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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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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博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在校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遴选;本科直博招生学科为光学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从应届本科推免生中遴选;普通招考中,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400名,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向报考单位及导师咨询,充分了解拟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使用情况和招生需求后,再进行报名。

二、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三、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学制为6年,本科直博生标准学制为5年。

四、报考条件
2020年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篇以上SCI检索文章,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③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部、所)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20年2月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点击“网上报名”-“博士生报名”-“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报名要求: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后,应尽快(最晚应于2020年2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教学楼314房间)或邮汇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接收报名材料方式另行通知)。对未支付报名费或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费一旦交纳,则不再办理退款手续。考生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2.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4. 身份证复印件;
5. 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该推荐书模板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6.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 报考申请考核制学科的考生,按照《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提交相关材料。

六、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在2020年3月13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前往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凡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疑问的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1. 初试
(1) 考试时间:2020年3月14~15日;
(2) 考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初试方式:笔试,考试科目详见“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2. 复试
(1) 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 复试时间:2020年4月中下旬;
(3) 复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
  (4)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5)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等,届时请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八、申请考核制说明
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学科的公开招考方式、具体程序和要求详见《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报考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的考生只可选择“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方式报名。

九、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十、录取
1. 录取原则:根据导师年度招生名额、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 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2)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 各一级学科所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该学科录取总人数的15%
2.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1)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档案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 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生实行三方协议制。
(3) 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做调整,请考生在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十一、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按学制4年缴纳。
(二)奖学金体系。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1. 基础奖学金
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定向就业生除外)。博士生基础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2800元。
2.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科技之星、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博士生创新奖学金、励志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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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部、所)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部、所)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二、其他说明
1. 入学时间:2020年9月初。
2. 定向就业考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3. 招生目录说明:
博士生初试入学考试科目共计3门(外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3个小时,采用百分制计分。外语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1,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2,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3。若所列科目可选择,考生必须在3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选择1门。
4. 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情况,如学校启动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目录、选拔方式、报名通知等将另行发文通知。
5. 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6. 若此招生章程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十三、信息查询
有关报考学科、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了解,也可直接与报考导师、各招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导师联系方式:从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中导师介绍栏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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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24
电话:(010)67392533
传真:(010)67391600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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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博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从学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本科直博招生学科为光学工程,从应届本科学术型推免生中遴选;普通招考中,在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340名,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主。培养目标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四、报考条件
2019年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篇以上SCI检索文章,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并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必须将上述证明的复印件邮寄给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2月12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点击“网上报名”-“博士生报名”-“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报名要求: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后,应尽快(最晚应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教学楼314房间)或邮汇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请邮寄材料)。对未支付报名费或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费一旦交纳,则不再办理退款手续。考生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2.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应届生证明信原件;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保存单位的公章);
4. 身份证复印件;
5. 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该推荐书模板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6.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发表论文复印件,以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的证书复印件;
7. 报考申请考核制学科的考生,按照《北京工业大学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提交相关材料。

六、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公开招考考生须在2019年3月15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前往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凡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疑问的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1.初试
(1) 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17日;
(2) 考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初试方式:笔试,考试科目详见“2019年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2. 复试
(1) 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 复试时间:2019年4月中下旬;
(3) 复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
  (4)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5)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办法、程序、要求等,届时请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八、申请考核制说明
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学科的公开招考方式、具体程序和要求详见《北京工业大学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报考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的考生只可选择“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方式报名。

九、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 录取原则:根据导师年度招生名额、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2)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 各学科所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该学科录取总人数的15%
2.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1)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档案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 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实行协议制。
(3) 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做调整,请考生在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十一、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每人每学年10000 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每人每学年20000元,按学制4年缴纳。
(二)奖学金体系。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1. 基础奖学金
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定向就业生除外)。博士生基础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2800元。
2.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励志奖、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科技创新奖、博士生创新奖学金、科技之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等。各奖项评定及奖励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发布。

十二、其他说明
1. 入学时间:2019年9月初。
2. 定向就业考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3. 招生目录说明:
博士生初试入学考试科目共计3门(外语+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3个小时,采用百分制计分。外语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 1,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2,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3。若所列科目可选择,考生必须在3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选择1门。
4. 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5. 若此招生章程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十三、信息查询
有关报考学科、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了解,也可直接与报考导师、各招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导师联系方式:从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中导师介绍栏中查阅。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院(部、所)联系方式


学院(部、所)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 岳老师 67396127 yueshan@bjut.edu.cn
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67392158 wangxuezhu@bjut.edu.cn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裴老师 67391984 peibaodi@bjut.edu.cn
应用数理学院 李老师 67392178 lxm@bj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郭老师 67391705 glj@bju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倪老师 67396564 nixiaoru@bjut.edu.cn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刘老师 67392813 liurx@bjut.edu.cn
激光工程研究院 蒋老师 67396556 jiangzhujun@bjut.edu.cn
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崔老师 67396078 cuixin1201@bjut.edu.cn
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 艾老师 67392281 aiping@bjut.edu.cn
城市交通学院 甘老师 67396443 ganxiuling@bjut.edu.cn
信息学部 王老师 67391630 wangmeng@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24
电话:(010)67392533
传真:(010)67391600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工业大学!
为建设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和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部(院)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700人,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90人。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招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同时论文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部(院),经学部(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部(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备注有“可招单独考试考生”字样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联系拟报考专业所在学部(院),在征得学部(院)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13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后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注:非招生单位)的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章程、学科(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志愿。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有申请调剂意向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全国各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部(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以下简称1105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05报考点。
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各地报考点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择报考点的报考点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当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查验、采集本人图像等确认信息工作。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即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5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6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6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7日        8:30-14:30           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考试科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9月下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3月初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
八、复试
1.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部(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办法,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6. 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部(院)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学科(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一律不作修改。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
十二、学制、学费
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
标准
新生:
l  一等:10000元,推免生+一志愿成绩前5%。
l  二等:6000元,获奖比例根据当年奖金总额和一等奖获奖人数动态调整。
二年级及以上:
l  一等10000元(10%)
l  二等8000元(25%)
l  三等4000元(约25%)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数量以当年北京市教委下达的名额为准。
4.校级专项奖励
校级专项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优秀硕士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创业奖、校长奖学金、科技之星等。
以上各项奖助的发放或参评对象、认定或评选条件、标准、程序等以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部(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部(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四、其他说明
(一)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二)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
(三)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四)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1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获评第二届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唯一获得先进集体的高校单位)。近年来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8%左右,就业质量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较高;2/3以上的毕业生在京就业,京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天津、广东、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
(五)专项计划。2022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将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八)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005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传真号码:010-67391600
为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和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部(院)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600人,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00人。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时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部(院),经学部(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部(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北京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备注有“可招单独考试考生”字样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专业所在学部(院)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15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后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非招生单位)的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章程、学科(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志愿。待初考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有申请调剂意向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全国各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部(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以下简称1105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0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05报考点。
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择报考点的报考点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当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查验、采集本人图像等确认信息工作。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即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7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8:30-14:30           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考试科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上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3月初可通过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
八、复试
1.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部(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6. 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部(院)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学科(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一律不作修改。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
十二、学制、学费
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部(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部(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四、其他说明
(一)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二)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
(三)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四)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年来研究生初次就业率95%以上,2/3以上的毕业生在北京就业。
(五)专项计划。2021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八)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传真号码:010-67391600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15678237345562512.jpg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部(院)联系方式
代码 学部(院)名称 联系老师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071 信息学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刘老师
赵老师
67396522
67396681
ssezs@bjut.edu.cn
072 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
073 信息学部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074 信息学部计算机学院
075 信息学部软件学院
062 文法学部 方老师 67392736 yanjiusheng014@bjut.edu.cn
076 材料与制造学部智能机械研究院 岳老师 67396127 yueshan@bjut.edu.cn
077 材料与制造学部先进材料研究院 艾老师 67392281
67396127
aiping@bjut.edu.cn
078 材料与制造学部激光工程研究院 符老师 fucaijuan@163.com
079 材料与制造学部固体微结构与
性能研究所
064 城市建设学部 丁老师 67392158 dingxianghe@bjut.edu.cn
065 环境与生命学部 裴老师 67391984 peibaodi@bjut.edu.cn
066 理学部 李老师 67392178 lxm@bjut.edu.cn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周老师
 郭老师
67396548
67396564
zhouzheng@bjut.edu.cn
 guoxx@bjut.edu.cn
035 艺术设计学院 胡老师 67394515 yisheyjs@163.com
03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67392409 zhangyan0823@bjut.edu.cn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院(部、所)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0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300余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100余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200余人;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40余人。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以上招生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含直博生)计划约400人。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时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部、所),经学院(部、所)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备注有“可招单独考试考生”字样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月15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后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章程、学科(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志愿。待初考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9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1105)为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通知》。
 
3. 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当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查验、采集本人图像等确认信息工作。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含报考类别/录取类别等)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即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2日 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8:30-14:30 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使用统考试题,考试科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上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2020年3月初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上可进行查询。
 
八、复试
 
1.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6. 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部、所)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报考类别/录取类别等)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
 
十二、学制、学费
 
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奖助政策
 
我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1. 基础奖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元。
 
2.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科技之星、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志奖等。
 
1奖项设置奖励比例及等级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3%(以当年指标为准)20000元(硕士)校长奖学金以实际评选为准10000元科技创新奖特等奖5000元/项一等奖3000元/项二等奖1800元/项优秀奖600元/项学习优秀奖一等(10%)2000元二等(30%)1500元科技之星10名,提名10名3000元(获奖)
 
2000元(提名)优秀研究生10%1500元社会工作奖10%1500元优秀学位论文当年毕业研究生的10%1000元(硕士)励志奖约5%(参评范围必须在校资助中心备案)600元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部、所)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部、所)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四、其他说明
 
(一)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二)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
 
(三)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我校不解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
 
(四)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年来研究生初次就业率98%以上,2/3以上的毕业生在北京就业。
 
(五)冬奥赛时实习生。为深化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人才战略储备,助推深化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北京冬奥组委会继续面向我校2020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招收赛时实习生,参与奥运会筹办工作及赛时运行。我校2020年将在全日制电子信息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立“冬奥信息管理系统”研究方向。赛时实习生还应符合实习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六)专项计划。2020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有关报考学科、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咨询相关学院(部、所)。
 
(九)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传真号码:010-67391600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院(部、所)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学院(部、所)名称联系老师办公电话电子邮箱001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岳老师67396127yueshan@bjut.edu.cn004建筑工程学院王老师67392158wangxuezhu@bjut.edu.cn005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裴老师67391984peibaodi@bjut.edu.cn006应用数理学院李老师67392178lxm@bjut.edu.cn00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郭老师67391705msezszx@bjut.edu.cn011经济与管理学院倪老师67396548nixiaoru@bjut.edu.cn01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刘老师67392813liurx@bjut.edu.cn013激光工程研究院蒋老师67396556jiangzhujun@bjut.edu.cn015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王老师67396078smyjs@bjut.edu.cn026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艾老师67392281aiping@bjut.edu.cn035艺术设计学院胡老师67394515huchunying@bjut.edu.cn036马克思主义学院张老师67392409zhangyan0823@bjut.edu.cn039城市交通学院甘老师67396443jtky@bjut.edu.cn071信息学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刘老师
 
赵老师67396522
为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和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院(部、所)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200余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060余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140余人;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40余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以上招生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含直博生)计划约400人。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时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部、所),经学院(部、所)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考学院(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研究方向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备注有“可招单独考试考生”字样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月15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签署后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凡拟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8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1105)为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章程、学科(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志愿。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部、所)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公告》;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见《关于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通知》。

  3.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当学期已注册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原件查验、采集本人图像等确认信息工作。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含报考类别/录取类别等)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即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3日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3日14:00-17:00业务课二

  12月24日8:30-14:30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使用统考试题,考试科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上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2019年3月初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上可进行查询。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6.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部、所)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报考类别/录取类别等)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二、学制、学费

  (一)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2.5年;其他学术学位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用统计、社会工作、教育硕士、金融硕士、工商管理(MBA)2年;其他专业学位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位3年。

  (二)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学位13333元/学年;社会工作、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15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3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位8000元/学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机械工程9000元/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9333元/学年;建筑与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10000元/学年;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13333元/学年;社会工作17500元/学年;公共管理(MPA)19000元/学年;工商管理(MBA)38000元/学年。

  十三、奖助政策

  我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1.基础奖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元。即:基础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不低于164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不低于12400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科技之星、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志奖等。
奖项设置 奖励比例及等级 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 3% 20000元
校长奖学金 2个 10000元
科技创新奖 特等奖 5000元/项
一等奖 3000元/项
二等奖 1800元/项
优秀奖 600元/项
学习优秀奖 一等(10%) 2000元
二等(30%) 1500元
科技之星 10名,提名10名 2000-3000元
优秀研究生 10% 1500元
社会工作奖 10% 1500元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当年毕业研究生的10% 1000元
励志奖 约5% 600元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部、所)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部、所)网站或致电咨询。

  十四、其他说明

  (一)非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其中非全日制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二)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

  (三)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由于住宿资源有限,不解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

  (四)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年来研究生初次就业率98%以上,2/3以上的毕业生在北京就业。

  (五)奥运专班。为深化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人才战略储备,助推深化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北京冬奥组委会面向我校2019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招收赛时实习生,参与奥运会筹办工作及赛时运行。我校2019年将在全日制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立“冬奥信息管理系统”研究方向,对赛时实习生进行奥运专班培养。赛时实习生应符合实习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具体将在后续通知中予以公布。

  (六)专项计划。2019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有关报考学科、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咨询相关学院(部、所)。

  (九)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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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国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强在校大学生对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的了解,北京工业大学将于2018年7月22日-26日举办“2018年全国优秀大学生科技夏令营”活动,选拔优秀大学生来我校继续学习。
北京工业大学现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种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包含17个培养领域。拥有光学工程、材料学、结构工程3个国家重点学科,39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在2017年QS亚洲大学排行榜位居亚洲第107位,国内高校第26名,8个学科进入QS全球排名前400。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前1%。2017年9月,学校正式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两院院士1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4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
本届夏令营以学院为单位举办科技活动,接收报名的学院和学科为:
 
1.机电学院(机械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
 
2.信息学部(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3.建工学院(土木工程)
 
4.环能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
 
5.数理学院与激光院(物理学、光学工程、数学、统计学)
 
6.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
 
7.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
 
8.文法学部(社会学)
 
9.建规学院(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10.生命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
 
11.交通学院(交通运输工程)
 
12.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
 
科技夏令营将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就科学领域发展前沿、热点问题做讲座,组织营员、导师进行学术交流,参观成果展示等。第七届科技夏令营拟招收营员300人,申请工作自2018年5月25日开始。
入选营员参加北京工业大学科技夏令营活动的食宿费用全免,并按不低于营员本科高校所在地到北京的火车硬座标准为外地营员报销往返的火车票。
 
1.申请条件
 
(1)全国高校(“985”、“211”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省部级一本重点大学)本科二、三年级在校生(2019届或2020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前五个学期(五年制专业本科生前七个学期,二年级本科生前三个学期)的学习总成绩排名在专业或年级居前列,具体为:“985”高校前50%;“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前30%;其他“211”高校前20%;省部级一本重点大学前3%。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3)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立志读研深造。
(4)英语水平达到CET-4级及以上。
(5)学院夏令营领导小组及导师推荐的优秀大学生。
 
2.申请材料
 
(1)“2018年全国优秀大学生科技夏令营”申请表1份;
(2)本科阶段前五个学期(五年制专业本科生前七个学期,二年级本科生前三个学期)成绩单(本科教务部门盖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3.申请方式
 
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点击“网上报名”—“科技夏令营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
 
(1)申报日期:
 
2018年5月25日--6月28日。
 
(2)材料提交:
 
下述电子版材料压缩为一个RAR文件,于“申请材料上传”版块上传:
①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后,生成word版《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全国优秀大学生科技夏令营”申请表》,打印、签字后的扫描版;
②成绩单(盖章扫描版);
③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
4.材料审核及营员遴选
 
审核和遴选工作由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与各相关学院(部)负责,按照学科和成绩审查遴选营员。
营员遴选工作将于2018年7月6日结束,录取结果请登录夏令营报名系统申请状态查询。
 
5.日程安排

注:学员请自行提前预订7月26日下午的返程车票。学校宿舍提供被褥、暖壶、脸盆、电蚊香等生活用品;实践期间,将安排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参观,入选营员可准备好户外装备;学校有奥运羽毛球场馆、乒乓球馆、游泳馆等设施,喜欢运动的营员可以自备相关个人物品。
 
6.乘车路线
 
(1)北京西站——北京工业大学:A.从北京西站乘地铁7号线(焦化厂方向),在九龙山站换乘地铁14号线(北京南站方向)至北工大西门站下车(C东南口出),北行约200米;B.从北京西站乘52路公交车至劲松桥东下车,东行换乘402、535、541路公交车至北京工业大学下车。
(2)北京南站——北京工业大学:从北京南站乘地铁14号线(善各庄方向),在北工大西门站下车(C东南口出),北行约200米。
(3)北京站——北京工业大学:A.从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建国门方向),在建国门站换乘地铁1号线(四惠东方向),在大望路站换乘地铁14号线(北京南站方向),至在北工大西门站下车(C东南口出),北行约200米;B.从北京站东行约500米,于北京站东乘坐29路公交车(弘燕公交场方向)至北京工业大学南门站下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编: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7392533。
电子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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