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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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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5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4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380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工程博士等),最终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实际下达执行。
三、招生方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招生分批次进行,如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一批次已完成,将不再进行第二批次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22年9月1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2022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普通计划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五)工程博士报考条件另行通知。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2021年12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2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2020级、2021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2021年12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1年12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2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1年12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2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2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6.“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2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
7.“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2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8.工程博士报名通知将于2022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要求及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通知》。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3.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能够承担一定的“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1.8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以及1.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3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E-mail:hfutyzb@hfut.edu.cn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hfutyzb(合肥工业大学研招办)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 建于 1945 年,1960 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 年学校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 年被列入国家“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 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 3 个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 育) 学科、16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 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39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 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 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 1300 余人; 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3000 余人。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 300 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 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 和春季招生(第二批) 两次进行, 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 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时间截止为 2021 年 9 月 1 日),且已 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2021 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 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2021 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 2019 级、2020 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 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 工业大学— 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 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 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0 年 11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 肥工业大学—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21 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 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 2021 年 4 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 2021 年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3.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能够承担一定的“三助一辅”工作者,全 部享受 1.82 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以及 1.8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 193 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 331 室             邮编: 230009
电话/传真:(0551) 62901228          微信公众号: hfutyzb
E-mail: hfutyzb@hfut.edu.cn         网址: http://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3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300余人,(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和春季招生(第二批)两次进行,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20年9月1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2020年我校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0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2018级、2019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9年11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名通知将于2020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20年4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3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时间一般3至4年,最长不超过6年),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合计270余人,(含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5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4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2人,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10人,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5人,国家急需微电子学科专项计划2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分秋季招生(第一批)和春季招生(第二批)两次进行,以秋季招生为主、春季招生为辅。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1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四)2019年我校非专项招生计划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具体参见各专项计划报名通知。

五、报名程序
 1.“硕博连读”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19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2017级、2018级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2.“申请-考核”制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3.“工程博士”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型工程企业和重要科研院所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4.“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9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学院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5.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9年招生简章》,符合双方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双方进行报名、考核(考试)、录取。我校招生单位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在我校报名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的报名基本条件,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6.“国家急需微电子学科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国家急需微电子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我校招生单位为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报名基本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7.“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对口支援北方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经北方民族大学同意的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报名,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我校招生学院为管理学院,招生学科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编在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均可报名,招生学院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专项计划”报名通知将于2018年10月发布,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招生简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学校采取“申请-考核”制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特别说明
 1.标有“★”的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2.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3.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一定的“三助一辅”工作者,全部享受1.8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以及1.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1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微信公众号:hfutyzb
E-mail:hfutyzb@hfut.edu.cn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5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4000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约3300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单独考试计划为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14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40人;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750余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100余个(含自主设置)学科、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建筑学、艺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翻译、金融、法律、药学、风景园林19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满足我校管理学院的报名资格审核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审核程序请咨询管理学院)
(六)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2项目管理)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的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时间为准。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硕士专业实际收费以当年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具体可咨询招生学院)。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奖助政策另见管理学院MBA/MPA中心《2022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者,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报考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学习方式确定后不得改变。
2.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量包含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最终报名考试招生计划数量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量和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等因素产生变动。
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明确定向就业单位。
4.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报考全日制。其中,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14人)、120200工商管理(招生计划6人),其他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我校招生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学术型专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5.2022年我校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光电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汽研院)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学院统一招生,相关学院按照招生学科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按需分配。相关学院联合智能院、光电院、工研院、汽研院招生的学科依据考生志愿、考生总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招生计划所属单位。
6.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7.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要求)、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复试科目要求、复试考试科目大纲及参考书目,将通过我校研招网(http://yjszs.hfut.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8.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9.其他招生政策以《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31室
    邮编:230009
    电话:全日制(0551)62901228         非全日制 (0551)62901234             
    微信公众号:hfutyzb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3000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32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单独考试计划为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为1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20人;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750余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79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建筑学、艺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翻译、金融、法律、药学、风景园林19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满足我校管理学院的报名资格审核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审核程序请咨询管理学院)
    (六)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2项目管理)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比例不设上限。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欢迎有意报考我校的预期能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大学生,关注《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硕士专业实际收费以当年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具体可咨询招生学院)。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奖助政策另见管理学院MBA/MPA中心《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者,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报考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学习方式确定后不得改变。
    2.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量包含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最终报名考试招生计划数量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量和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等因素产生变动。
    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明确定向就业单位。
    4.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报考全日制。其中,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14人,120200工商管理、招生计划6人(其他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我校招生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学术型专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5.2021年我校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光电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汽研院)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学院统一招生,相关学院按照招生学科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按需分配。
    6.联合招生学科(包含智能院、光电院、工研院、汽研院招生计划的学科)依据考生志愿、考生总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招生计划所属单位。
    7.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8.2020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要求)、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复试科目要求、复试考试科目大纲及参考书目,将通过我校研招网(http://yjszs.hfut.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10.其他招生政策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11.招生目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请见我校研招网。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3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3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3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3000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28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单独考试计划为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为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20人;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计800余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82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建筑学、艺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翻译、金融、法律、药学18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满足我校管理学院的报名资格审核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审核程序请咨询管理学院)
(六)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2项目管理)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比例不设上限。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欢迎有意报考我校的预期能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大学生,关注《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报考条件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硕士专业实际收费以当年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具体可咨询招生学院)。
2.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奖助政策另见管理学院MBA/MPA中心《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者,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果奖助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提醒广大考生报名时,注意报考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学习方式确定后不得改变。
2.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量包含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最终报名考试招生计划数量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量和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等因素产生变动。
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报考全日制。其中,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14人,120200工商管理、招生计划6人(其他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我校招生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学术型专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5.报考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点必须选择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代码:3459)。
6.2020年我校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光电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汽研院)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学院统一招生,相关学院按照招生学科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按需分配。
7.联合招生学科(包含智能院、光电院、工研院、汽研院招生计划的学科)依据考生志愿、考生总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招生计划所属单位。
    8.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9.2020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要求)、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复试科目要求、复试考试科目大纲及参考书目,将通过我校研招网(http://yjszs.hfut.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10.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11.其他招生政策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1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微信公众号:hfutyzb
    E-mail:hfutyzb@hfut.edu.cn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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