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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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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学科
2022年我校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3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须脱产学习。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6年9月1日之前)。
(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体检要求。
报  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2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或未现场确认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青海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青海民族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4.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专家评阅书;
6.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
7.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或提供与报考专业领域相近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证书;
8.青海民族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
9.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两份(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
(四)材料递交方式:
按申请材料顺序整理后,通过邮政速递(EMS)于2022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丁老师收,邮编:810007),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的真实性。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准予考试,逾期不提供者,不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时间:
2022年4月7日-8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文实校区
(三)初试科目:
1.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考),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2.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3.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  试
(一)复试时间
2022年4月9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语语种初试与复试须保持一致。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满分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评价结果供录取时参考。
(三)复试要求
各研究方向均采取差额复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一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体  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未达到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除在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之外,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为进一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学校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60%,复试占40%[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总分÷3×4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及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要求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调  剂
(一)无志愿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将相近学科方向志愿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
(二)既无志愿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学科方向招生计划可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学科方向。
学  费
收费标准统一为10000元/生·年。
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研究生创新项目等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新政策,随时做出相应调整。
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经本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博士学位。
监督机制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校纪委和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
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y.qhmu.edu.cn/)公布的招生考试信息。
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不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七、考生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或对其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文件。
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王老师 丁老师 才让老师

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博士点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学科方向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民族学 01民族社会学 索端智
马成俊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
②2001中国民族学
③3001民族社会学
02区域民族文化 张海云
马  伟
03青藏高原生态文化与社会发展 张海云
才  贝
04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马成俊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1民族理论与地方社会治理 杨虎得
贾  伟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
②2001中国民族学
③3002民族理论与政策
02民族政策与区域社会发展 杨虎得
贾  伟
中国少数
民族史
01中国古代民族史 先  巴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
②2001中国民族学
③3003中国民族史
02青藏高原民族史 先  巴
叶拉太
03区域社会史 张  科
04民族历史文献研究 王梅花
中国少数民族 经济 01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马维胜
陈文烈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
②2001中国民族学
③300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2青藏高原旅游经济研究 卓玛措
藏 学 01藏传佛教与区域社会研究 何  峰
达  哇
更  登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
②2001中国民族学
③3005藏学基础(含30%藏文)
02藏族历史与文化研究 叶拉太
才项多杰
03藏族语言与文化研究 东主才让
04藏族文学与文化研究 卓  玛
民族法学 01青藏高原多民族法律文化 王  刚
牛丽云
①1001英语或1002日语
②2001中国民族学
③3006民族法学原理
02青藏高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王  刚
  牛丽云
 
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初试参考书目
一、2001中国民族学
1.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周光大、瞿明安主编:《现代民族学》(上、下卷)(第一、二册)(套装全四册),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二、3001民族社会学
1.郑杭生主编:《民族社会学概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马戎编著:《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三、3002民族理论与政策
1.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2.王希恩主编:《20世纪的中国民族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3.郝时远著:《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
4.杨虎得主编:《中国民族理论十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四、3003中国民族史
1.王钟翰主编:《中国民族史概要》,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翁独健主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五、300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1.刘永佶主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2.李澜、罗莉著:《中国少数民族省区经济通论》,山西经济出版社,2016年版。
六、3005藏学基础
1.王尧著:《藏学概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丹珠昂奔著:《藏族文化发展史》(上、下册),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3.图官·洛桑却吉尼玛著:《宗教源流》(藏文版),甘肃民族出版社,2010年版。
七、3006民族法学原理
1.熊文钊主编:《民族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2.李鸣著:《中国民族法制史纲》,民族出版社,2016年版。

招生学科
2021年我校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制不得超过6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均须脱产学习。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开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之前)。
(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报    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日—12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或未现场确认者,均视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青海民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或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9.政治情况审查合格证明材料;
10.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
(四)材料递交方式:
按申请材料顺序整理后,通过邮政速递(EMS)于2021年3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邮编:810007),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4月7日-8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东序校区
(三)初试科目: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准予免考)
②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    试
(一)复试时间
2021年4月9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满分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要求
各研究方向均采取差额复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一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体    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60%,复试占40%,[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总分÷3×4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调    剂
(一)无合适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从相近研究方向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工作。
(二)既无合适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方向招生名额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学    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000元/生·年。
奖    助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科研创新基金等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经本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博士学位。
监督机制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在网上自行购买。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210.27.169.200/yjsb/index.shtml),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不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七、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会及时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敬请关注。
八、本简章与国家文件冲突部分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马老师   丁老师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博的多学科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提供有效的现实决策应对和有独立见解的理论分析,其研究成果应具有推广或加深该领域研究的功效;具备比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的能力;立足青藏高原,以服务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发展为目标。
招生学科
2020年我校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学制与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制不得超过6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均须脱产学习。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4年9月1日之前)。
(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报    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4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或未现场确认均视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9.政治情况审查证明材料;
10.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
(四)递交材料:
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通过邮件寄送。通过邮件方式寄送申请材料的,须于5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邮编:810007),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时间:2020年5月下旬,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初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东序校区
2.初试科目: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准予免考)
②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单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    试
(一)复试时间: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满分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一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加试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体    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    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
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60%,复试占40%,[总成绩=(初试总分÷3×60%)+(复试总分÷3×40%)]。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依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调    剂
(一)无合适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从相近研究方向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工作。
(二)既无合适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方向招生名额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学    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奖    助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创新项目等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尚可申请助学贷款。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监督机制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或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在网上自行购买。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qhmu.edu.cn-机构设置-研究生院),我院将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不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七、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会及时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八、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马老师   丁老师 
 
招生学科
2019年我校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制不得超过6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均须脱产学习。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3年9月1日之前)。
(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9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报    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4月15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或未现场确认均视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青海民族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9.政审合格证明材料;
10.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导师);
(四)递交材料
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通过邮件寄送。通过邮件方式寄送申请材料的,须于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邮编:810007),逾期未寄送申请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时间:2019年5月中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初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东序校区
2.初试科目:
①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准予免考)
②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
③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    试
(一)复试时间: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括专业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均采取差额复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仅供录取时参考。
体    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参加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录    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50%,复试占5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3×5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调    剂
(一)无合适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从相近研究方向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工作。
(二)既无合适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方向招生名额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学    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奖    助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科研创新基金等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监督机制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在网上自行购买。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qhmu.edu.cn-机构设置-研究生院),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的,不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七、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会及时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敬请关注。
八、本简章与国家文件冲突部分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马青青   陈  杰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目录、学习形式及学制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均须在校脱产学习;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可灵活安排时间,来校进行非脱产学习。
所有专业的基本学制为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我校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限招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原则上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三、凡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以所在地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具体要求为准)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告要求报名。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
(2)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职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户籍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职考生应按教育部文件有关定向就业要求签订并提交定向就业合同。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21年11月初,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或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确认。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点在确认阶段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认证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其相关证件。
初 试
一、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五、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2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2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复 试
一、复试科目详见《青海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招生考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并另行通知。复试工作预计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二、教育部按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复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考生确认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至少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若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调 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调剂工作办法并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体 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要求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校在复试阶段将要求学院组织导师、辅导员等人员与考生通过面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 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青海民族大学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及相关材料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 费
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年。
奖助学金
目前学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奖助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覆盖率约为10%);
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覆盖率约为70%);
三、助学金(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未转递档案至我校者视为享受工资待遇,不再发放助学金);
四、研究生创新项目(本人申请,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后资助2000元)。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奖助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
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y.qhmu.edu.cn/)公布的招生考试信息。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目录、学习形式及学制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均须脱产学习;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所有专业的基本学制为2-3年(部分优秀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最长学制不超过5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原则上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凡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可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准考。
    5.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
    (2)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了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职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了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户口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4)户籍所在地与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原则上须一致。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20年11月初,具体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确认。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点在确认阶段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五、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工作预计于2021年的3月中下旬至4月中旬期间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二、教育部按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复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至少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一般于3月中上旬公布。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九、根据招生规定,若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学费
    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年
    奖助
    目前学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奖助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覆盖率约为10%);
    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覆盖率约为65%);
    三、助学金(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未转递档案至我校者视为享受工资待遇,不再发放助学金);
    四、研究生创新项目(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项目内容资助1000至3000元不等)。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奖助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在网上自行购买。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qhmu.edu.cn-机构设置-研究生院),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七、注册学籍、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与录取时一致。
    八、本简章与国家文件冲突部分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目录、学习形式及学制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均须脱产学习;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所有专业的基本学制为2-3年(部分优秀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最长学制不超过5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凡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可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准考。
5.国家按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
※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初,具体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参加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初    试
一、2019年12月14日—23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复    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工作预计于2020年的3月中下旬至4月中旬期间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不再单独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参加复试。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至少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一般于3月中上旬公布。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八、根据招生规定,若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调    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体    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录    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学    费
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年
奖    助
目前学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奖助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覆盖率约为10%);
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覆盖率约为65%);
三、助学金(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未转递档案至我校者视为享受工资待遇,不再发放助学金);
四、研究生创新项目(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项目内容资助1000至3000元不等)。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奖助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在网上自行购买。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qhmu.edu.cn-机构设置-研究生院),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七、注册学籍、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与录取时一致。
八、本简章与国家文件冲突部分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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