中在第六届高校电力电子应用设计大赛中,我校电气学院 5 位研究生获得本届赛事唯一最高奖项“特等奖”。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 59 个,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5 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12 个。2 门国家一流课程、5 门省级一流课程。2 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 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1 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 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 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 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 37 项、省部级项目 123
项,科技经费总额近 3 亿余元。获省部级科技奖励 50 项。现有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实验室等 5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 个省(部) 级工程中心、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1 个省级智库和 1 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瓦斯等烃气输运管网安全基础研究”中心实验室是国内外较早进行水合物技术预防瓦斯灾害和瓦斯固化储运的研究平台。
学校坚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跨文化学习互动,拓宽国际合作领域,与俄罗斯、加拿大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 余年,与 29 个国外
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伙伴关系。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 20 余项国家级荣誉
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标兵”“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等 80 余项省级荣誉。
当前,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开启了创建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新征程。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2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2 年 9 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2
年 9 月,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 院有关 要求 确定 , 届 时将 在我 校研 究生 学院 网站 ( 网 址http://gs.usth.edu.cn/)提前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 必须按我校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有关要求进行确认。
(1)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gs.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
http://gs.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我校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考试大纲。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年或 3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 年。八、招生计划
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暂按 2021 年
招生计划执行,其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2 人,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8000 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9000
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11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7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20000
元/生/年,按 3 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 11000 元/生/年,
按 3 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学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比例为 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 10%,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年;二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 30%,奖励标准为 8000 元/年。
(二)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000 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高水平科研项目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高水平学术交流单项奖,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 6000 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其他有关奖助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 2 周,
病假一般不超过 1 个月。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gs.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付老师注: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学校概况
    黑龙江科技大学始建于1947年,地处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美的松花江畔,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七十三载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学校精神,为各行业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
    一、齐全的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等多个学科门类,拥有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会计学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与应用数学、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等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建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学校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物理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金融、工商管理(MBA)、会计、社会工作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点学科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学校学科以能源矿产为优势特色,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建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特色学科。
    二、完备的教学资源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的理念,构建开放、多元、有序、效能的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实施“五大工程23项计划”的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24人,省教学名师、教学新秀9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聘请教育界、企业界、政界知名人士等150余人为兼职教授。长期聘用企业工程技术骨干145人为“双师型”教师,直接服务特色人才培养。学校拥有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岩土工程、工商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技术与工程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有国家级中心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具有国内一流的工程训练与基础实验中心等一批高端服务平台。
    三、丰硕的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立足服务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需要,不断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级科技项目53项,省部级科技项目196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省部级科技奖95项。总体负责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高纯石墨材料开发及其典型应用”,成为国家石墨新材料产业发展人才与技术的主要支撑,石墨烯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出高品质石墨烯生产线,自主研发的极薄煤层采煤机关键技术属国内首创,牵头成立了黑龙江省3D打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系列面结构光扫描测量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主研发的“金属粉末激光选区熔化3D打印机”达国内一流水平。立足煤炭行业,为黑龙江龙煤集团和龙江四煤城精准提供人才支撑和科技创新服务,与龙煤集团合作成立“龙煤学院”定向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与鹤岗市、七台河市成立科技创新服务战略联盟;与龙煤集团共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成为省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
    四、广泛的国际交流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化办学,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全方位开展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奥地利等10余个国家5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同俄罗斯乌拉尔国立矿业大学共建中俄文化中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方面成果丰硕。学校高度重视师生交流与留学生工作,每年都有百余名学生赴国外实习交流,多名教师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资质,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
    当前,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服务”的目标方向,聚焦内涵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改革发展新篇章,开启了创建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科技大学和“百年名校”梦的新征程,为国家经济发展、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和行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从社会需求、知识结构、综合素养、实践训练与能力等方面入手,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报到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2021年招生的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有:社会工作、会计、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上报名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执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gs.usth.edu.cn/)提前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按我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有关要求进行确认。
    (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gs.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gs.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暂按2020年招收511人计,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6人。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二等奖学金:“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其他非“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三等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入学奖学金评审年度或最近年度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比例为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2000元/年,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二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高水平科研项目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高水平学术交流单项奖,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五)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六)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21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网址:http://gs.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联系人:付老师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2020年招生的其他硕士专业学位点有:社会工作,会计,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相应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至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为准,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公布(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11月)。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确认。
    (1)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等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 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360人,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注:以上人数为计划数,最终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具体政策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0000元/生,三等奖学金8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凡“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3. 三等奖学金:凡“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其他非“双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三等奖学金。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入学奖学金评审年度或最近年度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比例为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二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档案未来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者不计入参评人数。(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也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进行。
    十一、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21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yjsxy.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付老师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其它专业学位有:金融专业学位硕士,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中的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矿业工程、环境工程7个工程领域。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我校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缴纳报名费:选择黑龙江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为准,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公布(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11月初)。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确认。
(1)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等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0人,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招收5人。(注:以上人数为计划数,最终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金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奖励标准为9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40%,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也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进行。
十一、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21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yjsxy.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于老师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其它专业学位有:金融专业学位硕士,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中的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矿业工程、环境工程7个工程领域。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我校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缴纳报名费:选择黑龙江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安排,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至11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确认。
(1)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c.usth.net.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等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c.usth.net.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0人,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招收5人。(注:以上人数为计划数,最终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金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奖励标准为9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40%,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也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进行。
十一、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21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yjsc.usth.net.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于老师
黑龙江科技大学概况
黑龙江科技大学坐落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丽的松花江畔,依江而建。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高校,是黑龙江“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特色学科项目和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是一所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47年,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区域经济和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
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科学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现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重点专业10个。建成1门国家级精品课、14门省级精品课。建成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升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围绕区域、行业和国家发展需求,按照学科链与产业链相协调、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思想,不断优化与整体架构以矿业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十二五”期间,建有“煤炭产业”省级重点学科群,“矿业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3个省重点学科。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具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金融硕士授予权和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建有国家级中心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安全科技支撑平台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煤炭行业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具有国内一流的现代制造工程中心、现代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中奥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工程训练与基础实验中心等一批高端服务平台。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的理念,实施“五大工程23项计划”的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24人,省教学名师、教学新秀9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9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15人,聘请教育界、企业界、政界知名人士等150余人为兼职教授。长期聘用企业工程技术骨干145人为“双师型”教师,直接服务特色人才培养。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74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65项。2001年以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学校围绕区域和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搭建了“五大”服务平台。其中,服务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内首个石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跻身国家战略,总体负责“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高纯石墨材料开发及其典型应用”,成为黑龙江和国家石墨新材料产业发展人才与技术主要支撑;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战略的现代装备制造研发平台,是军委总装备部颁发军品研发资质的全国六所高校之一,直接为国防与军工企业服务;服务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瓦斯等烃气输运管网安全基础研究”国家级中心实验室是国内外最早进行水合物技术预防瓦斯灾害和瓦斯固化储运的研究平台;牵头成立黑龙江省3D打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致力于3D打印技术创新研发和技术攻关;牵头搭建的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人才与技术支撑平台成为黑龙江省高教强省战略的五大服务平台之一,每年为煤炭企业解决一大批技术难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推进合作交流,为人才强省和行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其它专业学位有:金融专业学位硕士,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中的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矿业工程、环境工程7个工程领域。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我校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缴纳报名费:选择黑龙江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为准,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公布(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11月初)。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确认。
(1)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等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yjsxy.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0人,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招收5人。(注:以上人数为计划数,最终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金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奖励标准为9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40%,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也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进行。
十一、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21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http://yjsxy.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于老师

  据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黑龙江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黑龙江科技大学坐落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丽的松花江畔,依江而建。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高校,是一所以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47年,在7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区域经济和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

  目前,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设置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金融、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和工程硕士(共7个工程领域)4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4个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始终围绕区域、行业和国家发展需求,按照学科专业链与产业链相协调、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思想,不断优化与整体架构学科专业体系,建成以大矿业为特色、大工程为背景、大企业为依托,适应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群。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建有省级重点学科群1个、省重点一级学科3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重点专业10个。建有国家级中心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安全科技支撑平台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煤炭行业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具有国内一流的现代制造工程中心、现代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中奥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工程训练与基础实验中心等一批高端服务平台。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五大工程23项计划”的人才强校战略。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23人,省教学名师、教学新秀9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15人,聘请教育界、企业界、政界知名人士等150余人为兼职教授。长期聘用企业工程技术骨干145人为“双师型”教师,直接服务特色人才培养。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坚持应用为主,把科研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推进科技工作向“质量性、战略性、组织性、导向性”转型,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65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87项。2001年以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

  学校坚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进跨文化学习与互动,不断拓宽国际合作领域,先后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加拿大、奥地利、美国、德国、法国等开展合作办学和科技交流,引进、吸收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取得了国际合作办学的新经验,成为黑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典范。

  学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推进合作交流,为人才强省和行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其它专业学位有:金融专业学位硕士,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中的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矿业工程、环境工程7个工程领域。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我校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缴纳报名费: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黑龙江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具体缴费方式届时以黑龙江省上级部门相关公告为准。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确认。

  (1)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等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我校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0人,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招收5人。(注:以上人数为计划数,最终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凡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我校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二等奖学金:除“本条1”以外的其他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25%,奖励标准为9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40%,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也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21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址: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于老师

  帮帮说:如何避免遗漏重要的招生信息,考研派为研研们贴心策划了,深入解读招简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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