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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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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学院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http://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境外在读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7. 各类专项计划及项目的具体报考条件以我校后续发布的相关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推免)

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进行,具体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接收2022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进行选拔,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下一年度转为博士学籍。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3.推荐攻博

推荐攻博面向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选拔,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每年度一般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四、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旨在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我校202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为: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具体招生学院和导师参见我校“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目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五、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我校联合培养博士只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可按照工程博士招生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供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证明。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科研机构。

六、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部门进行咨询。考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七、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

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来自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技术骨干,开展校企联合培养。

八、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招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哈工大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hitsz.edu.cn)。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与校本部完全相同的招生方式。

九、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学科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

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和录取类别确定后,将进行档案审核。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对于协**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将不再接收该单位职工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须按学籍管理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设立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由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三部分组成,用于发放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制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最长学制范围内,按学年收取学费,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超过最长学制后予以学籍清理。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方案规定,工科基金和科研基金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5万元/生·年,经管基金和基础基金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4.3万元/生·年,同时学校为有需要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管岗位,并优先满足经管基金和基础基金资助的学生进行申请,学生可以通过承担助教或助管工作获得相应津贴,具体规定参见学校的有关文件。

4. 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5. 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路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4004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安排,自2017年起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二、关于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本学习年限。将基本学习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的学科,在过渡阶段实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至2年毕业,良好者可申请提前至2.5年毕业,具体标准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自2022级硕士研究生起,我校部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培养,在硕士入学第1.5学年左右开展博士生阶段的师生互选,通过后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攻读博士意向且硕士生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也可在硕士入学1.5学年时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
 
3.我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均为5年,普通博士研究生执行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照不同领域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项目管理领域(代码125602),需符合第(二)项中的要求。
 
2.报考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代码125603),须符合第(一)项中的要求。
 
三、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1.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招生学科目录。2022年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初试均采取相应招生学科统考试题科目。
 
2.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报名期间公布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后期会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进行增减调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21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报名确认:202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2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3月中旬。复试具体要求以各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报考MBA、MPA、MEM硕士除外)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六、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七、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八、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2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哈工大研招办。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关于非定向与定向就业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除外)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类别。
 
2.以下类别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
 
(1)报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3.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解除定向就业的委托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4.定向就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示范性软件学院硕士生学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收取。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普通硕士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校本部三年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一等2.8万元、二等1.8万元、三等0.8万元,其他学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一等1.8万元、二等1.3万元、三等0.8万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基本奖助学金标标准详见两个校区相关说明。具体评定办法以学校录取时公布的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十二、其它事项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接收2022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2.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3.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4.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研究生就业情况详见我校就业网:http://career.hit.edu.cn
 
7.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安排,自2017年起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二、关于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
1.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本学习年限。将基本学习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的学科,在过渡阶段实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至2年毕业,良好者可申请提前至2.5年毕业,具体标准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自2022级硕士研究生起,我校部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培养,在硕士入学第1.5学年左右开展博士生阶段的师生互选,通过后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攻读博士意向且硕士生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也可在硕士入学1.5学年时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
3.我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均为5年,普通博士研究生执行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 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照不同领域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项目管理领域(代码125602),需符合第(二)项中的要求。
2. 报考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代码125603),须符合第(一)项中的要求。
三、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1. 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招生学科目录。2022年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初试均采取相应招生学科统考试题科目。
2. 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报名期间公布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后期会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进行增减调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21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进行报名。报名确认:202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 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2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3月中旬。复试具体要求以各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报考MBA、MPA、MEM硕士除外)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六、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七、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八、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2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哈工大研招办。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关于非定向与定向就业
    1. 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除外)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类别。
    2.以下类别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
   (1)报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3.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解除定向就业的委托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4.定向就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示范性软件学院硕士生学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收取。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普通硕士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校本部三年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一等2.8万元、二等1.8万元、三等0.8万元,其他学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一等1.8万元、二等1.3万元、三等0.8万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基本奖助学金标标准详见两个校区相关说明。具体评定办法以学校录取时公布的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十二、其它事项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接收2022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2. 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3. 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4.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研究生就业情况详见我校就业网:http://career.hit.edu.cn
7.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特色化软件工程新技术”暑期学校将围绕基础(如智能软件工程方法)和系统软件(如鸿蒙OS)、大型工业软件(如同元的仿真软件、浪潮的大型企业数字化平台 GS Cloud)、行业软件(如服务计算软件、神软的国防军工行业软件 AVIDM)等卡脖子软件的核心技术,邀请国内外高校和企业的知名专家讲授特色化软件领域的基础课程,探讨该领域的发展方向。
暑期学校举办地点为:黑龙江哈尔滨。
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25日,7月19日报到,7月20日正式开课。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曾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
哈工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源于哈工大计算机专业(建于1956年,我国最早的计算机专业之一)。哈工大计算机学科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A类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现居ARWU第21名、ESI第37名、US News计算机科学第41名。软件工程依托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2000)建设,并得到计算机学院支持,在“国际化、工业化”培养特色上享有盛誉。2007年示范性软件学院评估名列前三(指标全A),2011年获批首批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学科评估排第7(人才培养第2)、2016年排A-并成为双一流计算机学科群建设学科;2020年软件工程专业进入一流专业建设行列。学院现有教师67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9人,博导28人,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分部5个、省部级实验室7个、国家示范性教学实验室1个。
二、招生对象和规模
本期暑期学校计划招收全国高校从事与软件工程相关学科、专业的在读三年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60名。
三、为学员提供的条件
本暑期学校免收学费,所有学员在校期间的餐饮、住宿、课程讲义、资料以及集体活动等费用均免费,宿舍提供免费的网络环境。
四、教学计划
暑期学校期间,每天将安排3-6学时教学活动。主要包括:专家授课、学术研讨、科研小课题和实践教学。
专家授课:邀请徐晓飞教授(哈工大副校长)、Michael Sheng教授(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哈工大客座教授)、Weiyi Shang教授(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王忠杰教授(哈工大软件学院院长)、苏小红教授(黑龙江省教学名师)等知名学者及华为鸿蒙首席架构师、苏州同元创始人、浪潮总经理等知名企业客座教授讲授当前特色化软件领域的基础课程、热点问题及前沿技术。
学术交流:参训学员就自己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做不少于10分钟的学术交流报告,要求制作PPT。
科研小课题:按小组选择科研小课题,配备指导教师,结束前组织答辩。
主题研讨:开展“特色化软件发展之我见”等主题班会、联谊篮球赛,增进友谊。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本期暑期学校的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出勤率、听课笔记及总结报告。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统一印制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评选优秀学员并发放证书。参加暑期学校的学员必须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所有学员必须参加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中途请假或早退者不能获得结业证书。
五、学员报名及选拔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7日。
报名链接如下:https://www.wjx.cn/vj/eISeP6I.aspx
请将如下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暑期学校邮箱:software@hit.edu.cn(压缩包名称请按照“姓名-XXX大学”的格式填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图片(正反面);
3.学生证图片(钢印所在页必须提供)。
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合成一个PDF文件。
录取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学员本人,没有被录取的将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接收材料概不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3309.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特色化软件工程新技术”暑期学校学员报名表.docx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安排,自2017年起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 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按照不同领域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项目管理领域(代码125602),需符合第(二)项中的要求。
  2、报考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代码125603),须符合第(一)项中的要求。
  (四)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6年以上;具有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经历,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招生学科目录。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报名期间公布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后期会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进行增减调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20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报名确认:202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 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所有报考我校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 单独考试考生报名前需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并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核,否则将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1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中旬。复试具体要求以各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六、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七、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八、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
  九、关于报考定向就业
  1.以下类别考生须报考定向就业:
  (1)报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其他须保留单位工作关系并报考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3)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解除定向就业的委托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3.定向就业学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我校将多方面提供调剂信息,并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2.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普通硕士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16000元、13000元和8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以学校录取时公布的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5.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
  7.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安排,自2017年起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 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按照不同领域需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项目管理领域(代码125602),需符合第(二)项中的要求。
2、报考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代码125603),须符合第(一)项中的要求。
(四)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6年以上;具有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经历,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招生学科目录。我校2020年招收单独考试的学科为:0855机械(方向:航空航天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方向:仪器仪表工程)。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目前公布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后期会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进行增减调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19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现场确认: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 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 单独考试考生报名前需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并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核,否则将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0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0年3月中旬。复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要求以各院确定的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六、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七、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八、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2020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MBA不招收该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
九、关于报考定向就业
1.以下类别考生须报考定向就业:
(1)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的考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3)其他须保留单位工作关系并报考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4)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解除定向就业的委托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3.定向就业学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我校将多方面提供调剂信息,并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2.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普通硕士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16000元、13000元和8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以学校录取时公布的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5.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
7.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安排,自2017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从学习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包括: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以上,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时必须提供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并已刊出的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一)项中1、2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6年以上;具有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经历,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系)招生学科目录,我校2019年招收单独考试的学科为:085233航天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0851建筑学硕士、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招生计划请暂时以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公布计划为参考,最终招生计划将在国家相关文件下达后另行公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现场确认: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办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单独考试考生报名前需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并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核,否则将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19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19年3月下旬。复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要求以各院(系)确定的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六、录取

  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七、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八、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不招收该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

  九、关于报考定向就业

  1.以下类别考生须报考定向就业:

  (1)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的考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3)其他须保留单位工作关系并报考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4)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解除定向就业的委托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3.定向就业学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我校将多方面提供调剂信息,并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2.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硕士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普通硕士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额度分别为16000元、13000元和8000元,具体评定办法以学校录取时公布的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5.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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