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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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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 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 65 个本科专业,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 11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另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等 14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航空货运出口通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统计思想与学科前沿》《外国法制史》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和“应用经济学”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科(群)。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城乡规划学 10 个省级重点一级学
科,有中国古代文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2 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 2000 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全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大专学生近 28000 人,全日制在校
硕士研究生近 2500 人。
学校建设有 6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 1 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省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基地。近三年,学生在全国性学科竞赛、创新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近 1300 项。多年来,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连续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国家人才网毕业生求职信息注册全国就业推荐单位及河南省确立的“河南省毕业生
就业市场财经政法类分市场”和“河南省高校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机构,涌现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前沿性研究成果。学校现有河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城乡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河南经济研究中心等省级智库、研究基地 20 个。近年来,先后
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近 200 项,省部级项目近千项,出版学术著作 500 余部,获
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80 多项。学校教师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担任地方国家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每年为社会办理百余起法律援助案件。《经济经纬》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 AMI 扩展期刊”、“RCCSE 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学校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中原经济区开发开放,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人才库”。
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河南十大领军高校”、“河南公众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河南高等教育十大杰出贡献单位”、“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等称号;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目前,全校师生秉承“博洽通达、弘毅致远”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名校、制度治校、文化厚校”的战略,正在为建成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 生 概 况
一、招生人数
2022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1000 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9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0 余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含普通计划、“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根据 2022 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2 年 9 月 1 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2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工程类及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四)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相近专业,或有计算机、数学等专业背景。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军队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第四条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时,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现役军人报名时须出具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同意 XXX 同志报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事宜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了解报考流程,明确自身责任。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参照所在省市或报考点公告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
(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公告以及我校招生简章和目录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形式、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
原件或加盖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12 月 27 日,各初试科目考试时间详见“研招网”。
2.考生应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27 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办法、时间、地点、方式、科目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
科生在 2022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出现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参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十三、学制学费
学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均为 3 年。
(二)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5-4 年。
学费:
(一)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 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工程管理(125601)硕士研究生:12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125601)硕士研究生:20000 元/生/学年
(三)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8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000 元/生/学年
(四)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35000 元/生/学年
十四、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 80 号),其他各专业(类
别)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 180 号)。
十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平均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12000 元/生/学年,二等 8000 元/生/学年,三等
4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 2022 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其他奖励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科研奖等。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获得“三助”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500 元。
十六、其他事宜
( 一) 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网址: http://yjs.hue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类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均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 0371-8596021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特色高校之一,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建校于1948年,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图书馆纸质藏书270多万册,电子文献700多万册。教学、科研、体育场等基础设施齐全。校园四季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科2007年获批硕士学位招生资格,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共有9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及2018年,法学学科被连续评为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012年获批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民商经济法学院按照“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体、以学术为魂”的指导思想,以建成高品质、创新型学院为目标,全面规划和开展各项中心工作。
【招生专业】
1.民商法学
2.刑法学
3.经济法学
4.宪法与行政法学
5.诉讼法学
6.国际法学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8.法理学
9.法律史学
以上均可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在职人员。
三、申请硕士学位者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含三年)。
四、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从高中填起),本人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三张。
注意事项:提交学校审核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都应真实有效,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培养方式】
一、课程研修班学习时间原则上为两年,修完为止。
二、课程采用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教学为主。
三、修完全部开设课程后准予结业。
【收费标准及退费规定】
一、报名费、资料费1000元/生;研修班课程费14000元/生 ;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交清。
二、研修班开课一个月内,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时,可以选择退学退费,除报名费、资料费1000元外其他学费均可退还;开课一个月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习,所缴纳费用均不再退还。
三、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费:6000元/生(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时缴纳,实际缴纳金额按照学校当年规定据实缴纳)。
【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修完课程研修班全部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
二、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满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的公开出版物发表过科研成果。
四、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注意事项:自第一次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起,申请人应在五年内(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算)且结业后三年内通过国家统考。
【结业证书颁发与学位申请】
一、完成课程研修班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二、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按要求申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咨询】
学员可到学院咨询报名,联系人:穆老师15670628972,甘老师18538186156,杜老师17737181576,微信同手机号,监督电话:0371-61770931。研修班缴费和学习可在(www.zgtdxl.cn中国同等学力拼音首字母)学习平台进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始建于1985年。目前学院拥有3个硕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院是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建设单位。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900余人,已成为我省培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学科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教职工82人,其中高级职称30人,博士39人,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1人,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河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2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河南省创新人才2人,河南省骨干教师2人,一半以上的教师具有留学和出国进修的经历。
学院国家级、省部级等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丰富,是学校科研管理和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近年来,出版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300多篇,其中SCI、EI、ISTP收录10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星火科技项目等10余项,省部级科研课题近30项,获各种奖励10余项,多项教改项目获河南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凝练,一支优质的学术团队、学术梯队已基本形成。
学院与美国、爱尔兰、印度等IT强国的多所知名大学(如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印度SRM大学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有效开展了课程体系引进、教学方法交流、学生留学深造、项目合作及教师进修学习等活动。近几年来,我们已派出20余名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输送近百名本、专科毕业生到德国、爱尔兰、印度、美国等国家的知名高校继续深造,社会反响良好。
学院实验设备先进,是河南省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原理、iOS开发、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BI等10余个专业实验室和创新开放实验室,实验室设备充足,功能完备,性能优良,为学生学习提供了很好的实验环境。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以及学生的就业工作,与IBM、HP、Oracle等20多个国内外著名IT企业合作共建实践教学与实习实训基地,为培养高素质的IT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毕业生综合就业竞争力在全校各专业名列前茅。

院系代码:005 电话:0371-86157283 联系人:郑老师
办公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 307房间
学院网址:http://cs.huel.edu.cn/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九州通衢,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
    学校建校于1948年。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
    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图书
    馆文献资源总量达1009万册(种),其中纸质文献249万册,电子资源760万种。教学、科研、体育场等基础设施齐全。校园四季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哲学等学科门类。学校自1993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学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另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经济管理与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哲学、法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城乡规划学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有硕士生导师50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创新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全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0000
    人,其中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
    学校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机构,涌现了一批原创性、标志性、前沿性研究成果。学校现有河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城乡协调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河南经济研究中心等省级智库、研究基地18个。近年来,先后
    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近200项,省部级项目近千项,出版学术著作500余部,获
    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80多项。杨承训、李小建等专家学者向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多次受到领导批示。学校教师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担任地方国家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每年为社会办理百余起法律援助案件。《经济经纬》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扩展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学校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中原经济区开发开放,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人才库”。
    目前,全校师生秉承“博洽通达、弘毅致远”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学术兴校、特色名校、制度治校、文化厚校”的战略,正在为建成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概况
    一、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含普通计划、“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2021年实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
    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
    考(法律(非法学)、审计、会计、工商管理专业除外)。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工程类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原则上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相近专业,或有计算机、数学等专业背景。
    第三条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
    (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
    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研招网”。
    2.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办法、科目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
    科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参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十三、学制学费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5-4年。
    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生/学年
    十四、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80号),其他各专业(类
    别)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十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平均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12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
    4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2021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科研奖等。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500元,共计9个月。
    十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hue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85960212。
一、招生人数
2020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600 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
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0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0 余人。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
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
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
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
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
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0 年 9 月 1 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20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初试
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专业学位类别除外)。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在校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
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
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
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
报公告。(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
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并提供真实材料,并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进行缴费。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
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
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
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
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
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
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试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
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
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
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
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请参照“研
招网”。
2.考生应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23 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4 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
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
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
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
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
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
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
科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
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
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
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
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
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
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
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
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学制学费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 年。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 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4 年。
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十四、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 80 号),其他各专业(类
别)硕士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 180 号)。十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
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
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平均
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12000 元/生/学年,二等 8000 元/生/学年,三等
4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 2020 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
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学年。
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科研奖等。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 500 元,共计 9 个月。
十五、其他事宜
( 一 ) 请 考 生 及 时 关 注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 网 址 :
http://yjs.hue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
处,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 0371-85960212。
一、招生人数
2019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530 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
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5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0 余人。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
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
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19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
相近专业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
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
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网
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缴纳方式
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一)网上报名:一
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
3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
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并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规定的方式进行缴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
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
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
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
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
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
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
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
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请参照“研招网”。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4 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
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
愿。
5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
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
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
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
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
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
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
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
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
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
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
6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
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学制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 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 2.5 年。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 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 元/生/学年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4 年。
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十四、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 80 号),其他各专业(类别)硕士
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 180 号)。
十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
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平均发放到学
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12000 元/生/学年,二等 8000 元/生/学年,三等 4000 元/生
/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 2019 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学年。
7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 500 元,共计 10 个月。
十五、其他事宜
( 一 ) 请 考 生 及 时 关 注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 网 址 :
http://yjs.huel.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
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 0371-85960212。
一、招生人数
2019 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530 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
数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50 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0 余人。
二、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
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
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到 2019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
相近专业研究生,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
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
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网
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缴纳方式
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一)网上报名:一
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流程:
预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
3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
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并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规定的方式进行缴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
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
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
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
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
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
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试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
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
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
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原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
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各科目考试时间请参照“研招网”。
2.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成绩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4 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
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
愿。
5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
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
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
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
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
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
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
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
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
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
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
6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
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学制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 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 2.5 年。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8000 元/生/学年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0000 元/生/学年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3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 2-4 年。
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学费:50000 元/生
十四、培养校区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区培养(郑州市文化路 80 号),其他各专业(类别)硕士
研究生在郑东校区培养(郑州市金水东路 180 号)。
十五、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
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个人人事档案正式转入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学籍。
2.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个月平均发放到学
校统一办理的农行卡中。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等级:一等 12000 元/生/学年,二等 8000 元/生/学年,三等 4000 元/生
/学年。
2.名额分配:学校将依据 2019 年省财政拨款情况制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学年。
72.名额分配:省教育厅依据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
(四)校级奖励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科研奖。
(五)“三助”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学校从在校研究生中聘请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贴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月 500 元,共计 10 个月。
十五、其他事宜
( 一 ) 请 考 生 及 时 关 注 河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 网 址 :
http://yjs.huel.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
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 0371-859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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