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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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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根据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录取情况,拟定2022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193名(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调整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并在复试前公布。本简章主要面向普通招考及“申请-考核”生源。
一、培养类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制:3年。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连读为学术学位)3种方式。接收“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导师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其他为接收普通招考的导师。如2022年实际招生名额有较大增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调剂至只接收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的导师名下,进行复试录取。
四、报考(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考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2.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以上相关证书所涉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如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发生变更,其他证书所涉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且需获硕士学位后于2019年9月1日至今在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范围及报考专业相应的科室连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3.博士专业学位新增的领域,可接收已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学科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报考,但同时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且证书所涉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获得硕士学位后于2019年9月1日至今在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范围及报考专业相应的科室连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五)只获得硕士学位(无硕士毕业证书)者,还应至少具有1篇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其中第一名有效)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CSCD)及其以上期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
(六)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30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5.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医学或生物学学位;
6.参加2021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博士外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53.5分(仅限河北医科大学考点考试成绩有效);
7.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其中第一名有效)身份在SCI(E)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七)其他条件
1.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报考导师在《2022年报考攻读统招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意见表》( 后续报名通知中提供下载)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资格。
五、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缴费
考生预计于2021年12月上旬从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报名、缴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报名须知。
(二)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方式: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报名须知。
2.材料提交内容要求: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意见表》,由报考导师在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
(2)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为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3)思想政治情况表(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政审部门公章)。
(4)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不含报考导师)。
(5)已获得的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中国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写上“用于报考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
(8)只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毕业证书)须另外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原件(SCI文章须提供情报所收录证明或检索报告)。
(9)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科成绩单(加盖相应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③外语水平能力材料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④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所有证书均不含待批):
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住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②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或应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发生变更,还需提供临床工作经历证明(后续报名通知中提供下载)。
③博士专业学位新增的领域,已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学科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除需提供(10)②中所列证书,还需提供临床工作经历证明(后续报名通知中提供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前,请考生确认好报考的培养类型,其中专业学位代码为:105X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请考生准确选择,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2.硕博连读考生只能填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须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提交材料时只需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封面页及表一、表二。
3.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如实、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报名审核材料无效。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说明,并提供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编号。
(4)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5)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并准确完整的填写定向单位名称,拟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与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拟录取后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考生须根据个人情况填报,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报名成功后将不能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我校统招博士、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试(简称在职博士考试)不得同时报考,考生请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同时报考者所有报考信息无效,若因此造成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普通招考类考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内容: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三)初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13日。
初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申请-考核”制选拔安排
(一)选拔程序:选拔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学院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安排:“申请-考核”包括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及二级学院综合考核,相关安排见二级学院主页后续相关通知。
(三)监督机制:“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选拔过程中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招生资格。
八、录取
(一)普通招考: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建议分数线,确定我校博士招生英语复试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统一规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申请-考核”:经过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完成二级学院综合考核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如有调整以新文件为准。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入学与体检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研究生学院书面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过程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报考导师签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等资格,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 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得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 系 人:高老师、杨老师
学院网址:https://gschool.hebmu.edu.cn/
联系地址: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行政楼213室)
附件1:2022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2022年统招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pdf
附件3: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pdf
附件4:第三医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pdf
附件5:法医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pdf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84名。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规模为准。
一、培养类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制:3年。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连读为学术学位)3种方式。接收“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导师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其他为接收普通招考的导师。如2021年实际招生名额有较大增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调剂至只接收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的导师名下,进行复试录取。本简章主要面向普通招考及“申请-考核”生源。
四、报考(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报考统招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报考统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2.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以上相关证书所涉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五)只获得硕士学位(无硕士毕业证书)者,还应至少具有1篇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CSCD)及其以上期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
(六)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30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5.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医学或生物学学位;
6.参加2020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博士外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55.5分(仅限河北医科大学考点考试成绩有效);
7.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身份在SCI(E)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七)其他条件:
1.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报考导师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后续报名通知中提供下载)首页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资格。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预计于2020年12中旬从网上报名及下载报名材料,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待上级发布后,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
(二)报名者预计于12月中下旬,向研究生学院现场提交并审核下列材料(如无特殊原因,不接受邮寄):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统一为A4纸,证书等相关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相关表格请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后续2021年博士报名须知。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为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2.思想政治情况表(加盖基层单位党组织公章)。
3.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不含报考导师)。
4.已获得的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中国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写上“用于报考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
7.只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毕业证书)须另外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原件及全文复印件(SCI文章须提供情报所收录证明或检索报告)。
8.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成绩单(加盖相应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3)外语水平能力材料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4)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信息页均需复印,每个证书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住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者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已获《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前,请考生确认好报考的培养类型,其中专业学位代码为:105X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请考生准确选择,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2.硕博连读考生只能填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须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现场提交材料时只需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说明;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编号。
(4)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5.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网上填写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允许更改。
6.由于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英语考试与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试(简称在职博士考试)时间重合,无法同时参加。考生报名时请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同时报考者所有报考信息无效,若因此造成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普通招考类考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二)初试内容: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三)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14日。
初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申请-考核”制选拔安排
(一)选拔程序:选拔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学院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安排:“申请-考核”包括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及二级学院综合考核,相关安排见二级学院主页后续相关通知。
(三)监督机制:“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选拔过程中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招生资格。
八、录取
(一)普通招考: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建议分数线,确定我校博士招生英语复试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统一规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申请-考核”:经过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完成二级学院综合考核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如有调整以新文件为准。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入学与体检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向学院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过程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 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得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 系 人:高老师、杨老师
学院网址:http://202.206.48.96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13室
附件一:统招博士生导师联系方式
附件二: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
附件三:第三医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0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62名。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规模为准。
一、培养类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习年限:学制3年。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连读为学术学位)3种方式。接收“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导师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其他为接收普通招考的导师。如2020年实际招生名额有较大增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调剂至只接收硕博连读的导师名下,进行复试录取。本简章主要面向普通招考及“申请-考核”生源。
四、报考(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报考统招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报考统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以上相关证书所涉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只获得硕士学位(无硕士毕业证书)者,还应至少具有1篇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CSCD)及其以上期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
(六)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30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5.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医学或生物学学位;
6.参加2019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博士外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52分(仅限河北医科大学考点考试成绩有效);
7.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身份在SCI(E)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七)其他条件:
1.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报考导师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首页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资格。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于2019年12月16-25日从网上报名及下载报名材料,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关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后续2020年博士报名通知。
(二)报名者于12月30日-31日向研究生学院现场提交并审核下列材料(不接受邮寄):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统一为A4纸,证书等相关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相关表格请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后续2020年博士报名须知。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为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2.思想政治情况表(加盖基层单位党组织公章)。
3.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不含报考导师)。
4.已获得的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中国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写上“用于报考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
7.只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毕业证书)须另外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原件及全文复印件(SCI文章须提供情报所收录证明或检索报告)。
8.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成绩单(加盖相应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3)外语水平能力材料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4)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住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者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已获《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前,请考生确认好报考的培养类型,其中专业学位代码为:105X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请考生准确选择,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2.硕博连读考生只能填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须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提交材料时只需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说明;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编号。
(4)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5.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网上填写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允许更改。
6、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网络填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 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7.由于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英语考试与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试(简称在职博士考试)时间重合,无法同时参加。考生报名时请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同时报考者所有报考信息无效,若因此造成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普通招考类考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二)初试内容: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三)初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15日。
初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申请-考核”制选拔安排
(一)选拔程序:选拔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学院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安排:“申请-考核”包括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及二级学院综合考核,相关安排见研究生学院主页后续相关通知。
(三)监督机制:“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选拔过程中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招生资格。
八、录取
(一)普通招考: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建议分数线,确定我校博士招生英语复试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统一规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申请-考核”:经过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完成二级学院综合考核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如有调整以新文件为准。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 系 人:高华
学院网址:http://202.206.48.96/index.aspx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13室
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附件2:法医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第三医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以岭医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录取情况,拟定2022年硕士生招生总规模1887名(含“5+3”一体化生及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考试科目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我校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一的考生。

(三)本招生目录(详见附件一)中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及专业基础课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法医综合、生物综合、生物化学一、生理学、人体解剖学、免疫学。

目录中所列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分值、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二。

(五)复试时我校将根据疫情情况组织专业课笔试、导师组面试等形式考核。专业课笔试科目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公布。导师组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四)麻醉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8)、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

(五)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

(六)放射医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或放射肿瘤学(代码105122)专业。

(七)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八)儿科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或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

(九)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十)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十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为8000元/年,其中基础医学(再生医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收费及详细介绍见附件三;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目前我校硕士奖助政策如下:

(一)设立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

(二)设立国家奖学金:硕士每生20000元。

(三)设立助学金:硕士每生6000元/年。

(四)学校还设立了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六、网上报名

(一)2022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区分院系所招生,并设立四个院系所,分别为第一临床医学组、第二临床医学组、第三临床医学组、第四临床医学组,各临床组包含的培养基地详见招生目录。考生须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相应临床组后在该临床组内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后选择培养基地及导师时,考生须在拟录取的临床组内根据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临床组内所包含的培养基地,确定培养基地后与该培养基地内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应届生)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报考点相关信息可登录研招网查看(研招网首页-硕士网报公告-报考点)。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历(学籍)网上校验存在问题的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查询到的信息对相关填报内容(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名称等)进行更正。

(五)考生填报的“通讯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2022年7月10日前有效的通讯地址和电话。

(六)满足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网报时需在备用信息栏填报项目名称(如“三支一扶计划”等),并在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并准确完整的填写定向单位名称,拟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与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拟录取后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八)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根据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三)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八、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初试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为:

2021年12月25日(周六)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2021年12月25日(周六)下午14:00-17:00  英语一

2021年12月26日(周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2021年12月26日(周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十、其它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研究生学院首页-规章制度-招生工作模块下查看),否则不予录取。

(五)不破格复试考生。

(六)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七)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八)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总招生计划包含“5+3”一体化生及推荐免试生名额(招生名额不超过总计划50%),最终“5+3”一体化生及推荐免试生招生名额以拟录取数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

(九)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录取情况,拟定2021年硕士生招生总规模1780名(含长学制及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考试科目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法医综合、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50分)、牙周病学(50分)、口腔粘膜病学(20分))、口腔颌面外科学(60分)、口腔修复学(60分)、口腔组织病理学(30分)和口腔解剖生理学(30分)五门课程。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剂学四门课程(各占75分)。
6.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7.法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90分)、法医物证学(75分)、法医临床学(60分)、法医毒理学(75分)四门课程。
8.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三门课程(各占50分)。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一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四)麻醉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8)、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儿科学(代码105102)、眼科学(代码105116)的专业学位硕士。
(五)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的专业学位硕士。
(六)放射医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或放射肿瘤学(代码105122)的专业学位硕士。
(七)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八)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九)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五、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另外学校还设立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六、其它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破格复试考生。
(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九)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接收推免数为预招生数,最终推免招生以推免拟录取数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十)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十一)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 报名信息经考生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并且到新生入学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3.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并准确完整的填写定向单位名称,拟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与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拟录取后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4.“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5.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6.“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7.“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单位代码:10089
联系人:高华、杨晓晔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录取情况,拟定2020年硕士生招生总规模1157名(含长学制及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别。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考试科目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法医综合、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剂学四门课程(各占75分)。
6.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7.法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90分)、法医物证学(75分)、法医临床学(60分)、法医毒理学(75分)四门课程。
8.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三门课程(各占50分)。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一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四)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儿科学(代码105102)、眼科学(代码105111)的专业学位硕士。
(五)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七)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五、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另外学校还设立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六、其它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破格复试考生。
(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九)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接收推免数为预招生数,最终推免招生以推免拟录取数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十)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十一)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并且到2020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系人:康永彬、高华
 
附: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2018年硕士招生录取情况,拟定2019年硕士生招生总规模1094名(含长学制及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别。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考试科目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法医综合、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剂学四门课程(各占75分)。
6.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7.法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90分)、法医物证学(75分)、法医临床学(60分)、法医毒理学(75分)四门课程。
8.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三门课程(各占50分)。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生物学科(代码0710**)各专业只接收生物学和医学门类相关专业。
(四)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五)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儿科学(代码105102)、眼科学(代码105111)的专业学位硕士。
(六)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八)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五、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
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另外学校还设立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六、其它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破格复试考生。
(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九)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接收推免数为预招生数,最终推免招生以推免拟录取数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登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十)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十一)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并且到2019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系人:康永彬、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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